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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 (20!1,8年12《月19日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20—1,9年1月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 根据202【1年:2,月2:5日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2—0,21年3月31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的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住宅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物业管理】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 本条例所称住【。宅物:业管理(以下简【称物业管理)—是指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非住宅物业和】与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自行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 第:三条 市、》辖,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将物】业,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实,施,网,格化管?。理,建立:物业管理综合协调和!目,标责任机《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资金投入与保障】机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提高】物业服务与管理【水平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和机构做好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对业主自治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协助: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做好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 第四条《 市、?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 城市管》理、公安、民政【、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发展和改【革、消防救援等【主,管部门和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 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并推广使用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用于业主—决策电子投票、【物,业管理?相关信息《。公开和物《业管理纠纷投诉处理!等,市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应当纳入市!人民政府的公共【服务:平,台 ? 鼓励物业管理【相关主体利用互【联网等开展》物业:管理活动 》 第六条 —市、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培训制度定期对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村)民委员会、【业主自治组织和【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所需《经费列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 , 第七条 市、辖】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等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法律、会【计、工程监理、【评估、咨询等—第三方机构参与【物业管理活动 】 ,。鼓,励业主自治组织【。、,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物业项目承接查验、!物业服?务标:准,。和费用测《算、物业服》务,质量评估等与物【业管理相《关,。的活:动 : 第三方》机,构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照法律、法规、相!关技术规范》和,。合同:约定提供《专业服?务出具的报告应【当真实?。、客观、完整—并对出具的报告负责! 第《二章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 : ,第一节 业》。主大会? 第八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依法!履行相应职责 】 ,。业主大会决定下列】。事,项 ?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监事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监事会—成员; (四)!改,变,。和撤:销业主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五)确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监事会工】作,经费业主委员会【。成员工作补贴和标准!; :。 , (六)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物业服务!收费:方案; —(七)选聘、续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八)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公共收益;【。 (九)—筹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十)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 (?十一)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 (十二)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九?项至第十一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第】九条 ?新建:住宅小区《符合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条件的】建,。设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向物《业管理区域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书面提》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申请并按照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报送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资料 — 十人以上业主公!。。开联名可以》向,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者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书面:。提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申请【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收到申请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审核是否符合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条—件已:符合条件《而建:设单位尚《未,按照规定报送—。相关资料的应当督促!建设单位报送;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报送 《 第十条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按—。照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组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建设单位不】派员参加的不影响筹!备组的成立 — :筹备组?。成员:人数:应当为五至十一【人的:。单数其中业》主成员不少》于筹备组成员的【百分之六十并应当】。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业主委!员,会成员?。任职条件 【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筹备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其指导标准!由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和】改革部门根据—物业管?理区域规《模、业主户》数,。和建筑面积等因【素制定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前将筹备经》费交至?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设立的专用账!户用于业主大会的】。组织筹备《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后筹备组应【当将筹备经费的【。使用: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向全:体业:主公布?接受业主监督 !第十一?条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至少每年召开一】次并于?会,议召:开七日前书面—告知社区居(—村)民委《员会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审议下列内容 ! (一)上》一年度物业》管理实施情况的报告!、业主委员会工【作报告和业主大【会收:支情况报告; 】 (二)下一—年度业主大会年度计!划和预算方案;【 ,。。 (三《。)物业管理的—其他事项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书,面征求意《见或者运用》市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等形《式召开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应《当在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者?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监督指导下进行! 讨论的事【项,需,要表决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方:。式和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 业主户数超—过三百户的可—以成立业主代—表大会履行》业,主大会职责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代表—一,般不少于《三十人一名业主代表!所代表的《业主户数《一般不超过》四十户业主代—表,由业主小《组推荐产《生业主小组可以【按幢、?单元、楼层或者结合!实际情况组》成一个业主小组推】选一:名,业主代表代》表本:小组的业《主出席业主代表大会!会议表达本》小组业主《的意愿?。业主代表推选办法应!当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规定 业【主代:。。表的任职条件参照】本条:例规定的业主—委员会成员条件【设,置任期与业》主委员会《成员一致 【。。业主代表履》行下列职责》 (一)在【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前就【。会议议题征集本【小组业主意见;涉及!事项需要业主书【面投票表决的应【当征得业主本人对表!决意见的签》字确认; — (二)按》照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业主—小组职?责组织业主》小组开展议事活【动并将结《果告知业《主,委员会;《 (三)—向业主委《员会反映本小—组业主的有关意见】和,。建议; 》 ,(四)建《立本小?组工作档案; !(五)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职责! 业主》代表出席业主—代表:大会会议不得委【托他人业主》代表因故不能参【加业主代表》大会:。会议:的其所代表》。的业主可以另行【推选临时《业,主代表参加 】。业主代表大会—通过的决定与—业主大会《。的,决定具有同等效力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 业主大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监事【三名以上监》。事,可以成立监事—会 ? 监事可以是业主也!可以是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成—员业主委员》会,成员不得兼》任,。监事成立监事会的】其中业?主成员人数不—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二监事任期与【业主委?员会成员一》致 监事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履行监督职责不干预!业主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监事不《领取报酬和补贴【 监事》和,监事会的具体产生】办法、工《作职责、工作经【费等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规》定, 第十四条 】市、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对符】合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条件的》住宅小区应当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向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移交相?。。关资料提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申请?;督促、指导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及时《组织筹备成立业主大!。会, ?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不动产登】记机构等单位—应当对?相关方就筹备成立】业主大?会所需要的信息【。资料查询依法予以】。配,合 : 第二节 业【主委员会 【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可以由十名以—上业主联《名推荐、《业主大会筹备—组组织业主推—荐或者业主自—荐产生采《取业主代表大会【形式选举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一般从业主代—表中产生 — 筹备组应当核查】。参选人的资》格确定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名单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名单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并【附个人情况介绍【。 , :第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由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热】。心公益、责》任,心强:、有社会公》。信,力,、组织协调》能力:较强且能《正常履?行,业,主委员会成员职责】的业主担任 】业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业主委员《会成:员 (》一)本人及其近亲属!与其所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有利害关系—的; 《 (:二)有?损,坏,房,屋承:重结构、《违法建?设或者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等不当》使用物业行为的; ! , (三)未》按照规定交》纳物业?费、汽车停放—。。费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相关费》用且未?及时改正的;— ?(四:)违反房屋》出租有关人》均面积、使用—功能:、消防安全管理等】规定的; (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利用!职,。务之:便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六):有违反?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且《未改正等不》适宜担任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情—形 有》前款情形《之一已担任业—。主委员会成》员的由业主大会【或者由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决定终止其资!格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 , :业主:认为业?主委员会《。成员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提出异议也可以向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异议【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第十七条 业主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业主委?员会:核实后其成员—资格终止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 (一【)不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物业转让【、灭失等原因不再是!业主的; 》 :(三)因疾》病,。或者其?他,原因丧失履》行职责能力的; ! ,(四:)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无法履行—职责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十八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向【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办理《业主大会《的备案备《案材料不齐全的【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 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出具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备,案证书?并将备案材料抄送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公!安,派出所、社区—居(村?)民委员会》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业主委员会!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报告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将备案事项变更的!。报告按照前款规定】抄送相关单位 】 取得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备案证?书后业主委员会凭】备,案证:。书申请刻《制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等【相,关印章?开立业主大会—。的银行账户并将印章!式样和银行账号报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 业主大《会印章应《当根据业主》大会决定使用业【主委员?会印章应当经—半数以上成员—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 :。 第十九条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业主—委员:会工作情《况和业主大会收支】情况;? (二)根据】。业,主大会决定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或者!续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 (三)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监督管》。理,规约:、物业管《理制:度的实施;》 (四)组织编!制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的年度计划和方案!提请业主大会审议;! (五)组织和!监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 (六)《监督管理公共—收入、公共收益及其!使用; (七)!。审核需要业主分摊】。的费:用; (—八)督?促业主按照规—。定,或者约定交纳—物业:费等相关费用;【 (《九)建立定期接【待,制度听取《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物业服务—。与管理?以及业?主委员会日常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并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咨询、》投,诉; 《 ,(十)协调处—理物业管理活—动,。中产生?的纠纷?;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和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条 业主委员】会至少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业主委员会—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成员提议】。应当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成员出席业》。主委员会成》员不得委托他人出】席会议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制—。作书面记录由出席】会议的成员签字【确认后存《档 业主—。委员:会会议作出的决【定经全体成员过半】数,签名同意后通过【决定文书应当加盖】业主委员《会印章业《主委员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将决定》文书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并书面!告知社区居》(村)民委员会【 业主可以在】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的—指导下查阅业主委员!会所有会议资料【并有权就涉》及自:身利益的《事项向业主委员会提!出询问业主委员会】。应当:予以答复 —。 第:二,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向业【主公布下列情况和资!料, ,。 , (一?)业:主委员?会成员姓名、—职责分工和联—系方式; 》 , (二)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物业服务合!同; (—三)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决定; 》 (四《)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 【(五)公共》收入、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 (六)】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处分使用!情况; —(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收支情况、业!主委员会成员工【作补:贴等费?用情况; (】八)其?他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 》前款第?五项:至第七项应当每【半年: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一次公—布时间不《少于十?五日 第二十】二条 业主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阻挠业主大会行使】职权拒绝执》行业主大会决定;】 (二)违反规!。定使用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印:章; 》(三)打击、—报复:、,诽谤、陷害有—关投诉?人、举报人; 】。 (四)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拖延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 (五)未经—业主大会决定擅【自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或,者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 (六)骗》取、挪用、侵—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者—公共收益等业主共】有财产;《 (《七)索取或者收受】。。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维修《。保养:。等单位或者》有利害关系的业【主提供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 (八)《其他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 — 第二十三条 业主!委员会任期内业主委!员会成员出现空缺】的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时补足业主委员会】成员人数不足—总数二分《之一的应当》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的!指导、协《。。助下: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 新产!生的:业主委员会成员【名单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 《 第二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指—导、协助业》主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调整或者重】新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一—)不:履行业主委员会职责!的; ?。 (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 — (三)不按—照规:定履行业主委员会职!责严重影响社区【和谐稳定和正常【生活秩序《。群众反映《较大的 罢免或!。者重新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成员【名,单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 : ,第二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在:其任期?届满三个《月前应当书》面告知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村)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导、协助—成立换届选举小组】由换届选举》小组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小?组人员的构成参【照业主大会筹备组 !。 换届选举—小组成立至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期间业—主委员会不得就【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等:共同管理事项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但:发生:。危及房屋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需要【立即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更?新、改造《的除外 《 业主委》员会逾期未能换届】。选举的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指导》、协助业主》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 第:二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换:届选举小组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将其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移交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保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需,要使:用上:述物品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提供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在新?一届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并办理换】届备案手续后十日内!将其保?管的前款所》述物品移交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不按时移!交,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移,交;拒不《移交的公《安机:关,应,当协助移交 第!三,节 物业管》理委员会《 第二十七条 !物业管理区》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一—)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 (二】)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但?因,。多种原因《未,。成,立业主?大会经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指导后仍不—能成立的; — (三)业主委员!会长:期不能正常开展工作!需要: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经—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多次指导!后仍不能《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的 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职【。责期间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对【能够成?立业主?大会的应当指导筹】备,工作成立业》主大:会;:能够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应当指导【产生业主《委员会? ?第二十八条 物业】。管理委员《会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组织成立由》业主成员以及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社区服务机!构、建设单》。位、公安派》出所等派员组—成 物业管理】委员会人数一—般为九至十》三人的单数其中业】主成员不少于百分之!六十物业《管理委员会》中的业主成员应【当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业主委》员会成员的》。任,。职条件物业管—理委员会主任一般由!业主成员担》任;由非业》主,成员担任的应当在】业主:成,。。。员中明确一》名副主任承》担日常事务 】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业【主对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者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协调处理 】第二十九条 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下列材料—向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 (一《)物业?管理委员会备案【申请表; (】二)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物业】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 (四)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 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定《或者修改的工作规】则应当经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审核—后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十?五日 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出具备!案证书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备》案情况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报告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 物》业管理委员》会取得备案证—书后可以凭》备案证?书申请?刻,制印章;未开立业主!大会银行账户的可】以开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的【。银行账户 第三!十条 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业主大—会职责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征求全体业】主意见形成业—主共:。同决定并将共同决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十【五日 《 物业管理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物业管理委员会【自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产生之?日起停止履行职责并!应当在七日》内向新一届业—主委员?会移交相关资料和】。财物移交后自动解散!由物业管理委员会】管理公?共收入?、公共收益的交接前!业主委员会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十—五,日审计费用从公共收!益中列?支 第三十一条! 市、?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监督、指导督!。促其规范《运,作 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 【 第三十二条 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承担前期物业管理】责任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并与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后建设单位未!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服务】期限为不定期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和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 第—三十三条 建设单位!销售物?业前应当参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提,。供的示?范,文本制?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建设单位修改示】范文:本的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建设单位《销售物业时应当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 建设?单,位应当自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向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前《应当与?建,。设,单位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鼓励物业】服务企业聘请第三方!。机,。构参加物《业承:接查验所需费用【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由建设!单位承担 》 承接查验的具体!办法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承接查【。验后建设单位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承!接,查验协议对物—业承接查《验基本情况》、存在?问题、?解决方?法及时限、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作出明》确约定 第三十!五,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省—、,市有:。关规定配置物业服务!用房保证《物业服务《与管理活动的—正常开展物业服务用!房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 ? 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依照约定由物业服务!企业出租或者经营的!物业服务《用房其租赁或—者经营期限不得超】过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其租赁费用不得低】于相邻地《段市:场,价格: 第《三十六条 》前期物业管理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程序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并监督物业服【。务企业之《间依:法交接 (【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物业服务】企业不愿续签合同】的; 》。(二:。。)物业?服务不?符合履约标准建【。设单位要求限期整改!物业:服务企业《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达不到要】。求建设?单位依法依约提前】解,除合同的;》 (三)—物业服务《企业擅自退出的; ! (四《)物:业服务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建设单位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新物业》服务:。企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物业服务收费方!案应当由已》销售物业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十五日 第三】十七:条 :前期物业管理阶段普!通住宅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指导价应当每【三年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适时!调整 政府指导!价调整后物业服【务企业需要对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进行调》整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一:)物业服务企业委托!专业机构对》上一年度物业—项目:。经营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报告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三十日《; 《(二:),物业服务企业—将拟:调整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三十?日并书面告》知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辖市(区)发展【和改革、物》业管理主管部门【; : (?三)调价方案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表决通过—表,决结果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十五:日 业主—认为收费标》准调:整违:反前款程序的可以向!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投诉;对调!整的收费标准有异议!的可以向物业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第三十【八条 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的新【物业:服务企业进入前由建!设单:位承担相应》管理责?任,尚未:成,立业主大《会建设单位已经注】销或者无法承担【相应管理责》任的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管理?区域九十日前应当书!面告知业主及—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在物】业服务企《业退出前组织—成,立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决定管理模式 ! 第四章 》物,业,。服务与管《理 第三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为业:主提供?。专业服务的》能力并按照》规,定在承接《项目前将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固】定办公场所、联【。系方式和人员相关】信息书面告知项【目所在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及有关物《业服务行业技—术标准?提供专业化服务 !。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业主意【见、建议《和投:诉、举报《受理机?制,及时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 ?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下列信息!如实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或者》公示 (一)】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联系《方式:; (》二,)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计费【方式、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物业服务《投诉:电话; 《 (三《)电梯、消》防等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单?位名称、《资质、联系方式【和,应急处置方案—等; (—四):。物业费、其他服务收!费和公共收入、【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 (五)房!屋装饰装修及使用过!。程中:的结构变《动等安全事项; !。 (六)《树木修剪等容易【引发业主争议—的,维修养护事项; 】 , (七)物业服务】与,管理每?月的工作安排;【 (八》)其:。他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 】。 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应当长期公布】第四项应《当至少每半》年公布一次第—五项、?第六项应当及时【公,示且公示期限—不少于十五》日第七项《每月公布《一,次业主对公布或【者公示内容》有异议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予以答复【 第四》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 (一)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降低物业服务!标准:或者减少《服务项目《; : (二)未按照规!定程序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 (三)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或》者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将物业《费、汽车停放费【、公共水电》分摊等?捆绑收费; — (四)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或—者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擅自【。处分属于业主共有】的财产; 》 , (五)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或者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擅?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影响业主生活或】者住宅小区环—境的活动; 【 (六)《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 第?四十二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可以根《据分期开发》情况或者不同物业】。的使用性质提—供不同标准的服【务实行不同收—费,标,准,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交纳》物业费?等相关费用业—主自行管《理,的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委员会可以向业主!收取物业费》等相:关费用 《 业?主未按照约定交纳】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可以通?过,上门催交《、,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等,方式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 业主在转让物【业时:应当结清物业费【等相关费《用业主出租物业约】定由承租人交纳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的【应督促?承租人按时》交纳;承租人拒不交!纳的由业主》承担相关费》用业主?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房屋(车位)和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物业?买受人的房屋(车位!)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物《业服务合同未约定或!者未经业主同意【物业:服务企?。业,自行提供的服务不得!向业主收取费—用 : 第四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发生下列情形—之日起十五日内退】出物业?管理:区域 ? :(一)物《业服务合《同依法?、依约解除的; 】 (二)经人民法!院判决或者仲—裁机构裁决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退》出的; (三】)物业服务企业【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的; 】 (:四)依法不得继续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其,他情形 《 第?四十四条 原物业】服务企业《与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交接》时应当在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的监督下《明确交接《事项 ? 交接《各方应当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电梯、?消防、安防等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现状予以确认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可以聘—请第三方《机构协助《现场:查验费用可以由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承担或者由业!主共同承担》。 , 电梯《、消防等共用—设施设备《无法:正常使用的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交接前及》时组织?修复或者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十五?条 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应急备》。选库按照自愿、公平!、择优的原则—选取相应的物业服务!企业纳入《库,中以供选《择   物业】。服务合同期内物【业服务企业擅自退出!未有新物《业服务企业承接项目!的由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在物业服务》企业应?急备选库中选取一家!应急物业《服务企业与其签【订应急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期内或者期满后!物业服务企业退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在物?业服务企《业应急?备选库?中选取一家应—急物业服务企业与其!签订应急物业服务合!同 :。 应急物》业服务合同的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物:。业服务收费》方案参照原物—业服务合同执—行 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和,。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应急】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应的档?案资料等进》行查验 应急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导业主按】照法定程序》。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 第:四十六条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以,有,利于实施《物业管理为原则【。 ?已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区域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形成变更方案向】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方案应当对变更!后物业管《理区域的道》。路、绿?地、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等作出规定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物业管理】区域变?更后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并抄告所在地—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居【(村)民委员会【 , 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 第四十七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 (?一)损?坏或者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 ? (二)》将不具?备防水条件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三)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 《 (四?)擅自改变物业的规!划用途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违法挖掘地—下空间破坏、擅自】改变房屋外观或【者擅自?将住宅?、车库或者其他【附属设施改为经营】性用房; (】五)损坏或者—擅自占用《、改建物《业共用部位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 (六)【侵占绿地、》毁坏绿化或者绿化设!施,或者在共《用场地擅《。。自种植; (】七)擅自《在,建筑:物、:构筑物上悬挂、张贴!、涂写、刻画; 】 (八)违反有】。关人:均面积、使用功【能、消防安全管理】等规定?出租:房屋; 《。 (九)违规饲养!。动物:影响:物业管理《区域环境卫》生和业主《正常:生活、?人身安全; 】(十)擅自》在物业?管理指定《区域外?设置停车泊位—、停放机动车—辆或者在《物业管理区域—。共用:道,。路上设置《路障; (十一!)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公【共消防设《施,和,器材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十:二)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质等违反安全规定!的物品存放、铺设超!负荷物品《或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 (十三)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水《、高空抛物或者【露天:焚,烧以及在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等!共用部位焚》烧;: : (十四)制—。造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振—。动或:者影响他《人采:光、:通风; 《 (十五)擅【自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在共用部—位堆:放物:品,。或者在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停放电【动车或者为其—。充电; 《 (十六》)擅:自架设电线、电缆等!;, : (十七)法律、】法规、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 :有前款行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向:。有关主管《部门和?业主委员会报告【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以及相关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的规定以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业【主委员会对侵—害业主共同利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八【条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对房屋!装饰:装修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告知其房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装饰—装修活动的巡—查发:。现违:规装修的应当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业主、物—业使用人对物业服务!企业:巡查应当予》以配合 《 第四十》九,条 公共收入、【公,共收益应当单—独列账、独》立,核算不得擅》自挪用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由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单》。独列账?;由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管理!的应当纳入业主大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账户进行管—理 前期物业】服务期间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公《共收入、《。公共收益的使—。用管理前《期物业服务期—。间公共收益作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维修【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七十》 成立业—主大会后公共收入、!公共收益的》分配和使《用按照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决》定、: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执行公共收益主】要用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更新】和改造等 第五!十条 公共收入、】 ,公共收益应》当接受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的监督【 公共收—入、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应?当至少每《半年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向业?。主公示一次并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 【 前期物业服【务结束时以及—公,共收入、公共收【。益由物业服务—企业:代,为,管理的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对公共》收入:、公共收益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业主】委员会或者十名以】上业主对公共—收入、公共收益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查】询有关财务账簿【;,经已交付使用物业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且占总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委托—专业机构对公共收入!、公:共收益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对—公共收入、公共【收益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十五日审计费】用从公?共收益中列》支 ? 第五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物业维修】养,护义:务物业出现国家、】省、市规定的必须】维修:养,护的情形时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履行【维修养护义》务,。 第六章— 物业保修金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第五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建!设单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维修的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另行签《订,委托协议《 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前按【照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百分《之一的标准交存物业!保修金用于物业保修!期内建?设单:位不履行保》修责任或者》。因歇:业、破产等》原因无法履》。行保修责《任的维修费用列支】物业保修金不得【纳入房屋建设成本】。 物业保修金】实行统一交存、权】属不变、专款专用、!政府监?管,的原则由市或者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物业保修金交存期限!为五年保修期内【出现的物业质量问题!保修:金交存期满仍未修复!的,保修金交存》期延长至修》复完成? 物《业保修期内物业保修!金不足以《。支付物业维修费【用的建?设单位应《当补足;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保—修金有余额》的应当返还建设【单位 物业【保修金收取、—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五十三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在办理物业入住手】续,。或者房屋所》有权登?记时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已竣工验收并!达到:交付:条件尚未售出或者尚!未交:付业主以及其他【属于建?设单位所有的物业建!设单位在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前应当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先行!交存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 已先行》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建设:单位可?以在物业售出或者】交,付时向业《主收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并:出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 》 ,第五十四条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按照下列规》定,承担可以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 (一)专有部分】的所:需费用由拥有—专有部?分的业主承担; 】。 (二)部分【共用部?分,的所需费用由拥【有部分共用部分的业!主按照其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承,担;: (三)全【体共:用部分所需》的费用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照其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承担 ? 前款涉及尚未售!出的房屋或》者公有住房的—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产》权,单位应当按照—其,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承—担, 房屋未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的业【主应当按照》其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和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承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第五十五】条, ,物业保修期限—届满:后,发生下列危及房屋】。安全以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或者相—关业主应当先—行采取应急防范措】施并及时按规定开展!应急:维修 (一)】外墙:、屋面渗《漏的; (二】),。电梯发生《故障经电梯》检,验检测机构评估认】为,危,及人身安全的;【 (三)公【共护:(围)栏破》损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 (四)】楼顶、?。楼,体外立面有脱落危】险,的; (—五)专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的!;, (六)消防设!施出现功能》障碍物业《管理区域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 — (七)危及房屋】安全或者人身—安全的其他情—形 ? 应急维修》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当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总?额以及业主分摊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十五日 【 第五十六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增《值收益扣除业主房屋!。。分,户账滚存资金(【。利,息,)和:必要管理费》用的剩余部分—可以建立《维修资金统》筹分账优先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无】法正常使用的—项目以?及受:益人:为全体业主或者无】法界定受益人的项目!。维修:、更新和改造 !。。第五十七条 市【、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完善管理制度—建立日常监》督检查机制保障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安全 市!、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日常查询制度—保障业主方便及【时查:询账户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年度报告【接受业主及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七章— 信:用,。管理 《 ,第,。五十八条 》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建立覆盖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业主、第三》方机构等的物业【。。。管理信?用体系开展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的认定、】记录、归集、共享、!公开、?奖惩以及信用修【复等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 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辖:区内物业《管理参与主体的信用!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并纳入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 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 第五十九条 建!设单位出《。售、泄露、非法提供!业主信息《或者对物业承接查验!。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拒不整改的认定!为,失信行?为录入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 第—六十条? 物业服务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失信行为》录,入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 《(一)?。在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中提供虚】假,信息骗?取中:标的; (【二)骗取《、挪用或者侵—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公!共收益等业》主共有?财产的;《 : (三)对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成员进行—。恶意骚扰《、采用暴力》等手段打击报复的】; (四—。),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业主信息的; !(五)?本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且情节严重的 !第六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成员、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有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行为且情】节,严重的认定》为失信行《为录入?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 第【六十:二条 业《主有:欠交物?业费行为《经生效的《司法裁判文书、仲裁!裁决确认后》拒不履行的认定为】失信:。行为:录入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 — 第六十三》条 第三方机构【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弄,虚作假、《误导性陈述或者【存在重大《遗漏出?。具的报?告不符合客》观实际的认》定,为失:。信行为?录入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 —第六十四条》 认定失信行为应】当以下?列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为依据 — (一)生效—的司法裁《。判文书、《仲裁文书; 【 (二)行》政,处罚:、行政裁决》等行政行为决定【文书; —(,三)法律、法规或】者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失?信行为认定依据的其!他文书 《 第六十五条 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与法院、仲裁!机构:、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公用企业!事业单?位等建立物》业管理信《用信息汇集共享【机制:。及时收集物业管【理相关信用信息 】 违反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被行政!处罚的?信息应当录》入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主管【部门:采集并推送至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其他失信信息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采【集;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采集的!应当经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复核后》推送至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 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根据失信行为—的程度可以通过在】市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失信信息、—限制物?业服务示范》项目申报、取消先】进评比?表彰资格以及—按照规定《向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推送!纳入:社会联合惩戒等【方式对物业管理【中的失信《行为予以惩戒—  :  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管?理具体?办法由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和改!革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 《第八章 《监督管理 》 第六十六条 】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 (:一)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相?关政策研究建立【完善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和法治化!。的物业管理机制【; (二)指】导、监督各辖市【(区)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建立完?善物业管《理分级培训体系形】成覆盖全《市物业管《理参与?各方的物业服务【管理能力提升机制】; : (四)》统筹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监督管》理; 《 (六?)建立和《管理:市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和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 》 ,(七:)制定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承接查验协议等!示范文本《;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 第六十七条 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监督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二】)负:责前期物业招投标管!理工作?指,导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交【接、物业《承接:查验和物业服务企业!履约并负《责相关的备》案工作; (三!。)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筹建、换届、备!案以及日常工作建立!日常培训和》业务指?导机制;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的违法决》定; (—四)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 【 (五)负》责物业管《理相关?参与主体信用信【息的采集、复核【和推送参与对失信】行为的惩《戒; (六【)协调老旧住宅【小区整治及推—进未建立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转入物业管!理; ?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 第六?十八条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履行下】列职责 (一)!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工》作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健全物业—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二)建立由!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单位参与的】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处理物业管》理重:大事项; —。 ,(三)指导、协助】和监督?辖区: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筹建》、换届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的?选聘、交接》等工作组织》。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 】 (四《)负责物业管—理相关参与主体信】用,信息的采集;— ?(五)建立》物业管?理争:议化:解机制设立》。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协:调处:理,物业管理矛》盾纠纷;《 ?(六)落实物—业应急管《理机制?制定辖区内》物,。业管理应急预—案;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十九条 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业主自】治协:助和配合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工》作,机制; (二】)牵头建立由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组成》的日常沟通、协【商机:制; 《 (三)建》立物业纠纷》调解:机制及时协调、处理!本社区内的物—业管理矛盾纠纷【; : (四)参与监】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公共收入、公共收!益的管理和使用;】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十条 市、辖—市(:区)相?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落实执】法管理进住宅—。小区的要求做好下列!工,作 (一)【城市管理部门—依,法查处违反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违法搭?建、破坏城》市及物业管理区域容!貌、制造社会生活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乱设摊点—、占用?和毁坏?绿地和?绿化、?违规弃置废弃物等】违,法行为 》 (二)公安机关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治安管理》依法查处阻碍业主自!治、侵害业》主权:益,的行为;《监督检查安防设【施的设置及》维护;指导》物,业,管理区域内汽车停放!、停车泊位》以及限速标志—的设置参与停车【矛盾纠纷处理;【协助开?展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 (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时履行物业交付后】保修期内房屋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的保修责任;—按照规定《受理并处理》。由,房,。屋质:量,问,题引发的《投,诉 (》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经:营活动、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等方面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物业—管,理中的价格违法【行为 (五)】排水主管部门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排,水的监督管理建立】巡查机制依》法查处物业》。管理区域内》涉及排水的》违法行为 》 (?六)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绿化的日常指导【和监督工作 【 (七)消》防救援机构负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影响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使—用等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八)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及【其周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 (九)【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落实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服务】收费标准定期评估调!整机制 第【七十一条 》对未实行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辖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综合整治和更新改!造,年,度计划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综合环境【整治改?造完成?后应当划定物业管】理区:。域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住宅】小区内的卫》生、绿化、》。治安、房屋维修等】。管理筹备召开业主大!会推行物业管理【或者业主自行管【理,业主应当承担相【应的:物业费 第七十!。二条 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相关部!门的投诉、举—报受理方式 相!关部门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当?登记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受理并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及》时移交给有权部门】接受移交《的部门对《管辖:权有异议的由物业所!在地辖市《(区)人民政—。府指定管辖 — 执法单位—需要:进入住宅小区—开展执?法工作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自治》组织、业《主应当予以协助 !。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三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由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罚 (一)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未按:照要求提出》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书面申请或者—未报送相关文件资料!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三款规定未按照要】。求交纳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经费?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第五款规《定未:按照要求交存或【者补足物业保修金】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 第七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由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罚 (一)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公布《、公:示物业服务内容【等相关信息或者公布!、,公示虚假信息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二)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退出物业管理区域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管理违【法行为未予以劝阻、!。制止或者未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的【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四)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单独【列账、独立核算【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挪用公》共收益的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资金二倍以下的罚】款 : , 第七十五条 【。第三方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物业项!目承接查《验、物业服务—标准:和费:用,测算:、物业服务质量评估!活动中出具有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的评估报告!的,由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当事—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六条 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受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七条 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按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定《。应当由其他执法【。主体实施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 第十?章 附则 》 第七十八条【 其:他管理人接》。受委托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的适:用本条例《有关物?业服:务企业?的规定 —第七十九《条, ,本,条例所称《公共:收入是指利用业【主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公【共收入的收支情【。况应当包含》收入、使用和结【余的情况 本条!例所称公《共收:益是指?公共收入扣》除,。合理成本之》后的收益 第】八,十条 ?本条例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