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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 (2【0,18年12月19日!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2!019?年1:月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 根据2《021年2月25】日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2021【年3:月31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的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住宅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物业:。管理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住宅物业管—理(以下简称物业】管理:)是指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非住宅物业和与】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自,行,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 市、辖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将物业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实施网格【化管理建立物业管理!综合:协调和目标责任机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资金投入《与保:障机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提高!物业服务与管理水】平,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和机构做好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对业主自治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协助【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做》好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 第四条》 市、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公安、民政、】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发展和改革—、消防救援等主管部!门和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 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并推广使》用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用于业《主决策电《子投票?、物业管理》相关信息公开和【物业管理纠纷—投诉处理《等市: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应当纳入《市人民政府》的公共服《。务平台 》 鼓励物业管理相】关主体利用互联网】等开展?物业管?理,活动 第六【条 市?、,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培训《制度定期对》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村)民委员会、业主!。自治:组织和?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所需经!费列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第《七条 市、辖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等?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法律、会计!、工程监《。理、评估、咨询【等第三方机构参与物!业管理活动 【 鼓励业主自治组织!、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物业项—目承接查验》、物业?服务标?准和费?用测算、物业服务】质量评估《。等与:物业管?理相关的活动— 第三》方机构?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照法律、法规、】相关技术规范和合同!约定提供《专业服务出具的报告!应当真实、客—观、:完整并对出》。具的:报告负责 第二!章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 , , 第一节 》业主大会 第】八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依法履行相【应职责? ?业,主大会决定》下列事?项,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监?事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监事会成员【; (四)【改变和?。撤销:业主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 (五)》确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监事—。会工作?。经费业主委》员会:成员工作补贴—和标准; 【(六)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物】业服务收费方案【; 《(七)选聘、续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 (八《)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公,共收益; —。 (九?)筹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十)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 (十一)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十】二)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九项至第十》一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第九条 新建住【宅小区符合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条】件的:建设: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向物业《管理区域《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书面!提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申请并按—照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报送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资料】 , 十人以上业主】公开联名《可以向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者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书面提】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申请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收到申请】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审核是否符合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条件已符合—条件而建设单—位尚未?按照规定报送—相关资?料的应当督促建【。设单:位报送;《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报送 ? , 第:十条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按照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组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建设单?位,不派员参加的不影】响筹备组的成—立 筹备组成】员,人数应当为五至【十一人的单数其【中业主成《员不少于筹备—组成员的百分—之六十并应当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业主委—员会成员任》职,条件 《 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筹备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其—指导:。标准由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和改革》部门根据《物业管理《区域规模、业主户】数和建筑面积等因素!制定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前将筹备经】费交:至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设—立的专用账户用于业!主大会的《组织筹备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后筹备组》应当将筹备》经费的使用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向全体业—主公布?接受:业,主监:督 《第十一条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至少每》年召开?一次并于会议召开】七日前?书面告知社区居(村!)民委员会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审议下列内容 【 (一《)上一年《度物:业管理实施情况的】报告、业主委员会】工作:报告和业主大会收】支情况报《告; (二【)下一年度业主大】会年:度计划和预算方案;!。 (三)物【业,管理:的其他事项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书面征?求意见或者运用市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等形《式召开?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应当在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者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监督指导!下进行 《 讨论《的事项?需要表决《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方式和办—法执:。行 : 第十二条— 业主户数超过三百!户的可以成立业主代!表大:。会履行业主大会职】责,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代表】一般不少于》三十人一《名业主代表所代表】的业主户数一—般不超过四十户业主!代表:。由业主?小组推荐产生业【主小组可以按幢、】单,元、楼层或》者结合实《际情况组成一个业主!小组推选一名业主代!表代表本小组的【业主出席业主代表】大会会议《表达本小组》业,主的意愿业》主代表推选办—法,应当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规定 业主【代表的任《职条件参照本条例】规定的业主委—。员会成?员条件设置》任期与业主委员会成!员一致 业主】代表履行《。下列职责 — (一)在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前就《会议议题征集本【小组业主《意见;涉及事项需要!业主书?面投票表决的应当】征得业主本人对【表决:。。意见的签《字确:认; 《 (二)按》照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业主】小组:职责组织业》主小组开展议事【活,动并将结果告知业】主,委员会; 【(三)向业主委【员会反映本》小组业主的有—关意见和建》议; 》(四)建《立本小组工作档案】;, , (五)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职责【 业主代表出】席业主代《表大:会会议不得》委托他人《业主代表因故不能】参,加业主代表大会【会议的其所代表的】业主可以另行推选临!时业主代表》参加 》业主代表大会—通过的决定与业主】。大会的决定具有同等!效力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 业主【大,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监事三名以上—监事可以成》立,监事会? , 监事可》以是业?主,也可:。以是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成员业—主委员?会成:员不得兼任》监事成立监事会的其!中业主成员人—数不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二】。。监事:任期与业主》委员会成员》一致 监—事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履行监督职】责不干预业主—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监事不领取报—酬和补?贴 监事—和监事?会的:具体产生办》法、工作《职责、工作经费等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规【定 : 第?十,四条: ,市、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对符合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条件的!住宅小区应当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向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移交?相关资料提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申请—;督促、指》导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及时组?织筹:备成立业主大会 ! 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不【动产登?记机构等单位—。应当对相关方就筹】备成立业主大会所】需要:的信:息,资料查?询依法予以配合 】 第二《节 业主委员会 ! 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可以由十名【以上业主《联名推荐、业主【大会筹备组组织业】主推:荐,。。或者业主自荐产生采!。取业主代表大会【形式选举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一般从业主代表中】产生 筹备【组应当核《查参选人的资格确】定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名单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名单】。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并?附个人?。情,况介绍 —第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由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热心公益、责!任心强、有社会公】信力、组织》协调能力《较强且能正常—履行业主《委员会成员职责的业!主担任 业【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业主委员】会,成员 ? (一)》本人及?其,近亲属与其》所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有利害关—系的;? (二)有【损坏房?屋承:。重结构、《违法建设或》者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等,不当:使用:。物业行为的; 【 :(三)未按》照规定交纳》物业费、汽车—。停放费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相关费用且未及时!改正的; 【。(四)违《。反房屋?出,。租,有关人?均面积、使》用,功,能、消防安全管【理等:规,定的; (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利,用职务之便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六)有!违反: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且未改正】等不适宜担》任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情形 《 , ,。有前款情形之—一已担任业主委员】会成员的由业—主,大会或者由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决定?。终止其资格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 业主》认为业主委员—会成员?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提:出异议也《可以:向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异议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第十七】条 业主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业主【委员会?核实后其成员资【格终止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 ?(一)不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 (二)因—物业转让《。、灭失等《原因不再《是业主?的; ? (三)因疾【病或者其他原—。因丧失?履行职责《能力:的; 》(,四)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无法履行职】责,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向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办理!业,主大会?。的备案?备案:材料不齐全的—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 ?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出具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备案证书并将备】案材料抄送》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公安派?出所、社区居—(,村):民委员?会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业主委员《会,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报告?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将备案事】项变更的报》。。告按照前款规定抄送!相关单位 取得!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备案证书后—。业主委员会凭备案】证,书申:。请刻制?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等相关》印章:开立业主大会的【银行账户并将印章】式样和银行账号报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 :业,主大会印章应当【根据业主大会决定使!用业主委员会印章】应当经半《数以:上成员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十九条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业主委员—会,工作:情况和业主大—会收支情况; !(二)根《据业主大会决定【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或者《续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监督】管理规约《、物业管理制度的】实,施,; (四)【组织编制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的年度计划和【方案提请业主—大会审议;》。 (五》)组织?和监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六:)监督管理公共收入!、公共收益及其使】用; (七【),审核需要业主分摊】的费用;《。 (八》)督促业《主按照规定或者【约定:交纳物业费》等相关费用; 】 (九)建立定期】。。接待制度听取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物?业服:务与:管,。理以及业主委—员会日常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并【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咨,询、投诉; 】(十)?协调处理《物业管理活动—中产生的纠纷;【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和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条 业主委员会【至少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业《主委员会《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成员【提,议应当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成员出席》业主:委员:会成员?不得委托他人出席会!议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制作书面—记录由出席会议的成!员签字确认后存【档 业》主委:员会会议作》出的决定《经全体成员过半数签!名同意后通过决定】文书应当加盖业【主委员会印章—业,主委员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将决定文书—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并书》面告:知社:区,居(村)民委—员会 业主【。可以在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的指》导,下查阅业主委员【会所有会议资料并】。有,权就涉及自身利【益的事?项向业主委员会提出!询问:业主委员会应当予以!答复: : ,第二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向》。业主公?布下列情况和资【料 (一—)业主委员会成【员姓名、职责分工】。和联系方《式; (二)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物业服务合同;】 ,。 (三)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决】定;: (四》)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 —(五)公共收入【、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 — (:。。六):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处分使【用情:况; (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收支情!况、:。业,主委员会成员工作】补贴等?费用情?况; (八)其!他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 —。前款:第五项至第》七项应当每半—年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一次?公布时间不》少于十五日》 第二》十,二条 业主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 (?一,)阻挠业主大会行使!职权拒?绝执行业主大会决】定; (二【),违,反,规定使用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印!章; (—三,)打击、报复、诽】谤、陷害《。有关投诉《人、举报《人; (四【),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拖延【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五)未经业主大】会决定擅《。自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或:者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 , (六?)骗取、《挪用、侵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者公共收【。益等业主共》有财产; 【(七)索《取或者收《受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维修保养等单】位或者有利害关系】的,业主提供《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八)其他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 业主委员会【任期内业主委员会】成员出现空》缺的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时补足《业主委员会成员人数!不足总数二分之一的!应,当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的!。指导:、协助下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 — 新产生的》业,主委员?。会成员名《单,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 【 第二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指导、《协助业?主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调整或者重!。新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一)【不履行业主委员【会职责的; 【 (: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 》 :(三:)不按照规定履【行业主委员会职责】严重影响社》区和谐稳定和正【常生活秩序群众【反映较大的 】。罢,免或者重新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成员名单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 【 第二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在,其任期届满三个月前!应当书面告知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村)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导《、协助成《立,。换届选举小组由【换届选举《小组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小组人员—的构成参照业主大会!筹备组 》 换届选举小—组,成立至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期间业主委—员会不得就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等共同管《理,事项: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但发生危及【房屋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需?要,立即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更新、改造的除外! 业《主,委员会逾期未能【换届选举的》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指导、《。协,助业主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第二!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换届选—举小组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将其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移交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保《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需要使用【上,述物品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提供 》 ,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在新一届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并办理换届备案!。手续:。后,十日内?将其:保,管的前款所述物品移!交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不按时移》交,。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移!交,;拒不移交》的公安机关应当协】助移交 第三】节 物?业,。管,理,委,员会 ? , 第二十七条 物】业管理区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一)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 》 :(二)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但因【多种原因《未成:立业:主,大会经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指导后仍不】能成:立,。的; (三【)业主委员会—长期不能正常—开展工?作需:要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经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多次?指导后?仍不能?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的— 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职责期间】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对【。能够成立业主大会的!应当指导筹备工【作成立业主大会;】能够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应当!指导产生业主委员会!。 , 第二十八条 】物业管理委》员会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组织成立由业】主,成员以及《。。。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社【。区服务机构、建设单!位、公安派》出所等派员组成【 物业管—理委员会人数—一般:为九至十三人的【单数其?中业主成员不少于】百分之六十》物业管理《委员会中的》业主成员《应当: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业主委员会成—员的任?职,条件物业《管理委员会主任一】般由:业主成?员,担任:;由非?业主成员《担任的?应当:在业主?成员中明确一名【副,。主任承担日常事务 ! 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业》主对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者: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协调处理 — 第二十九条 【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下】列材料向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一)物业】管理委员会》备案申请表; !(,二)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物业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 《(四)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 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定或者修改的工作规!。则,应当经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审核后》。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十五日 !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出具备案证》书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备《案情况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报【告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 物业【管理委员会取得【备案证书后可—以凭备案证书申请】刻制印章;未开立】业主:大会:银行账户的可以开】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的银行账户 】 第三十条》 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业—主大会职责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征求?全体业主意见形【成业主共同》。决定并将共同决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十五日 》 物业《管,理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物业管理委】员会自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产生之日起!。停止履行职责并应当!在七日内向新一【届业主委员会移【交相关资料和财物移!交后自动解散由【物业管?理委员会管理—公共收入《、公共收益的交接前!业主委?员会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十:五日:审计费用从公共收益!中列支 》 ,第三十一《条 :市、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监—督、:指导督促其规范运】作 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三十二条 》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承担前期—物业:管理责任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并与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后—建设:单位未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服务期—限为不定《期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和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 《第三十三《条 建设单》位销售物业前应当】参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提供的示范文—本制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建设单位修【改示范文《。本的: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 建设单》。位销售物业时应【当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建设单位应!当自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向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 第三?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前《应当与建《设单位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鼓励物业服!务企:业聘请第《三方机构参加物业承!接,查验所需《费用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由建设》单位承担 【承接查验的具体【办法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承接查验后建设单位!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承接【。查验协议对物业承】接查验基本情况【、存在问题、解决】方法及时限》、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作出明确约定 】 ,。 第三十五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省!、市有关规》定,配置物业服务用【房保证物业服务【与,管,理活动的正》常开展?物业服?务用房?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 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依照约定由》物业服务企业出租】或者经?营的物?业服务?用房其租赁或者【经营期限不得超过】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其租赁费用—不得低于《相邻地段市》场价格 第三】十六条 前期物业】管理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程序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并监督物业】。服务企业《之间依法交接— (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物业服?务企业不愿续签【合同:的; (二【),物业服务不符—合履约标准建设【。单位要求限期—整改物业《服务企业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达不》到要求建《设单位?依法依约《提前解?除合同?。的; ? (三)物—业服务企业擅自退出!的; 》(四:)物业?服务: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建设单位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新物业服】务企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物业—服务收费方案应当由!已,销售物业《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十】五日 《 第三十七条 前】期物业管理阶—段普通住宅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指导价应】。当每:三年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适!时调整 政府】指导价调整后物【业,服务:企,。业需要对《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进行调》整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 (一?)物业服务企业【委托专业机构对【上一:。年,度物业项目》经营:。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报告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三十日; (】二)物?业服务企业将—拟调整?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三,十,日并书?面告知?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辖,市(:区)发展和改革、物!业管理主《管部门; (】三):调价方案《。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表决】通过表决结果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十五日! , 业主认为收费标!准调整违反前款程序!的可以?向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投诉;对调!整的收费标准有异】议的可以向物业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第三】十八条 《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的新物业服务企业】进,入前由?建,。设单位承担相应【管理责任尚未成【立业主大会建设【。。单位已经注销或者无!法承担相应》管理责任的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管,理区域九十》日,前应当?。书面:。告,知业主?。。及,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在物业服务!企业退出前》组织成立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决定管?理,。模式 第四章】 物业服务与管理 ! 第?三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为业主提供—专业服务的能力【并按照?规,定在承接项目前将】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固定办公场所、【联系方式和人—员相关信息书面告】知项目所在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及有】关物业服务行业技术!标,准提供专《。业化服务 —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业主意见、】建议和投诉、—举报受理机制及【时,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下—列信息如实》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或者《。。公示 (一)】。。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联系方式【; : (?二)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计费方式、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物业服务投诉电】话; 》(,三)电梯、》。消防等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单位名《称、资质、》联系方式和应急【处置方案《等; (—四)物业《费、其他服务收费和!公共收入、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 (五)房屋】装饰装修及使用过程!中的结构《变动:等,安全:事项; —(六)树木修剪【等容易引发业主【争议的维修养护事】项; (七)】物,业服务与《管理每月的工作【安排; 》 (八)《。其他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 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应当长期公—布第四?项,。应,当至少每《半年公布一次第五项!、第六项应当及时公!示且公示期限不少】于十五?日第七项每月公【布一:次业:主对公布或者—公示内容有》异议: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予以答复 》 第四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降低物业服—务标准或者》减少服务项目—; 《(二)未按照规定程!序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三)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或《者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将物业费、汽车!停放费、公共水电分!摊等捆绑收费;【 (四)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或者【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擅自处—分属于业《主共:有的财产;》。 ?(五)?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或!者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擅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影响业?主生活?或,者住宅小区环境的】活动; 《 (六)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第四【十二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可以根《据分期开发情况【或者不同物业的【使用性质提供不同】标准的服务实—行,不同收费标准 【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交纳物业费等—相关费用业主自行】管,理的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委员会可以—向业主收取物—业费等相关》费用 业—。主未:按照约定交纳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可以:通过上门催交、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等方式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 业主《在转让物业时应【当结清物业费等【相关费用业主出租】物业约定由承租【人交纳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的应督促承租人按】。时交纳;承租人拒】不交纳的由业主【承担相关费》用业主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房屋(【车,位)和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物业买受人的】房屋(车位)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 物业服务合同未】。约定或者未经业主同!意,物业服务企》。业,自,行提:供的服务不》得向业主收取费用】。 第四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发生下列情形之】日起十?五日内退《出,物业管理区》域 ? (一)《物业:。服务合同依法、依约!。解除的; (二!),经人:民,法院判决或者仲裁】机构裁决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退出的;【 (三)物业】服务企业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的; (—四):依法不得继》续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其他!情形: , 第四《十四条 原物—业服:务企业与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交接时应当在—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的监督下明确】。交接事项《 交接各—方应当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电,梯、:消防、安防等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现状予《以确认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可以聘《请第三方机构协【助现场查《验费用可以由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承担或者由业主共!。同承担 《 电梯、消防等共!用设施设备无—法正常使用的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交接前及—时组织修复或—者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十五!条 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应急:备选库按照自—愿、公平、择优【的原则选取相应【的,物业服务企业—纳入库中以供选择 !  物业—服,务合同期内》物业服务企业—擅自退出未有新物】业服务企《业承接项目的由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在物业服务企业应】急备:选库中选取一家【应急:物业服务《企业与?其,签订:应急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期内或《者期满后物业服务】。企业退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在物业服《务企业应《急备选?库中选取一》家应急?物业服务企业与其签!订应急物业服务合】同, 应急》物,业服务合同的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物?业服:务收费方案参照原】物业服?务合同执行》 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和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应急【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应的档】。案资料等进行查【验 : 应急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导业主按照法定程】序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第四十【六,条,。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以,有利于实施物业管】理为原则 【已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区域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形成变更方案】向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方?案应当对变更后物】业管理?区域的?。道路、绿地、—。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等—作出规定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物业管理区域变更】后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并】抄告所在地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居(!村)民委员》会 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四【十七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损坏《或者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 (!二):将不具?备防水条件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三)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 !(四)擅《自改变物业的—规划用?途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违!法,挖掘地?下空间破坏、擅自】改变房屋《。外观或者擅自—将住宅?、,车库:或,者其他附属设施改为!经营性用《房; (五【),。损坏或者擅自占用】、改建?物业共用部位—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 《。 (六)》。侵占绿地、毁坏绿化!。或者绿化设施或者】在,共用场地擅》自种植; (七!)擅自在《建,筑物、构筑物上悬】挂、张贴《、涂写、刻画; 】 (八)违反有关!人均面积、使—用功能、消防安全管!理等规定出租—房屋; (九】)违规饲养》动物影?响物业管理区域环】。境卫生和业》主正常生活、人身安!全,。。; (十)【擅自:在物业管理指定区域!外设置停车泊位、停!放机动车辆》或者在物《业管理?区域共用《道路上设置路—障; ?。 (?。十一)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公共《消防设施和器—。材,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十二)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质等违反安】全规定的物品存【放、铺设超》负,荷物:。品或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十!三)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水、高《空抛物或《者露天焚烧以及在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等共用部《位焚烧; 【(十四)制造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振?动或者影响他—。人采光、通》风; (—十五)?擅自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在,共用部位《堆,放物品或者在—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停放》电动车或者为其【充电; (【十六)擅自架设电线!。、电:缆等; (十七!)法:律,、法规、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有【前,款行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向有关主【管,部门和业主委—员会报告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以及相【关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的规定以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业主委】员会对侵《害,业主共同《利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八条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对】。房屋装饰装修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告知其—房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装》。饰装修活动》的巡查?发现:违规装修的应当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业主、》物业:。使用人对物业服【务企业巡查应当予以!配合 ? 第?四十九条《 ,公共收入、公共收】益应当单独列—账、独立核》算,不得擅自挪》用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由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单独列账;由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管理的【应当纳?入业主大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账户进行管理 ! 前期物业服务】期间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公共收入《。、公共?收益的使用管—理前期物业服务期】间公:共收益作《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维修【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七!十 : 成立业主大【会后:公共收入、公共收】益的分配《和使:用按照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决定、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执行《公共收益主》要,用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更》新和:改造等 第【五十条 《公共:收入、 公共收益应!当接受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的监》督 《公共:收入、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应当至少每—半年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向业主?公示一次《并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 : 前期物业服【务结束时以及公共】收入、公《共收:益由物业服务企业代!。。。为管理的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对公共收入、公】共收益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 :业主委员会或者十名!以上业主对公—共收:入、公共收》益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查询有关财!务账簿;经已—交付使用物业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且占总》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委!。托专业机构对—公共收入《、公:共收益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对公—共收:入、公共收益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十五日审计—费用从公共收—益中列支 — ,第五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物业维修养护—义务物业出现国家】、省:、市规?定的必须维修—养护的情形时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履行—维修养护义务— 第六章 物】业保:修金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第五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建:设单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维修的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另行签订委托协议】 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前按照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百分!之一的?标准交存物业保【修金用于物业保修】期内建设单位不履】。行保修责任或—者因歇业、破产等】原因无法《履行保修《责任的维修费用【。列支物业保修金【不得纳入《房屋建设《成,本 物业保修金!实行统一交存—、权属?不变、专款专用、政!。府监管的《原则由市或》者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物业保修金交—存期限为五年保【修期内出现》的物业质《量问题保《修金交存期》满仍未修复的保修】金交存期延》长至修?。复完成? 物业保修期内!。物业保修《金不足以支》付物业维《修费用的建设—单位应当补足;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保修金》有余额的应当—返还建设单》位 物业保修金!。收,取、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五十【三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在办理?物业入住手续或者】。房屋所有权登—记时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 已竣《工验收?并达到?。交付条件尚未售出】或者尚未交付业主】以及其?他属于建设》单位所有的物业【建设单位在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前应当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先,行交存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已先行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建设:单位可以在物业【售,出或:者交付时向》业主收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并出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 》 第五十四条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按照下列!规定承担可以—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 (一)专有部】分的:所需费用由拥—有专有部分的业主】承担;? (二》)部分共用部分的所!需费:用由拥有部分—共用部分的》业,主,按照其?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承担; (!三)全体共用部分】所,需的费用《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照其【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承担 — 前款涉及尚【未售:出的房屋或者公【有住房的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产权单位应—当按照其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承担 》房屋未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的业—主应当按照其—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和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承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 ,第五十五条 物【业保修期限》。。。届,满后发生《下列危及《房屋安全以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或者相】关业主应当先行【采取应急防范—措施并及《时按规定开》展应急?维修 《。。 (一)外墙、屋面!渗,漏的; (二】)电梯发生故障【经,。电,梯检:验检测机构评—估认为危及》。。。人身安?全的; 《 (三)》公共护(围)—栏破损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 《 (四)楼顶、【楼体外立面有—。脱落危险《的; 《 (:五)专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的; (六!),消防设?施出现功能障碍物业!管理区域《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 , (七)危及房】屋安全或者人身【安全的?其,他情形 应急】维修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当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总额以及】业主分摊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十《五日 第五十六!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增值!收益扣除业主房【屋分户账滚存资【金(利?息)和必要管理费】用的剩余部分可【以建立维修资金统筹!分账优?先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无法—正常使用的项—目以及受益人为全体!业主或者无法—界定受益人的项目维!修、更新和改造 】 :第五十七条 市、】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完善管?理制度建立》日常监督《检查机制保障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安全 ! :市、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日常查—询制度?保障业主方》便及时查询》账户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年度?报告接受《业主及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七》章 信用管》理 《第五十八条》。 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建立:覆,盖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业主、第三方机!构等的物业》管理信用体系开【展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的,认,定、记?。。录、归集、》共享、公开、奖惩】。以及信用《修,复等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 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辖区内物!业管理参《与主:体的信用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并纳入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 《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第五十—九条 建设单位出售!、泄露、《非法提供业》主,信息或者对物业承】接查验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拒不整改《的认定为《失信行为录入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 第六—十条: 物业服务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失信行为录入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 (一—)在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中提供虚!假信息骗取中标的;! (二)骗【取、挪用或》。者侵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公共:收益等业《主共有财《产的; (三】)对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成,员进行恶《意骚扰、《采用暴力《等手段打击报复的;! (四)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业主信息—的; (五【)本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且情节严《。重的 第—六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成员、》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有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行为且情节严—重的认定为失信【。行为:录入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 第六十二条 !业主:有欠:交物业?费行为?经生效的司法裁判】文书:、仲裁裁决确认后】。拒不履行的认定为失!。信行为录入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 【。 第六?十三条 第三—方机构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弄虚作假、误导!性陈述或《者,存在重?大遗漏出具》的报:告不符合客观实际】的认定为失》信行为录入》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 】。。 第六?十四条? 认定失信行为【应当以下列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为依据 (】一,)生效?的司法?裁判文书、仲裁【文书; 《 , (二)《行政处?罚、行政裁决等行政!行为:决定文?书,; : (?三):法律、?法规或者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失—信行为认定依—据的其他文书 !第六十五条》 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与法院、仲【裁机构、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公用企业事!业单位等建立物【业管理?信用信息汇集共【享机制及时收集物业!管理相关《信用信息《 违反》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被行政处罚的—信息应当录入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主:管部:门采集并《推送至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其他失信信【息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采集;!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采集—的应当经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复核后推—送至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 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根据失信】行为的程度可以通】过在市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失?信信息?、限制物业服—。务示范项目》申报、取消》。先进评?比表彰?资格:以及:按照规定向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推送纳入社会联合】惩戒等方《式对物业管》理中的失信行为予】以,惩戒  《  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管》理具:体办法?由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和改革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 】 ,第,八章 监督》管理 ? 第六十六条【 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相】关政策?研究建立完善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和法治化》的物业管理》机制:; :。 (二《)指导、《监督各辖《。市(:区,)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建:立完善物业管—理分级培训》体系形成《。覆盖全市物》业管:理参与各方的—。物,业服务管理能力【提升机制; 【 ,(四)统《筹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 , (五?)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监督管【理; (六【。)建:立和管理《市,。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和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 (《七):制定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承接查!验,协议等示范文本; !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十七条】 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监督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二)负!责前期物业》招投标管理工作【指导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交?接、物业承接查验和!物业服务企》业履约并《负责相关的备案【工作; —(三)?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筹建、换届、备【案以及日常》工作建立日常培【。训和业务《指导机?制;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的违法》决定;? ?。(四)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 (五!)负责物业管理相】关,参,与主体信用信息【的,采集、复核》和,推送:参与对失信行为的】惩,戒; (六)】协调老旧住宅小【区整治及推进—未建:。立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转入物业管理;】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 第?。六十:八条: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履行下列职责 !(,。一)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工作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健全物—业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二)?建立由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单位参与《的,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处理物业管理!重大事项; 【 (三)指导、【协助和监督》。辖区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筹建、换届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的:选聘、?交接等工作组—。织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 (四)—负责物?业管理相关参—与主体?信用信息的采—集;: (五)建立】物业管理《争议化解机》制,设立: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协调处【理物业管理》矛盾纠纷; 】(六)落实》物业应急《。管,理机制制《。定辖:区内物?业管理?应急预案; —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 第六十九—条 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业,主自治协助》和配合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工】作,机制; (【二):牵头建立由》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组】成的日常沟通、协】商机制; (】三)建?立物业纠纷调解机制!及时协?调、处理本社—区内的物业管理矛盾!纠纷; (【四)参与《监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公共收入《、公共收益的—管,理和使用《;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十条 市《、辖市?(区)相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落实执法《管理进住宅》小区的要求做好下列!工作: (一)城市】管理部门《依法查?。处违反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违法搭建【、破坏城市及物【业管理区域容貌、制!造社会?生活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乱设摊点、占用!和毁坏绿地和绿【。化、违规弃置废弃】物等违法行为 !(二)公《安机关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治安管理依】法查处阻碍业主【自治、侵害业主【权益的行《。为;监督《检查安防设》施,的设置?。及维护;指导物业管!理,区域内汽车停放、停!车泊位以及》限速标志的》设置参与停车矛盾】纠纷处理;协助开展!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 《(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时【履行物业交付后保修!期内房屋《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的保修责—任;:。。按照规定受理并处理!由房屋质《量问题引《发,的投诉 (【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经营活《动、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等方面《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物业管《理,中的:价格违法行为 】 (五)《排水主管部门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排水的监督】管理:建立巡查机制依【法,查处物业管理区域内!涉及排水的违法行为! (六》。。)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绿《化,。的日常指导》和监督工作 (!七)消防救援机【构负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影响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使用?等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八):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及其周【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 》(九)?。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落实【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服务收费标准定期】。评估调?整机制 《 第七十一条 】对未实行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辖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综合整治《和更新改造年度计】划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综合环境整治改造!完成后应当划定【物业管?。理区域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住—。宅小区?内的卫生、》绿化、治安、—房屋:维修等管理筹备【召开业主大会推【。行物业管理》或者业主自行管理】业主应当《承担相应《的物业费《 第七十二条】。 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相—关部门的投诉—、举报受理》方式 相关部】。门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当登记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受理?并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及时移】交给有权部门接【受移交的部门对管】辖权有异议的由【物业所在地》辖市(?区)人民政府—指,。定管辖 执【法单位需要进入住】宅小区开展执法【工作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自【治组织、业主应当予!。以协助 —第九章 法律责任 !。 第七十三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由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罚》。 (《一,)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未按照要—求提出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书面?申请或者未报送【相关:文件资料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三款】规定未按照》要求交纳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经费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第五》款规:定未按照要求交【存或:者补足物《。。业,保修金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七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由】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罚 (一—)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公布:、,公,。示物业服务内容等相!关信息?或者公布、公—。示虚假信息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退出物—业管理区域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管》理违法行《为未予以劝阻、制止!或者未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的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四)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单独列账、独!立核算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挪用公共收益的【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资金二倍以下【的罚:款 ? 第七十五条 第】三方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物业项目承接】查,。验、物业《服务标准和费用【测算、?物业服务质》量评估活动中—出具有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的评【估报:告的由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当事: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六条 》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受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七【条 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按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定:应当由其他》执法:主,体实施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 第十章 附则 ! 第七《。十八条 其他管理人!接受委托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的?适用本条例》。有关物业《服务企业的规—定 : 第七十》九条 本条例所称】公共:收入是指利》用业主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公共收—。入的收支情况—应当包?含,收入、?使用和?结余的情况 本!条例所称公共—收,。。益是指公共收入扣】除合理成《本之:后的收益 》 第八十条 本条!例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