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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道?路运输?条例 (20【1,0年8?。月27日苏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制定  》2010《年,9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 根【据2011年—。12:月29日苏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2012年【1月12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的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6年4月25!日苏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16年5】月26?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的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苏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九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7年12月25!日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2?018?年,1月24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的【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苏州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等【八件地方性法规和】废止〈苏州》市渔业?。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了规范?道路运输市场—保障道路运输安全】维护道路《运输经营者和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旅客运输(!以下:简称客?运,)、:货物:运输(以下简称【货运)、运输辅助】业经营活动以及【对,。其实施监督管—理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前款所称】运输辅助业包—括客货运输站(【场)服务、货运【代理和配载》、机动车维修、【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汽车租赁等》 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出:租汽车客运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第三条 ! 市、县级》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的监督《管理 市、县级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公安、市—。容,。市政(城管)、【工商、价格、—环保、质《。监、安监等部门【应当依照各自的法】定职:责做好道路运—输,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领导并将道路运】。输,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道路:运输管?理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客】货运输站(》场)枢纽、》应急运输保障—。以及:农村客运等公共服务!事业给予财》政扶持 第五—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规划等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编制》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发展规划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六条  鼓励道【路运输科技》进步推进道路运输】信息化和物流信息】。平台、物流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发—展新能源道路运【输,促进节能减》排引导道路运输【经营:者,。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 》鼓励发展甩挂运输、!城市配送、多式联】。运,、冷链物流》等现代运输方—式推进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的封闭】式货:物运输方式 —第七条  》道路运输行业协会应!当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制—度规范?和指:。导会员的经营行【为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参与道路运输相关!法,规、行业《标准的研究》制定和宣传贯彻【   第二》章  一般规定  ! 第八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根?据道路运输发展规划!、市场供求状—况合理引《导客运、货运—出租、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的?发展: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发?布,驾驶培训市场—供求信息推》动市场?开放有序、良—性发展 第九条 】 客货运输、运输】辅助业经营》者应当对营》运车辆加《强管:理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货—运出租汽车、—教练车等车辆安装】和使用?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接的监控设—施、设备; (二】)客运车《辆、货运出租汽车】、,教,练车按照规定—设置标识禁止—在车厢内《外喷涂、张贴—、设置不符合规定】的,。标志、标《。识客运车辆按照规定!悬挂营运标志—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按—照规定设置或者【悬挂标志《灯、:牌;: ,(三)定期对客货】运输车辆、教练车】、租:赁汽车进行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省:和本市规定的—技术标准《、排放标《准和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 》(四)每《年对客运车辆—进,行类型等级复核 】。第十条  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以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需!要应急?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统一调度、—指挥: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人民政府给予合!理补偿 第十一条】 , 客货运输》、运输辅《助业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不得擅自转!让、出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道路运!输证件 《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对客货运输、运】输辅助?业经营者的服务质】量考核和从业人员的!经,营行为记分考—核 :第十二条 》 公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客货运输驾驶【员、教练员和驾驶】培,训考:试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系统对接信息资源!共享: 客货运输驾—驶员、教练员被依】法吊销、注销、撤】销驾驶证的公安部】门应当及时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其所【属企业通报;发证机!关应:当,注销: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 《公安部门应当根据】驾驶员从业申请的】需要提供《相应的安《全驾驶证明  【 第:三章  客货运输】。   第十》三条 ? 鼓励发展农—村客运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客运班车实行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模—。式,、车辆使用城市公】共汽车车型的参照城!市公共汽车客运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  超市、!商场、房地产企【业、航?空公司、医院—等经营单位使用车辆!定点、?定线免费接送—。服务对象《的,应当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按照营运方式纳【入班车?客,。运管理或者包车【客运管理 学校【、幼:儿园专门用》于接送?中,小学生、幼儿—的客车应当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认:不得从事经营—性运:输 第十五》条  客运班线经营!者变更?班次、起始》地或者目的地—的应当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 客运包车除执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下达的应【急运输任务外起【始地或?者目的地应》当在车籍《所在地?单程包车回程载客】的,应,当向:回程客源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六条  【。新增或者更》新客运车《。辆从事高速公路客】运、省际和市际包】车的其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一级类型等级】。应当达到高级;从事!县际:和县内包车的—其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三级以》上类型等级应当达到!中,级以上? 第:十,七条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资?质的快递企业可以按!照规定使《用客:车从事?快递运输《并,使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制发的道路!。货物运输证件 【第十八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定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安全评价配!备专:人负责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和安全—管,理并按照规定—填,报,监控:数据及运输车辆、】从业人员《等,相关信息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及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当按!照核定的类别、【项别运输《危险货?物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设有固定【的停车场所》不得:在人员密集场—。。所、居民小》区(新村)或者其他!可能威胁《公共安全的场所【停放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从》事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应当遵守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   第四!章,。  运输辅》助业  《 第十九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道路运输发【展规划编制客货【运输:站,(场)规划客货运输!。。站(场)《的设置应当》。符合客货运输站(场!。。)规划 新》建、改建、扩—建,农村公路应当统一】。规划、同步设计【农村客运站(—亭)等设施 市、县!级市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应当—。在城:区范围设《置适当数量的客车】停靠点? 第二十条 —。 一、二级客运【站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在?站前广场、售票【厅、候车厅等—场所:安装、使用视频【监控设备并接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建立的》监控:系统: 需要进站经—营,的客运?车辆应?当取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配发的进《站证件服从客运【站的:统一调度和管理 第!。二十一条 》 从事货运》。交易市场经营的【货运站(场》)经:营,者应当具有合法的】不少于一万平方米的!封闭:、硬化?停车场和五千平方米!以,上的库房 从事仓】储理货经《营的货运站》(场:)经营者应当具有合!法的:不少于二《千,平方米的库房或者五!千平方米《的场地但《。进,入货运交易》市场经?营的其经《营场所面积可—以按照市场设施条件!核定 第二》十,二条:  :从,事货:。运,代理:、配载?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规模和》功能相适应的固【定,营业场所 1.【。经营货运代》理业务的其营业用房!面积不少于》五,十平方米但》进入货运交易市【场经营的《其营业面积可以【按照市场设施条【件核定?; 2?.经:营货运配载业务的】其营业场所面积不】少于五十平方米、】仓储面积不》少于一?百平:方米:但进入货运交易【。市,场经营?的其营业面积及【仓储面?积,可以按照市场设施】条件核定 (二)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装卸、信息【等设施、《设,备 (三)》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四)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流《动资金 (》五)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配备】与,其经营范《围和经营项目相适应!的维修技术负责人、!质量检验员、价格结!算员以及《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维修】技术人员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执行机动】车维修服务》质量规范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业务流程》、收费标准、服务】承,诺、:常用:配件价格和》工时定额等内容 机!动车托?修人无法提供—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得【为车辆喷涂或—者改装客运出租【、货运出《租、教练车》标,识和设备 第—二十四?条  鼓励》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实行专业化、【连锁经营促进机动】车维:修业:合理分工《和协:调发展 从事机动】车维修直营连—锁经营的其总部【。与各网点可以—在,市,区或者本县级市【范围内共享技术负责!人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规定的大型【。维修设施、设备 第!二十五条《  从事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经,营的应当向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下《列要:求的:相关材?料 (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检测【。场地、设施、设【。备,和计算机《控制检测《系统; (二)有】必要的技术管理【人员和经培训考试合!格的:检测人员; (【三)有健全的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管:理制度; (四)】检测:设备经计量检定合】格 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通过计】。量认证 第》二十六条 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的应当依法》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和教【练车道路《。运输证件建立学时预!约制度并提供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等服》。务模式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者应!当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批准:的注册?地经营并在》核定的教学场地【开展教学活动— 第二十七条 【 教练员应当按【照规定使用》教练:。车和随车电子教学设!备完成规《定的培训内》容和学?时 教练员》不得酒后教学或【。者让:学,员单:独驾驶教练车不得】索取:、,收受学?。员,财物:或者向?学员谋取其他利益 !学员应当《遵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制度有权选择【教,。练员并与机动车驾驶!培训经营者协商培训!时间 第二十八条 ! ,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应当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办理—行政许?。可手续租《赁车辆?应当使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制发的道路运输!证件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二)《自有十辆以上—客车每辆座位数【九座:以下; (三—)车辆技术等—级达到三《级以上?并具有齐全》有效的车辆行驶【。。证件; 《(四)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停车场地》。; (五)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第二十九】条  ?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当】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在约定时间内将车】。辆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取租赁费用【不,提供驾驶劳务—  :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有二名以】上人员参加持执法】证件:按照规定着装文明执!法实施上路检—。查时不得妨碍道路畅!通 道路《运输监督检查专【用,车辆应当按照规定】设置统一、便于【识别的道路》运输稽查标》志和示?警灯 第三》十一条 《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超越经营》许可:范围从事客货运输】。或者运输辅助业经营!活动客货《运输:车,辆、教练车、—租赁车辆无道—。路运输?证件或者超越—车辆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暂扣车!辆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实施暂扣措施的在当!事人履行处罚—决定后应当立即解除!暂扣措施 》第三十?二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客货:运输经营《者的经?营条件以及车辆实行!年度:审验审验《不合格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得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整改不合格或者!超过:一年未参加年度【审验的原发证—机关应当注销其【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道路运输证件 】客货运输、运—输辅助业经》营者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经—营或者开业申—请时承诺的开业条】件在承诺《期限届满未》履行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注销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道路运输证!件 第三十三条  !质监、工商等—部门应当对生—产、销?售,的机动车配件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配件的行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有】销售假冒伪劣—配件行为的》应当移送工商部【门依法处《理 工商《、公安?、市容市政(城管】),、旅:游等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客运经营活动中的!非法组客、拉客以及!。违反规定行》驶、停靠车》辆等行为的监—。督检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有前述行—为的:应当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六【章 :。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客货运—输、运输辅助业【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一)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货,运,出租汽车、教练车未!。按照规定安装监控设!施、设?备的; (二)【客运:车辆、货运出租【汽,车、教练车未按【照规定?设置标识或者在【车厢内外喷涂—、张贴、《设置不符《合规:定的标志、标—识的; 《。(三)客运车辆未按!照规定悬挂营运标志!牌的:; (四)》。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未按照规定设置或者!。悬挂标志灯、牌的】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客运》经营者从事包—车客运活动》起,始地和目的地—均不在车籍所—在地:或者单?程包车回程载客【未备案?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在考:核周期内记分考核】不,合格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暂扣、【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件 客货【运输从?业人员未携带从业】。。资格:证件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擅:自为车辆喷涂—或,者改装客运出租、货!。运出租、教练车标】识、设备的; 【(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符》合危险货物运输类别!、项别的许》可但:。使用无相《应道路运输证件【。的车辆运输危险货物!的;: (: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者,、汽车租《赁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件的车辆从事经营活!动的 违反本—条例:规定机动车驾驶【培训经营者、汽车租!赁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对车辆进行!维护:和,检测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 (《一)未在《核定的教学》场地开展教学活动、!未建立学时预—约制度或者》。未提供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服务模式的;【 (二)《教练员未按照—规,定使用教练车—和随车电《子教学设备或者【未完成规定》的培训内容和学时】的 教练员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客货运输、运】输辅助业《经营者实施》监督检查时发现经营!。者不符合开》业,条件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达不到《开业条件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道路:运输证?。件 第四十一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汽车租赁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道路?运输:证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客货运输经【营者的车辆》未按照规《定参加年度》审验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 道路运输机构!依法暂扣车辆—时应当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经催告仍【不,履,行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将采取暂扣措!施的车辆按照法【定程序送交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扣除?拍卖:费用:、逾:期保:管费抵?扣应:缴罚:款后余款退还当事】人不足部分》予以追缴《 第:四十四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条例自20】11年 1》。月 1日《起施行1《999年1》2月:30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制定—、2002年9【月18日《修改的苏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办法19【9,5年3月20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制定】、,1997年4月【2,5日修改《的苏州市搬》运装卸业管理办法2!000年6月—9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制定、2】004年7月22日!修改的?苏州市机动》车维修与配件经【营,行业管理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