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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 (2【018年12月1】9,日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 2019年1月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 根据2021】年2月25日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2021年3!月31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的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了规范住《宅,。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物】业管理?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 本条例所—称住宅物业管理(】。以下简称物业管理)!是指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非住宅物【业和与?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自行《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 】市、:辖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将!物业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实施网格化》管理建立《物业管理综合—协调:和目标?责任:机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资金投入与保障】机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提高物业服务与【管,理水平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和《机,构做好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对业主?自治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协助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做:好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第《四条: 市、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公安、【民政:、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发展和—改革、消防》救援等主管部门【和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 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并推—广,使用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用《于业主决《策电子投《票、物?。业管理相关信息公开!和物业?管理纠纷投诉处理等!市,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应当纳》入市:人民政府的公共服务!平台 鼓励物业!管理相关主体利用互!联,网等开展物业管理活!动 《第六条 市、—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培训制度》定期对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村)—民委员会、业主自治!组织和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所需经费【列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第七条 《市、辖?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等【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法《律,、会计、《工程监理、》评估、咨询等第【三方:机构参与物业管【。理活动 鼓励业!主自治?组织、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物?业项目承接查—验、物业服务标准和!费,。用测算、物》业服务?质量评估等与—物业管理相关的【活动 第三方机!构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照【法律:、法:规、相关技术规范】和合同约定提供专业!服,务出具的报》告应当真实》、客观、完》整并对?出具的报告负—责 第》二,章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 ! 第一节 业主大!会 第》八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依法—履行相应职》责 ? 业主大会决—定下:列事项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监事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监事会—成员; (四】)改变?和撤销?业主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 (五)确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监:事,会工作经《费业主委《员会成员工作补贴和!标准; (六】)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物《业,。服务收费方案; 】。 (?七)选?聘,、续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 (八)》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公共】收益; (九】)筹: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十)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十一)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 (十二)》。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九项至第十【一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第九条 】新建住宅小区符合】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条件【。的建设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向物!业管理区域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书面提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申—请并:按照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报送】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资料 】 十?人以上业主》公开联名《可以向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者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书!面提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申?请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收到申请—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审核是否符合】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条件已》符合条件而》建设:单位尚未《按照规定报送—相关资?料的应当督促—建设单位报》送;:。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报送 —第十条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按照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组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建设单位不派员【参加的?不影响?筹备组的成立 】 ,筹备组成《员人数应当为—五至十一人的—单数其?中业主?成员不少于》。筹备组成员的—百分之六《。十并应当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业主委员会成!员任:职条件 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筹备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其指导【标准由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和改革部门》根据物?。。业管理区域规模【、业主户数和建筑】面积等因素制定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前将】筹备经费交》至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设立的专—用,账户用于业》主大会的《组织筹备 —。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后筹备组】应当将筹《。备经费的使用—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向全体】。业主公布接》受业主监督 第!十一条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至少每年【召,。开一次并于会议【召开七日前书面告知!社区:居(村)民委员【会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审议下列内容! (一)上【一年度物业管理实施!情况的报告》、业主委员会工作报!告和业主大会—收,支情:况报告; 【(二:)下一年《度业主?大会年度《计,划和预?算方案; 》 (三)物业管理!的其他事《项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书面征求!意见:或者:运用市?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等形式召开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应!当在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者:。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监督指导下【进行 讨—论的事项需要表决】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方式和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 ,。业主户数超过三百户!的可以成立业主代表!大会履行业》主大会职责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代《表一般不少于—三十人一名业主【代表所代表的业主】户数一般不》超过四十户业主【代表由业主小组【推荐产生业主小组可!以按幢、单》元、楼层或》者结合实际情况【组成一?个业主小组推—选一名业主代表代表!本小组的业》主,出席:业主:代表大会会议表达本!小组业主《的意愿?。业主代表《。推选办法应》当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规》定 业主—代,表的:任职:条件参照本条例规定!的业主委员会成员】条件设置任期—与业主?。。委,员会成员《一致 》业主代表《。履,行下列职责 — :(一)在《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前就会议议题征】集本:小组业主《意见:;涉及事项需要业】主书面投票表决的应!当征得?业,主本人对表决意【见的:签字确认; 】(二:。)按照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业主小组职【责组织业主》。小组开展议事—活动并将结》。。果告知业主委员会】; ? (三)向业主委员!会反:映本小组业主的有关!意见和建议; 】 (四)建立本【。小组:工作档案《; ? (:五)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职责】 业主代表【出席业主代表大会会!议不得委托他—。人业主代表因故不】能参加?业主代表大会会议的!其所代表的业—主可以?另行推选《临,时业主代表参加 】 业?主代表大会》通过的决定与业主大!会的决定《具有同等《效力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 业主大—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监事三名以上!监事可以成立—监事会? :。 ,监事可以是》业主也可以是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成员业主委—员会成?员不得兼《。任监事成立监—事会的其《中业主成员人—数不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二,。监事任期与》业,主,委员会成员》一,致, 监事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履行监督职责不】。。干预业主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监事不?领取报酬和补贴【。 监事》和监事会的具—体产生办法》、工作职《责、工作经费等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规定 第十!四条 市、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对符【合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条件的住宅小—区应当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向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移:交相关资料》提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申请?;督促?、,指导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及时组织》筹备成立业主—大会 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不动产登记】机构等单位应当对】相关方?就筹备?成立:业主大会所需要【的信息资料查—。询依法予以》配合 《 第二?节 业主委员会 ! 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可以由十名以上【业主联?名推荐?、业主大会筹备组】组织业主《推荐:或者业主自荐产【生采取业主代—表大会形式选举【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一般?从,业主代表中》产生 筹备组应!当核查参选》人的资格确定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名单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名单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并附】个人情况介绍 【 , 第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由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热心—公益、责任心—强、有社会公信力】、组织协《调,能力较强且能正【常履:行业主委《。员会:成员职责的》业主:担任 ?。 :业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业主委员会成员【。 ?(一)本人》及其近亲属与—其所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有利害关系的;【 (二)有【。损,。。坏房屋承重结—构、违?。法建设或者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等不当使用物—业行为的; — , (三)未》按照规定交纳物业】费、汽车停放—费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相关【费用且未《及时:改正的; (四!)违反?房屋出租有关人均面!积、使用功能、消防!安全管理《。。等规定的;》 (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利【用职务之便》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 (六)有》违反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且未改正等不适宜!担任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情形 ?。 有前《款情形之一已担任业!主委员会成员的【由业主?大会或?者由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决定终?止,其,资格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 —业主认为业主委员】会,成员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提出异议也可以向!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异议【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第十七!条 业主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业主》委员会核实后其【成员资格终止—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 ? (一)》不,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物】。业转让、灭失等原因!不再是业主的—; (三)因】疾病或者其他原【因丧失履行职责能】力的:; : (四)》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无《法履行职责》的; 《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十八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向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办理业主大会的备】案备案材料不齐全】的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 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出具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备案证》书并将备案材料【抄送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公安派《出所:、社区?。居(村)民委—员会 ?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业主委员【会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报告: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将:备,案事项变更的报【告按照前款规定抄送!相关单位《 ?取得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备案证书后—业主委?员会凭备案》证,书申请刻《。制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等相关印章开立业主!。大会的?银行账户并将印章式!样和银行账》号报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业主大会印!章,应当根据业主—。大会决定使用—业主:。委员会印章应当【经半数以上》成员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十:九条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业主委员会工!作,情况:和业主大会收—支,情况:; (二)根】据业:主大:会决定?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或者续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监督管理》。规约:、,物业管理制度—的实施; —。 (四?)组织?编制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的年度计划和方案!。提请:业主大会《审议; (五】)组织和监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六):监督管?理公共收入》、公共收《益及其使用》; ? (七)审核需要业!主分摊的费》。用;: ?(八)督促业主【按照规定或者约定】交纳物?业费等相关费用; ! (九)建立定期!接,。待制度听取》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物业服务与管!理以及业主》委员会日《常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并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咨!询、投诉; 】(十)协调处理物业!管理活动中产—生的纠纷; 【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和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条 业—。主委员?。会至少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业主委《员会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成【员提:议应当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成员出《席业主?委员会?成员不得委托他【。人出席会《议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制作书面—记录由?出席会议《的,成员签?。。字确:认后:存档 《 业主委员会会议作!出,的决:定经全体成员—过半数签名同—意,后通过决定文书应当!加盖业主委员会印章!业主委员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将决定文书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并书面》告知社区居(村)】民委员会《 业主可以在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的指导下查阅—业主:委员会?所有会议资料并有权!就涉及自身利益的事!项向:业主委员会提出询】问业主委员会应当予!以答复? 第二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向业?。主公布下《列情:况和资料 【(一)业主委—员会成员姓》名,、职责分工》。和,联系方式;》 , (二《)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物业》服务合同; — , (:三)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决定:; ? (四)《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 (五)—公共收入、》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 —(六)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处?分使用情况》; (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收《支情:况、业主委员会【成,员工作补《贴等费用《情况; (【八)其他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 ! 前:款第五项至第七项】应当每?半年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一次公布时间不少!于十五日 第二!十二条 业主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阻挠!业主大会行使职权拒!绝执行业主大会决】定; (二)违!反,规定使用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印章; !(三)打《击、报?复、诽谤、陷害有关!投诉人、举报人;】。 : ,(四)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拖延!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五)未经业主大会决!。定擅:自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或者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六:)骗:取、挪用、》侵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者公共】收益等?业主共有《财,产; (—七)索取或者收受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维修》保养等单《位或者有利》害关系?的,业主提供《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八》)其:他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 业?主委员?会任期内业》主委员?会成员出现空—缺的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时补【足业主委员会—成员人数《。不足总?。数,二分:之一的应当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的指!导、协助下》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 ? 新产生的业【主委员会《成员名单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 第!。二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指导《。。、协助业主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调整或者重》新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 (一《)不履行业主—委员会?职责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 (三】)不按照规定—履,行,。业主委员会职责严】重影:响社区和谐稳定和正!常生:活,。秩序群众反》映较大的 》 罢免《或者重?新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成员名单【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 第二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在其任期》届满三个月前应当】书面告知《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村)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导、协】助成立换届选举小组!由换届选举小组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小组?人员的构成参照业主!大,会筹备组 换】。。。届选举小组成立至】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期间业《主委员会《不,得就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等共同管理事】项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但发生危及房屋【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需?要立即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更新、》改造的除外》 ?业主委员会逾期未能!换届选?举的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指导、?协助业主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第二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换届选举小组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将其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移交: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保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需要使用上!述物品?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提!供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在新一《届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并:办理换届备案手续】后十日内将其保管的!前款所述《物品移交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 业主委员会不【按时移交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移交;拒不!移交的?公,。安机关?应当:协助移交 【第,三节 ?物,业管理委员会 】。 第二十七条 【物业管理区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 (一《)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 》(二)?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但因!多,种原因未成立—业主大会经》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指导后仍不能—成立的;《 , (三《)业主委员会长期】不能正常开》展工作需要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经!。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多次《指,导后:仍不能?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的 》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职责期间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对能够成立业!主大会的应当指【导筹备工作成立业主!大会;能够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应》当指导产生》业主委?员会 》第,。二十八条 物业管】。理委:员会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组织《成,立由业?主成员以及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社区服!务机构、《建,设单位、公》安派出所等派员组】成 物》业,管理委员会人—数一般为九》至十三人的》单数其中业》。主成员不少于—百分之六十物—业管理委员会中的】业主成员应当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业主委!员会成?员的任职条件物【业管理委员会主任】一般由?。业主成?员担任?;由非业主成员担任!的应当在《业主成员中明确【一名副主任》承担日常事务 【 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业主对》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者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协调处理《 第二》十九:条 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下列材?料向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一!),物业管理委员会【备案申请表;— (《二)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物业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 (四)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 ,。 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定或者修改的工【作规则应当经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审核后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十五日 】 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出具备—案证书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备案情况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报告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 【 物业管理委—员会取得备案—证书:后可以凭备》。案证书申请刻制印章!;未开立业主大会银!。行,账户的可以开—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的银行账【户 ? 第三十条 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业主大》会职责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征求全体业主—意见形成业》。主共同决定并将【共同:决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十》五日: 物业》管理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物业管!理委员会自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产生之日【起停止履行》职责并?应当在七日内向【新一届业主委—员会:移交相关资料和【财物:移交后自动》解散由物业管理委员!会管理公共收入、公!共收益的交接前业】主委员会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十五日《审计费用《从公共?收益中?列支: 第三十一条 !市、: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监督、指》。导,督促其规《范运作 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三十!二条 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承担】前期物业管理责【。任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并与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后建设单】位未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服务期限为不【定期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和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 《 第三十三条 【建设单位销》售物业前应》当参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提供的示范文本【制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建设单【位修改示范文本【的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建设单位】销售物业时应—。。当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建设】单位应?当,自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向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前应当与建》设单位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 鼓励物》业服务企业聘请第三!。方机构参《加物业?承接查验所需费【用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由建】设单位?承担 承接查验!的具体?办法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承接查验【后建设单位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承】。接,查验协议对物业承】接查验基本情况、存!在问题?、解决方法及时限、!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作出明确约定 【 第三《十五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省、市有关规定!配置:物业服务用房保证】物,业服务与管理活【动的正常开展物业】。服务用房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 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依】照约定由《物业:服务企业出租或者】。。经营的物《业服务用房》其租赁或者经—营,期限不?得超过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其租赁【费用不得低于—相邻地段市》场价格 第【三十六条 前期【物业:管理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程《序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并监督物业服务!企,业之间依法交—接 (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物业服务!企业不愿续签合【同的; —(二)?物业服?务不符合履约标【准建:。设单位要《求限:。期整:改物业服务》企业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达不到要【求建设单位依法依约!。提,前解除合同的; ! (三)《物业服务企业擅自退!出的; (四)!物业:服务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建设:单位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新物业服《务企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物业【服务收费方案应当由!已销售物业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十五日 !第三十七条》 前期物业管—理阶段普《通住宅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指【。导价:应当每三年》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适时调整 】 政?府指导价调》整后物业服务企【业需要对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进行调整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一)物业服!。务,。企业委?托专业机《。构,对上一年度物业【项目经?营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报?。。告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三十日; 【(二)物业服—。务企业将拟》调,整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三十日并书》面告知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辖市(区】)发:展和:改革、?物业管理主》管,部门;?。 (三)—调价方?案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表决通过表决结【果,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十五【。日 业主认为】收费:标准调整违》反前款程序的—可以向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投诉;对【调整的收费标准【有异议的可以向【物业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第三!十八条 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的新物业服】务企:业进入前由建设【单位承担相》应管理责任尚—未成:立业:主大会?建设单位已》经注销或《者无:法承担相应管理【责任的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管理区!域九十?日前应当书》。面告知业主及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在物业服务企!。业退出前组织成【立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决定管《理模:式 第四章 物!业服务与管理 【 第?三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为《业主提?供专:业服务的能力并按】照规定在承接—项目前将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固定办公【场所、?联,系方:式和人员相关信息】书面告知《项目所在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及有关物业服!务,。行,业技:。术标准提《。供专业化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业主【意见、建议和—投诉、举报》受理机制及时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下?列信息如实》。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或者公示 】 (一)《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联系方】式; (—二)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计费方式、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物业服务投诉电!。话; 》。(三)?电梯:。。、消防等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单位名称、【。资质:、联系方式和—应急处置《方案:等; ?。 (四)物业费、!其他:服务收费和》公共收入、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 】。 (五)房屋装【饰装修及《。使用过程《中的结构《变动等安全》事,。项; (六)】树木修剪《等容易引发业主争议!的维修养护事—。项; (—七)物业服务与管】理每月的《。工作安排; (!八)其他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 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应!当长期?公布第?四项应当《至少每半年公布【一次第五《项、第六项应—当及时公示且公示】期限:不少于十五日第七】项每月公布一—次业主对公布或者公!示内容有异议—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予以答复 !第四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 (:一)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降低物?。业服务标准或者减】少服务项目》; (二)【未按照规定》程序: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 (三)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或【者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将物业费、汽!车,停,。放,费、公共水电分摊等!捆,绑收费; 》 (四《)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或《。者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擅自处分属于!业主共有的财产【;, ?(五)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或】者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擅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影响业主《生活或?者住宅小《。区环境的活动;【 (六》),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第!四十二?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可以根据分期开发情!况或者不《同物:业的使用《性质提供不同—标准的服务》实行不同收费标准 !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交纳物业费等相!关费:用业主自行管理的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委员会可以!向业主收取物—业费等相关》费用 》业主未按照约—定,交纳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可以:通过上门《催,交、: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等?方式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业主在转让物业时应!当结清物业费等相关!。费,用业主出租物业【。约定:由承租人交纳—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的,应督:促承租人按时交纳;!承租人拒《不交纳的由业主【。承担相?。关费用业主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房屋(车位)和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物】业买受人的房屋(车!。位,)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物业服?务,合同未约定或—者未经业主同意物业!服务企业自》行提供?。的服务不得向业【主,。收取费?用 第四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发生?下列情形之》。日起:十五日内退》出物业管理》区域 》(一)物业服—务合同依《法、依约解除的;】 (《二):经人民?法院判决或者仲【。。裁,机构裁决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退出的; (】三,)物业?服务企业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的;? ?(四)依法不—得继续?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条》 原物业《服,务企:业,与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交接时应当在!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的【监督下明确》交接事项 【交接各方应当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电梯、消!防、安防等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现状!予以确?认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可!以聘请第三方机【构协助?现场:查验费用可》以由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承担或者由业!主共同承担 】电梯、消防等共用设!。施设备无法正—常,使用的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交—接前及?时组织修《复或者?承担相?应责任 》 第四十五条 【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应急备选库—按照自愿、公平、择!优,的原则选取相应【的,物业服?务企业纳入》库,中以供?选择 ?  物业服【务合同期内》。物业:服务企业擅自退出未!有新物业服务企【业承接项《。目的由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在物业服】务,企业应急备》选库中选取一家应】急物业服《。务企业与其》。签订:应急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期内或者期满后【物业服?务企业退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在物业服务企!业应急备选库中选取!一,家应:急物业服务企—业与其签订应急物业!服务:。合同 》应急物业服务合同的!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物业【服务收费方案参照】原物业?服务合同《执行 《 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和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应急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应的档!。案资料等进》行查验 应急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导业主按照》法定程序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 第:四十:六条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以有!利于实?施物业?管理为原则 】已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区域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形成变更方案向!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方案应当对》。变更后物《业管理区域的—道路、绿地、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等作【出规:定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物—业管理区域变更后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并抄】告,。所在:。地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居(村)《民委员?会 《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 第四十七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损坏或?者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 ! (:二)将不《具备防?水条件?。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三)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 ! (四)擅—自改变物业的规划用!途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违《法挖掘地下空间【破坏、擅自改变房屋!外观:或者擅自《。将住宅?、车库或者其他附】属设施改为》经营性?用房; —。(五)损《坏或者擅自》。占用、改《建,物业共用部位—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 (六)侵!占,绿地、毁坏绿化或者!绿化设?施或者在共用—场地擅自种植; ! (:七)擅自在建筑物】、构筑物上悬—挂、张贴、涂写、】刻画; 》。 (八)违反有【关人均面积、使用功!能、消防《安全管理等规定出租!。房屋;? ?(九)违规饲—养动物?影响物业管理区域】。环境卫生和业主【。正常生活《、人身安《全; (十【)擅自在物业管【理指定区域外设置】停车泊位、停放机动!车,。辆或者在物业管理区!域共用道《路上设置路障—; (十一)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公共【。。。消防设施和器材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十二)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质等违反安全【规,定,的物:品存放?、铺:设超负荷物》品或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十三)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水、高空!抛物或者露天焚烧】以及在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等共用部位焚!烧;: (十》四):制造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振动或者影!响他人采光》、通风; 》。 (十五)擅【自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在共用部位堆放物】品或者在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停放电动【车,或者为?其充电; 》 (十六)擅【自架设电《线、电缆《等; 》(十七)《法律、法规、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有前款行!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向有关主管—部门:和业主委员会报【告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以及》相关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的规定以【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业主委!员会对侵害业主【共,同,利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八条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对房屋?装饰装修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告知其房》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装饰装修活!。动的巡查发现违规】装,修的应?当,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业主、物业使用!人对物业服务企业巡!查应:当予以配合》 第四》十九条 公共收入、!公共:收益应当单独列【账、独立核算不得】擅自挪用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由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单》独列账?;由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管理的应】当纳:。入业主?大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账户进—行管:理 前期物业】服务:期间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公共收入、公共收!。益的使用管理前期】。物业服务期间公共】。收益作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维修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七十 — 成立业《主大会后公共—收,入、公共收》益的分配和使用按】照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决定、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执【行公:共,收益:主要用?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更新和?改造等 第五】。十条 公共》收入、? 公共收益》应当接受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的监督《 ?公共收?入、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应当至》少每半年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向业主公示》一次并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 !前期物?。业服务结束时以及】公,共收入、公共收益由!物业服务企》业,代,为管理的《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对公》共收入?、公共收益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 业?主委员会或者十名】。以上业主对公共收】入、公共《收益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查《询有关财务账簿;经!已交:付,使用物业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且占总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委托专业《机构对公共收—入、公?共收益?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对公共收入、公共收!益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十五日审计费—用从:。公,共收益中列支 】 第:五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物?业维修?养护义?务物业出现》国家、省、市规定】。。。的必须维《修养护的情形时【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履?行维:修养护?义务 《 ,。第六章 物业保修】金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 第?五,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建》设单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维修的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另行签》订委托协《。议 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前按照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百分之一《。的标准?交存物业保修金【用于:物业保修期内建设】单位不?履行保?修,责任或者因歇业、破!产等:原因无法履行保修】责任的维修》费用列支物业—保修金不《得纳入房屋建设【成,本 《物业保修金实行统一!。交存、权属不—变、专款专用、政】府监管的原则—由市或者《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物业保修】金交存期限为—五年保修《期内出?现的物业质量问题】保修金交存期满仍】未修复的保修金交存!期延长至《。修复完成《。 物业保—修期内物业保修【金不足以支付物【业维修费《用的建设单位—应当补足;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保修金有余!额的应当返还建设单!位 : 物?业保修金《收取、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五十三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在《办理物业《入住手续《或者房屋所有权登记!时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已《竣工:验收:并达到交付条件尚未!售出或者《尚未交付业主以及其!他属于建设单—位所有的物业建设单!位在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前《应当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先:。行,交存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已先行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建设单位可!以在:物业售出或者交付】时向业?主收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并出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 第五十四条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按照下》列,规定承担可》以,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一)专有】部,分的所?需费用由拥》有专有部分的业主承!担; 》(二)?部分共用部分的所需!费用由拥有部—分共用部分的业【主按照其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承担; ! (三《)全体共用部—分所需的《费用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照其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承担 —。 前款涉及尚—未售出的《房屋或?。者公有住《房的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产《权单:位应当按照》其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承担【 房屋未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的业】。主应当按照其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和】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承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 第五十五条 】物业保?修期限届满后发生下!。列危及房《。屋安全以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或者相关业主—应当先?行采取应急防—范措施?并,及时:按规定开展应急【维修 (一)】外墙、屋面》渗,漏,的; 《 (二)《电,梯发生故障经电【梯,检验检测机构评估认!为危及?人,身安:全的; —(三)公共》护(围)《栏破:损,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 : (四)》楼顶、楼《体外立面有脱落危险!的; (五【)专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的; (六】)消防设施出现功能!。障碍物业管理区域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 (七)危】及房屋安全或者人身!安全的其他情形 ! 应急维修》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当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总额以及业!主,。分,摊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十五日 !第五十六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增值收《益扣除业主房屋分】户账滚存资金(利息!)和必要管理费用】的,剩余部分可以建立】维修资金统》筹分账优《先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无法?正,常使用的项目以【。及受益?人为全?体业主或者》无法界定受益人的】项目维修、更新【和改造 《 第五十七条【 ,市、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完善管理制度建!立日常监《督检查机制》保障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安全【 市、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日—常查询?制度保障《业主方便及时—查询账户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年,。度,报告接受《业,主及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七章? 信用管理 — 第五《十,八条 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建《立覆盖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业主、第三方!机,构,等的物业管理信用体!系开展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的认定、记录、】归集、共《享、公开、奖惩【。以及信用修复等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辖区内物《。业管:理参与主体的信用】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并:纳入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 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 第五十九条— 建设单位出售、】。泄露:、非法提供业主信】息或者对物业—。承接查?验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拒不整》。改的认定为失信行为!。。录入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 《。 第六十条 物【业服务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失信行为—。。录入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 ! (:。一,)在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中》提供虚假信息骗取中!标的;? (二)骗取、!挪用或?者侵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公—共收益等业》主共有财产的; ! (三)对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成员《进行:恶意骚扰、采—用暴力等手段打击报!。复的:; (四)【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业主信息的; !。。 (五)本—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且情节严!重的 第六【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成员、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有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行—为且情节严》重,的认定为失信行【为,录入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 】 :第,六十:二条 业主有欠【交物业费《行为经生效的司【法裁判文书、仲裁裁!。决确认?后拒不?履行的认定》为失信行为》录入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 ? ,第六十三条 第三方!机构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弄虚!作假、误导性陈述或!。者存在?重,大,遗漏出具的报告不符!合客观实际》的认:定为失信行》。。为录入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 第六十四【条, 认定失信行为【应当以下《列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为依据 【(一)生效》的司法裁判文书、仲!裁文书; — (二)行政处罚、!行,。政裁决等行政—行为决定文书; 】 , (三?)法:。律、法规或者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失信行为认》定依:据的其他文书 】 第六十五条 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与法院、仲裁机构】、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公用企业事》业单位等建立物业】管理信用信息汇集】共享机制及时收【集物业管理相—关信用信息 】违反: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被行政处罚的信!息应:当,录,。入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主管部门采集并!推送:至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其他【失信信息《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采:集;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采集的!应当经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复核后推送!至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 ? 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根据失信》行为的程度可以通过!在市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失信信息、限】制物业服务示范项目!申报、取消先—进评比表彰资格以】及按照规定》向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推送纳入社会!联合惩戒等方式对】物业管理中的—失信行为予》以惩戒?    《 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管理《具体办?法由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和改革!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六,十六条 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相关政策研究建【立,。。完善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和法治—化的物业管理机制;! (二)指导】、监督各辖市(区)!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 , (三)建》立完善物业管理【分级培?。训体系形成覆盖【全市物业管》理参与各《方的:物业服务管理能【。力提升机制;— (四)统筹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监督【管,。理; (六【)建立?和管理市《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和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 (七)【制定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承接:查验协?议等示范文本—。;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十—七条: 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监督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 (二)负—责前期物业招投标】管理工作指导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交】接、物业承》接查验和《物业服务企业履约】并负责相关的备案】。工作; 》。 (三)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筹建、换》届、备案以及—日常工作《建立日常培训和业务!指导机制;》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的【违法决?定; 》(四)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 (五)负责物!。业,。管理相关参与主【体信用信息》的采集、复核—和推送参与对—。失信行为的惩戒【; 《(六)协调老—旧住宅小区整治【及,推进未建《立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转入物业—管理;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 第六十八条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履行—下列职责《。 (《一)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工作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健】全物业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 (二)《建立由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单位《参与的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处理?物业管理重》大事项; (】三)指导、协—助和监?督辖:区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筹建、换【届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的?选聘、交《接等工?作组织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 (【四)负责物》业管理相关参与主体!信用信息《的,。采集; 《 (五)建立物业!管,理争:议化解?机制设?。立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协调处理物—业管理矛盾纠纷【; ? (六)落实物【业应急管理机—制制定辖区内物业】管理应急预》案;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十九条 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 (一)指导和】监督业主《自治协助和配合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工作机制《; (》二)牵头建立由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组成的日常沟通、!。协商机制; 】(三)建立物—业纠纷调解机制【及时协?调、处理本社区【内的物业管理矛盾】纠纷:; (》四)参与监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公共收!。入、:公,共收益的管理和使】用; 《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十条: ,。市、:辖市(区)相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落实执法管】理进住宅小区的【要求:做好:。下列工作 (】。一)城市管理部门】依法查处违》反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违法搭【建、破坏《城市及物业》管理区?。域容貌、制造社会生!活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乱设—摊点、占用和毁坏绿!地,和绿化、《违规:弃置废弃物等违法】行为 (二【)公安机关》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治—安管理依法查—处阻碍业主自治【、,侵害:业主权益《的,行为;监督检—查安防设施的设【置及维护;指导物】业,管理区?域内汽车停放、停】车泊位以及限—速标志的《设置参与《停车矛盾纠纷处理;!协助:开展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 (—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时履行《物业交?付后:保修期内《房,屋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的保修责》任;按照规》定受理并处理由【房屋:质量问?题引发的投诉 !(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经营活动、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等方》面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物业?管理中的价》格违法行为》 (五)排【水主管部门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排水的监督—管理建?立巡查机制依法查】处,物业管?理区域内《涉及排水的违—法行为 (六)!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绿化【的日常指导和—监督工作 (七!)消防?救援机构负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影响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使用等!。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八)?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及,。其周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 (】九)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落实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服务】。。收费标准定期评【。估,调整机制 第】七,十一条 对未—实行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辖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综合整?治和更新改造年度】计划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综合环境整治改造完!成后应当划定—物业管理区》域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住宅小?。区内的?卫生、绿化、治安、!房屋维修等管—理,筹备召开《业主大会推行—物,。业,管理或?。者业主自行管理业】主应当承担相应的】物业费? 第《七十:二条 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相关部?。门的投?诉、举报受理方式】 : 相关部门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当登记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受《理并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及时】移交给有权部—门接受移交的部门对!管辖权有异议—的由:物业所?在地辖市(》区):人民政府指定—管,辖 : 执法单位需【要,进入住宅小》区开展执法工作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自?治组织、业主应当】予以协助《 : 第九章 法律责任! : 第七十三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由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罚 : :(一)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未按照要求—提出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书面申请】或者未报《送相关文件》资料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三—款规:定未按照要求交纳】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经费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第:五款规定未按照要】求交存或者补—足物业保修》金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七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由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罚 ? (一)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公布、《公示物业服》。务内:容等相?关信息或者公布、】公示虚假信息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退出《物,。业管理区域》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三)《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管理违法行为未予!以劝阻、制》止或:者未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的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四)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单】独列账、独立核算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挪用公共收益的!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资《金二:倍以下的罚款 】 ,第七十五条 第三】方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物业》项目承接查验、物业!服,务,标准和费用测算、】物业服务质》量评估活动中—出具有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的评估报告的由!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当事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七十》六条 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受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七条! ,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按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定应当由其他】执法主体《实施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十章【 附则 》 ,第,七十八?条 其他管理—人,接受:委托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的【适用本条《例有关物《业服:。。务企业的《。规定 ? 第七十九—。条 本条例所称公】共收入?是指利用《业,主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公》共收入的《收支情况《应当包含收入、使】用和结余的》情况 本—条例所称公共收【益是指公共收—入,扣除合理成本之后的!收益 第八【十条 本《条例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