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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土地储—备办法   —(200《6,。。年12月《29:日发布20》17年10》。月3:0日修订)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提高?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苏】省土:地储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除高淳区、—溧水区?以外的土地储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土地储备是指经市政!府批准市国土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依》法采:用收回和收购等【。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并进行土地整—理形成可《供应建设用地的【行为   第四条】  市?国土资?源局是全市土地【储备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土地储备【工,作 : , 发展和改革、【经济、?。规划、房产、建【设、财政、物价等】有关部门以》及储备土地所—在区:政府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土地储备工作  ! ,第,。五条 ? 本市土地储—。。备实行统一储备【、统一管理的原则 !  经市政府批【准,的国:资、交通、》城建集?团和轨道交通等【有,关单位?的专项土地储备项目!必须纳?入市土?地,储备中心进行管理 !  第六条  【市国土行政主—管部门、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制】。定本:市土地储备规划 】  市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市土地【储备规?。划,、,土地供?应计划和市场供需】状况制定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 土地储《备规划?和,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施行   第二章 ! 土地储备   】第七条  下列国】有土地应当纳入【土地:储备  《 (一?)政府依《法收回的;  【 (二)政》。府依法补偿》。后收回的;   】(,三)政府以收购方式!取得的;   【(四)其他需要储备!的   第八条 】 政府?。依法收回的土地包括!  : ,(一)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土《。地,;   《(二)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  【 (三)经核准报】废的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用【地;   》(四)依法》收回:的,闲置土地;  【 (五)土》。地违法行为》被查处后依法—收回的土地;   !(六:)其他?应当依法收》回的土地   第九!条 : 政:。府依法补偿》后收回的土地包【括   (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的土地;《   (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的土地; 》  (三)征—地撤组剩余的土地;!。  : (:。四)其他应当依法】补偿后收回的土地 !。  第十条  政】府收:购的土地包括 【  (一)因城市规!划的调整非经—营性用地包括工【。业用地、仓储物流用!地,等改为商业、住宅】、办公、酒店等经营!性,用途需?要,收购:。的土地;   (二!)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申请收购的土地;】   (三》)土地使用权转【让中政府行使优先】购买权?收购的土《地;   (四)国!有企业改制需要【收购的土地;   !(五)其他需要收购!。的土地  》 ,第十:一,条,  实?施土地储备市土地储!备中心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对拟补偿—收回或收购土地【的有:关,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和?核实对土地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的,价值以?及,拆迁、安置等费【用,进行测算;》 ,  (二《)制定补《偿收回或收》购土地方案; 【。。  (三)到规划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  (四)凭相关手!续,。申领储备用地批准】。。通知书;  — (五)《与原:土地使用人签订【收购合同或》者办理收回手—续,;   (六)办理!土地变更登记—纳入土地储备库储备!储,备土地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没有纳【入拆迁?范围的应《当,办理房产变更—。登记   第十二条!  土地收》购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给予补偿 》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根据土地剩【余使用年《限和土地使》用,者对土地的实际投】入给予补偿;   !(,二):涉及城市房》屋拆:迁的依据有关城市】房屋拆迁的规定【给予补偿;》   (三)政【府行:使优先购买》。权,购买的土地按照土】地,转让申?。报价格?给予补偿;  【 (四)《。政府确定的其他补偿!方式  《 第十三条 —。 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土地收购应—。当提供下《列文件   (一)!土地收购申请—书;  《 (二)《。土地:使用权人资格—证明; 《  (三)土地【使,用权:证明;   (四)!房屋所有《权证:明;:   (五)其他】应当提交《的证明?文件   第三【章  储备》土地的管理  【 第十四条  【市,土地储备中心应【当建立储备土—地档案和台帐严【格实行储备土地入出!库制度进行动—态管理   —市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全市—土,地储备管理信息系】统并与相关部—门,实现资源共享—。   第十五—条  市土》地储备中心可以对储!备土:地,依法进行土》地平整、基》础设施配套等—前期开发和工程【配,套建设   第【十六条  市—土地储备《中心需要对入库的土!地进行拆《迁的应当依法办【理,拆迁许可手》续   第十—七条  市土地储】备中心?可以:依法对储备土地进行!临时性的合理使用】   ?储备土地使用权【可以参照出让土地依!法进:行抵:押  ? 第十八条 — 储备土地的供【应由市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土地【储备中心应》当按照土地供应计划!的要:求,做,好土:地交付供地》的前期准备工作 】  储备土地原【则上应当净地交付】   ?第十:九条  《用于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项目的土地【应当依?法采取拍卖》、,招标、挂牌方式出让!   第《二十条  》储备:土地交?付供应?时应当将储》。备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权属证】书收回?   第二十一条 ! 土地储备》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法《。律责任  》 第二十二条  】市土地储备中—。心未按规定支付【土地收购补偿—费用的原土》地使:用权人有权依法解除!土地收购合》同   第二十【三条  原》土地使用权人—未按合同约定—交付土地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或者在交付】土地时擅自处理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的!市土地储备中心有权!要求其限期改正【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并继续履行土地【收购合同《   第二十四条】  擅自占》用,和处分储《。备,土地的由市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非法》占地处理   第二!十五:条  市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切实履行对储!备土地的管理监督】职能因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  市土地储备【中心依法对储备土】地实施?。管理保证土》地供:应计划的顺利—实,施,因,市土:地储备中心》。工,作人员的过错造【成重大影响与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 ! 市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市》土地:储备:中心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八条 【 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土地储?备,资金对在使用土地储!备资金过程中—违,反规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 高淳?区、溧水区的—。土地储备工作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