苏州市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20】08年8《。月26?日苏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制!定 2《008年9》。月28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 根据2【。0,17:年12月《25日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2018年1】。月24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的—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苏州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等八件地》。方性法规和废止〈苏!州市渔业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
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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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内河!交,通安全管理维护内】河交通秩序防—治,船舶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江苏省内《河交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内!河通航水域(长江除!外,)从事航行、停【泊、作业以》及,。其,他与:内河交通安全有关的!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 法律、法规—对渔业船舶、渔港水!域、城市《园林水域等》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市和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的】内河交通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内河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健全】内河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根,据内河交通安全【管理需要确定管【理机构或者》专,门人员负责》本辖:区内的渡《船、农用自备船、】。餐饮船等船舶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 】。市,和县:级,市、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内》河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市、县级】市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内河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安监、!公安、水利(水务】)、农林(渔业)、!园,。林和绿化、》建设、旅游、环保】、市:容市政?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 船舶、浮动设!施,和,。船员:
】第,五条 船舶、浮动】设施、船员应—当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方可【航行或者从事相关活!动
第六条 】。船舶、船舶运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保:险,。
第七条— 客:船、危险《。货,物运输船舶、—油船和航行于太湖的!运输船?舶应当配备与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联网的卫星定位】系,统等设备并保证正常!。运行
船—舶在航行时卫星定位!系统发生故障的应】当及时?向地方?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 第八条《 船长全面负—责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的》安全在保《障水上人身与财产】安全、防治船舶污】染,水域方面具》有独立决定权并【负有最终责任
【 不设船长的船】舶由履行相应职责的!船,员全面负责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的安全
】 第九《条 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船,员的水上交》通安全教育负—责船员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三章 航行、【停泊和?作业
》
第十条】。 船舶应《当尽可能沿本船右舷!一侧航道航行—
船舶应当按照!交通安全标志停【泊遇有?前方发生内河交通事!故、:航道堵塞、水上交通!管制以及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船:舶需要紧急停泊时】应,当沿本船右舷一侧依!次停:泊不得影响其—他,船舶:的航路
第十】一条 船舶、—浮动设?施上从事临水—作业的人员应当穿着!救生衣
第十二!。条 市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可以根据保障】。。通航安全的实际【。需要发布通航规定
! 船舶进入交【通管制?区、通航密集区或者!航行条件受》限的区域应当遵守】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通航规定》申请护航等》特种:秩序维护的按—照规定向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 第十《三条 船舶载—运货物应当保—证,船,舶稳:性不得影响驾驶视线!未经地?。方海事?管理机构核定并【采取必要安全措施的!船舶载运的货物【甲板以上《高,度,不得超过船舶型深的!二,分之一?积载宽?。度不得超出舷外【各五十厘米长度不得!超出船身
— 船舶拖带、【顶推应当《采取单排一列编队】方式不?得,使,用长缆、独缆、绑拖!等,。拖带方式《使用偏缆《不,得超过?拖船宽度的二分之】一
第》十四条 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遮挡、污损、涂】改船名和船籍港等船!。舶标识?;
? (:二)利用《非载客?船从事载《客活动;
》 (三)不具【备夜航条件的船【舶夜间航行;
!(四)?船员酒后从事—航行、作《业活动;
》 :(五)快速艇作全】速回转?或者大舵角》转向等危险操作;
! :(六)在狭窄弯曲航!道、桥梁、船闸引航!道等水域停泊;
】。 (七)农—用自备船改变—用途或?者在船舶证件—载明的水《域外:航行
第十五】条 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在航》道沿线的古桥、【。古驳岸、古码头【等文物保护单位和】古建筑的水》域设置限速、禁停】等交通安全》标志船舶经过时应】当遵守限速、禁【停规定
《 第?十六条 设》置码头、泊位、作业!区以及?过船设施《在进:行可行性《论证:时应:当征求地方海事管理!机构意见
— ,码头、泊《位、作业区》以及:过船设施所有人、】经营人应当按照【规,范要求设置、维护交!通安:全标志并《。指定专?人,管理船舶停靠—秩序
客运》旅游码头《、危险货物装卸作业!码头、水上加油【站点等重点码头【其所有?人、经营《人,应当安装与》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联网》的安全监控视频【装置:并保证正常运行
】
第?。四章 危险货物监管!与船舶污染防—。治
第十】七条 经批准—从事危险货物—装卸:作业的码头、—泊位在使用前应【。当书面告《知地方海事管理机构!
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应当!在经:批,准的专用码头或【者指定水域停—泊、作业
太湖!、阳澄湖等饮用【水源水质《保护区域禁》止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进—入
: 第十八条 !在航道、航道沿岸】设置水上加油(气)!站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第十九》条 :市容市政《、环保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船舶污染!物接:收、贮?。存、运输和处—置的监督管理
】 第二十条》 港口、码头—、船闸、水》上服务?区的所?有人、经营人应当设!置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并保证其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太湖、阳《澄,湖等湖泊《的船舶出入》口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建设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并—加,强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 第二十一条【 湖泊、江河水【面上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餐饮船本条例!实施前已有》餐,饮船的搬《迁、取缔由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制【定方案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住,家船、拾荒船等非】运输无?证船舶由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整治!
第五章 【 风景?旅,游区水域和旅游船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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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条 【风,景旅游?。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所—属水域的交》通安全管理督促水上!旅游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 第二十《三条 水上旅—游交通管制区—域由地方《海事管理机构确【
定因城市建设等】特殊情?况确需进入》的其他船舶》应当经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同】意后方可进》入
? 第二十四条 水】上旅游经营》单位应当在游客【。自行操作旅游船艇】的活动水域设置明显!标志或者隔》。离设施?
, 水上旅游经【营单位应当》在符合客运安全条】件的码?头安排上下客
】 水:上旅游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游客的安全教育履!。行安全告知义务【敞开舱?室旅游船艇上的【船员应当督促游客穿!着救:生衣游客应当遵守】安全规定服从安【全管理
第【二十五条《。 旅游船艇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
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旅游船艇的管理!
尚未列】入船舶登记范围内的!旅游船艇从》事水上旅《客运输?、旅游、娱乐—活动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制造:。。企业的产品》合,格证或者有关行【政部门?、行业协会的技术】检,验、检测证明; ! — : , ? — !
》 (二》)需要专人操作【的应当配备符合规】定的船员;》
(三)在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划,定的水?域范围?内活动? ?
第二十六条】 操作非机》动,旅游船?艇的船?。员应:当经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考核或者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十七条 《快速船、游客自行操!作的:旅游船?艇的活动范围应当与!浴场:、游泳区边界线【以及相?邻,航道保持十五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快速船航行!。离岸距离不得超过】五公里(《有航线签注》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 自境外购入【的游艇应《当持有境外有关主管!。机关认可的》游艇检验证书或【者认:可的组织签发的游】艇,。。。合格证并向境—内船舶检验机构申请!初次检?验
游艇可以委!托游艇?俱乐部等专》业服务单位管理【
游艇俱乐部】等专业服务单—。位,应当遵守下列—安,全管理规定
—。 (一)》建立游艇安全和防治!污染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专职管!理人员?。;
(二—)具有相应的停泊】水域、码头、安全设!施和通信设备;
! (:三)具有游艇日常】检修:。、维护、保养的设】施,。和能力;
【(四)具有回—收和:处,理游艇废弃》物、残油《、,垃圾的设施和能【力;
》。(五)具有安—全和防治污染—的措:施、:应急预案并具备相】应的应急救助能力】
第二十九【条 游艇航行应【当避开主航道、锚】地、通航密集—。区以及其他交—通管制区域确需进入!。。上述区?域航行的应当向地方!海,事管理机构报告【服从指挥不》得超速航行
】游艇应当在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划定】的,水域停泊;临时性停!泊的不得妨》碍其他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
第《六章 ? 通:航保障和救助
【。
!第三:十条 规划、—建设航道应当统【筹规划?和建设锚地、水上服!务区、监控》设施、?系泊设施、内河通航!标志等设施》保障内河交通安全
!。 第三十一条【 主:。要,干线航道上》。不得建造影响通航安!全的上承式肋拱桥梁! ,
通航水域上影!响通航安全的桥【梁,、桥墩?、桥桩?以及达?不到通航技术标【准的过船设施—、架空管《线等过?河设施管养单位应】当设置明显的照明】、警示、助航标志以!。及防撞设施危及通】航安全的由管养【单位:负责修复或者改【建
第三十【。二条 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险:要航段、船闸等过】船设施水域的通【航安:全现场监管
第!三十三条 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应当在批准!的期:限和:区域内完成
】禁止船舶在航道内】。进行捕捞《和擅自打捞》作业
《 水面保洁不得影响!通航安全
》 第三十四条【 市和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水上搜救中心】落,实,经费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建立水上搜救】体系完善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反应机制提高】水上搜救《能力
》第,三十五条 水上【搜救中心接到险【情报告后《。应当根据险》。。。情等级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指挥搜救工作】动,员各:方力量进行救助
! 遇:险,现,场和附近的船舶【、浮动设施、防治污!染,设备、人员应当服】从水上搜救》中心的统一》。。调度指挥
!第七:章 事故调查处】。理
【。 第?三十六条《。 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负责调查处》。理船舶、浮动设【。施在内河通航—水,域发生的碰》撞、触?。碰、触礁、浪—损、搁浅、火—灾、爆炸以及沉没等!引起: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内河—交通事故但》。不包括下列事件
! (:一)船舶停泊修理作!。业时引发的》火,灾、爆炸以及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
【(二)船舶》进行受载或者卸【载等:。船,。岸间作业时非—船舶原因直接—导致:。的,船舶火?。灾、爆炸以及—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
? (三)》船员工伤船员、旅客!自杀和他杀以及失】。足落水?的
第三十【七条 ?船,舶发生内河》交,通,。事故存在沉没可能时!。应当尽可能地关闭】所有:液货舱或者油舱【(柜)管系的阀【门堵塞相关通气孔】防止溢?漏并且应《当在事故报》告中说明存油或【者,液货的品名、数量以!。及通气?孔的位置
第!三十八条 根据【事故调查、取证、检!验、鉴定的需要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可以》责令当事或者嫌【疑,船舶:、浮动设施》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船舶、浮动设【施未按?。照要求驶《向指定地点或者擅自!离开指定地点的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第三十九!条 除法律、—法规:规定外船舶发生【内河交通事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地,方海事管理机—。构根据?当事人?的其他?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认定其负同【等以下责《任的:应当负同等责任;】认定其负同等—责任的应当负—主要:责任;?认,定其负主要责任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一)未?持有合?格有效?的,船员适任证书或者】船舶证书;
】 (二?)发生事故后—逃逸或者擅自—离开事故现场; 】
(三)未经】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许可!擅自进?入,交通管?制区或者禁航区; !
(四)—值班船员酒后上岗】;
(五—),明,知船舶不《适航仍?然从事航行》、作:业或者?活动
一方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或者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负全部责任
!
:第八章 法》律责任
》
?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其他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船舶:紧,急,停,泊时未沿本船右舷】一侧依次停泊影响】其他:船舶航路的》由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造成航—道堵塞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对,责任船员给予—暂扣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三个月?至六个月的处—罚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第十一条】。规定:船,舶、浮动设》施上从事临水—作业的人员》未穿着救生衣的【。;
(二)违反!第二十四条》规定水上旅游经【营,单位:。未设置标志或—。者,隔离设施在》不符合?客运安全条件—的码头安排》上下客或《。。者敞开舱室旅游【。船,艇,上,的,船员:。未督:促,游客穿着救》。生衣的;
》 (?。三)违?反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尚未列入船舶登记!范围内?的旅游?。船艇从事水上旅客运!输、旅游、娱乐【活动不符合有关要】求的;
(四】)违反第二十八条】第三款规定游—艇俱乐部等专业服】务单位?未遵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的;
【 (五)》违反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船舶在航道内进!行捕捞或者擅自打】捞作业?的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对责任船员给【予暂扣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一?个月至?三个月的《处罚
(一)】。违反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船舶《未按照规定方—式拖带、《顶推的;
(】二,),违反第?十四条规定船—舶航行、停》泊、作业《时有第一项至七项】行为的
《 :第四十?。四条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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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五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农用自!备船是指镇(街道】)个人、组织所有】。用于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服务航行于本!镇(街道《)或者邻镇(街道】)水域的长度—小于:十,二米的机动和—。非机动船舶》;
: (二)快速船是!指静水?时速为?三十五公里》以上的船舶;
【 :(三)旅游》船艇:是指:用于:水上旅客运》输,、旅游、娱乐活动】的,船、艇、筏、水上飞!行器、潜水》器、移动式平台以及!其他水?上移动装置;—
(四)游艇】。是指符合国家交【。通部门批准或—者认可的游艇—检验规范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有并自身用于】游览观光、休闲娱】乐等活动的船—舶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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