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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 】 (2018年1!2月19日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 2019》年1月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 根据2》021年2月—25日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20!21年3月》31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的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了》规范住宅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物业管?理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住宅物】。业管理(以下简称】物业管理)是指【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非住宅物业和与】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自行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 ,第三:条 市、辖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将物业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实施网格化管【理建立物《。业管理综合协调和】目标责任机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资?金投入?与保障机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提高物业服务与管理!水平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和—机构做好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对业主自》治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协助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做好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 第四条》 ,市、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公安、—民政:、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发展和】改革、消防》救援:等主管部门和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 第五条 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并推广使!用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用!于业:主,决策电子投票、物业!管理:相关信息公开和物业!管理纠纷投诉处理】等市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应【当纳入市《人民:政,府的公?共服务平《台 鼓励—物业管理相关主体】利用互联《网等开展物业管理】活动 第六条 !市,、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培训制度定【期,对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村)民》委员会、业主自治组!织和: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所需经费列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第七条!。 市:、辖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等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法律、会》计、工程监理、【评估、咨询等第三方!机构参与物业管理】活动 鼓励【业主:自治组织、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物,业项目承接查验、】。物业服务标准—和费用测算》、,物业服务质》量评:估等与物业管理【。相关的活动 【 第三方机构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照法】律、法规、相关【技,术规范和合同约定】提供专业服务出具的!报告应当真实、【客观、完整并—对出具的报告—负责: ?第,二章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 第一】节 业主大会 !第八: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依法履行相应职责】 业《主大会决定下列事项!。 :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监事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监事会成—员; 《 (四)改变和撤】销业主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五)!。确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监【事会工作《经,费业主委员会成员】工作补贴和标准【; : (?六)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物业服务收!费方:案;: , (七)选聘、续!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八》),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公共收益; (!九)筹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十)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十一)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十二:)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九项至第十】一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第【九条 新建住宅【。小区符合《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条】件,的建:设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向物业管—理区域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书《面提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申请并按照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报送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资【料 十人以上】业主公开联名可以】向,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者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书面《提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申请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收到申请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审核是否【符合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条件已!符合条件而》建设单位尚未按【照规定报送相关【资料:的应当督促》建设单位《报送;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报送 】 第十?条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按照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组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建设单—位不派?。员参加的《不,影响筹备组》的成立 筹备组!成员人?数应当为《五至:十,一人的单数其中【。业主成员不少—。于筹备组成员—的百:分之六十并应—当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业主委员!会,成员:任职:条件 ? 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筹?备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其指导标准由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和改革》部门根?据物业管理区域规模!、业主户《数和建筑面积—等因素制定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前将筹—备经费交至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设立的专用账—户用:于业:主大会?。的组织筹《备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后筹备?。组应当将筹备经【费的使用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向《全,体,业主公?布接:受业主监督 【 第十一条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至【少,每,年,召开一次《并于会议召开七日】前书面告知社区居】(村)民委》员会 《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审议】下列内容 》 (一《)上一年度物业管理!实,施情况的报告、业】主委员会工作报【告和业主大》会收支?情,。况报:告; 《 (二)下》一年度业《主大会年度计划【。。和预算?方案; (三)!物业管理的其他事项! ,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书面征求!意见或者运》用市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等形式》召开: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应当在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者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监督【指导下进行 讨!论的事项需要表决】。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方式和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 业主户数超过三】百户:的可以成《立业主代《表大会履行业主【大会:职责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代表一般不》少于三?十人一名业主—代表所代表的业主】户数一般不超过【四十户业主代表由业!主小组推《荐产生?业主小组可》以按幢、单元—、楼:层或者结合》实际情况组成一个业!主小组推选一名【业主代表代表本小组!的,业,主,出席业主代》表大会会议表达本】小组业主《的意愿业主代表【推选办法应当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规定 】 业主代表的【任职条?件参照?本条例规《定的业?主,委员会成员条件设置!任期与业主委员【。会成员一致 【。 ,业主代表履行下列】职,责 (一)在】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前就会?议议:题征集本小组业主】意,见;涉?及事项?需要业?主书面投票》表决的应当征—得业主本人》对表决意见》的签字确认; 】 (二)《按照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业主小》。组职责组织业主小】组开:展议事活动》并将结?果告知业主委员会】; (三)向业!。主委员会反映本小】。组业:。主的有关意见—和建:议;: (四》)建立本小组工作】档案; (五)!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职责! :。 ,。业主代表出》席业主?代,表大会会议》不得委托他人业主】代表因故不能—参加业主代表大会】会议的其所代表的业!主,可以另?行推选临时》业主代?表参加 业主代!表大会通《。过的决?定与业主大会的决定!具,有同等效《力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 业:主大: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监事:。三名以上监事可【以,成立监事会 监!。事可以是业主也【可以是?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成员业主委员】会成员?不得兼任监事成【立监事会的其中业主!成员人数不》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二!监事任?。期,与业主委员》会成员一致 监!。事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履:行监督职责不—干预业主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监《事不领取报酬—。和,补贴 》监事和监事》会的具体产生办法】、工作职责》。、工作经费等—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规定 第!十四条 市、—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对符合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条件:的住宅小《区应当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向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移交相关资料提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申请;】督,促、指导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及时组织筹【备成立业主大会 】 :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不动产登记机构】等单位应当对相关】方就筹备成立—业主大会《所,需要:的信息资料查询依法!予以配合《 ?第二节 业主委【员会: 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可以由十名以—。上业主联名推—荐、业主大会筹备组!组织业主推荐或者业!。主自荐产生采取【业主代表大会形【式选举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一般从业《。主代:表中产生 筹】备组应当核查参【选人的?资格确?。定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名单《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名单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并附【个人情况介绍— 第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由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热心公益!、责:。任心强、有》。社会公?信力、组织》协调能力较强且能】。正常履行业主—委员:会成员职责的业【主担任 》 业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业主!委员会成员 】(一)本人及其近亲!属与:其所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有利害关系的; ! (二)有损坏房】屋承重结构、违法建!设或者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等不:当使:用物业行为的; 】 (三)》未按照规《定交纳物业费—、汽车停放费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相关费用且未及】时,。改正的; 》 (四)》违反房屋《出租有关人均面积、!使用:功,能,、消防安全》管理等规定的—; : (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利》用职务?之,便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 (六)有违—反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且:未改正等不适宜担】任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情形 —有前款情《。。形之一已担》任业主委员会成【员的由业主大会或】者由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决定终止—其资格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 》 业主认为业主委!员会:成员: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提,出异议也可以向【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异议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第十:七条 业主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业主委员会核实后】其成员资格》终止: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 (一【)不:。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物业转让、灭失等】原因不再《是业主的《; (三)因疾!。病或者?其他原?因丧失履行》职责能力的; 【 :(四)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无法履行职】责,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向—。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办理》业主大会的备案备】。案材料不齐全的【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 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出具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备案证书并将备【案材料抄送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公安派—出所、社区居(【村)民委《员会 ?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业?主委员会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报告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将备案事项变】更的报告按照前款规!定抄送相《关,单位 《 取得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备案证书后业】。主委员会凭备案证】书,申,请刻制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等相—关印章开立业主大会!的银行账户》并将印章式样—和银行账号报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业,主大:会印章应《当根据业主大会【决定使用业主委【员会印章应》当经半数以上成员】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 【 第十九条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业主委》员会工作情况—。。和业主大会收支情况!; ? (二)根据业主大!会决:定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或!者续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监督管理】规约、物业管—理制度的实》施; 》(四:),组织编?制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的《年度计划和方—案提请?业主大会审议; 】 (五)组—。。织和:监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六》)监:督管理公共收入、】公共收益及其使【用; 》(七:),审核需要《业主分摊的费用【; (》八)督促业主按照】规定:或者约定交》纳物业?费等:相关费用; — (九)》建立定期接待制【度听:取,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物业【服务与?管理以及业主—委员会日常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并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咨,询、投诉; 【 (十)协调处理物!业管理活动中—产,生的纠纷;》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和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 第二十条 —业主:委员会至少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业主委员】。会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成【员提议应《当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 —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成员出席《业,主委员会成员—不得委托他人出席会!议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制作书面记》录由出席会议—的成员签字确认【后,存,档 业主委员】会会议作出的决定经!全体成?员过半数《签名同意《。后通过决定文书应】当加盖业主》委员会印章》业主委员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将决定文书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并书面告知社区居(!村,)民委员会 【 业主?可以在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的指导下查阅业主!委员:会所有会《议资:料并有权就涉—及,自身利益《的事项向业主—委员会提出》询问业主委》员会:应当予以答复 【 第二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向业主公布下列【情况:和资料 》 (一)业主委员会!成员姓名、职—责分工和联系方式;! (二)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物业—服务合同; 【 (三)《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决定; 》 ,(四)?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 (五!)公共收入、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 (六)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处】分,使用情况; (!。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收支情!况、业主委员会成】员,工,作补贴等费用情况;! ?。(八)其他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 】前款第?。五项至第七项应【当每半?年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一次公布时间不!少于十五日》 , 第二十二—条 业主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 (一)阻》挠业主大会行使职】权,拒绝执行《。业主大会《决定; —(二)违反》规定使?用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印—章;:。。 , , (:三)打击、》报复、诽谤、陷害有!。关投诉人、举报【人; (四)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拖延: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五)未?经业:主大会决定擅自【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或者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六)骗】取,、挪用、侵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者公共收益等业主!共有财产; 【 ,(七)索《取或者收《受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维修保养等单】位,或者有利害关系的】业主提供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 (八)》其他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 业主委《员,会任期内业主—委员:会成:。员出:现空缺的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时补足业主委员会】成员人数不足总数】二分:之一:。的应当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的指《导、协助下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 新!产生的业主委员会成!员名单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 第二—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指导、?。协助业主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调整或者重新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 (一?)不履?行业:主委员?会职责?的;:。 : (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 ? (三)》不按照规定履行【业主委?。员会职责严重影响】社区和?谐稳:定和:正常生?活秩序群众》反映较大的 — 罢免《或者重新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成员名!单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 【第二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在其—任期届满三个—月前应当书面告知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村?)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导、协助】成立换届选举—小组由换届》选举小组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小组人员的构成参】照业主大会》筹备组 —换届选举小组成【立至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期间【业主委员会不—得就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等共?同管:理事项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但发生危!及房屋?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需要立即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更新、改造的除】外 业主—委员会逾期未能换】届,选举的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指导、协助业主!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第二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换届选举小!组,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将其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移交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保】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需要》使用上述物》品,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提供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在新一届—。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并办理换】届备案?。手续后十《。日内将其保管的前款!所述物品移交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 业主委员》会不按时移交—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移交【;拒不移《交的:公安机关应当—协助移交《 第三节 物业!管,理委员会 第】二,十七:条 物业《管理区?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 :(一)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 【。 (二)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但因!多种原因未成—立业:主,大会经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指导—后仍不能成》立,的; 《 (三)《。。业主委?员会:长期不能正常开展】工作需要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经?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多次指—。导后仍不能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的 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职责:期间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对能【够,成立业主大》会的应?当,指导筹备《工作:成,立业主大会》;能:够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应当指导—产生:业主委员会 【 第二十八》条 物业管理委员】会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组,织,成,立由业主成员以【及,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社区:服务机构、建设【单位、公安派出所等!。派员组成 【物业管理委员会人】数,一,般为九至十三人的】单数其中业主成【。员不少于百分之六】十物业管理委员【会中:的,业,主成:员应当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业【主委员会成员—的任:职条件物业管理【委员会主任一般由】业主成员担任—。;由非?业主成员担任—的应当在业主成员中!明,确一名副主任—。承担日常事务 【 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业主对》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者?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协调处》。理, 第二十九条】 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下列材!料向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一)物业管理委员!会备案申请表—; ? (二)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物业?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 【。 ,(四)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定或》者修改的工作规【则应:当经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审】核后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十】五日 ? , 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出具备案!证书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备案【情,况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报告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 物业管理委员!会取得备案》证书后可以凭备【。案证书申请刻—制印章;未开—立业主大会》银行账户的可以开】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的银行账户 【 第三十条 —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业》主大会职《责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征求全体业主意见形!成业主共同决定并将!共同决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十五日 】 物业管理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物】业管理委员会自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产生之日】起停:止履行职责》并应当?在七日内向新一届】业主委员会移交相】关资料和财》物移交后自动—解散由物业管理委】员会管理公共收【入、公共收益的【交接:。前业主委员会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十—五日审计费用从公共!收益中列支》 :。 ,第三十一条 市、】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监督—、指导督促其规范】运作 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三!十二条 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承担?。前期物?业,管理责任《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并与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 ,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后建设单【位未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服,务期限?为不定期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和《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 第三十三!条 建设单位销售】物,。业前应当参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提供的】示范文?本制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建》设单位修改示范【文,本的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 建设单位销售物!业时应当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建《设单位应当》自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向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 第三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前应当与建设单!位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鼓励物业服】务企业聘请第三方】机构参?加物业承《接,查验:所需费?用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由建设单】位承担? 承接查验的】具体办法《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 承接?查验:后建设单《位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承接查【验协议对物业—承接:查验基本情》况、:存在问题、解—决方法及时限—、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作出明—。确约定 —第三:十五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省、市有关【规定配置物业服务用!房保证物《业服务与管理活动的!。正常开展物业—服务用房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 : :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依照约《。定由物业服》务企业出租或者【经营的物业服务用】房其租赁或者—。经营:期限不得《超过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其租:赁费:用,不得:低,于,相,邻地段市场》价格 第—三十六?条 前期物业管理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程》序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并》监,督,。物业服务《企业:之间:依,。法交接 》 (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物《业服务企《业不愿续《签,合同的; 》 (二)物业服务!不符合?履约标准《建设单位要求限【期整改物业》服务企业《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达不到】要求建设单位依【法依约?提前解?除合同的;》 (三)物【业服:务企业擅自》退出的; 》 (四)物业【服务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建设单位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新物业服务【企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物业服务收!费方案应当》由已销售物业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十五日 — 第三十七》条 :前期物业管》理阶段普通住宅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指导价应》当每三年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适时调整— 政《府指导价调整—后,物业服?务,企业需要对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进】行调:整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 (一)物业【服务企业委托专业】机构对上一年度物】业项:目经营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报告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三十日; !(二)?物业服务企》。。业将拟调整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三》十日并书面告知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辖:市(区)发展和【改革、物业管理【主管部门; 【 (三?。)调价方《案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表决】通过表决《结果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十五《日 业主认为】收费标准调整违【反前款?程序的可《以向: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投《诉;对调整的收【费标准有异议的【可以向物业》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 第三十八条— ,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的】新物业?服,务,。。。企业进入前由—建设单位承》担相应管理责任尚】未,成立业?主大会建设单位【已经注销或者无法承!担相应管理责任的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管理?区域九?十日前?应当书面告知—业主及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在物业服务企业】退出前组织成立【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决】定管理?模式 第四【章 物业服务与管理! 第三》。。。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为—业主提供专》业服务的《能力并按照规定【在承:接项目?前将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固定办】公场所、联系方【式和人员相》关,信息书面《告知:项目所在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及有关物业服】务行业技《术标准提供专业化】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业主?意见、建《议,和投诉、举报受理】。机制及?时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下《。列信息如《实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或者】公示 ? :(,一)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联系方式;【 (二)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计费】方式、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物》业服务投诉电话; ! (?三)电梯、消—防等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单位名称、资—。质、联系方式和【应急处置方案等【; (》四)物业费》、其他服务收—费和公?共收入、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 ? , (五?)房屋装《饰装修及使用过程】中的结构变动—等,安全事项; — , (六)树木修剪等!容易引发业主争议】的维修养护事项; ! (七《),物业服务《与管理每月的工作】安排:; (八—。)其他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 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应当长期公!布第四项《应当至?少每半年公》布一次第五项、【第六项应《当及时公《示且公?示期限不少于十五】日第七项每月公布一!次业主对《公布:或者公示内容—有异:议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予以答复》 第四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 (一)》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降低《。物业服务《标准或者减少服务项!目; (二)未!按照规定程序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三)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或者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将《物业费、汽车—停放费、公共—水电:分摊等捆绑收费; ! (四)》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或者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擅自处分】属于业主共有的财】产; ? :(五)?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或:者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擅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影响业主生活或者】住宅小区环境的活】。动; 》(六)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  : :第四十?二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可以?。根据:分,。。期开发情况》或,。者,不同物业的使用性质!提供不同标》。准的服务《实行不同收》费标准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交,纳物业费《等相关费用业主【自行:。管理的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委员—会可以向业主—收取物业费等—。。相关:费用: ?。。业主未按照》约定交纳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可以通!过上门催交、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等方:。式,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 业主在转让物【业,。。时应当结清》物业费等相》关费用业《主出租物《业约定由《承,租人交纳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的应督促】承租人按时交—纳;承租《人拒不交纳的由业主!承担相关费用业主】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房屋(车位)【和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物《业买受?人的房屋(车位)】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物业服务合》同未约定或》者未经?业主同意物业服务】企业自行《提供的服务不得向】业主收取费用— , 第?四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发》生下列?情形之日《起十五日《内退出物业管—理区:域 (一)物】业,服务合同《依法:、依约解除的—; (》二)经?人,。民法院?判决或者仲裁机构】。。裁决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退出的; (】三):。物,。业服务?企业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的; (】四)依法不得—继续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条 原—物业服?务,企业与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交接时应当!。在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的监督下明确交接!事项: , 交接《各,方应当?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电梯、《消防、?安防等?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现!状予以确认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可以聘请!第三方机构协—助现:。场查验费用》可,以,由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承担或者由业主!共同承?担 ? 电梯、消防等【共用设施《设备无法正常使【用的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交接前及时组【织修:复或者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十五条 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应急备选库—。按,照自愿、公》。平、择优的原则选】取相:应的物?业,。服务:企业纳入库中以【供选择?   ? 物业服务合同期!内物业服务》。企业擅自退出未有新!物业服务企业—承接项目的》由,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在物业服务】企业应急备选库中】选取一家应急物业服!务,。企业与?其,签订应急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期内或者期满!后物业服务》企业:退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在物》业服:务企业应急备选库中!选取一?家应急物《业服务企业与其签】订应急物业服务合同! 应急物业服务!合同的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物?业服务收费方案参照!原物业服务合同执】行 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和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应急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应的档案资料等【进行查验 应】急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导《业主按照《。法定:。程序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第四—十六条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以有利于实施!物,。业管理为原则 【 :已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区,域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形成】。变,更方案向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方案应当【对变更后物业管理】区域的道路、绿地】、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等作!出,规定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物业管】。。理区域变更后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并抄告所《在地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居(】。。村)民委《员会 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四,十七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 (一)损坏或【者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 》。 (二《),。将不具?。备防水?条件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三)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 (《四,)擅自改变物业的规!划用途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违【。法挖:。掘地下?空间破坏、擅自改】变房屋外观》或者擅自《将住:宅、车库或者其【他附属?设施改为经》营性:用房; (【五)损坏《。或者擅自占用、改建!物业共?用部位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 (》六):侵占绿地《、毁坏?绿,化或者绿《化设施?或,者在共用场地—擅自种植; 【 (七)擅》自,。在建:筑物、构筑物上悬挂!、,张贴:、涂写、刻》画; (八)违!反有关人均面积、】使用功能、》消防:安,全管理等规定出【。。租房屋; (】九)违规《。饲养动?物影响物业管理区域!环,境卫生和《业主正常生活—、人身安全; 【 (十)擅自【在物业管理指定区域!外设置停《车泊位、《停放机动车辆或者在!物业管理区域共用】道路上设置路—障; (—十一)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公》共消防?设施和器材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十【二)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质等违反安—全规定?。的物品存放、—铺设超负荷物品或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 (十三《)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水、高空抛》物,或,者露天焚烧以及【在,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等共用部位焚!烧; 》(十四?。)制造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振《动或者影响他人【采光、通风; 】 (十五《)擅自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在共用部位堆放【物品或?者在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停?放电动车或者为其】充电; 》 (十?六)擅自架设电线、!电缆:等; (十【七)法律、法规、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有前款行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向】有关主管部门—和业主委员会报告】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以?及相关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的规定以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业主委员会对侵】害业主共同》利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八条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对—房屋装?饰装修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告知其《房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装饰装修活动】的巡查发现违—规装:修的:应当: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业主、?物业使?用人对物业服务【企业巡查应当予以】配合 第四十】九条: 公:共收入、公共收【益应当单《独列账、独立—核算不?得擅自挪用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由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单独:列账;由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管理的应当纳—入业主?。大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账》户进行管《理 前期—物业服务期间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公?共收入、公共收【益的使?用管理前期》物业服?务,期间公共收》。益作: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维修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七?十 成》立业主?大会后公共收—入、公?共收益的《分配和使用按照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决定?、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执行公共!收益主要用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更新》和改造?。等, 第五十条【 公共收入、— 公共?收益应当《接受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的监督 !公,共收入、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应?当至少每《半年: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向业》主公示一次并—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 前《期物业服务结束时以!及公共收入、公共】收益:由物业服务企业代】为,管理:的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对】公共收入、》公,共收益?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 业主委员会或者十!名以上业主对公【共收入?、公共收《益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查询有关财务!账,簿,。;经已交付使—。用物业?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且占总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委托专业机构对公共!收入、公共》收益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对公》共收入?、公共收《益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十五日?审计费用从公—共收益中列支 !。第,五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物业维修【养护义务物业出现国!。家、:省、:市规定的必须维修养!护的情形时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履行维修养【护义务 第六】章 物?业保修金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 第五《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建设单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维修的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另行签订委—托协议 《。 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前按照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百分之】一的标?准交存物《业保修金用于物业】保修期?。内建设单位不履行保!修责任或者因歇业】、破:产等原因无》法履行保修责任的】维修费用《列支物业保修金【不,得,纳入:房屋:建设成本 — 物:业保修金实行统【一交:存、权属不变、专款!专用、政《府监:。管的原则由市或者】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物业》保修金交存期限为】五年保?修,期,内出现的物业质量】问题保修金交存【期满仍?未修复的《保修金?交存期延长至修复】。完成: 物业保修【期,内物业保修金—不足以支付物业维】修费用的建》。设单位应当补足;】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保修金有余额的!应当返还建设单位】 物业保—修金收取、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 第五《十三: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在办》理物:业入住手续或者【房屋所?有权登?记时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已竣—工验收并达到—交付条件尚未售出或!者尚未交付业主【以及:其他:属于建设单位—所有的物业建设单位!在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前应当《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先行《交存: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 已先行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建《设单:。位可以在物业—售出或者交付时【向业主收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并?出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 第【五十四条《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按照下列规定承【担可以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 (一)专》有部分的所需费用】由拥有专有部分的】业主承担; 】(二:)部分共用部分的所!需费用由《拥有部分共用部分的!。。业主按照其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承担;《 (《三):全体共用部分—所需的费用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照其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承?担 前款—涉及尚未售出的房屋!或者公有住房的【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产权单位】应当按照其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承担 —房屋未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的?业主:应,当,按照其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和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承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第五十—五条 物业保—修期限?届满后发生》下列危及房》。屋安全以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或》者相:关业主应当先—。行采取?应急防范措施—并及时?按规定开展应急维】修 (》一)外墙、》屋面渗漏的》; (二)【电梯发生故障经电】梯,检验检测《机构评估认为危及人!身安全的; (!。三)公共护》(围)栏破损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 (四)楼】顶,、楼:体外立面有脱落危险!。的; ? , (:五)专?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的; 《。 (六)消》防设施出现功能障碍!物业管理区域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 【(七)危及》房屋安全《或者:人身:安全的其他》情形 应急维】修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当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总额》以及业?主分摊?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十五:日 《。第五十六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增值收!益,。扣除业主房屋分户】账滚存?。资金(利息)—和必要管理费—用的剩余部分—可以建立维修资【金统筹分《账优先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无法正常《使用的项《目,以及受益人为全体业!主或者无《法界定受益》人的项?目维:修、更新和改造【 第《五十七条 市—、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完善管】理制度?建立日常《监督检查机》制保:。障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安全 ! 市、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日常查询制度【保障业主方便及时】查询账户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年度》报告:接受业主及》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 : ,第七章 《信用管理《 第五十八【条 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建立覆—盖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业主、第三方机构】等的:。物业管理信用—体系开展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的认定、》。记录、归集、共【享,、公开?、奖惩以《及信用修复》。。等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辖区内【物业管理参与主体的!信用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并纳入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 ! 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第五十—九条 ?建设单?位,出售:、泄:露、非法提供业【主,信息或者《对物业承接查验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拒不整改的认定为失!信行为录入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 《 第六十条— 物业?服务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失信行为》录入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 —。 (:。。一)在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中提供虚假信!息骗:取中:。标的; (二)!骗取、?挪用或者侵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公共收益!。等业主?。共有财产《的; 《 (三)对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成员进行恶意骚扰!、采用暴力等手段打!击报复的; — (?四)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业主信—息的; (五】)本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且情【。节严重的 — 第六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成员、—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有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行为且情节严重的认!定为失信行为—录入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 【 第六十》二条 业《主,有欠:。交物业费《。行为经生效的司法】裁判文书、》仲裁裁决确认—后拒不履《行的认定为失信行为!录入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 :。 第:六十三条 第三方机!构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弄虚?作假、误导性陈述】。或者存在《重大遗漏出具的报】告不符合客观实际的!认定为失信行为录入!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 【 第六十《四条 认定失信【行为应当以下列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为依据 ! (一)《生效的司法裁判文】。书、仲?。裁文书; 【(二:)行政处罚》、行:政裁决等行政行为】决定:文书; —(,三)法律、法规或者!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失信行为》。认定依据的》。其他文?书, : 第:六十五条 》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与法院、仲!裁机构、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公用企!业,事业单位《等建立物业管理【信用信息汇集共享机!制及时收集物—业管理?相关信用信息 !违反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被行政】处罚的信息应当录入!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主—管,部,门,采集并推送至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其他失信信息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采集;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采【集的应当经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复核后《推送至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 【 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根据失信行为】的,程度可?以通过?在市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失信信息《、限制?物业服务示范—。项目申?报、取消《先进评?。比表彰资格以及按照!规定向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推送纳入社会联合】惩戒等方式》对物业管理中的【失,信行为予以》惩戒    】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管理具体办法!。由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和改?革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 第八章— 监:督管理 》 第六十六条 【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相关】政策研究建》立完善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和法【治化的物业管理机】制;: ,。 (二)指导【、监督各辖》。。市(区)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建立完善物》业管理分级培训体系!形,成覆盖全市物—业管理参《与各方?。的物业?服务管?理能力提升机制;】。 (四)—统,筹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监督—管理; (六】)建立和管理市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和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 (七)—制,。定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承接《查验协议《等,示范文本《;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十七条 !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监督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 (二)负》责,前期物业招》投,标管理?工作指导《。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交接、物【业承接查验和物业】服,务,企,业履约并负责—。相关:的备:案工作; 【(三)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筹建、换届、备案】以及:日常工作建立日常培!训和业?务,指导机制;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的违法决定;! ?(四)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 》 (五)负责物业】管理相关参与—主体信用《信息的采集、复核】和,推,送参:与对失信行》为的惩戒; 【 ,(六)协调老旧住宅!小区整治及推进未】建立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转入物业—管,。理; ?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 第六十《八条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履行—下列职责 (】一,)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工作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健:全物业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二,)建立由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单,位参:。与的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处理物业管理重大!事项; (三)!。指导:、协助和监督辖【区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筹建、换届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的选聘》、交接等工作—组织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 (四)—负责物业管》理相关参与》主体信用信息的【采集; 》 (五)建》立物业?管理争议化解机【制,。。设立: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协调—处理:。物业管理矛盾纠纷;! (六)落实】物业应?急管理?机制:制定辖区内物业管理!。应急预案;》 :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 第六十九—条 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业:主自治协助和配合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工作机制》;,。 (二》)牵头建立由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组成的日常沟通】、协商机制; 】 (三)《建立物业纠》纷调解机制及时协调!、处理本社区内的物!业管理矛盾》纠,纷; (—四):参与:监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公共【收入:、公共收益的管理】和,使用;?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十条 市、辖市(!区)相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落》实执法管理》进住:宅小区的要》求做好下列工作 ! ,(一)城市管理部】门依法查《处违:反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违法搭—建、破坏城市—及物业管理区域【容貌、?制造:社会生活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乱设?摊点、占用和毁坏】绿地和?绿化、违规弃置【废弃物等违》法行为? :。 (二)公安机关】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治安管理依法查处阻!碍业主自治、侵害业!主权:。益的行为《;监督检查安防【。设,施的设置及》维护;指《导物业管理区域【内汽车停《放、停车泊位以【及限速标志》的,设置参?与停车矛盾纠纷处理!;协助开《展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 (【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时履行物业交【付后保修期内房【屋,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的保修责任;按照!规定:受理并处《理由房屋质量问【题引发的投诉 【 (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经营活动、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等方面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物业管!理中的价格违法行为!。 , (五)排水主管!部,门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排?水的监督管理建立巡!查机:。制依法查处物业管理!区域内涉及排—水的违法行为 !(六)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绿化的日《常指导和监督工作 !。 (七)消防【救援机构负》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影【响,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使用等《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八】)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及其周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 《(九)?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落?实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服:务收费标准定期评估!调整机制 【第七十一条》。 对未实《行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辖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综:合整治和更新—。改造年度计》划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综合】环境整治改》造完成后应》当划定物业》管理区域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住宅小】区内:的卫生、绿化、治安!、房屋维修等—管理筹备《召开业主大会推行物!业管理或者业—主自行管理》业主应当承担—相应的物业费 !第,七十二条《 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相关:部门的投诉、举【报受理方《式 相关部【门,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当登记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受理》并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及时】移交给有权》部门接受《。移交的部《门对管?辖权:有异议的由》物业所在地辖—市(区?)人:民政府指定管辖 】 执?法,单,位需:要进入住《宅小区开展》执法工作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自治【组织、业主应—当予以协助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三!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由【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罚 (一)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未【按照要求《提出: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书面《申请:或者:未报送相关文—件,资料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三款规定未按—照要求交《纳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经费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三)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第五款】规定未按《照要求交存》或者补足物业保修】金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由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罚 》(一)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公布、公【示物业服务》内容等相《关信息?或者:公布、公《示虚假信息》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 (二)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退出物》业管理区域》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管理《。违法行?。为未予以劝阻、制】止或:者未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的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四)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单独列账、】独立核?算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挪,用公共收益的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资金二倍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五条 第三》方,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物业》项目承接查验—、物业服务标准【和费用?测算、物业服务【质量评估活》动中出?具有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的评估报告!的由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当—事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六条 !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受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七条 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按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定应当由】其他执?法主体实施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 第十章 附—则 : 第?。七十八条 其—他管理人《接,受委托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的适用》本条:例有:关,物业服务企》业的规定 第】七十:九条: 本条例《所,称公共收《入是指?。利用业主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公共收入的收支】。情况应当包》含收入、使》用和结余的情况 ! 本条例《所称:公共收益是指—公共收入扣除合理成!本之后的收益 !第,八十条 本》条例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