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道路运输条例
(!20:10年8月27日】苏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制定? 2010—年9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 根据2】011年12—月29日苏》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2012年1月!12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的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6年:4月25《日苏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16年《5月26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的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苏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九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7年?12月2《5日: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2018—年1月?。24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的【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苏《。州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等:八件地方性法规和废!止〈苏州市渔—业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道路运—输市场保障道路【运输安全维护—道路运输经营者和】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旅客运输(以下!简称客运《)、货物运输—(以下?简,称货运)《。、运输辅《助,业经营活动以—及,对其实施《监督管理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前款所称运输辅】助业:。包括客货运》输站(场)服务【、货运代理和配载、!机动车?。维修:、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汽!车,租赁等
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出租汽车客运【。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第三条! 市、《县级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的?监督管理
市、【县,级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公安?、市容市《政,(城:管):、,工商:、价格、《环,保、质?监、安监《等部门应当》依照各自《的,法定职责做好道路运!输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领导并!将,道路运输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道:路运输管《。理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客货:运输:站(场?)枢纽、应急运【。输保障以及农村【客运等公共服务事业!给,予财政扶持
第【五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规划等—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编?。。制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发:展,规划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六【条 鼓励道路运输!。科技进步《推进道路运输信息】化和物流《。信息平台、物流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发》。展新:能,源道路?运输促进节》。能减排引导道—路运输经《营者: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
:鼓励发展甩挂运输、!城市配送、多式联运!、冷链物《流等现代运输方【。式推进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的封闭式货物运输方!式
第七条 【道路运输行业协会应!当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制度规范和指导会员!的经营行为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参】与,道,。路运输相《。关法规、行》业标准的研究制定】和宣传贯彻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八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根据道路运输发!展规划、市场供【求状况合理引—导客运、货运出租】、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的发】展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发布驾驶培训市!场供求信息推动市】场,开放有序《、良:性发展
《第九条? 客货运输、运输!辅助业经营者应【当对营运车辆加【强管理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货:运出租?汽,车、教练车》。。等车辆安装和使【用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接的监控设施、【设备;
(二)客】运车:辆、货运出租汽车、!教练车按《照规定设《置标识禁止在车【厢内外喷涂、张贴】、设置不符合规定】的标:志、:标识客?运车辆按照》规定悬?挂营运标《志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按—照规:定设置或者悬挂标】志灯、牌;
(三)!定期对客货运输车】辆、:教练车、租赁汽【车进行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省和本市规—定,的技术标准、排【放标准和《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
(四?。)每年对客》运车辆进行》类,型等级复核
第十条! 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以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需要应急—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统一调度、【指挥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人民政府给予】合理补偿
》第十一条《。 客?货,运输、运输辅助业】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不》得擅自转让、出【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道路运输证—件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对客货运输、运】输辅:。助业经营者的服务】质量:考核和?。从,。业人员的《经营行为记分考核】
,第,十二条 》公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客】货运输驾驶员、教】练员和驾驶》培,训考试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系统对接》信息资源共》享
客货《运输驾驶员、—。教练:员被依法吊销、【注销、撤销驾—驶证的公安部门【应当及时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其所属企业通!报;:发证机关《应当:注,销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
,公安部门应当根据驾!驶员从业申请的需要!提供相应的安全驾】驶证:明
第三章 !客货运?输,
第十三条【 鼓励《发展农村客》运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客《运班车?实行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模式、车《辆使:用城市公共汽车【车型的参照城—。市公共汽车客运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 超?市、商场、房地产】企业、航空公—司,、医院等经》营单:位使用车辆定—。点、定线免费接【。送服务对象的应当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按照营运《方式纳?入班车客运管理或】者包车客运》管理
?。学校、幼儿园专门用!于接送?中小学生、幼儿的客!车应当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认不得从事经【营性:运输
第十五条【 , 客运班线经营【者变更班次、起始地!或,者目的地的应—。当,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
客运包【车除执?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下达的应急运输任务!外起始地或者—目的地应当在车籍所!在地单?程包车?回,程载客?的应当向回程客源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六条 ! 新增或者更新客】运车辆从事高—速公路客运、省际和!市际包车的》其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一级类型等!级应当达到高级;从!事县际和县内包【车的:。。其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三级以—上类型等级应当达】到中级以《上,
,第十:七条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资质《。的快递企业可以按照!规定使用客车从【事快递运输并—使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制发的【道路货?物运输证件
—第十八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定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安全评【价配备专人负责【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和安全管—理并按照规定填报】监控数据及》运输车辆《。、从业人员等相【关信息?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及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当按照核定的类】别、:项别:运输危险货物—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设有固?定的停车场所不得】在人员密《集场所、居民小【区(新村《)或者其《他可能威胁公共安全!的场所停放》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从事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应《当遵守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
?
:第四章 运输辅】助业
第—十九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道!路运:输发展规划编制客货!。运输站(场)—规划客货运输站【(场)的设置—。应当符合《客货:运输站(《场)规划
新建【、,改建、扩建》农村公?路应当统一规划【、同:步,设,。计,农,村客运站(亭—),等设施
市》。、县级市《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应当《在城:区范围设置》适当数量《的客:。车停靠点
第二十条! 一、《二,级客运站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在【站前广场、售票厅、!候,车厅等场《所安装?、使用视《频监控设备》并接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建立:的,监,控系统
需要—进站经营的》客运车辆应当取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配发的进站证—件服从客运站的【统一调度《和管理
第二—十一条? :从事货运交易市【场,经营的货运站(【场):经营:者应当具有合—法的:不少于?一万平方米的封【闭、硬化停车场【。和五千平《方米:以,。上,的库房
从事仓储】理,货经营的《货运站(《场)经营者应当具】。有,合法的?不少于二千》平方米的库房或者五!千平方米的场—地但进入《货运交易《市,。场经营的《其经营场《所面积可《以按:照市场设施条件核定!
第二十二条—。 :从事货运代理、配】载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规模和功能—相适应的固定营【业场所
《1.经营货运代理业!务的:其,营业用房面积不少】于五十?平方米但进入—。货运交易《市场经营的其—营业:面积可以按照市场设!施条件核定;
2】.经营货运配载业务!的其营业场所—面积不少于五十【平方米、仓》储面积不少于一百平!方米但进入货运【交易市场经营的其营!。业面积及仓》储面积可以按照【市场设施条件核定
!(二)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装卸、信息【等设施、设》备
(三)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四)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流动【资金:
(五)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配备与其经!营范围和经营项目】相适:应的维修技术负责】人、质量检验—员、价格结算—员以:及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维修技术人员【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执:行机动车维修—服,务质量规范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业务》流程、收费标准、服!务承:诺、常用配件价格和!工时定额《等内容
机动车托修!人无:法提供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得为车!辆喷涂或者改—装客运出租、货运出!租、教练《车标识和设备
【第,二十四条 》。 ,鼓励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实行!专业化、连锁经营促!。进机动车维》修业合理分工—和协调发《展
从事《机动车维《修直营连锁经—营的其总部与各网】点,可以在市《区或者本县级市范围!内共享技术》负责:人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规定的?大型维修设施、设】备
第二十五条 】 从:事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经—营的应当向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下列要?。求的相关材料 【
(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检测场?。地、设施《、设备和《计算机控制检—。测系统?;
(二)有必要的!技术管理人》员和经培《训,考试合格的》检测人员;
(【三)有?健全:的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管理:制,度;
?(四:),检,测设备经计量检【定,合格:
,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通过:计量认证
第—二十六条 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的应当依法—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和教练车道】路运输证件建立学时!。预约制度并》提供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等服!务模式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者应当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批准】。的注册地经营并【在核定的教学场地开!展教学?活动
第《二十七条 》 教:。练员应当按照规定使!用教:练车和?随车电子教》学设备?完成规定的培训【内容和学时
教练员!不得:。酒后教学《或者让学《员单独驾驶》教练车?不得:索,取、收受学员财物或!者向学员谋》取其他利益
—学员应当遵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制度有权选择【教练员并与机动车驾!驶培训经营者协【商培训时间
第二十!八条 《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应当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办理行!政许可手续租赁车】辆应当使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制【发的:。道路运输证件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二)自有十辆以】上客车每辆座位数】九座以?下;
(三》)车辆技术等级达】到三级以上并—具有齐全有效的车辆!行驶证件;
(四】)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停车场地;
【(五)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第?二十九条《 :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当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在约定时间【内将车辆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取】租赁费用《不提供驾驶》劳务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 ,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有二名》以上人员参》加持执法证件—。按照规定《着装:文明执法实施上路检!查时:不得妨?。。碍道路畅《通
道路运》输监督检查专用【车辆应当按照—规定设置统一、【。便于识别的道—路运:输稽:查标志?和示警灯
第三十一!条,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超越】经营许可范围从【事客:货运输?。或者运输辅助业【经营活动客货—。运,输车辆、教练—车、租赁车》辆无道路运输证件或!者超越?车辆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暂扣车《辆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实施暂扣措施的在当!事人履行处》罚决定后应当立即】解除暂扣措施
【第三十二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客货运输经营者的!经营条件以及—车辆实行年》度审验审验不—合格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得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整改不】合格或者超过—一年未参加年度【。审验的原《。发证机关《应当注销其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道路运输证—件
客货运》输、运输辅助业【经营者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经营或者开业申【。请时:承诺的?。开,。业条件在《承诺:期限届满未履—。行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注【销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道!路运输?证件
第三十三【条 质监、—工商:等部门应《当对生?产、销售的机—动,车配件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配件的行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有销—售假冒伪劣》配件行?为,。。的应当移送工商部门!依法处理
工商、】公安:、市容市政》(城管?)、旅?游等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客运经营活—动中:的,非法组客、拉客以及!违反规定行驶—、停靠车《辆等行为的监督检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有前述】行为的应当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第三十四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客货运输、运输辅!助业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一)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货运出租汽!车、:教练车未《按照:规定安装监》。控设施、设备的【;
:(二)客《运,车辆、货《运出租?汽车、教练车未按照!规定:设置标识或者—在,车厢内外喷涂—、张贴、设置不符】。合规定的《标志、标《识的;?
(三)客运—车,辆未按照规定悬挂营!运标志牌的;
【(四)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未按照》规定设置或者悬挂】标志灯、牌的
【第,三十六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客运《经营者从事包车【客运活动起始地【和目的地均不在车籍!所在地或者》。单程包?车,回程载客未备案【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在考核周期内记!分考核不《合格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暂扣】。、,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件
【客货运输从业人员未!携带从业资格证件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擅自为车辆喷涂!或者改装《客运出租、》。货运出租《、教练车标识、设】备的;
(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符合危】险货物运输类别、项!别的:许可但使用无相应】道路运?输证件?的车辆?运输危?险货物的;
(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者、汽车租》赁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件的】车辆从事《经营活动的》
,违反本?条例:规定机动车驾—驶培训?经营:者、汽车租》赁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对车辆进行维!护和检?测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
】(,一)未在《核定的教学场地开展!。教学活?动、未建立学时【预约:制度或者未提供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服务模式的;—
(二)教练员未按!照规:定使用教《练车和随车电—子,教学:设,备或者未完》成规定的培训内容和!学时的
《教练员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客》货运:输,、运输?辅助业经营者实施监!督检查时发现经营者!不符合?。开业条件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达不【到开:。业,条件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道!路运:输证件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汽车租赁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道路运输证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客货运输经营—者的车辆《未按照规定参—加年度?审验: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 ?道路:运输机构依法暂扣车!辆时应当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经催告仍不】履行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将采取暂扣措!施的:车辆按照法定程序送!交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扣除拍卖【费,用、逾期《保,管费抵扣应缴罚【款,后余款退《还当:事人不足部分予以】追缴
第四十四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章】 附则
—
,第四十?五条 本条例自】2011年》 1月? 1日起施行1【9,。99年12月30】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制定、2002】年9月18日修改的!苏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办》法199《。5年3月20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制定、199!7年4月25日【修改的苏州》市搬运装卸业管【理办法2000年6!月9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制定》、,2004《年7月22日修改】的苏州?市机动车维修与配件!经,营,。。行业:管,理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