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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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9日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201】9年1月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 】根据2021年2】月25日《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2021年3月【31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的!。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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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住宅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物业《管理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
本条例所称住宅物!业管理?(以下简称》物业管理《)是指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非?住宅:物业:和与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自行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 :。市、辖?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将:物业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实》施网格化管理建立物!业管理综合协调【和目标责任机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资金投入与保障】机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提高物!业服务与管理水【。平,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和机】构做好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
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对业主—自治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协助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做好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
第?四条 市、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公安、民政!、,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发展和改革、【消防救?援等主管部门和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 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并推广】使用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用?于业主决策电子【投票、物业管理相】关信息公《开和物业《管理纠纷投诉处理等!市,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应《当纳入市人》民政府的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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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物业管—理相关主体》利用互联网等开展物!业管理?活,动
第六—条 :市、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培!训制度定《期对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村)民委!。员会、业主自—治组织和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所需经费《列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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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市、辖】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等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法律、会【。。计,、工程监理、评估、!咨询等第三方—机构:参与物业《管理:活动
鼓励业主!自治组织《、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物:业项:目,承接:查验、物业服务【。。。标准和费用测算、物!业服务质量评估等】与物业管理相关的活!动
?
第三?方,机构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照法】律、法规《、相关技术》规范和合同约—定提供专《业服务出具》的报:告应当真实、客观、!完整并对出具的【报告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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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
第》。一节 业主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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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依法履!行相应职责》
:
业主?大会决?定下列?事项
?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监事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监事?会成:员;
《
(四)《改变和撤销业主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五》)确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监事会工作经—费,业主委员会成员工】。作,补贴和标《准;
》(六)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物业服务收】费,方案;
《
(七)选聘、续!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八)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公共《。收益;
—(,九)筹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十)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
(:十一)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
(十二)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九项至第十【一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第九条— 新建住宅小—区符合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条件的建》设,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向物业管理》区域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书面提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申请并按照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报送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资料
—
十人以上业主公】开联名可以》向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者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书面提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申请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收【到申请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审核是否!。符合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条件已?符合条?件而:建设单位尚未按照规!。定报送相关》资料的应当督促【。建设单位报送;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报送
—。
第?十条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按照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组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建设?单位:不派员参加的不影】响筹备组《的成立
筹备】。组成员人数》应当为五至十一人的!单数其?中业主成《员不:。少于筹?备组成员的百—分之六十并应当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业主委!员会:成,员任职条件
】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筹备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其指导标准【由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和》改革部门根据—物业管理区域—规模、业《主,户数:和建筑面积等—因素制定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前将筹备!经,费交至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设立的?专用账户用于业主】大会的组织筹—备,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后:筹备组应当将筹【备经费的使用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向全体业—主公布接《受业主监督
—
第十《一条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至少每年召开!一次并于会议召开七!日前书面告》知社区居(村—),民委员会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审,议下列内《容
(》一)上一年度物业】管理:实施情况的》报告、?业主委员《会工作报告和—业主大?。会收支情况报告【;
(二)下一!年,度业主大会》年度计划和预算【方案;
(三】)物业管理的—其他事项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书面《征求意见或者运【用市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等【形式召开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应当在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者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监督指导下【进行
?
讨论《的,事项需要表》决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方—式和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 业主户数》超过三百户的—。可以成立业主代【表大:会履行业《。主大会职责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代表一般不少于三十!人一名业主代表所】。代表的业主户数【一般不?超过四十户业主代】表,由业主小组推—荐产生业主小组可以!按幢、单元》、楼层或者结合【实际情?况组成一个业主小】组推选一名业主代】表代表?本小组?的业主?。出席业主代表大会会!议表达本小》组,业主的意愿业主【代表推选办法应当】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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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代《表的任职条件—参照本条例规定【的业主委《员会:成员条件设置任【期与业?。主委员会《成员一?致
《。业主代表《履行下列职》责
?
(一?)在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前就会议】议题:征,集本小组业主意见;!涉及事项需要业主】。书面投票表决—的应当征得业主本】人,对表决意见的签字】确,认,;
(二)按照!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业—主小组职责组—织业主小组开展议事!活,。动并将结《果告知业主委—员会;
《
(三)向业【主委员会反映本小组!。业主的有关意见和】。建议;
》。
(四)建立本【小组工作《档,案;
》(五)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职责
》。业主代表出席业主代!表大:会会议不得委托他】人业主代《表因故不能参加【业主代表《大会会议的其所代】表的业主可以另【行推选临时业主代】表参加?
:
业主代表》大会通?过的决定与业—主大会的决定—具有:同等效力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
第十三条 业主】大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监【事三名?以上监事可以成【立监事会
【。监事可以是》业,主也可以是》。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成员业《主委员会成员不【得兼:任监事成立监事会】的其中业《主成:员人数?不,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二,监事任期与业—主,委员会成员一致【
?监事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履?行监督职责不—干预业?主,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监,事不领取报酬—和补贴
监【事和监事会的具体产!生办法、工作职【责,、工作经费等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规!定,。
第十四条 市!、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对符?合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条件的?住宅小区应当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向】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移交相关资料提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申请;督【促、指导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及时】组织筹备成立—业主大会
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不动产登记机【构等单位应当对相】关方就筹备》成立业主《大会所?需要的信息》资料查?询依法?。予以配合
》
:第二节 业主委员】会
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可以由【。十名以上业主联名推!荐、业主大》会筹备组组》织业主推荐或者【业主自荐产》生采取业《主代表大会形式选】举,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一?般,从业主代表》中产:生
筹备组应当!核查参?选人的资格确定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名单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名】单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并附》个人情况介》绍
第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由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热心】公益、责任》心,强、有社会公信【力、:组织协?调能力较强且能【正常履?行业主委《。员会成员职责的业主!担任:
业《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业主委员会成员!。
(《一)本人及》其,近亲属与其》所,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有《。。利害关系的;
!(二)?有损坏?房屋:承重:结构、?违法建?设或者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等不当使用!物业:行为:的;
《
,(三:)未:按照规定《交纳物业费、汽车】。停放费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相关费用》且未及?时改正?的;
(四)】违反房屋出租—有关:人均面?积、使用功》能、:消防安?全管理等规》定的;
(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利用职务之便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
(六)有违反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且未改正等】不适宜担任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情形!
有前款—情,形之一?已,担任业主委》员会成员《。。的由业?主大会或者由—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决定终止其!资格: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
?
:业主认为业主—委员:会成员?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提出异议也!可以向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异议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第十七条 》业主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业主委》。员会核实后其成员资!格终止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
(《。一,)不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物《业转:让、灭失《等原因不再》是业主的;》。
(三)因疾病!或者其?他原:因丧失履行》职责能?力的;
—(四)?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无法履行职】责的:;
?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向!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办理业主大】会,的备案?备案材料不》。齐全:。。。的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
《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出具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备案证书并【将备:。案材:。。料抄送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公安《派出所、《。社,区居(村)民委员】。会
?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业主委?。员会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报》告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将备案【事项:变更的报告按照前款!规定抄送相关单位
!
取得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备案!证书:后业主委员会凭备案!证书申?请刻制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等【相关印章开》立业主?大会的银行账户并】将印章式样和银【行账号报《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
业主?大会印章应当根据业!主大会决《定使用业主委员会】印章应当经半—数以上成员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十九条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业主《委,员,会工作情况和业主大!会收支?情况;
《
(二)》根,据,业主大会决》定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或者续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
(三《)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监】督管理规约》、,物业管理制度的实】施;
(四)组!。织编:制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的年《度计划和方》案提:请业:主大会审《议;
《
,(,五)组织《和,监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六,)监督管理公共【收入:、公共收益及其【。使用;
—(七)审核需—要,业主分摊的费用【;
:
(八)督—促业:主,按照:规定或者约定交【。纳物业费等相关费】用,;
(九)建立!定期接待制度—听取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物业服务与管!。理以及业主委员会】日常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并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咨询?、投诉;
—。
(十)协调处【。。理物业管理活动中】产生的纠纷;
】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和,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条 !业主委员会》至,少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业主委!员会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成员?提议应当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
: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成员?出席业主委员会【成员不得《委托他人出席—会议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制作书面记录由出!席会:议的成员签》字确认后存档
】
业:主委员会《会议作出的》决,。定经全?体成员过半》数签名同意后—通过决?定文书应当加盖业】主委员会印章业主委!。员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将决定文书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并书面告知社区】居(村)民》委员:会
?
业主可以在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的:指导下查阅业—主委员会所》有会:议资料并有权就涉】及自身利益》的事项向业》。主委员会提》。出询问业主委员【。会应当予《以答复
《
第二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向业主公布下】列情况?和资料?
(《一):业,主委员会成》员姓名、职责分工】和联系方式;—
:
(二)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物业—。服务合同;
(!三)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决定;
!(四)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
【
,
(五)公共收【入、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
(六)—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处分使?用情况;《
(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收支!情况、业《主委员会《成,。员工作补贴等—费用情况;》
(八)—其他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
?
前款第《五,。项至第七项应—当每半年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一次公布时】间不少于十五日
!
第二十二条 【业主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
(一)阻挠【业主大会行使—职,权拒绝执《。行业主大会决定【;
(二)违反!规定使用《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印章;
—
,
(三)打》击、报复、诽谤【。、陷害有关投诉人】、举报人;
(!四)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拖?延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
(五)未》经业主大《会决定?擅自: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或者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六)—。骗取、挪用、侵【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者公共收益等!业主共有财产—;
(七)索取!或者收受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维修保《养等:单位或?。。者有利?害关系的业主提供】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
(八)》其他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 业主委员会任期】内业:主委员会成》。员出现空缺的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时,补足:。业主委员会成员【人数不足总数二分之!一的应当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的?指导、协助下—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
新产生的】业主委员会成员【名单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
?第二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指,导、协助业主—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调整或者重—新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一)不履《行业主委《员会职?责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
(《三)不按照规—定履行业主委员会职!责严重影响社区和谐!稳定和正常生活秩序!群众反映较大的
!
罢免或者重新【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成员名单!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
《
第二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在其任期届》满三个月前应—当书面?告知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村)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导】、协助成立》。换届:选举小组由》换届选举小组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小组人员—的构:成参照业主大—会筹备组
【换届选?举小组成立至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期间业主委员会【不得:就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等!。。共同管理事项—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但发生危及房屋【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需要立!即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更新、改造》的除外
—业主委员会逾期【未能换届《选,举的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指!导、协?助业主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第二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换—届选举小组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将其】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移交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保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需:要使用上述物品【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提供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在新一?届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并办理换!届,备案手续后十日【内将其保管的前款】所述物?品移交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不按时移交—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移交;拒不!移交的公安机关应】当协助移交
第!三节 物业管—理委:员会:
第二十—七条 物业管理区】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
(?一)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
!(二:)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但因多种原因未】成,立,业主大会《经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指导后仍不能成【立,的;
(—三)业?主委:员会:长期不能正》常开展工作需—要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经】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多?次,指导:后仍不能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的
《
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职责期间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对能够成立业主大】会的应当《指导筹备工作成立】业主大会;》能够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应,当,指导产生业主委【员会
第二【十八条 物业管理】委员会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组织?。成立由业《主成员以及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社》区服务机构、建【设单:位、公安派出所等派!。员组成?
物业》管理委员会人数一】般为九至十三人的】单数其中业主成员不!。少于百?分之六十物业管理委!员会中的业主成【员应当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业主委员会成员】的任职条件物业管理!委员会主《。任一般由业主成【员,担任;?由非业主成员担【任,的应:。当在业主《成员中明确一—名副主?任承担日常事务
】
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业主对?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者—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协!调处理?
第二》十九条 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下列材【料向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
(一)物业管】理委员会《备案申?请表;
(【二)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
—
(三)物》业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
(四—)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定或】。者修改的工作规则】应当经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审】核后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十五日!
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出具—备案证书《。。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备案》情,况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报《告,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
物业管理!委员会取《得备案证书后可【以凭备案证书申请】刻制印章;未开立业!。主大会银行账—户的可以《开,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的银行—账户
第—。三十条 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业主:大会职责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征求:全体业?主意见形成业主【共,同决:定并将共《同决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十五日
】
物业管《理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物业】管理委员会自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产生之日!起停止履《行职责并应当在七】日内向新一》届业主委员会移【交相关资《。料和:财物移交后自动解】散由:物业管理《委,员会管理公共—收入、公共收—益的交接前业—主委员会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十》。五日审计费用从公共!收,益中列支
—
第三十一》条 :市,、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监督、指导督促【其规范?运作
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三十二条》 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承担—前期物业管》。理责任?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并与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后建设单位未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服务期限为不定!期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和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
—
第三十三条— 建设单《位销售物《业前应当参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提供的示范文本】制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建—设单位修改示范文本!的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建设单位销售物业】时应当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
建设单位应当自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向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前应当】与建:设单位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鼓】励物业服务》企业聘请第》。。三方:机构参加《物业承接查验—所需费用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由建设单位承—担
承接查【验的具体办法—。。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承接!查验后建设单位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承接《查验:。协议对物《业承接查验基本【情况、存《在,。问题、解决方—法及时限、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作出明确约》定
:
第三十五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省】、市有?关规定?配置物业服务用【房保证?物业服务与管—理活动的正》常开展?物,业,服务用房《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
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依照约定由物业!服务企业出租—或者经营的物业【服务:。用房其租赁或者经营!期,限不得?超过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其租赁费用不得低!于相邻地段》市场价?格
《第三十六条》 ,前期物业管理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程序《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并监督物业服【务企业之间依—法交:接
(》。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物《业服务?企业不愿续签合同的!;
(二)【物业服务不符合履】约标准建《设单位要求限—期整改物业服务企】业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达不《到要求?建设单位依》法依约提前解除合】同的;
(【三)物业服务企【业擅自退出的;
!
(:四)物业服务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建设单位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新物【业服务?企,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物业服—务收费方《案,应当由已《销售物业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十五日
第三!十七条 《前,期,。物,业管理阶段普通住宅!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指导价应当每—三年: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适时调》整
政府指导价!调整后物《业服务企业需要对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进行【调整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
(一)物业【服务:企业委托专》。业机构对上一年度】物业项目经营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报告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三十《日;:
,
,
(二)物业服务企!业将拟调整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三十?日并书面告知—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辖市(】区)发展《。。。和,改革、物业》管理主管部》门;
(三【)调价方案》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表决】通过:表决结果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十五日
!
业?主,。认为收费标准调【整违反前款程—序的可以向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投诉;对调》整的收?费,标,准有异议的可以【向物业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第三十八条》。 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的新物【业服务企业进—入前由建设单位承】担相:应管:理责任尚未成立【业主大?会建设单位已—经注销或《者无法承《担相应管理责—任的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管】理区域九十日前应】当书面告《知业主及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在物业服务》。企业退出前组—织成立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决—定管理模式
第!四章 物业》服务与管理
第!三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为业主提供专业【服务的能力并—按照规定在承接项目!。前将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固定办公场!所、联系方式和【人员相关《信息:书面告知项目—所在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及有关物业服】务行业技术标—准提:供专业化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业主意见、建议】和投诉、举报—受理机?。。制及时?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下《列,信息如实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或者公】示
(》一)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联系方!式;
(二【),。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计费方》式、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物业】服务投诉电话—;
(三)电】梯、消防《等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单位】名称、资质、联系】方式和应急处—置方案等;
【
(四)《物业费?、其他服务收—费和公?共收:入、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
?
(五)房屋装饰】装修及使用过程中的!结构变?动等安?全,事,项;
?
,
(六)树木修剪】等容易引发业主争】议,。的维:。修养护事项;
【
(七《)物业服务》与,管理每月的工作安】排;:
:
,(八)其他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
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应当长期公布】第四项应《当至少每半年—公布一次第》五项、第六》项应当及时》公示且?公示期限《不少于?十五日第七项每【月,公布:一次业主对公—布或者公《示内容有异》议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予以!。答复
第—四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
,
(一)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降低?物,业服务标准或者【减,少服务项《目;
《
(二)未按照规定!程序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
(:三):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或者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将物业费—、汽车停放费、公共!水电:分摊等?捆绑收费;》
(《四)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或者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擅自:处分:属于业主共有的【财产;
《
(五)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或者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擅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影响业主!生活:或者住宅小区—环境的活动》;
(六)【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第四十二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可以根!据分期开发》情况或者不同—物业的使用性—质提供不同标准的】服务实行《不同收费标》准
: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交纳物业费等相关】费,用业主自行管理的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委员会可以】向业主收取物—业费等相关费用【
业主》未按照约定交纳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可以?通,过上门催交、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等方式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业主【在转让?物业时应当结清物业!费,等相:关费用业主》出租物业约定—由承租人交》纳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的应督促承租人按!时交纳;《承,租人拒不交纳的由业!主承担相关费—用业:主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房屋(车位)】和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物业?买受人的房屋(车位!)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
:。物业服务合同未约定!或者未经业主同意物!业服务企《业自行提供》的服务不得向业主】收,取费用
第四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发生下列情形—之日起十五日内退】出,。物业管理区域
【
,
(:一,)物业服务合同依】法、:依约解除《的,;
(二)经】人民法院判决或者】仲裁机构裁》。决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退出的;》
(三)物业】服务企业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的;
【(,。四)依法《不得继续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其他情形
】。
第?。四十四条《 原物业服务企【业与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交接时应当在—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的监督下明】确,交接事项
》。
交接各方应【当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电梯、消防【、安防等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现状予以!。确认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可以【聘请第三方机构协助!现场查?验费用可以由—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承!担,或者由业《主共同?承,担
电梯、消】防等共用《设施:设备无法正常使【用的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交接?。前及时组织修复【或者承担相应责任
!。
第四十五—条 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应急!备选库?按照自愿、公平、择!优的:原则选取相应的物】业服务企《业纳入库《。中以:供,。选择 ?。
物》业服务合同期内物】。业服务企业擅自退】出未有新物业服务企!业承接项《目的由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在物业服务【。企,业应急备《选库:中选取一家应急物业!。服务企?。业与:其签订应急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期内或者期满后物!业服务企业退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在物业服务企业】应急备?选库中选《取一家应急物业服】务企业与其签订应】急,物业服务合同
【
应?急物业服务》合同:的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物业服务收】费,方案参?照原:物业服务《。合同执行
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和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应急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应的档!案资料等进》行查:验
应急—。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导业主按照法定】。程,序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
第四十》六条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以有利于实施【物业:管理为原则
—
已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区域!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形,成,变,更方案向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方—案应当对《变更后物业管理区】域,的道路、绿地、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等】作出规定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
物:业管理区《域变更后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并:抄告所在地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居】(村)民委员会【
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
第?四十:七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损坏或者—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
!(二)将不具—备防水条件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三)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
【。。
(?四)擅?自改变物业的规划】用途: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违法挖》。掘地:下空间破坏、—擅自改变房》屋外观或者》擅自将住宅、车库】或者:其他:附属设施改为经营】性,用,房,。;
:
(五)损坏或】者擅自?占用、改建》物业共用《部位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
(六)侵【占绿地、毁坏绿化】或者绿?化,。设施或者在共用【。场地擅自种植;【
(《七)擅自在》建筑物?、构筑?物上:悬挂、张贴、—涂写、?刻画;
(【八)违反有》关人均面积》、使用功能、—消防安全管》理等:规定:出租房屋;
【
(九)违规饲【养动:。物影响物业管理区】域环境?卫生和业主正常生】活、人?身安全;
(十!)擅自在物业—管理:指,定区域外设置停【车泊位、停放—机动车辆《。或,。。者在物业《管理区域共用—道路上设置》路障;
(十一!)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公共消》。。防设施和器材—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十二)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质等违反】。安全规定的》物品存放、铺—设,超,负荷物品或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
(十三)》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水、高空》抛物或者露天焚【烧以及在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等共用部位【焚烧;
(十四!)制造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振:动或者?影响他人采光、通风!;
(十五)擅!自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在共用部位】堆放:物品或者在》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停放电动车或—者为其充电;—
(十六)擅自!架设:电线:、电缆等;
】。(十七?)法:律、法规《、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
有前款行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向有》关主管部门和—业主委员会报—告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以》及相关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的规定以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业主委员会对—侵害业主共同利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四十八条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对房屋?装,饰装修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告知》其房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装》饰装修活动的—巡查发现《违规装修《的,应,。当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业主、物业】使用人对物》业服务企业》巡查应?当予以配合
【
第四?十九条 公共收入】。、,公共:收益应当单独列账、!独,立核算不得擅自挪用!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由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单独列账;由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管理的》应,当纳入业主》大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账户—进行管理
》
前?期,物业服务期间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公:共收入、公共收益的!使用:管理前期物业—服,。务期间?公共收益作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维》修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七十—
成立》业主大会后公共【。。收入、公共收益的分!配和使用按照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决定、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执—行公共收益主要用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更新】和改造?等
:
第五十条— ,公共收入《、 公共收》益应当接受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的】监督
《
公共收入、—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应当至》少每半?年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向业主公示一次!并,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
前期物—业服务结束时以【及公:共收入、《公共收益《由物业服务企业代】为管理的《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对公共收入、公【共收益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
业主委》员会或者《十名以上业主对公】共收入、公共收益】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查!询有关?财务:账簿;经已》交付使用物业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且占总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委托专【业机:构对公共收入、公】共收益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对公:共收入、公共收【益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十:五日审计费用—从公共收《益中列支
第五!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物业维修》养护:义务物?业出现国家、省、】市规定?的必须维修养—护,的情形时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履行《维修养?护义务
第六】。章 物业保修金【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第【五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建设单【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维—修的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另行签订委托协议】
:
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前按》照,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百《。分之一的《标准交存《物业保修金》用于物业保修期内】建,设单位不履》行保修?责任或?者因歇业、》破,产等原因无法履【行保修责任的维修费!用列支?物业保修金不—得纳入房屋建设成本!
?物业:保修金实行》统一交存《、权属不《。变、专款专》用、政?府监管的原则由市】或者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物业保】修金交存期限为五】年保修期内出—现的物业质量问题保!修金交存期满—仍未修?复的保?修,金,交存期延长至修复】完成
物业保修!期内:物业保修金不足以支!付,。物业维?修,费用的建设单位应当!补足;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保修金】有余额的应当返还】建,设单位
《。
物?业保修金收》取、:。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五十三【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在办理物《业入住手续或—者,房屋所有权》。登记时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已竣工验收并—达到交?付条件尚未》售出或者尚未—交,。付业主?以及:其他:属于建设单位所【有,的物业?建设单位在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前应当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先行:交存: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
已先?行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建设单位可】以在物业售出或者交!付时向业主收—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并出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
】
第:五,十,四,。条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按照下—列规定承担可以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一【),专有部分的所需费用!由拥有专有部分的业!主承担;
(】二)部分共用部分】的所:需费用由拥有部分共!用部分的业主按照其!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承:担;
?
,
(三)全体—共用部分所需的费用!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照其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承?担
前》款涉及尚《未售:出的房屋或者公有】住房的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产权单位】应当按?。照其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承担
房!。屋未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的【。业主应当按照其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和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承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第!五十五条《 ,物业保修期限届【满后:发生下列《危及房屋安》全以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或者相关—业主应当先行采取应!急防范措施》并及时按规》定开展?。应急维修
【(一)外墙、屋面】渗漏:的;
《
(二)电梯发生】故障经?电梯检验《检测:机构:评估认?为危及人身安—全的:;
(三—)公共?护(围)栏破损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
(四)楼顶!、楼体外立面—有脱落危《险的;
《
(五)》专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的;—
,
(六)》消防设施《出现:功能障碍物业—管理:区域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
】。
(:七)危及房屋安【全或者人身安全的】其他情形
应】急维修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当?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总额以及》业主分摊《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十五日!
第五十六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增值收益扣》除业:主房屋?分,户账滚存资》金,(,利息)和必要管理费!用的剩余部分可【以建立维修资金统筹!分账优先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无法正常使用【的项目以及受—益人:为全体业主或者【无法界定受益—人的项目《维,修、更?新和:改造
?
第?五十:七条 市、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完善【管理:制度建立日常监【。督检查机制保—障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安》全
市、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日常查》询制度?保障业主方便及时】查询账户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年度【。报告接受《业主及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七!章, 信用管理
【
第:五十八条 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建立覆!盖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业主、?第三方机构》等,的物业管理信—。用体系开《展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的认定、记录—、归集、《共享、公开、—奖惩以及信用—修,复等: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辖区—内物业管理参与主体!的信用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并纳入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
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第五十【九条 建设单位【出售、泄露、—非法提供业主信息】或者对物业承接查】验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拒【不整改的认定为失】信行为录入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
第六十条 】物业服?务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失【。信,行为录入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
(一)在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中提供虚假—。。信息骗?取中标的;
】(,二)骗取、挪—用,或,者侵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公共收益等业主共有!财产的;
》
(三)对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成员进行》恶意骚扰、采用【暴力等手段打击【报复的;
【(四)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业主信息—的,;
(五—)本: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且情节严—重的
第—六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成?员、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有《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行为且情《节,严重的认定》为失信行为》录入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
!第六十二条》 业主有欠》交物业费行为经【生效:的司法裁《判文:书、仲裁裁决确认】后拒不?履行:的认定?为失信行为录入【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
第六!十三条 第》。三方机构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弄虚作假、!误导性陈述或—者存在重大遗漏【出具的报《告,不符:合客观实《际的认定为失信【行,为录入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
第六—十四条 《认定失信《行为应当以下—列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为依—。据
(》一,)生效的司法裁判文!书、:仲裁文书;
【
(二?)行政处罚、—行政裁决等行政行为!决定文书;
—
(三)法—律、法?。规或者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失:信行为认定依—据的其他文书
】。
第六十五》条 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与《法院、?仲裁机构、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公用:。企业事业《单位等?建立物业《管理信用信》息汇集共享机—。制及时收《集物业管理相关信用!信,息
违》反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被行政处【罚的信息应》当录入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主管部门【采集并推送至—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其他失信【信息: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采集;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采集的应当—经,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复—核后推送至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
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根据失?信行为的程度—。可以:通过:在,市,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失?信,信息、限制物业【服务示?范项目申报、取消先!进评比表《彰资格以及按照【规定向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推】送纳入社《会联:合惩戒?等方式对《物业管理中的失信】行为予以惩戒 !
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管理具体办法!由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和改革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六十六条 》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相关【政,策研究建立完—善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和》法治化的物业—管,理机制;
—
(二)指》导、监督各》辖市(区《)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建立完善物业【管,理分级培《训体:系形成?。覆盖全市物》业管理参与各方的物!业服务管理》能力提升机制;
】
,
(四)统筹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监,督管理;《
?(六)建《立,和管理市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和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
【(七)?制定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承接—查验协?议等示范文本;【。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十七【条 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监督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二)负?责前期?物,业招投?标管理工作指导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交,接、物业承接查【。验和物业服务—企,业履约?。并负责相关的备案】工作;
》
,(三)?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筹建、》换届、备案以及【日常工作建立日常培!训和:业务指导机制;【。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的违法决《定;
(—四)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
,
(?五)负责《。物业管理相关参与主!。。体信用信息的采【集,。、复核和推送参与】对失信行为的惩戒】;
(六)协调!老旧住宅小》区,整治及推进未建立】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转入】物业:管理;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十】八条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履,。行下列职责》
(《一)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工作》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健全物业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二)建立由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单—位参与的《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处理物业管【理重大事项;
!(三)指导、协【助和监督《。辖区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筹建、!换届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的选聘、交【接等工作组织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
(四!)负责物业管理【相关参?与主体信《用信息的采集;
!
(五)建》立物业管理争议【化解机制设立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协》调处理物业管理矛盾!纠纷;
《
(六)落—实物业应急管—理机:制制定辖区内物业管!理应急?预案;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十九条 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业【主自治协助和配合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工作!机制;
《
(二)》牵头建立由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组,。成的日?常沟通、协商机【制;
?
(三)》。建立物业《纠,纷,调,解机制及时协—调、处理本社区内】的物业管理矛—盾纠纷;
(四!)参:与监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公共?收入、公共》。收益的管理和使【用,;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
第七十《条 市、《辖市(区)相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落实执法》管理进住《宅小区的《要求做好《下列工作
—。
(一)城市管【理部门依《法查处?。违,反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违法】搭建、破坏城—市及物业管理—区域容貌、制造社】会生活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乱设:摊,点、占?用,和毁坏?绿地和绿化、—违规弃置废弃物【等违法行为
—
(二)公安机关!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治安管理依【。法查处阻碍》业主自治、侵害【业主权益的行为;监!督,检,查安防设施》。的设置及维护—;指导物业管—理区域内汽车停放、!停车泊位以及限速】标志的设置》参与停车矛盾纠纷处!理;协助开展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
(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时!履行:物,业交付后保》修期内房屋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的保】修,责任;按照》规定受?理并处理由房屋【。质量问题引发的投诉!
(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经营》。活动、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等方面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物业管理】中的价格违法行【为
(五—)排水主《管部门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排,水的监督管理建立】巡查机制《依法查处物》业管理区域内涉及排!水的违法行为
】
(六)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绿化的日】常指导和监督工【作
:。
(?七)消防救援机【。构负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影响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使,用等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八)—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及其周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
】(九)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落?实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服务收费《标准定期评估调整机!制
第七—十一条 对未实行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辖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综合整治《和更新改造》。年度计划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综合环—境整治改造完成后】应当划定物业管理】区,域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住宅小区内的卫】生、绿化、治安、房!。屋维修?等管理筹备召—开,业主:大会推行物业管【理或者业主》自行管理业主应【。当承担相应的—物业费
《
第七十二条 】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相关部门的投诉、!举报受理方式—
?相,关部门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当登】。记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受理并《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及时移】交给有权《部门:接受:。移交:的部门对管辖权有异!议的由物业所—在地辖市(》区)人?民政府指定管辖
!
执法单位需—要进入?住宅小区开展执【法工:作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自治组【织、业?主应当予以协助
!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三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由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罚
(—一)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未按照要求!提出: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书面:申请或者未报送【相关文件《资料: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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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三款规定未按!照要求交纳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经费】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第,五款规定未按照【要,。求交存或者》补足物业保》修,金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由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罚
!
(一)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公布、公示物!业,服务内容等相—关信息?。或者公布、公—示虚假信《息,。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退出物《业管理?区域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三)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管理《违法行为未予以【劝阻、制止或—者未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的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四:)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单独列!账,。、独立核《算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挪用:公共收益的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资金二倍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五条 第三方—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物业:项目承接查》验、物业《服,务标准和费用—测算、物业》。服务质量评》估,活动中出《具有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的评估报告的】由,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当事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六条 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受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七条 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按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定应当由【其他执?法主体实施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十章 附】则
第七十八】条 其他管理人【接受委托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的适用】本条例?有关物业《服务:。企业:的规定
—第七十九条 —本条例?所称公共收》入是指利用业—主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公共收入】。的收支情况应—当包:含收入、使用和结】余的情?。。况
《本条例所称公共收】益是:指公:共收:入,扣除合理成本之后】。的收益
第八十!条 本条例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