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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土地储备办法 【 , (:2006《年12?月29日发布—201?7年10月3—0,日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提高《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苏省【土地储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除:高淳区?、溧水区以外的【。土地储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土》地储备?。是,。指经市政府》批准市国土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依法采用收回和【收购等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并进行土《地整理形成可供应】建设用地《的行为   —第四条  市国土资!源局是全市土—地储备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土?地储备?工作 ?。  发展《和改革、经济、【规划、房产、建设、!财政、物价等有关部!门,。以,及储备土《。地,所在区政府》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土地储备工!作,   第五条  本!。市土地储备实行统一!储备、统一管—理的原则  — 经市政府批准的国!资、交通、城建集】团和轨道交》通等有关单位的专项!土地储备《项目必须纳入市土】地储备中心进—行管理   第六】条  市国土行政主!管部门、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制定本市土地】储备规划   市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市土地储备规划、】土地供?。应计:划和市场供需—状况制定《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  土地储》备规划?和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施行  — 第:。二章  《土地:储备 ?  :第七条  》下列:国有土?地应当纳入土地储】。备   (》一)政府依》法,收,回的;   (二)!。政府依法补偿—后收:回的;   (三)!。政,府以收购方式取得】的;:  : (:四)其他《需要储?备的:   第《。。八条 ? 政府依法收回的】土地包括   (】一)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土地;   (二)!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  :。。 (三)经核准报】废,。的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用地; 】  (四)依法收回!的闲:置土地;  — (五?)土地违《法行为被《查处后依《。法,收回的土地;—   (《六):其他应当依法—。收,回的土?地,   第九条  政!府依法补偿后—收,回的土地包括   !(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的土地;【   (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的《。土地;?  : (三)征地撤组】剩余:的土地;   (】。四,)其他应当依法【补偿后收回的土地 ! , 第十条 》 ,政府收购的土地包】括   (》一,)因城市规划的调】整非经营性用地【包括工业用地—、,仓储物流《用地等改为商业【、住宅、办公、酒】店等:。经营性用《途需要收购的—土地;   (二】。)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申请收购》的土地;   (三!)土地?。使用:权转:让中政府行使优先】购买权?收,购的:土地;   (四)!国有企业《改制需要《收购的土地;   !(五)其他》需要收购的》。土地   第十一条!。 , 实施土地储备【市土地储备中心【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对拟补偿收》回或收购土地的有关!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和核实对土地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的价】值以及拆《迁、:安,置,等费用进行测—算;:   ?(二)制定》补偿收回或收—购土地方《案;:。   ?(三)到规划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 (四?)凭相关手续—申领储备用地批【准通知书;   (!。五)与原土地使【用人签?订收购?。合同或者办理收回手!续;   (六【)办理土地变更登】记纳入土《地储备?库储备储备土地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没有纳?入拆迁范围》的应当办理》房产:变更登记《   第十二条  !土地收?购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给予补偿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根据土地剩余使!用年限和土地使用者!对土地的实际—投入:给予补?偿; ?  (二)涉—及城市房《屋,拆迁的依据有关【城市房屋拆迁—的规定给予补偿;】   (三)政【府,行使优先购买—权购买的《土地按照《。土地:转让申报《价格给予《补偿;   —(四)政府确定【的其他?补偿方式《。   第《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土地收购应】当提供下列文—件 :  (一)》。。。土地收购申请—书,;   (二)土地!使用权?人资格?证明:;   (三)土】地使用权证明; 】  (四《)房屋所有权—证明;   (五】)其他应当提交【的证明?文件  《 第:三章  储备土地】的管理   第【十四条?  市?土地:储备中?心应当建立储备【土地:档案和台帐严格实行!储备土?地入出库制》度,进行动态管理   !。市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全市土?地储备管理信息系】统并与相关部门实】现资源?。共,享   《第十五条  市土】地储备中《。心可以对《储备土地依》法进行土地》平整、基《础设施配套等—前期开发和》工程配套建设  】 第十六条》  :市土地储备中心【需要对入库的土地】进行拆迁的应当【依法办理拆迁许可手!续   第十七条】。  市土地储备中心!可以依法对储备【土,地进行临时性的合】理使用   储备】土地使用权可以参】照出让土《地依法进行抵押 】。。  第十八》条  ?储备土地《的供应由市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土地?储备中心应当按照】土地供应计划—的要求做好土地交】付供地的《前期准备工作  】。 储备土《地原则?上应:。当净地交付   第!十九:条  用于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项目?的,土地应?当依:。法采取拍卖、—招,。标、挂牌方式出【让   《第二十条《。 , 储备?土地交付供应时应】。当将储备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权属证】书收:回   第二十一条!  土地储》备,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 第四章  法【律责任 《  第二十》二条:  市?土地储备中心—未按规?定,支付土地收》购补偿费用的原土】地使用权人有—权依法?解,除土地收购》合同   第二十】三条  原土—地使用?权人未按合》同约定交《付,土地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或者在交付土地!时擅自处《理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的市土地储备—。中心有权要求其【限期改正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并继—续履行土地收—购合同  》。 第二十《四条  擅自—占,用和:处,分储备?土地的由市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非法占地处理—   第二十—五,条  市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切实【履,行,对储:备土地的管理监【督职能因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  市《土地储备中》心,依法对储备土地实施!管理保证土地供【。应,计划:的顺利实施》因,市土地储《。备中心?工作人员的过错【。造成重大影响与【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  市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市土地》储备:中心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八条  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土地储》备资金对在使用【土,地储备资金过程中违!反规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五章  附【  则 《  第二十九条  !高淳区?、溧水区的土—地储备?工作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