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南京市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办法   (—2009年2—。月6:。日发:布2017年10】月,30日修订)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水利工程的管【理和保护保障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功能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的管理和保护—适用本办《法  ? 本办法所称—水,利工程是指在江【河、湖?泊和地下水源上【开发、利用》、控制、调配—和保护水资源的各】类工程包括河道【、湖泊、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灌!区、塘?坝、沟?渠等工程及其附属设!施 :。  城市防洪—、排:水、供水等设—施的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工作的领!导落实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制保障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组织推广和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水利工程的科学】管理水平《   第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依法设立】。的水利工程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水利【工程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水利工《程,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  第?五条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置:的基层?水利工程《管理机构具体负责镇!(街)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  》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的义务有】权对破坏水利工程】的行:为进行制止、检举】和控告水利工程经营!者、管理者应—当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对水!。利工程?的公共安《全,负,责   第》二章 工程保护 】  第七《条 除南京市防【洪堤:。保护管理条例—已有:规定外下列国有【水利工程的》管理范围是》   (一)—通江河道、秦—。淮河一级《支流、?滁,河分洪河道及其一】级支流背水坡堤【脚外10-20米;!通湖河道背》水坡:堤脚:外10米河道无堤防!河段按?河口线外延1—2米或者设计—洪水位?、历史?最高:洪水位确定   (!。二)中型涵闸、泵】站上下?游,河道各20》。0-5?00米建《筑物外缘起左右侧】各,50-200—米   (》三)小?(1)?。。型,水库大坝背水—坡坝脚外50—-100米大坝两端!从坝端向外》30-50米溢【洪,闸不在上述》范围的?溢洪道顶端》两侧各15》米   《(四)灌区》干渠背?水坡坡?脚外3-5米支渠】背水坡坡脚》外1-3米》   在保》证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前款第(一)项规】定的河道穿越城镇】段的:管理范围为背水【坡堤脚外《5米;无堤防的河】段为河口线外延1】2米   第八条 !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国有水利工程!的保护范围》是  ? (一)河》道管理范围》以外40米;—   (二)—中型:涵闸、泵《站管:理范围以外5—0米;   (三】)小(1)型水【库管理范围以外30!0米;  》 (四)灌区管理范!围以外10米  】 第九条《 其他河道、沟【渠、小(2)型【。水库、小型涵闸、】泵站等国有水利【工程:以及非国有水利工】程的管?理和保护范围由【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划定 ?  第十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设!。。立统一标志明确管】理和保护要求 【  :禁止:。破坏和?。擅自移动《。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标志   第【十一条 市、区【人民政府对已—征用或者《。划拨:的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应当】依,法办理确权发证【手,续   第十二条】 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爆破、打井、挖掘!;   (二)【擅自堆放、》。取土、采砂》、埋设管线或者【建设影响水利工【程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   (三)】在堤防边坡、—平台以?及沟渠内《坡上进行《影响:堤防安全《。的垦植或者》种,植;   (四)损!坏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施;   (五】)在坝顶、堤顶、】闸,站交通桥行驶—。履带式机械、硬【轮车:。或者超重车》辆,在工程设计未考虑】交通功能的坝顶、】堤顶行驶机动车辆】。;   (六—)在江河、湖泊、水!库、渠?道水域?内炸鱼、毒鱼和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   (七!)倾倒土石、废渣、!垃圾等废弃物;【   (八)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危害水利工程安全】。的行为   第十】。三条 在水利工程】保护范围《内不得从事危及水利!工程安全的》爆破、钻探、打井】、采:石、开矿等活—动   第十—。四条 ?列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准保《护区的水利》工程按照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南京市水!资源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保护  】 ,第三章? 工程管理  【 第:十五条 国有—水利工程《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  【 受益和影响范【围在同一区的水利】工程:。由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跨区的水利!工程: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在一个镇—(街)的水利—工程由?镇,(街:)基:层水利工程管理机】。构或者村民委员会管!理   上述—区域内的水利—。工程已有管理机【。构的其管《理主体和权》限不:变  ?。 第十六条 —非国有水利工程【的管:理者由水利工—程所有者确定—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第十七条 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依法需要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将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和施工》。方案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办理开工】手续跨汛期》。施工的应《当同时报《送度汛方案可能造成!水利工程损坏、河道!冲刷或者淤积的建设!单位应当与水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修复(治《。理)协议  — 第十八《条 不得擅自填堵河!道等水域或者废【除原有防洪》围堤确?。因重点建设需要填】堵或者废除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可行:性论证按照河道【管,理权限报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因》填堵减少水面的应】当采取占补平衡【或者等效《替代措施;需要调整!水系的?不得影响防洪、排涝!、灌溉和供水所需】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  《 第十九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建,设项目施工以—及建设单位》履行修?复(:治理)协议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反!水利:工,程,管理和防《洪,技,术要求以及修—复(治理)协议的】应,当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整改   —建,设项:目竣工后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参加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竣工后6个【月内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资料 《  第二十条 【兼有交?通、航?运功能的涵闸等【水利工程因交—。通、航运需要—改、扩建的应当经】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  第二十一—。。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禁止或者限制通!行的堤顶道路上【设置:限高杆、隔离卡(墩!)等管理标志对临】时通:行的车辆进行护堤】。。管理避?免车辆对堤防的破坏! ,  第二《十二条 利用堤【坝做公路的路面(】含,路面两侧各5—0厘米的路肩)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维修和养护!并按照公路等级设置!交通标?。志、:标线;?涵闸上的公路桥由交!通部门?负责维修养护大【修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负责】   第二十三【条 水利工程因抢险!或者防汛《抗旱需要进》。行蓄水、调》水时水利工程经营】者,、管理者应》当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调》度指挥   —因抢险、蓄水、【调水影响航行—安全的防汛指挥机】。构应当及时》通知海事《管理机构《海,事管理机构》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采取限航》、封航等措施—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四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工程!安,全运行情《况的鉴定《提出:维修、?。养,护,等意见;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水利工程应当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并采取措施—。排除:隐,患, ,  第?二十:五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完善水】利工程汛期调度运】用,方案落实防汛安全责!任制督促建设单位】制定:在建工程应》急,预案加强对工程防汛!安全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 水利工《程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技:术标准?和规:范维修养护水利工程!建立监测、巡查制】度依法制止侵占【、破坏水《利工程的行为建【立健:全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档】案保证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和效益发—挥   第二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安排专项资!金对公益性国有水】利工:程进行维《修、养护、》加固或者更新   !区,、镇:(街)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政策】、,资金等措施鼓励、】支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和保!护确保工《程设施完好保—障农田灌《溉和防洪排涝的需要!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工程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履行水?利工程的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职责的;【   ?(二)发现侵占、破!坏水利?工程的行为不及时】制止的   —(三)利《用职权?牟取部?门,利益或者个人利益】的;   (—四)对法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受理《而不:。受,。理推诿?、敷衍、拖延的; ! , (五?)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按?照损毁程度责令【赔偿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二)【、,(三)项规定—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第(四】),、(五)项》规定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 ! ,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水环境污染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填堵【河道:等水域或者废除原有!防洪围堤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可以处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五章 附则 !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的,河道是指  — (一)通江河道】(,不含秦?。淮河、滁河及—其,。分洪河道《)石碛河、高旺【河、城南河、七里】河、石头河、和【。尚港河、铜井—。河、牧龙河、江【宁河、工农河、板】桥河、滨江》。河、九乡河、—。。废便民河、七乡河、!三江河(《含东山河)、便民河!(除龙?潭中学至《龙潭:泵站段)《;   (二)【秦淮河一级支流南】河、响水河》、运粮河、友谊河、!外港河、《牛首山河、云台【山河、横溪河、句容!南河、句《容河、溧《水河(含《一干河、二干河、三!干河);   (三!)滁河分洪河道及】其一级支流驷—马山河、万寿—河、陈?桥河、永《宁河、清流河、皂】河、黄木桥河—、八百河、四柳河、!划子口河、红—。光河、新禹河—; :  (四)》。通湖河道龙坎—河、新桥河、运粮】河、石固河、—官溪河?、横溪河、漆—桥,河、胥河、港口河 !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9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