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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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9日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20!1,9年1月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 根据20】21:年2月25日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202?1年3?月,31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的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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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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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规!范住宅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物业管—理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住宅物业《管,理(以下简称物业】管理)是指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非住宅物—业和与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自行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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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市、辖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将物业?。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实施网—。格化管理建立—物业管理综》。合协调和目标—责任机?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资金投入【与保障机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提高物业服务与管】理水平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和机构【做好: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对业主自治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协助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做【。好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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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市、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公安、民政!、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发展和改革、—消,防救援?等主管部《门和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
第五条 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并推广!使用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用于业主决策电【。子投票、物》业管理相关》信息公开和物业管】理纠纷投诉处—理等市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应当纳【入市人民政府的【公,共服务平台
【
鼓励?物,业管理相关》主体利用互联网等开!展物:业管理活动》
:。。
第六条《。 市、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培训》制,度定期对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村)民委—员会、业主自治组】。织和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所需经费列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第七】条 市?、辖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等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法律、会—计、工程监理—、评估、《咨询等第三方机构】。参与物业管》理活动?
鼓励业—主自治组织、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物,业项目承接查验、】。物业:服务标准和费用【测算、物业服务质量!评,。估,等与物业管理相【关的活动
第】三方机构《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照法律、】法规:、相关技术》规范和合同》约定提供专业服务出!具,的报告?应当:。真实、客观、完整并!对出:具的报告负责
!第二:章,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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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业主大会!
第八》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依法履【行相应职责》。
?业主大会决》。定下列事项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监事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监事会成员;—
?(四)改变》和撤销业主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五)确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监事?会,。工作经费业主—委员:。会成员工作补贴和】标准;
《
(六《)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物业服务收!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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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选聘、续】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八》)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公共—收益:;
?
(九)筹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十)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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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
(十二)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九】项至:。第十一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第九》条, 新:。建住:宅小区符《合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条件!的建设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向物业管理区域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书面提《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申请并】按照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报送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资料?
十人以上业】主,公,开联名可以向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者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书面提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申请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收到申请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审核是否符合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条件已符合》条件而建设单位【尚未按照规定报送】相关资料的应当督】促建设单位》报送;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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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按—照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组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建设单位—不派:员参加的《不,影响筹?备组:的成立
筹备】组成员人《数应当为五》至十一人的单—数其中?业主成员不少于筹备!组成员的百分之六】十并应当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业主委—员会成员任职条件
!
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筹备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其指导?标准由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和改革部门根据【物业管理区域规模、!业主户数和建筑面积!等因素制定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前将》筹备:经费:交至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设?。立,的专用账户用于【。业,主大会的组织筹备
!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后?筹备组?。应当将筹备经费【的使用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向全体【业,主公布接受业—主监督
》
第十一条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至少每年召开一】次并于会议召开七】日前书面《告知:。。社区居(村)民【委员会
》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审议下列内容—。
(《一)上一年度—物业管理实施情况】。的报告、业主—委员会工作报—。告和业?主大会收支》情况报告;
【
(二)下一年度业!主,大会年度计划和预】算方案;
(三!)物业管理》。的,其,他事:项
?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书:面征求意《见或者运用》市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等形式召开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应当在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者【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监《督,指导下进行
】讨论的事项需—要表决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方式和办法—执行
?
第十二》条, 业:主户:数超:。过三百户的可—以成立业主代表【大会:。履行业主《大会职责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代表一般不【少于三十《人一名?业主代表《所代表?的业主户数》一般:不超过四《十户业主代表由【业,主小组推荐》产,生业主小组可以【按幢、单《元,。。、楼层?或,者结合实际情况【组成一个业主小组】推选一?名业:主代表代表》本,小组的业《主出席业主代表大】会,。会议:。表达本小《组业主的意愿—。业主代?表推选办法》应当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规定
业!主代表的任职条【件参照本条例规定的!业主委?员会成员条件设置任!期与业主委员会【。成员一致
【。业主代表《履行下列职责—
(《一)在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前就会议【议题征?集,本小组业主》意见;?涉及:事项需要业主书面】投票表?决的应当征得业主本!人对表决意见—的,签字确认《;
(》。。二)按照《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业,。主小组职责》组,织业主小《组开展议事活动并】将结果告知业—主委:员会;
(三】。)向业主委员会反映!本,小组业主的有—关意:。见和:。建议;
》
(四)《建立本小组工作档案!;
?。
(五)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职责
》业主:代表出席业主代表大!会会议不得委—托他人业主》代表因故不能参加】业主代表大会—会议的其所代表【的业主可以另—。行,推,选临时业主代表【参加
业—主代表大会通过【。的决定与业主大会的!决定:具有同等效力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
,
第十三条》 业主大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监事!三名以上监事可以成!立,监,事会
?。
监事《可以是业主也可【以是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成?员业主委《员会:成,员不得兼任》。监事成立监》事会的其中业主成】员人数不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二,监事任期与业主委员!会成员一致
【
监事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履行监督职责不【干预业主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监事不—领,取报酬和补贴—
监事和—监事会的具体产【生办法、《工作职责《、工作经费等—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规定
?
第十四》条 市?、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对符合【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条件的住宅!小区应当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向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移交相关资料—。提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申!。请;督促、指导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及时组》。织筹备成立业主【。大会
》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不,动产登记《机构等单位应当对相!关方就?筹备成立业主大【会所需要的信—息资:料查询依《法予以配合
】第二节 业》主委员?会
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可以由十名】。以上业主联名推【荐,、业主大会》筹备组组织》业主推?荐或者?业主自荐《产生采?取业主代表大会【形式选举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一!般从业?主代表中产》生
筹备—组应:当核查参选人的【资格确定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名单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名单】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并附个人情】况,介绍
》第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由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热心公益、责任心强!、有社会公》。信力、组织协—调,能力:较强且能正常履【行,业主委?员会:成,员职:责的业主担任
】
,业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业主委员会成员
!
(:一)本人及其近亲】属与其所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有利【害,关系:的;
(二【。)有损坏房》。屋承重结构、违法建!设,或者: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等不当使用物!业行:为的;
》
(三)未按—。照规定交纳物业【费、汽车停放—费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相关费用—且未及时《改正的?;
《。(四)违《反房屋出租有关人均!面积、使用功能【、消防安全管理等规!定的;
(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利用职《务之便?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六)有违!反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且未!改正等不适宜担任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情形
!。有前款情形之—一已担任业主委【员会成?员,的由业主大会或【者由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决定终止其资—格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
业主认—为业主委员会—成员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提出》。异议也可以》。向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异议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
第十七条 —业,主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业主委员会》核实后其成》员资格终止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
【
(?一)不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
(二)因物【业转:让、:灭,失等原因不再是【。业主的;
》。
(三)因疾【病或:者其他原因丧—失履行职责能—力的;?
(四)—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无【法履行职《。责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向》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办理?业主大?会的备案备案材料不!齐全的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
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出?具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备案证书!并将:。。备案材?料抄送?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公安派出所、社区居!(村:)民委员会
【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业主委?员会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报告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将备案事项》变更的报告按照前款!规,。定抄送相关单位
!
取得?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备案!证书后业主委员【会凭:备案证书申请刻【制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等,相关印章开立业【主大会?的银行账户并—将印章?式样和银行账号报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业主!大会:印章应当根据业主】大会决定使用业主委!员会印?章应:当经半?数以上成《员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
】
:第十九条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业—主委员会工》作情况和业主大会收!支情:况;
》(二)根《据业主?大会决定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或者【续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
(三)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监】督管理规约、物业管!理制度的实施;
!。
(四?)组织编制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的年度计划【和方案提请业主【大会审议;
—
(五《)组织和监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六)—监督管理公共—收入、公《共,收益及其使用;
】
(?七)审核需要业主】分摊的费用;
!(,八,)督促业主按照规定!或,者约定交纳物业费】等相关费《用;
(九)】建立定期《接待制度听取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物业《。服务与管《理以及业主委—员会:日常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并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咨询、投诉—;,
(《十)协调处理—物业管理活动中产】生的纠纷;
—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和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
第二《十条: 业:主委员会《。至少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业主委员会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成员:提议应当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成员出席业主委员会!成员不得《委托他人出席会【。。议
?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制:作书面记录由出【席会议的成员—签字确认后》存,档
《业主委员会会议作出!的决定经《全体成员过半数签名!同意后通过决定文书!应当加盖业主委【员会:印章业主委员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将决定文书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并【书面:告知社区居(村【)民委员会
】业主可以在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的指导《下查阅业主委员会所!有会议资料并有权】就涉及自身利益的事!项向业主委》员会提?。出,询问业主委员会【应当予以答复
】
,第二: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向业主公布下列【。情况和资料
】(一)业主委员会成!员姓名?、职责分工和联系】方式;
(【二)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物业服?务合同?;
《(三)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决定;
(四】)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
(五—)公共收入》。、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
》(六)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处分使用情况!;
(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收支》情况、业主委员会成!员工作补贴等费用情!。况;:
:
(八)其他—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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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款第五项至第】七项:应当每?半年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一次公布时间】不少:于十五日
第二!十二条? 业主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
,
(一)《阻挠:业主大会行使职权拒!绝执行业主大会决】定;
?
(二《)违反规定》使用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印》章;
?
(三)打击、】。报复、诽谤、—陷害:有关投诉人、举报】人;
(四)】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拖】延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五)未!经业主大会决定【擅自: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或者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六【)骗取、挪用、【侵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者公共收益等业【主共有财产;
!(七)索取或者【收受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维修保养等单位或】者有利害关系的业主!提供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
(八)其他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 》业主:委员会任期内业主委!员,会,成员出现空缺的【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时补足】业,主委员会成》员,人数不足总数二【分之一的应当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的】指,导、协助下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
新产生的业!主委员?。会成员名单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
—
第二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指导》、协助业《主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调整或《。者重新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
(?一)不履行业主委员!会,职责的;
》
(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
:。
(三)不按照规!定履行业《主委员会职责严【。重影响?社,区和谐?稳定和正常生活【秩序群众反映较【大的
《
罢免?或者:重新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成员名单】。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
第二【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在其任》期届满?三个:月前应当书面—告知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村)—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导、协助成立—换,届选举小组由—换届:选举:小,组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小组人员的构成】参照业主大会筹备】组
?
,换届选举小组成立至!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期间业主委员会【不得就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等共【同管理事项》。。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但发生危及房】屋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需?要,立即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更《新、改造的除外【
?业主委员会逾期未能!换届选举的》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指导:、协助?业,主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
第二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换届选举小—组,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将其—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移交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保: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需要使用上述物!品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提供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在新一届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并办理【换届备案手续—。后十日内《。将其保管的前款所述!物品移交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不按时移交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移交;拒不移交【的,公安机关应当—。协助移交《
第三节 【物业管理委员会
!
第二?十七条 物业管理】。区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
,(一)?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
】
(二)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但因多种原因未成!立业主?大会经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指导后《仍不:能成立的;
(!三)业主委员会长】期不能正常开—。展工作?需,要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经》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多【次指:导后仍?不能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的》
,
: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职责期间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对能】够成立业主大会【的应当指《导筹备工《作成立业主大会;】能够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应:当指导产生》业主委员会
【
第二十八条— 物业管理委—员会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组?织,。成立由?。业主成员以及—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社区》服务机构《、建设单位、公安】派出所?。等派员?组成
《
物业管理委—员会:人数:一般为?九至十三人的—单数其中业》主成员不《少于百分之六十【物业管理《委员会中的业主成员!应,当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业主委员》会成员的任职—。条,件物业管理》委员会主任一—般由业主成员担任】;,。由非业主成》员担任的应当在业】主成员中明确一【名副:主任承?担日常事务
—
,
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业主【对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者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协调!处理
第—二十九条 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下列:材料向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一》),物业:管理委员会备案申请!表;
?
(二)》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
《
(三)物业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
》
:(四)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定或者修改的【工,作规则应当经—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审核后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十五日
《
: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出具备案证书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备案【情况
《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报【告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
【物业管理委员会取】得备:案证书后可以凭【备,案证书申请刻—制,印章;未开立—业主大会银行账【户的可以开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的银行账户
—
第三十条— 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业主大会职—责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征》。求,全体业主意见形【成业主共同》决定并将《共同决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十五【日
物业管理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物业!管理委员会自—。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产,生之日?起停止履行》职责并应当在七【日内向?新一届业主委员【会移:交相关资料》和财物移交后—自动解散由物—业管理委员会管理公!共收入、公共收益】的交接前业》主,委员会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十《五日:审计费用从公共【收益中?列支
第—三十一?条 市、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监【督、指导督促其【规范:运作
》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三:十二条 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承担前期!物业管理责任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并与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后建设单位未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服务期限》为不定期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和—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
第三十】三条: 建设单《位销售?物业前应《当参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提供的示范—文本制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建设《单位修改《示范文本的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建设单【位销售物业时应当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建设单位【应当自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向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前应当】与建设单位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
鼓?。励物业服务》企业聘请第三方【机构参?加物业承接查验所需!费用: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由:建,设单位承《。担,
:
承接查验的具体办!法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
承:接查验后《建设:单位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承!。。接查:验协议对物》业承接查验基本情】况,、存在?问题、解决》。方法及时限》、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作出!明确约定
—
,第三十五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省、:市有:关规定配置物业服务!用房:保证物业服务与【管理活动的正—常开展物业服务用】房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
:
,
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依照约定由】物业服务企业出租】或者经营的物业服】务用房其租》赁或者经营期限不】。得超过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其租赁】。费用不得低》于相邻地段市场【价格
第三十六!条 :前期物业管理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程序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并监督物!业服务企业之间依】法交:接
(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物业服务企业】不愿续签合同的【;
(二)【物业服?务不符?合履约标准建—设单位要求限期整】改,物业服务企业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达不到!要求:建设单?位,依法:依约:提前解除合同的;】
(三)物业】服务企?业擅自退《出的;
《
(四)物业【服务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建设单位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新,物业服?务企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物业服?务收费方案应当【由已销售物》业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十五日》
,
,。
第三?十七条 《。前期物?。。业,管理阶段普》通住宅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指导【。。。价应当每三年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适时调《整
政》府指导价《调整后物业服务企业!需要对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进行—调整:。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
(一)物业服务】企业委托专》业,机构对上一年度【物业:项目:经营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报》告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三十:日;
?
(二)物业服务!企业将拟调整—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三十日并书面—告知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辖市(区)【发展和改革、物业】。管理主管部门;【
?(三)调价方案【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表决通过表【。决结:果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十五日
【
业主认为收费】标准调整违》。反前款程序的可以】向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投诉】;对调整的收—费标准有异议的【可以向物业》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
第三《十八条 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的新《物业服务企业进【入前由建设单位承担!相应管理《责任尚未成立业主】大会建设单位已经注!销或:者无法承担》相应管理责》任,的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管理!区域九十《日前应当《书面:告知:业主:。。及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在物业服务企业退出!。前组织成立》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决—定管理模式》
第四章 物】业服务与管》理
:
:第,三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为业:主提供专业服—务的能力并按照规定!在,承接项?目前将?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固定办公场》所、:联系方式和人员相关!信息书?面告知?。项目所在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及有关物业服—务行业技《术,标,准,提供专业化》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业《。主,意见、建议和投诉】、举报受《理机制及时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
: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下列信息如实!。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或者公示》
,
(一)》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联系方式;
(!二):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计费方式、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物业服务】投诉电话;
】(,三)电梯《、消防等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单位名称、—资质、?联,系方式和《应,急处置方案等;【
?(四)?物业费、其他服务收!费和公共收入、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
(五)房屋!装饰装?修及使用过》程中的结构变动等】安全事项;
(!六)树木修剪等容】易引发业《。主争议的维修养【护事项?。;
(七—)物业服务与—管,理每月的《工作安排;
—
(八)其他【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
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应当长期公布第四!。项应当至少每半【年公布一《次第五项、第六项】应当及?时公示且公示期限不!少于十?五日第七项每月公】布一次业主》对公布或者公示内】容有异议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予以答复—
第四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
(:一)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降低【。物业:服务标准或者—减少服务项》目;
(二)未!按照规定程序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三【)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或者?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将物业费、汽车】。。停,放费、?公共水电《分摊等捆绑收—费;
(四)】。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或者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擅】自处分属《于业主共《有的财产;》
(五)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或者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擅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影响!业主生活《。或者住宅小区环【。境,的活动;《
(六)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
?第四:十二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可以根据分期【开发情?况或者不同物—业的使?用性质提供不同【标准的服务实行不同!收费标?准
?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交纳:物业费等相关费用】业主自行管理的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委员会可》以,向业主收取物业【费等相?关费:用
业主未按】照约定交纳》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可以通过上门催交】、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等方式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
业主在转让【物业时应《当结:清物:业费等?相关费用业主出租】物业约定由承租人交!纳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的—应督:促承租人《按时交纳;承租人】拒不交?纳的由业主》承担相关《。费用业主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房屋(车位)!和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物业买受人的】房屋(车位)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
物业服务合—同,未约定或者未经业】主同意物《业服务?企业:自行:提,供的服务不得向业主!收取费用
—
第四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发生下—列情形之日起十五】日内退出物业管理区!域
?
(一)物》业服务?合同依法、》依约解除的》;
(二)经】人民法?院判决或者仲裁机构!裁决: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退出的;
【(三)物《业服务企《业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的;
(四)!依,法不得继续》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条 原物【业服务企《。业,与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交接时应当在!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的监督下明确【交接事项
》
交接《各方:应当: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电梯、消—防、安防等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现状予以确【认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可》。以聘请第三方机【。构,协助现场查验费用】可以由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承担或者由业主【共同承担
【电梯:、消防等共用设施】设备无法正常使【用的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交接前及》时组织修复或—者承担相应责任
】
第四十五条 】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应急备【选库按照《自愿、公平》、择优的原则选取相!应的物业服务企业纳!入库中以供》选择
【物业:服务合同期内物业服!务,企业擅自《退出未有新物业服务!企业承接项目—的由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在物业服务!企业应急备选库【中选取一家应急【。物业服?务企业与其签订应急!。。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期内或》者期满后物》业,。服务:企业退?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在物业服务【企,业应急备《选库中选取》一家应急物业服务】企业与?其,签订应急物》。业,服务合同
—
应急物业服务合】同的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物业服务收—费,方案参照原物业服】务合同执《行
《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和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应急【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应!的档案资料等—进行:查验
应急【。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导业—主按照法定程序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第—四十六条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以有利于实【施物业管理为原则】
已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区域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形成变更方案】向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方案应当对!。变更后物业》管理区域《的,道路、?绿地:、,。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等【作出规定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物,。业管理?区域变更后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并抄告所】在地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居(村)民委员【会
:
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
第四?。十七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损《坏,或者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
—
(二)《将,不,具备防水条件—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三】。)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
(四)!擅自改变物业的规划!用途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违法挖掘【地下:。空,。间破坏、擅自改变】房屋外观或者擅自将!住宅、车库》或,者其他附属设—施改为经营》性用:房;
(五【)损坏或者》擅自占?用、改建物业—共用:部位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
(!六)侵占绿地、毁坏!绿化或?者绿:化,设施或者在共用场】地擅自种《植;
》(七)擅自在—建筑:物,、构筑物《上悬挂、张贴、涂】写、:刻画;
》
,(八:),违反有关人》。均面积、使用功能、!消防安全管理—等规定出租房屋;
!。
(九《。),违,规饲养动物影响【物业管理《区域环境《卫生和业主正—常生活、人身安全;!
?(十)擅自》在物业管理指—定区域外《设置停车泊位、停放!机动车辆或者在物业!管理区?域共用道路上—设置路?障;:
?(十一)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公共消防设施和器!材,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
(十二)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质等违反安全规定】。的物品存放、—铺设超?负荷物品或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
(十三》)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水、高空抛—物或者露天焚烧以】及在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等共?用部位焚烧;—
?(十四)制》。造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振动或者影!响他人?采光、?通风;
(十五!)擅自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在共用部!位堆放物品或—者在: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停放电】动车或者为其—充电;?
(十六—。)擅自架设》电线、电《缆等;
—(,十七:)法:律、法规、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有前—款,行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向《有关主?管部门?和业主委员会报告】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以及相关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的规定以!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业主委员【。会对:侵害业主共同利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八条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对房—屋装饰装修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告知其房—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装》饰装:修活动?的,巡查发现违规装【。修的应当《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业主!。、物业使用》人对物业服务—企业巡查应当予以】配合
第四【。十九条 公共收【入、公?共收益应当单—独列账、独立核算不!得,擅自挪用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由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单:独列账;由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管理的应当】纳,入业:主,大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账户进【行管理
《
前?期物业服务》期间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公共》收,入、公共收益的使用!管理前期物》业服务?期间公共《收益作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维修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七十
—
成立业》主大会后公共收【入、公共收益的分配!。和使:用按照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决,定、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执行公—。共收益?主要用?。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更新和!改造等
第五十!条 公共收入、【 公:共,收益应当接受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的监督?
?公共收入、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应:当至少每半》年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向业《主公示一次并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
《前期物业服务结【束时以及公》共收入、公共收益】由物业服务企业代为!管理的?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对公共【收,入、公共收益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业主!委员会或《者十名以上业主【对公共收入、—公共收益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查询有】关财务账簿;—经已交付《使用物业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且占总【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委!托专业机《构对:公共收入、公共【收益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
对公共收入—、公共收益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十》五日审计费用从公】共收益中列支—
,
,
,第五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物业维修养】。护义务物《业出现国家》、省、市规定的必】须维修养护的情形】时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履行维修—养护:义务
第六章】。 物业保修金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
第五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建设单—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维修的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另行签订!委托协议
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前按照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百分之一】的标准交存物业保】修,金用于物业保修期】内建设单位不—履行保?修责任或者因歇业】、破产?等,原因无法履行—保修:责任的维修费用列支!物业保修金》不得纳?。入房:屋建:设成本
《。
物业《保修金实行统一【。。交存、权属不变、专!款专用?、政府监《管的原则由市或【者,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
物业保修》金,交存期限为五年保】修期:内出现的物业质量】问题保修金交存【。期满:仍未修复的保—修金交存期延长至】修复完成
物】业保修期内物业【保修金?不足以支《付物业维修费用的】建设:单位:应当补足;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保修《金有余额的应当【返还建设单位
】
,物业保修金收取、】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
第五十三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在办理物》业入住手续或者房】屋所有?权登记时《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已竣—工验收并《达到交付条件尚未】售出或者尚未—交付业主以及其【他属于建《设单位所有的物业】建设单位在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前应当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先行交存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已先行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建设单位可以在物业!售出或者交付—。时向业主《收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并《出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
:
第五十四条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按照下列规定】承担:可以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一)专!有部分的所需费【用由拥?有专有部分》的业主?承担;
(【二):部分共用《部分:的所需费用由拥有】部分共用部分的业主!按照其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承担;
】(三)全体共用部】分所:需的费用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照其—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承担
!
前款涉》及尚未售出的房屋】或者:公有住房的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产权单位《应当按照《。其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承担
—
房屋未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的业》主应当按照其—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和【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承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
第五十五条 物】业保:修期限届满后发生下!。列,危及房屋安》全以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或者相关业主应】当先:行采取应急防—范措施并及时—按,规定开展《应,急维修
—(一)?外墙、屋面渗漏【的;
(二【)电梯发生故障经】电梯:检验检?测机构评估》认为危及《人身安全的;—
:
(三)公共护(围!)栏破?损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
》(四)楼顶、楼体】外立面有脱落危险的!;
(五—)专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的;
—
(六)消防设施出!现功能?障碍物业管理—区域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
《。
,
(七)危及—房屋安全或》者人:身安全的其他情形
!
应急维修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当》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总额以及业主】分摊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十五日《
第五十—六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增值】收益:扣除业主《房屋分户账滚—存资金(利息)和必!要管理费《用的:剩余部分可以—建立维修资金统筹】分账优先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无法】正常使用的》项目以?。及受益人为全—体业主或者无—法界定?。受益人?的项目维修、更【新和改造《
第五》十七条 市、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完善管理制!度建立日常监督检查!机制保障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安全
》市、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日常查询制!度保障业主》方便及时查询账户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年度报告【接受业主及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七【章 信用管理
!第五十八条 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建立覆盖】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业主、第三方—机构等的物业管理信!。用体系开展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的认定、记录—、归集?、共享、《公,开、奖惩《以及:信用修复等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辖区内物业管】理参与主体的信用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并纳入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
》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第,五十九?条 建设单位出售、!泄露、非《法提供业《主信息或者》对物业承接查验【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拒不整改《的,认定为失信行为录】。入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
《
第六十》条 物业服务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失信行为录入】。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
(一!)在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中提供》虚假信息骗》取中标?的;
(二【)骗:取、挪用或》。者侵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公共收益】等业主共《有财产的;
【
(三?)对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成员!进行恶?意骚扰、《采用暴力等手段打】击报复?的;
(—四):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业主信息的;【
(五)本【。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且情—节严重的
第六!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成员、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有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行》为且情节严重的认】定为失信《行为录入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
第—六十二条 业主有欠!交物业费行》为经生效《的司法裁判》文书、?仲裁:裁决确?认后拒不履行—的认定?为失信行为录—入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
!
,第六十三条 第【三方机?构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弄虚作假、—误,导性:陈述或者存在重大】遗漏出具的》报告不符合客观【实际:的认定?为失信行为录—入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
第】六十四条 认定失】信行为应当以—下,列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为》依据
《
(一)生效的司法!。裁判文书《、仲裁文书》;
(二)行】政,处,罚、行政裁决等行政!行为决定文》书;
》(三)法律》、,。法规或者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失信行为认定依据】的其:。。他文书
第六】十五条 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与法院】、仲:裁机:构、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公【用企业事业单—位等建立《物业管理信用信息汇!集共享?机制及时收集物【业管理相关信用信】息
?
,违反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被【。行,政处罚的信息应当录!入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主管—部门采集并推送至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其他!失信信?息,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采:集;: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采集—的,应当经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复核后推送至】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
》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根据失!信行为的程度可【以通过在市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失信信息《、,限制物业服务示范项!目申报?、,取消先进评比表彰】资格:以及按?照规定?向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推送纳入社会联合!惩戒等方式》对物业管理》中的失?信行为予以》惩戒
】。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管《理具体办法由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和改】革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六】十,六条 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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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相关政策研【究,建立:。完善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和【。法治化的物业—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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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指导、监督各!辖市(?区)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建立《完善物业管理分级】培训体系《形成覆?盖全市?物业管理参与各【方的物业服务—管理能?力,提升机制《;,
?(四:)统筹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监督】管理;?
(六)建立和!管理市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和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
《(七)?制定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承接《查验协议等》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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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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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条— 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监督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二》。)负责前期物业【招投标管理工作指导!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交接《、物业承接查验【。和物业服务企业履约!并负责相关》的备案工作》;
(三—)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筹建、换届】、备:案以及日常》工作建立《日常培训和业务指】。导,机制;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的违法决定】;
(四)【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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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负责?物业管理相关参与主!体信用信息的—。采集、复核和推【送参与对失信行【为的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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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协调老】旧,住宅小区整治及【推,进未建立《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转入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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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十八?条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履—行下:列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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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工作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健全物业!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二)建立由》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单位参与】的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处理物业管—理重大事项;
!(三)指《导、:协助:和,监督辖?区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筹《建、:换届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的选聘、交接等工】作组织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
(四)负!责,物,业管理相《关,参与主体信用信息的!采集;
(【五):建立物业管理争议化!解机制设立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协调处理物业】管理:矛,盾纠纷;
(】六)落实物业应急管!理机制制定辖区内】物业管?理应急预案》;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十九条! 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业主:自治协助《和配合?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工!作机制;
【(二)牵头建立由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组成的《日,常沟通?、协商?机制;
(三)!建立物业纠纷—调解:机制及时《协调、处《理本:社区:内,的物业管理》矛盾纠纷《;
(四)参】与监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公共收入、公共!收益:的管理和使用—;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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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条 :市,、辖市(区)相【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落实执法管理】进住:宅小区的要求做【好,。下列工作
(】一)城市管理部门依!法查处违反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违】法搭建、破坏城市及!物业管理《区域容貌《、制造社《会生:。活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乱设摊点、!占用和毁坏绿地【和绿化、《违规弃置废弃物【等违法行为
】(二)公安机关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治安管理依法查处阻!碍业主自《治、侵害业主权益的!行,为;:监督检查《安防设施的设—置及维护;指导物】业管理区《域内汽车停》放、停车泊》位,以及限速标志的设置!参,。与停:车矛盾纠纷处—理;协助开展—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
(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时【履行物业交付后【保修期内房屋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的保修】责任;?按照规定受理并处理!由房:屋质量问题引发的】。投,诉
?。
(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经营活动、!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等方面》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物业管理】中的价格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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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排水主】管部门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排?水的监督管》理建立巡查机—制依:法查处物业》管理区域内涉—及排水的违法行【为
(六)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绿化的日常】。指导和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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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消防救援】。机构负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影,响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使:用等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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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及其周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
!(,九)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落实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服务收】费标准定期评—估调整机制
】第七十一条 对未】实行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辖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综合】整治:和更新改造年度计划!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综合?环境整治改造完成】后应当划定物业管】理区域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住宅!小区内的卫生、绿化!、治:安、房屋维修等管理!筹备召开业主大【。会推行物《业管理或者业—主自:行管理业主》应当承担相应的物业!费
《第,七十二条《 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相关部门的】投诉:、举报受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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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当登记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受理并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及时移交给—有,权部门接受移交的部!门对管?辖权有异《议的由物业所在地】辖市(区)》。人民政府指定—管辖
执法单】位,需要进入住》。宅小区?开展执?法工作?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自》治组织?、,业主应当予以协【。助,
第《九章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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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由《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罚
(一)!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未按照—要求提出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书面申请《或者未?报,送相关文件资—料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三《款规定未按照要求交!纳,。。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经费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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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第五款规》定未按照要求交【存或者?补足物业《保,修金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由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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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公布、公示物!业服务内容等相【关,信息或者公布—、公示虚《假信:息,。。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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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退出物业】管理区域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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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管理》违法行为未予—。以劝阻、制止—或者:。未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的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四)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单】独列账、独立核算】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挪用公】共收益的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资金二倍【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五条 》第三方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物业项目】承,接查验、物业服【务标准和《。费用测?算、物?业服务质量评估活动!中出具有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的评估报告的由【。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当】事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六条: 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受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七条 《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按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定应当由—其他执法主体—实施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十【章, 附:则
第七十八条! 其他?管理人接受委托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的适!用本条例有》关物业服务企业【的规定
—。第七十九条 —本条例所称》。公共收入是》指利用?。业主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公共:收入的收支》情况应当包含收入、!使,用和结余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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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例所称公共》收益是指《公共收入扣除合理】成本之?。后的收益
【。第八十条 本条例】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