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管理办法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共:信息标志的》。标准化管理》方,便公众生活》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场所信息标志—的制:作(包括设计和加工!)、销售、设置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信息标志是!。指以:图形、色彩》和,必要的?文字、字母等或者其!组合表示所在公【共,区域、公共设施的】用途和方位提示【和指导人《们,行为的标志》物
? 本办法所称—公共信息标志设置是!指在公共《区域:、公共设施》张贴、设《立,、放置、《安装公共信》息标志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工作的领导】和建设将其》纳入城市发展规【划
《第五条?。 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是本市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的监督管理工】作区、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辖区内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的具?体监:督管理工《作
: 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实》施公共信息标志【的监督检查》工作
公安、交!通、旅游《、民政、建设—、,市政:公用、?市容、园林等行政主!。管部门和本市行【政区域内《民航、铁路、—电力、电信、金【融等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组织本系统】、本行?业公共信息标志标准!的实:施
? 第六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实施公共信息—标志: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 (二)制定、】修改南?京市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实施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三!)宣传、贯彻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和相关工《作;
(—四):指导、检查公共【信息标?。志设置和维》护情:况;
(—五)指导、监督市】质量技术监督标【准化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查询服务工作;
! (六)依法实施】监督管理查处公共】信息:标志:。违法行为
第七!条 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根据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和修改目录
!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制定:和修改目录应当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实施!
第八条 【公共信息标》志产品的制作—和销售必《须符合目《录所列标准的—规,定
禁止—制作和销售不符合目!录,所列:标准的公共信—息标志?产,品
第九条 机!。场、车站、地铁、码!头,、城:。市道路?、停:车场、宾馆》(饭店)、医院、体!育场(馆)、—会议中?心、展览馆、博物馆!、娱乐场所、商【场、公园、》旅游景区《(点)、公共厕【所等以及其他—需要设?置公:共信息标志》的公共区《域和:公,共设施其管理者或者!经营者应当设置【。公共信息标志
【 , 前款?规定范?围内的新建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将公共】信息标志作为附【属设施纳入工程预算!并,将公共信息标志设置!。的标准化情况纳入工!程竣工验《收内容
》 第十条 》。设置公共信息标【志应当符合目录【。所列标准的规定【做到安?全,、醒目和协》调
? 设置广告设—施不得?。影响公共信息—标志的使用》效果
第十【一条 尚未制定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公共区域!和公共设施管—理,者,或者经营者可—以自行制作公共信】息标志并《报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 鼓励自》行制作公共信息【标志采用国际标【准
第十二条 !市质量技术监—。督标准?化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为社会提供公共信!。息标志相关标—准的查询服》务并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做好公共信!息标志标准的—宣传、培训》和技术服务、指【导,等工作
《 第十《三,条 设置单位应当】对其设置《的公共信《息标志进行检查、维!护公共?信息标志出现损坏、!脱,落时设置单位应当及!时修复、更》新保持公共》信息标志的》完好、整洁
【 第十四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共信息标!志设置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通知《设置单?。位限期纠正》、,修复、更新
(!一):未按规定设置—。公共信?息标志的;
(!二)设置《的公共信息标志不】符合:目录所列《标准的;
【(三)公共信—息标志损《坏、脱落《的
《第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给予【处,罚
? (一)未》按规:定,设置公共信息—标志或者设置—。的,公共信息标志不符】合目录所列标准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二)设置》的公共信息标志有】损坏、脱落等—情况未及时修复、更!新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三)制作不符合目】录所列标准的公共】信,息标志?产品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六条【 销售不符合目【录,所,列标准?的公共信息标志产品!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 第:十七条 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监督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履行法定职责造!成后果的;》
(二》)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
(三【)利用职权谋—取部门或个》人利益的;》
(四)—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9年1月1【日施行本《办,法施行前设置的公共!信息标志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应当在?两年内逐步改正达标!
附《
南《京市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实施目录(第!一批:)
:。 :1、GB 289】3-2001安全】色
? 2、GB 2【894-1》996安全标—志,
: 3、GB》 16179-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 4、GB —。13:495?-1992消防安】全标志
》。 5、GB 15】630-1》995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 6、GB》。 ,5768《。-1:99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7《、GB? 1773》3.1?-1999地—名标牌城乡
— :8、G?B/T1000【1.1-2006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 9、《GB/T1000】1.2?-2006》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
!10、?GB/?T, 10001.【3-200》4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3》。部分客运与货运
】 11、》GB/T 1—0001.4—-,。20:03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4部分体育运—动符:号
? 12、GB—/,T 100》0,1,.5-?2,00:6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5部分!购物符号《
13、GB】/T:100?0,1.6-2006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6部分医疗保—健符号
—14、?GB/T 1909!5-20《03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15、!MH 0005【-199《7民用航空》公共信息标志用图】形符号
—16、CJ 115!-,200?0动物?园安:全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