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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 【(20?18年?12月?19日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2,019年1月—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 根据20》21年2《月,25日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2021年【3月31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的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住宅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物业】管理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 本条例所称住宅】物业管理(以下简称!物业管理)是指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非【住宅物?业和与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自行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 市、《辖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将物业?。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实!施网格化管理—建立物?业管理综合协调和目!标责任机《。。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资金投入与》保障机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提高《物业服务《与,管理水平《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和机构做好【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对业主自治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协助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做:好,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第四条 市、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公安、民政、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发》展和:改革、消防救援等主!管部门和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 ?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并推广使【用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用于业主【决策电子投票、物】业管:理相关信息公开【和物业管理纠纷投】诉,处,理等市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应当纳入】市,人民政府的公共服】务平:台 鼓励物【业管理相关主体利用!。互联网等开展—。物业管?理活动 —第六条 市、—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培训制度定【期对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村)民委员会、!业主自治组织和【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所需经费列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第《七条 市《、辖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等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法律、【会计、工程监理、评!估、咨询等第三方】机构参与物》业管理活动 】鼓励业?主自治组织、—。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物业项目承接—查验、物《业服务标准和费用】测算、?物业服务《质量:评估等与物业管【理相关的活动— : 第三方机构—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照法律、】法规、相关技术【。规范和合同约定【。提供专业服务出具】。。的报告?应当真实、客—观、完?整并对出具的报【告负责 第【二章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 ?第一节 业主大【会 第八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依法履行相】。应职:责 业主大会决!定下列事项 —。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监事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监事会成员!; (四)改】变和撤销业主—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 (五)确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监事会工作】经费:业,主委员?会成员工作补贴和】标准;? ?(六)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物业?。服务收费方案—; (》七)选聘、续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八)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公共【收,益; 《 (九)筹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 :(十)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 (十?一)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十二)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九项至第十一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第九条 新建!住宅:小区:符合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条件的建设!。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向物业管理区域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书面:提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申请并按照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报送: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资料 【十人以上业》主公开联名可—。以向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者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书面提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申》请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收到申请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审—核是否?符合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条件已符合—条件而建设单位尚】未按照规定报送相关!资料的应当督促建设!单位报送《;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报送 》第十条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按照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组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建设单位不派员】参加的不影响筹备】组的成立 》 筹备组成员【。。人数应?当为五至《十一:人的单?数其中?。业主成员不少于筹备!组成员?的百分之六十并【应当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业主委员】会,成员任职条件— 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筹》备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其指【导标准由《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和改革部门》根据物业《。管理:区域规?模、业主户数和【建,。筑面积等因素制定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前将筹备经费交至】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设立的专用!账户用于业主大会】的组织筹《备 ?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后筹备组!应当将筹备经—费的使用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向?全体业主公布接受业!主监督? 第十一条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至:少每年召开一次并于!会议召?开七日前书》面告知社区居(村)!。民委:员会 ?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审议下列【内容 (—一):上一年?度物业管理实施情】况的报告、》业主委员《会工作报《告和业主大会收支】情,。况报告; 【(二)下一年度业主!大会年度《计,划和预算方案; 】 (三)物业【管理的?其他事?项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书面征求意【见或:。者运用市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等形式召开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应【当在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者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监督指《导下:进,行 讨论的事】项,需要表决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方式和办法执行 ! 第十二条 业主!户数超过三百—户,的可以成立业主代表!大会履行业主大会】。职责:。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代《表一般不少于三【十人一名《业主代表所代表的】业主户?。数一般?不超过四十户业主】代表由业主小组推荐!产生业主《小组可以按》幢、单元《。、楼层或者》结合实际情况组成】一个业主小组—推选一名业主代表代!。表本小组的》业主出席业主代表】大会会议表达本【小组业主的意愿【业主代表推选—。办法应当《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规定 业—主代表的《任职条?件参照本条例规定的!业主委员会成员【条件设置《任期与业主委员会成!员一致 》 业主代表履—行下列职责 (!一)在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前就》会议议题征》。集本小组《业主意见;涉—及事项需要业主【书面投票《表决的应当征得业主!本,人对表?决意:见的签字确认; 】。 (二)按照【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业主《小组职责《组织业主小组—开展议事活动并将结!果告知业主委员会;! , (三《),向业主委员会—反映本小组业—主的有关意见—和建议; 》 :(四)建立本小组工!作档案; (五!)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职责 ? 业主代表出席业!主代表大会会议【不得委托他人业主代!。表因故不《能参加业主》代表大?会会:议的其所代》表的业?主可:以另行推《选临:时业主代表》参,加 业主—代表大会通过—的决定与业主大会】的决定具有同等效力!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 业主大—。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监事三名以上监事】可以成立监事会【 监事可以是业!主也可?以是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成员业主委员!会成员不得兼任监事!成立监事会的其中】业主成员人数不【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二监事任期与】业主委员《会,成员一?致 : 监事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履行监督—职责不干预业主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监》事不:领,取报酬和《补贴: 监事和监事会!的,具体产生办法—、工作职责》、工作经《费等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规定 ! 第十四条 市】、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对符合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条件的住宅—小区应当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向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移交》相关资料提》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申请;督《促,、指导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及?时组织筹《备成立业主大—会 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不:动产登记机构等单位!应当对相《关方就?筹备成?立业主大《会所需要的》信息资?料查询依法予以配合! 第二节 【业主委员会 】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可以】由十名以上》业主联?名推荐、《业主大会筹备组组】织业主推荐或者【业主自荐产生—。采取业主代表大会】形,式选举?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一般从】业主:代表中产生 — 筹备组应当【核查参选人的资格确!定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名单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名单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并附个人情况介【。绍 : 第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由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热—心公益?。、责任心强、有社会!公信力、组织协调】能,力较强且能正常履】行业:主委员会《成员职责的业主【担,任 业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业》主委:员会成员 — ,(一)本人及其近】亲属与其所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有利害【关,系的; (二】)有损坏房屋承重】结构、违法建设或者!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等不当使】。用物业行为》的; (三)】未按照规定交纳【物业费、汽车停放】费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相关费用且未—及时改正的; 【 , (四)违反房屋】出租有关人均面【积、使用功》能、消防安全管理等!规定的; (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利【用职务之便》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 (六)有违—反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且未改正等不适!宜,担任: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情形: , 有前款情形【之一已?担任业?主委员会成员的由业!主大会或《者由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决定!终止其资格》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 业【主认为业主委员会】成员: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提出异议也可以向!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异》议,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第十【七条 业主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业【主委员会核实后其】成员资格《终止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 ? (一)不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物业—转让、?灭失等原《因,。不再是?。。业,主的;? (三)因疾病!或,者其他原因丧失履】行职责能力》的; ? (四)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无法履】。。行职:责的; 》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向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办》理业:。主大会的备案备案材!料不齐?全的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 《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出具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备案证书并将备!案材料抄送》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公安派出《所,、社区居(村)民委!。员会 ?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业】主委员会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报告—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将备案事项变—更的报告按照前款规!定抄送?相,关单位 《 取得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备案证》书后业主委员会凭】备案:证书:申请刻制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等相《关印:章开立业《主大会的银行—账户并将印章式样和!。银,行账号?报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 业主?大会印章应当根据】业主大?会,决定使用业主—委,员会印章《应当经?半数以上成员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 , 第十九条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业主委!员会工作情况和【业主大会收支情况;! , , (二)根据—业主大会决定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或者续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监督管理!规约、物业管理【制度:的实施; (】四)组织编制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的年度计划和方案!提请业主大》会审议; — (五)组织和监】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六)监督《管理公共收入、公共!收益及其使用;【 ?(七)审核需要【业主分?。摊的:费用; —(八:)督促业《主按照?规,定,或者约定交纳物业】费,。等相关费用;—。 (九)建【立定期接待制度听】取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物业服!务与管理以及业主】委员会日常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并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咨询、投【诉; (十)】协调处理物业管理活!动中产生的纠纷; !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和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条 业主委员会】至少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业主委员会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成员提议】应当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 《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成,员出席业主委员【会成员不得委托他】人出席会议 【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制!。作书面记录由出席】会议的成员签—字确认后存》档 : , 业:主委员会会议作出】的决定经全》体成员过半数—签名同意《后,通过决定文书应当】加盖业?主委员会印章业主委!员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将决定文书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并书面告知社】区居(?村)民委员会 【。 :业主可以在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的!指,导下查阅业主—委员:会所有会《议资料?并有权就涉及自身】利益的事项向业主委!员会:提出询问业主委【员会应当予》以,答复 ? 第二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向业—主公布下列》情况和资料》 (一)业主】委员会成员》姓名、职《责分:工和联系方式; ! (:二)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物业服务合同;【 , (三《),。。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决定;? (四》)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 》 (五)公共收】入、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 ?(六)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处分使用情》况; 《 (: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收支情况、业【主委员会成》。员,工作补贴等费用【情况; (【八)其他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 【 , ,。前款第五项至第七项!应当每半年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一次公布时间】不少于十五日 【 第二十二—条, 业:主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阻挠业主》大会行使职权拒绝】。执行业主大会决定】;, , (二)违反规】定使用?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印【章; 》(三)打击》、报复、诽谤—。、陷:害有关投诉人、举报!人; (—四):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拖延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五—)未经业主大—会决:定擅自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或者: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六)骗取、挪用、!侵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者公共收益等业】。主共有财《产; (七【。)索取或者》收受: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维修保】养等:单位或者有利害关系!。的业主提供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 (?八)其?他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 业—主委员会《任,。。期内业主委员会成】员出:现,空缺的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时补足?业主委员《会成:员人数不足总数【二,分之一?的应当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的指导、协—助下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 新产生—的业主委员会成员】名单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 第二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指导、协助业主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调!整或者重《新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一)不!履行业主委员会职责!的; ? (?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 (三【)不按照《规,定履行?业,主委员会职责严重影!响社区?和谐:。稳定和正常生活秩】序群众?反映较大《的 《罢免或者重新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成员名单】。。。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 第二】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在其任期届满三个月!前应当书面告知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村)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导、协助成—立,换届选举小组由【换届选举小》组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小组人员的构—成参照业主》大会筹备组 换!届选举小《。组成立至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期间《。业主:委员会?不,得就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等共同管理事项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但发生危】及房屋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需要立即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更新、—改造:的除外 业主委!员会逾期未能换【。届选举的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指《导、协助业主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 第二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换届选—举小组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将其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移交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保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需要使?用上述物品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提供—。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在!。新一:届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并办理换届备案手续!后十日?内将其保管的前款】所述:物品移交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 业主委》员会不按时》移交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移交;拒不移交!的公安机关应当【协,助,移,交 ?。。 ,第三节 物业管理委!员会 ? 第二《十七条 物业管理区!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一)—。。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 : (二)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但因!多种:原因未成《立业主大会》经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指导后仍不能成立!的;:。 ?(三)业《主委员会长》期不:能正常开展工作【。需要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经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多次!指导后仍《不能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的! 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职【责期间?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对能】够成立业《主,大会的应当指导筹】备工作成立业主【大会;能《够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应当指导产》生业主委员会— 第二十八【条 物业管理委员】会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组织成立由业主成】。员以及?。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社》区服务机《构、建设《单位、公安派出【所等派员组成 】 物业管理》。委员会人数》一般为九至十三【人的单数其中业【主成员不少》于,百,分之六十物业管理委!员会中?的业:主,成员应当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业主委员—会成员的任职条【件,物业管理委员会主】任一般由业主成【员担任;由非业【主成员担任的应当在!业主成员中明确一】名副主?任承担?日常事?务 ? 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业主对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者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协调处】理 第二十【九,条 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下列材料向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一)物业管理委员会!。备案申请表》;, , (二《)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 》 (三)物业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 (四】。)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 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定或者修改!的,工作规则应当—经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审《核后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十五日?。 ?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出具备【案证书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备案情【况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报《告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 —物业:管理委员《会取得备案证书【后可以凭《备案证书申请刻制印!章;未开立业主大会!银行账户的》。可以开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的银行账户 】 , 第三十条》 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业主?大,会职责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征!求全体业主意见形成!业主共同决》定,并将共?同,决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十五:日 《。物业管理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物业管理委!员会自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产生之日起停止!履行职责《并应当在七日内向新!一,届业主委员》会移交相《。关资料和财物—移交后自动解—散由物?业管理委《员会:管理公?共,收,入、公共收》益的:交接前业主委员会】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十五日审—计费用从公共—收益中?列支 第三十】一条 市、》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监督、指导督】促其规范运作— 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三十二条 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承担【前期:物业管理责任—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并与: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后建设单—位,未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服务期限为不定期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和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 第三!十三条 建设单位】销售物业前应—。当参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提供的示范文!本制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建设单《位修改示范文—。本的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建设【单位销售物业时【应当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建【设单位应当》自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向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前:应当与建设单位【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 鼓励?物业服务《企业聘请第三方机】构参加物业承接查】验所需费用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由建设单】位承担 》 承接查《验的具?体办法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承接查】验后建设单位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承接查验协议对物!业承接?查,验基本情况、存【。在,问题、解决方法及】时限、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作出明】确约定 》 ,第,三十五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省—、市有关规》定配置物业服务【用房保证物业服务】与管理活动的正常开!展物业服《务用房?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 】 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依照约定—由物业服务企业【出租:或者经营的物业【服务用房其租赁或】者经营期限不—得超过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其租赁费用!不得低于相邻地【段市场价格 第!三十六条 前期【物业管理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程序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并监【督,物业服务企业—。之,间依法交接 (!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物业服务企》业,不愿:续签合同的;— ?(,二)物业服务不符合!履约标准建设—单位要求限期整【。改物业服务企—业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达不》到要求建设单位【依法依约提前解除】合同的; 【(,三,)物业服务》企业擅自《退出的?; (四—)物业服务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建设单《位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新物业】服务:企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物业【服务收费《方案应?当由已?销售物业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十五日 】 第三十》七条 前期物业管理!阶段普通住宅—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指导价!应当每三《年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适时调整》 政府指导【价,调整后物业服—务企业?需要对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进行调整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 (一?)物业服务企业【委托专业机》构,对上一年度》物业:项目经营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报告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三十日; 【。(二)物业服务企业!将拟调整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三十日并书面告知!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辖【市(区)发展和【改,革、:物业管?理主:管部门; — (:三,),。调价方?案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表决通—过表决结果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十五日 ! 业:主认为收费标准调整!。违,反,。前款程序的可以向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投诉;对调整的!收费标?准有异议的可以向】物,业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 ,第三十八条 —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的新物业—服务企?业进入前由》建设单?位承担相应管理责】任,尚未成立业主大会】建设单?位已经注销》或者无法《承担相?应管理责任》的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管理区域九—十,日前应当书面告【知业主及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在物业服务企业【。退出:前组织成《。。立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决《定管理模式 】第四章 物业—服,。务与管理 — ,。第三: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为业主》提供专业服务的能力!并按照规《。定,在承接项目》前将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固定?办公:场所、联系方—式,和人员相关信息【书面告知项目所在】。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及有关物—业服务行业技—术标准提供》专业:。化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业主意见、】建议和投诉、—举报受理《机制及?时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下列信息如实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或者公示 (一!)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联系方式;! (《二)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计费方式、【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物》业服务投诉电话;】 (三》)电:梯、消防《等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单位名称、》。资质、?联系方式和应急处】。。置,方案等;《 (四)物业费!、其他?服务收费和》公共:收入、?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 (—五)房屋装》饰装修及使》用过程中《的结:构变:。动等安全事项;【 (《六)树木修剪等容】易引发业主争议的维!。修,养护事项;》 (《七):物业服务《与管理每月的—工作安?。排; 《 (八)其他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 】 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应当长》期公:布,第,四项应?当至:少每半?年公布一次第五项】、第六项《应当及时公示且【公示期?限不:少于十五日第七【项每月?。公布一次业》主,对,公布或?者公示内容有异【议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予以答复 !。第四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降低—物,。业服务标准或者减】少服务项《目; 《 (二?)未按照规定程【序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 (三)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或者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将物业《。费、汽?车停放费、》公共水电分摊等【捆绑收费《; 《(,四)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或者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擅自处—分属于业《主共:有的:财,产; 《 (:五)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或者: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擅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影响》业主:生活或者《住宅小区《环境的活动》; (六)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 第四十—二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可以根据分期开发!情况:。或者不同物业—的,使用性质提》。供不同标准》的服务实行不同【收费标?准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交【纳物业费等相关费】用,业主自行管理—的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委员》会可以向业主—收取物?业费等相关费用【 ?业主未按《照约:定交纳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可以—通过上门催交—、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等,方式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业主》在转让物业》时应当结《清物:。业费等相《关费用业主出—租物业约定由承租】。人交纳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的—应督促承《租人按时交纳;【承租:人拒不交纳的由业主!承担相关费用—业主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房屋(车位】)和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物【业买受人的》。房屋(车位)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物业】服务合同未约—定或:者未经业主同意物】业服务企业自行【提供的服《务不:得向业主收取费【用 第四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发—。生下列?情形之日起十五日】内退出?物业管理区》域 ? (一?)物业服《务合同依法、依【约解除的; 】(二)经人民法院】判决:或,者仲裁机《构裁决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退出【。的; 》(三)物业》服务企业《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的; 【(四)依法不得继】续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条 原物业服务企业!与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交!接时应当《在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的监督下!明,确交接事《。项 交接各【。方应当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电梯、消【防、安防等》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现状予以确】认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可,以,聘请:第三方?机构协助现场查【验费用可以由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承—担或者?由业主共同》承担: , 电?梯,、消防等共用设【施设备无《法正:。常使用的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交接前【及时组织修复或者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十五条 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应?急备选库按照自【愿、公平、》择优的原则选取【相应:的物业服务企—业纳入库中以供【选择   【物业服务合同—期,内物业服务》企业擅?自退:出未有新物业服【务企业承接》项目的由《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在物业?。服务企业应》急备选库中选取一家!。应急物?业服务?企,业与其签订应急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期》内,或者期满后》物业服务企业退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在物!业,服务企业应急—备选库中《选取一?家应急物《业服务企业》与,其签订应急》物业:服务合同 应】急,物业服务合同的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物《业服务收《费方案参照》原物业服务合同执】行 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和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应急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应的档案资料等进!行查验 《 应?急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导业:主按照法《定程序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 第四十六条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以有利—于实施物《业,管理为原《则 ? 已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区域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形—成变更方案向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方案应当对变—更,后物业管理区—域的道路、绿地【、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等作【出规定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 物业管《理区域变更后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并抄告】所在地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居【(村)民委员会 】 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四十七?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损坏或者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 ?(二)将不具备【防水条件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三)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 ?(四:)擅自改变》物业的?规划:用途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违法挖掘地下!空间破?坏、擅自改》变房屋外观》。或者擅自将住宅、车!库或者?其他附属设施改为】经营性?用房; —(五)损坏或者擅自!占用:、改建物业共用部位!。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 (】六)侵占绿地、毁】坏绿化或者绿化设施!或者在共用场—地擅自种植; !。(七)擅自在建【筑物、构筑》物,上悬挂、张贴、涂写!、刻画; — (八)违》反有关人均面—积、使用功能、消】防安全管理等规【。定出租房屋;— : (九)违规饲【养动物?影响物业管》理区域环境卫生和】业主正?常生活、《人身安全《; (十)擅自!在物业管《理指定?区域外设置停车泊位!、停放?机动车?辆或:者在物业管》理区域共用道路上】设置路?障; 《。 (十一《)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公共!消防设施和》。器材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十二)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质:等违反安全规—定的物品存放、铺设!。超负荷物《品或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十三)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水》、高空抛物或者露】天焚烧以及在—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等!共用部位焚烧; 】 (十四》)制:造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振动或?者影响他人采光、】通风; (十】五)擅自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在共用部位—堆放物品或者在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停放《。电动车或者为—其充电; — (十六)擅自架设!电线、电缆等; ! (十七)法律、法!规、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有《前款行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向有关主管部!门和业主委》员会报告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以及相关《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的规《。定以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业主委员会对侵】害业主共同利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八条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对房屋装!饰装修?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告知其房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装饰!装修活?动的巡查《发,现违规?装修的应当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业主、物业使!用人对物业服务【企业巡查应当予以配!合 第四十九】条 公?共收入?、公共收《益应当?单独列?账、独立核算不得】擅自挪用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由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单独列账;由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管理的》应,当,纳入业?主大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账户进行管理 !。。前期物业服务期间】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公共】。收入、?公共收益的使用管】。。理前期物业服务期间!公共:收,益作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维】修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七十 《 成立业主》大会后?公共收入《、公共收益的—分配:和使用?按照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决定、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执行公共收益】主要用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更新和改!造等 第五【十条 公共收—入、 公共收—益应当接受》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的监督— ?公共收入、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应,当至少每半年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向业—。主公示一次》。并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 前期物业【服,务结束时以》及公共收《入、公共收益—由物业服务企业代为!管理的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对公共》收入、公共收益【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业主委员会!或者十?名以上业主对公共收!入、公共收益—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查询有关—财务账簿;经已【交,付使:用物业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且占总【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委—托专业机构对公共收!入、公共收》益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对公共收《入、公共收益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十五:日审计费《用,。。从公:共收益中列支 【 第五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物业—维修养?护义务物业》出现国家、》省、市规定》的必须维修》养护的情《形时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履行》维,修养护义《务 第》六章 物业保修金】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 第五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建:设单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维》修的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另行签订委托协!。议 : 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前按照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百《分之一的标》准交存物业保修金】。用于物业保》修期内建《设单位不《履行保修责任或者因!歇业、破产等—原因无法履行保修】责,任的维修费用—。。列支物业保》。修金不得《纳入房屋《建设成?本 物业保【修,金实行?统一交?存、权属不》。变、专?款专用、政府—监管的原则由市【或者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物《业保:修,金交:存期限为五年保【。修期内出现》的物业质量问题保】修金:交存期满仍》。未修复的《保修金交存期延长】至修复完《。成 物业保修】期内物业保》修金:不足以?支付物业维》修费用的建设单位】应当补足;》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保:修金有余额的应当返!还建:设单位 物业】保修金收取、—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 第:五十三?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在办理物—业入住手续》或者:房屋所有权登记【时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已竣:工验收并达到交付条!件尚未?售出或者尚未交付】业主以?及其他?属于建设单位所有的!物业:建设单位在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前】应当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先行交存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 ,已先行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建设单位可以在】物业售出或者交【付时向业主收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并出】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 第《五十四条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按照下列规】定承:担可以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一)专?有部分的所》需费用由拥有专有部!分的业主承担; 】 (二《)部:分共用部分的所需】费用由拥有部分【共用部分的业—主按照?其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承担; — ,(,三,),。。全体共用《部分:所需的费用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照《其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承担 】 , ,前款涉及《尚未售出《的房屋或者》公有住房的》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产权?单位应当按照其【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承担 房屋【未,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的业!主应当按照其—。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和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承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 ,第五十五条 —物业保修期限—届满后发生下列危】及,房屋安全以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或者相《关业主?应当先行采取应急】防范措施《并及时按规》定开展应急维—修 (一)外墙!、屋面渗漏的;【。 , (?二)电梯发生—故,障经电梯检验检【测,。机构评估《认为危及人身安【全的; 《。 (三)公—共护(围)栏破损】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 【。(四)楼顶、楼【体外:立,面,有脱落危险的; ! (:五,)专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的:; (》六,)消:防设施出现功能障碍!物业:。管理区域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 】(七)危及》房屋安全或者—人身安全的其—他,情形 应—急维修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当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总额以及业主分【摊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十五】日 : :第五十六《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增值收益扣除【业主:房屋分户账滚—存资:金(利息)》和必要管理》费用的剩余部—分可以建立维—修资金统《。筹,分账优先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无法正常使用的【项目以及受益人为】。全体业主《或者:无法界定受益人的】项目维?修、更新和改造【 第五十七【条 市、《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完善管理制度!建立日常监督检【查机制保《障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安全 市、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日》常查询制度》保障业主《。方便及时查询账户】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年度报》告接受?业主及?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七章 信》用管理 》 第五十《八条: 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建立】覆盖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业:主、第?三方机构《等的物?业管理信用体系开展!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的认定?、记录、归》集、共享、公开、奖!惩以及信用》修,。复等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辖!区内物业《。管理参与主体的【信,。。用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并纳入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 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第《五十九条 建设【单位出售、泄露、】非法提供业主—信息或者对物业【承,接查验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拒不整【改的认定为失信【行为录入《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 ?第六十条《 物业服务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失信行为录入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 ?。 :(一)在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中,。提供虚假信》息骗:取,中标:的;: (二》),骗取、?挪用或?者侵: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公共?收益:等业主共《有财产?的; ? (三)对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成员进行恶意骚】扰,、采用暴力等手【段打:。击报复的; 】(四:)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业主信息的; 【 (五)》本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且情节严重的 】 , 第六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成员、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有【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行为且情《节严重的认》定为:失信行为录入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 第六—十二:条 业主《有欠交?物业费?行为经生效的司法】裁判文书、仲裁裁】。决,确认后?拒不履行的认定为失!。信行为录入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 ! 第六十》三条 第《三方机构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弄虚作假、》误,导性陈?述或者存在重大遗】漏出:具的报告不》符合客观实际—的认定为失信行为录!入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 第》六十:四条 认定失信行为!应当以下列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为《依据: ?(一:)生:效的司法裁判文书】。。、仲裁文书; 】 (二)行政—处罚、行政裁决等行!政行为决定文—书; 》(三)法律、法规或!者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失信行】。为认定依据的其他】文书 第六【十,五条 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与,法院、仲裁机构【、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公用:企业事业单》位,。等建立?物业:管理信用信息汇集】共享机制及时收【集,物业:管理相关信》用信息 —违反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被行政处罚的信息】。。应当录入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主管部门采—。集并推送至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其他《失信信息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采集;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采集的应当【经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复核:。后推送至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 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根据失信行】为的程度可以通过】在市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失信信息、限—制,。物业服务示范项【目申报、取消先进】评比表彰资格以及】按照规定向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推送纳入社会联合!惩戒等方式对物业管!理中的失信行为【予,以惩戒   — 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管:理具体办法由—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和【改革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 【第,八,章 监督管理 】 第六十六条 【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相关政!策研究建立完—善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和法治》化的物业管理—机制; 《 (二)指导、】监督各辖市(—。区,)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 (三)《建立完善物》业管理分级》培训:体系形成覆盖全市物!业管理参与各方的】物业服务管》理能力提升机制;】 : (四)统》筹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监《。督管理; (】六,。。)建立和《管理:市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和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 : , (七)制定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承接查》验协议等示范—文本;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 第六十七条【 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监督: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二)负责前期物业】招投标管理工作【指导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交接、物业承接【查验和物业》服务:企业履约并负—责相关的备》。案工作; 【(三)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筹建—、换届、备案以【及日常?工作建立日常培训和!业务指导机》制;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的!违法决定; 】(,四)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 (五—)负责物业管理相关!参,与主体信《用信:息的:采集:、复:核和推送参与—。对失信行为的—惩戒;? (六)协调老!旧住宅小区整—治及推进未建立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转入物业管理;!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 第六十八条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履行下列职】责 : (一)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工作》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健全物》。业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二)建立由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单位参与的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处理!物业管理重大—事项;? (三)—指导、协《助和监督辖区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筹建、?换届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的选聘、交—接等工?作组织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 (四)负】责物业管理相关参与!主体信用信息—的采集;《 (五)—建立物业管理争议化!。。解机制?设,立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协调处《。理物业?管理矛?盾纠纷; 》 :(六)?落实物业应急管理】机制制定辖》区内物业管理应急】预案;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十九条 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 (一《)指导和监督业主自!治协助和配合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工作机制【; (二)【牵头建立由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组】成的:日,常沟通、协商—。机制; 《 (三)建立物业!纠纷调解机制—及时:协调、处理本社区内!的物业?管理矛盾纠》纷; (—四)参与监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公共收入【、公共?收益的管理和—使用; 》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十条】 市、辖市(区)】相,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落《实执法管《理进:住宅小?区的要求做》好下:列工作 (一】)城市管理部—门依法查处违反【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违法搭建、破坏【城市及物业管理区域!。。容貌、?制造:社会生?活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乱设摊点【、占用和毁》坏绿地和绿》化、违规弃》置废弃物等违法行为! (二)—公安机关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治安管理!依法查处《阻碍:业主自治《、,侵害业主权益的行为!;监督检查》安防设?施的设置及维护;指!导物业?。管理区域内汽—。车,。停放:、停车泊位以及限速!标志的设《置参与停车矛—盾纠纷处理》;协助?开展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 (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时履行物业交【付后保修期内房屋】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的保》修责:任;:按照规定受理并处】理由房屋质量问题】引发的投诉》 : (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经营活动、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等方面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物业管理》。。中的价格违法行为 ! (?五)排水主管部门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排水的监督管理建!立巡查机《制依法?查处物业管理—区域内涉及》排,水的违法行为 】 (六)《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绿化的日常—指导和监督工—作 (七—)消防救援机—构,负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影?响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使》用,等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 (八)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及其周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 : (:九)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落实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服】务收费?标准定期评估调整机!制 第》。七十一条《 对未?实行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辖?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综合整治和更【新改造年度计划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综合?环境整治改造完【成后应?当划定?物业管理区域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住宅《小区内的卫生—、绿化、治安、【房屋维修等》管理筹备召开业【。主大会推行物业管】理或者业《主,自,行,管理业主应当承【担相应的《物业费 《 第七十》二条 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相关部】门的投诉《、举报受理方式 】 相关部门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当登记》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受理—并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及》时移:交给:有权部?门接受移交》的部门对管辖权【有,异议的由物业所【在地辖?市(区)人民政府指!定管:辖 执》法单位需要进—入住宅小区开—展执法工作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自治组织、—。业主应当予以协【助 《第九章 法律责【任 ? 第:七十三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由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罚 】 :。。(一)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未按照要!求提出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书】面申请或者未报送】相关文件资料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三款规?定未按?照要:。求交纳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经费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第五款规定未【按照要求交》存或者补足》物业保修金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七:。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由!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罚: (一)—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公》布、公示《物,业服务内《容等相?关信息?或者公布、公示虚】。假信息?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二)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退,。出物业管《理区域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三)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管理违法行为【未予以劝阻、制【止,或,者未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的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 (四)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单—独列账、独》立核算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挪《用公共?收益的?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资金二倍》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五条《 第:三方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物业项目承接查验!、物业服务标准和】费用测算、物业服务!质量评估《活动中出具有—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的评估—报告的由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当事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六条 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受!。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七条 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按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定:应当:由其他执法主体实】施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十》章 附?则, 第七十八条】。 其他管理人接受】委托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的适用本【条例有关物》业服务企业》的规:定 第七十九】条 本条例所称【公共收入是指利用业!主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公共收入的!收支情况《应当包含收入、【使用和结余》的情况 本条】例所称公《共收益是指公—共,收入扣除《合理成本之后的【收益 《 第:八十:条 本条《例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