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土地储备办】法
(20【06年12月29日!发布201》。7,年10月3》0日修订)
【 第一章 — 总 则
— 第一条 — 为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提高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苏《省土地储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除》高,淳区、?溧水区以外的土地储!备适用本办法
】。 第三条 》 本办法所称—土地储备是指经【市,政府批准市国土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依法!采用收回和》收购等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并进行土【地整理形成可供应建!设用:地,的行为
《 第四条 市】。国土资源局是全市土!。地,储备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土地储备工作
】 , 发展和《改革、?经济、?规,划、房产、建设、财!政,、物价等有关部门以!及储备土地》所在区政府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土地储备【工作
》第五条?。 本市《土地:储备实行统一储备、!统一管理的》原则
》经市:政,府批准?的国:资、交通、城建集团!和轨道交通等有【关单位的专项土地】。储备项?目,必,须纳入市土地储备】中心进?行管理
第六】条, , 市国土《行政主管部门、【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制定本市土】地储备规划》
市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市:土地储备规划、土】地供应?。计,划和:市,场供:需状况制定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 土地储备—规划和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施行:
第二章 土!地储备
第七条! 下列国》有,土地应当纳入土【地,储备
(一【)政府?依法:收回的;
(二!)政府依法补—偿后:。收回的;
》 (三)》政府以收购方式取】得,的;
?。 (四)其他需要!储备的
第【八,条 ?政府依法《收回的土地包—括
(一—)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土地;
(二】)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
(三)经核准!报废的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用地;
】(,四)依?法收回的闲》置土地;
【(五)土地》违法行为《被查:处后依法收回的【土地;
《 (六)其他【应当依法收回—的,土地
《。 第九条 —政府依?法补:偿后收回的土地包括!
(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的土地》;
《(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的土—地;
(三)征!地撤组剩余的土地】;
(四)其】他应当依《法,补偿后收回的土地】
第十条 【 政府收《。购的土地包括
【 (?一)因城市规划【的调整非经营性用地!包括工业用》。地、:仓储物流用地等改】为,商业、住宅》、办公、《酒店等经营性—用途需要《收购的土地;
【 (二)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申请收购的土—地;
(—三)土?地使用权转让中【政府行使《优先购买权收购的】土地;
》 (:四)国有企业改制】需要:收购的土地;
!(五)其他》需要:收购的土《地
: 第十一条 【 实施土地储—备市土地储备—中心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 , (一)对》拟补偿?收回或收《购土:。地的有关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和核实对土【地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的价值》。以,及拆迁、安置等【费用进行《测算:;
? (二)制定—补偿收回或收—购土地方案;
!(三)到规划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四—)凭相关手》续申领储备用地【批准通?知书;
(【。五)与原土地使【用,人签订收购合同【或者办理收》回,手续;?
(六)办理】土地变更登》记纳入土《地储:备库储备储备土地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没有纳入拆!迁范围的应当办【理房产变更登记
】 第?十二条 》。。土地收?。。购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给予补—偿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根据土地剩余使】用年:。限和土地使用者对】土地的实际投入给】予补偿;
(二!)涉及城《市,房屋拆?迁的依据有关城市】房屋拆迁《的,规,定给予补偿;
【 (三)政府行】。使,优先购买权》购买:的土:。地按照土地转—让申:报价格?。给予补偿;
【 (四)政》府确定的其他补【偿方式
第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土地收购应当提供下!列文件
(一)!土地收?购申请书;
— (二《。)土地使用权人资】格证明;
(三!)土地使用权证明;!
(《四)房屋所有—权,证明;
(五】)其他应当提交的】证明文件
第】三章 储备土地】的,管理
第—十四条? 市土地》储,备中:心应当建《立,。储备土地档案和【台帐严格实行储备】。土地入?出库制度进行—动态:管理
市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全市土地!储,备管:理信息?系,统并与相关》。部门实现资源—共享
? 第?十五条 市—。。土地储备《中,心可以对储备土地依!法进行土地平—整、基础设》施配:套等前?期开发和工程—配套建?设
第十—六条 市》土,地储备中心需—要对入库的土—地进:行拆迁的应当依法】办理拆迁许》可手:续,
第十七条 !市土地储备》中心可以依法对储】备土地进行临时【性的合理使用—
储备》土地使用权可以参照!。出让土?地依法进行抵押
! 第十八条 储】备土地的供应由市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土地储备中心应!当按:照土地供应计划【。的要求做好土—地,。交付供地《的前期准备工作
! 储备土地原—则上应当《净地交付
— ,第十九条 》 用于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项【目的土地应当依【。法采取拍《。卖、招标《、挂牌方式》出让
? 第?二,十条 储》备土:地交付供应时应当将!储备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权属证书【收回
第二【。十一条 土—地储备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 市土地储备中心未!按规定?支付土地《收,购补偿费用》的,原,土地使用权人有权依!法解除?土,地收购合《同
第二—十三条? 原土地使—用权人未按》合同约定交》付土地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或者在交付土【地时擅自处理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的市土】地储备中《心有:权要求其限期改正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并继续履行土地收】购合同?
第二》十四条 擅自占】用和:。处分储备《土地的由市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非法》占地处理《
第二十五【条 市《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切实履行对储【备土:地,的管理?监督职能因》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 ? 市:土地:储,备中心依法对储备土!地实施管理》保证土地供应—计划的顺《利实:施因:市土地储备中心工】作人员的《过错造成重大影【响与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 第二十七条 !市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市土—地储备中心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 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土地储备—资金对在《使用土?地储备资金》过程中?违反规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五章 附 ! 则
》第二十九条 — 高淳区、》溧水区的土地储备工!作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