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
【
,(2018年12月!。19日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2019—年1月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 根】。据,2021年》2月25日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20!21年?3月31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的《。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住宅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物?业管理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住?宅物业?管理(以下简—称物业管理)是指】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非住宅物业和与】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自行》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 市、辖【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将物业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实施网格》化管理建立物业管理!综合协调和目标【责任机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资金投入与保障!机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提高物业服》务与管理《水平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和机》构做好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
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对业主?自治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协助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做好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
第四条 市、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公安、民政、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发》展和改革、消防救援!。等主管?部门和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 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并推广?使,用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用于业《主决策电子投票、物!业管理相关信—息公开和物业管【理纠纷投诉处—理等市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应当纳【入市人民政》府的公共《服务平台
》
鼓励物业管理相!关主体利用互—联网等开展物业管】理,活动
》第,六,条 市、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培训制度定期对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村)民委员会、】业主自?治组织和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所需经费列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
第七条 —市、辖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等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法律、!会,计、工程《监,理、评估《、咨询等第三—方机构参与物业【管,理活动
》。
鼓励业主自治组织!、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物业项目承接查!验、:物业服务《标,准和费用测算—、物:业服:务质:量评估等与物业管理!相关的活动
】第三方机构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照法律、!法规、相关》技术规范《和,合同约定提供—。专业服务出具—的报告应当真实、】客观、完整并对出】具的报告负责
!第二章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
》
第一?节 业主《大会
?
第八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依法履《。行,相应职责
》
业主大》会决定下列》事项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监事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监】事会成员《;
《(四)改《变和撤销业主—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五)确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监事:会工作经《费,业主委员《会成员工《作补:贴和标准;
—
(?六)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物】业服务收费方—案;
(七【)选聘、续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八)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公共收益;
】
(九)筹—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十)【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十一)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
(十二)—。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
,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九项至第十—一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第九!条 :新建住宅小区—符合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条件的建设【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向!物业管理区域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书面提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申!请并按?照,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报送》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资料?
,
:十人以上业主—。公开联名《可,。以向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者《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书面提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申请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收?到申请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审核是否符】合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条件已符合条【件而建?设单位尚未按照规定!报,。送相关资料》的应当督促建设【单,位报送;《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报,送
《第十条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按照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组【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建设单位《不派员参加》的不影响筹备组的成!立
筹备—组成员人数应当为五!至十一人的单—数其中业主成—员不少于筹备组【成员的百分之六【十并应当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业》主委员会成》员任职?条件
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筹?备,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其【指导:标准由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和改革部门根据物业!管理区域规》模、业主户数和建筑!面积等因素制—。定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前将筹备经费交】至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设立的专《用账户用于业主【。大会的组织筹备
!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后筹备组【应当:将筹备?经费的使用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向全《体,。业主公?布接受业主监督
】
第十一条—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至少每—年召开一次并—于会议召开七日【前书面告知社区【居,(村:)民委员会》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审议下列内【容
《。(一)上一年度【物业管理实施情况的!报告:、业主委员》会工作报《告和业主大会—收支情况报告;【
:
(二)《下一年度业主—大会年度计划和【预算方案;
—
(三)物—业管理的《其他事项《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书面征求意见【或者运用市》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等形式召开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应当在》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者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监督:。指导下进行
【
讨论的事》。项需要?表,决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方式和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 !。业主户?数超过三百户—的可:以成立?业主:。代表大会履行业主大!会职责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代表一!般不少?于三十?人一名业主代表所】。。代表的业主户数【一般不超过四十户】。业主代表《。由业主小《组推荐?产生业主小组—可以按幢《、单:元、:楼层或者结》。合实际情况组—成一个业主小组推选!一,名业主代表代表本小!组的:业主出席业》主,代表大会会议表达本!小,组业:主的:意愿:业主代表推选—办法应当《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规定
业主】代,表的任职条件—参照本条《。例规定的《业主委员会成员【条件设置任期与业主!委员会成员一致【
业主》代表履行下列职责】
(一》)在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前就会议议题征】集,本小组业主意见;涉!及事项需《要业主书面投票表】决的:。应当征得业主本人】对表决意《见,的签:字确认;
(】。二)按照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业【主,小组职?。责组织?业主小组开展议事】活动:并将结果告》知业主委员会;
】
(三)》向业主委员会—反映本小组业主的】。有关意见《和建议?;
?
(四)建立本小组!工作:档案;
(五)!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职】责
业主代表】出,席业主代表大会会议!不得委托他人业主代!表因故不能参—加业主代表》大,会会:议的其?所,代表的?业主可以另行推选临!时业主?代表参加《
业主》代表大会通》过,的决定与业主—大会的决定具—有,同等效力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 业主大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监:事三名以《上监事可《以成立?监事会
》
监事可以是业主】也可以是《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成员业主》。委员会成员不—得兼:任监事?成立监事会的—其中业主成员人【数不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二监事任期与业主】委员会成《员一致
—监事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履行监督职责】不干预业主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监事】不领取报酬和补贴
!
监事和》监事会的具》体产生办法、—工作职责、工作经】费等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规定
!第十四条 市、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对符!合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条件的住宅》小区应当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向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移交相?关资料提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申请;!督促、指导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及时组织筹备成立】业主大?会
《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不动产登记!机构等单位》应当对?相关方就筹备成立业!主大会?所需要的信息资【料查询依法予—。以配合
第【二节 业主委员【。会
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可以由十名—以上业主《联名推荐、》业主大会筹》备组组织业主推荐或!者业主自荐产—生采:取业主代表大会形】式选:举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一般从业主【代表中产生
筹!备组应当核》查参选人的资格确定!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名单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名单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并附个人情况介绍
!
第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由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热》心公益、责任心【。强、有社会公信力、!组织协调能力较【强且:能正常履行业主委员!会成员职责的业【主担任
业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业主》委员会成员》
(一)本【。人,及其近亲《属与其所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有利害关系【的;
(二)】有损坏房屋承重结构!、违法建设或者【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等不当使用物业行】为的:;,
?。(三)未按》照规:定交纳物业费、【汽车停放费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相:关,。费用且未及时—改正的;
(四!)违反房屋出—租有关人均面—积、使用功能、消防!安全管理等规定的】;
(》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利!用职务之便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六)!有违反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且【未改正?等不适宜担任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情形
有】。。前款情形之一已担任!业主:委员会成员》的由业主大会—。或者由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决定终止其资格】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
?业主认为业》主委员会成员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提出异议《也可:以向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异议?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
第十七条 —业主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业主委员!会核实后其成员资】格终止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
(一)—不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物业转让、【灭,失等原因《不再是业主的—;
(三—)因疾病或者其他】原因丧?失履行职责能—力的;
》
(四)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无法履行职—责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十八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向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办理业主大】会的备案备案材【料不齐?全的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
:
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出《具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备案证?。。书并:将,备案材料抄》送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公《安派出所、社区居】(村)?民委员会
—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业主委员会】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报告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将备案?事,项变更的报告按照】前款规定《抄送:相关单位《。
取《得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备案证书后业—主委员会凭》备案证书申》请刻制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等相关印《章开立业主大会的银!行,账户并将印章式样】和银行账号报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
业主?大会印章应当根据】业主大会《决定:使用业主《委,员会印章应当经半】数以上?成员: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
—
第十九条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业主委员会【工作:情,况,和业主?大会收支情》况;
(二)根!据业主?大会决定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或者:。续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
,
(三)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监督管》理规约、物》业管理制度的—实施;
—(四)?组织编制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的年度《计划:。和方案提请业主【大会审议;
(!五)组织和监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六)监?督管理?公共收入、公—共收益及其使用【。;
(七—)审核需要业主分】摊的费用;
【
(八)《督促业?主按照规定或者约】定交纳物《。业费等相关》费用;
(九】)建立定期接待制】度听取?。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物业服务与管理以及!业,主委员会日常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并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咨?询、投诉《;
(十)协调!处理物?业管理活动中产生】的纠纷;
—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和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条 业主委—员会至少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业》主委员会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成:。员提议应当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成—。员,出席业?主委:员会成员不得—。委,托他:人出席会议》
: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制作书!面记录由出席会【议的成员签字确认】后存档?
业主委—员会会议作出的决】定经全体《成员过半数签名【同意后通《过决定?。文,书应当加盖》业主委?员会印章业主委员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将决定文》书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并书面告知》。社区居(村)民委】员会
业主可以!在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的指导下查阅—业,主委员会《所有会?议资料并有》权就涉及自身利【益的事项向业主委员!会,提出询问业主委员会!应当予以《。答复
《
,第,二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向业主—公布下?列,情,况,和资料?
(一)业【主委员会成》员姓名、职》责分工和联系方【式;:
(二)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物业服》务合同;
【(三)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决:定;
》(四)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
!(五)公共收入、】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
(》六)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处分使用—情况;?
(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收支情!况、业主《委员会成员工作【补贴等费用情况【;
(八)【其他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
!前款第五项至第【七项:应当每半《年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一次公布【时间不少于》十五:日
《第二十二条》 业主?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阻挠业主大】会行使职权》拒,。绝,执行业主大会决【定;
?
(二)违反规定!使用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印章;》
,
(三)打—击、报?复、诽谤《、陷害有关投诉人】。。、举报人;
—
:(四)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拖延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
(五?)未:经业主?大会决定擅自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或者》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六)骗取、—挪用、侵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者:公共收益等》业主共?有财产;
(七!)索取或者收—受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维修保养等!单位或者有利害关系!的业主提供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八)其他!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
,
第?二十三?条 业主委员会任期!内业主委员会成员出!现空缺的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时补?足业主委员会成【。员人数不足总数【二分:之一的?应当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的指】导、协?助下: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
》。新产:生,的业主委《员会成员名单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
:
第二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指导、协助业!主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调整《或者重新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
,(一)?不履行业主》委,员会职责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
(三】),不按照?规定履行业主委【员,会职责严重影响社区!和谐稳?。定和正常生活秩序群!众反映较大的
【
罢免或者—重,新,。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成员名单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
第!二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在其任期届满三个月!前应当书《面告知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村)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导、协助成立】换届选?举小组由换》届选举小组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小组人员的构成】参照:业主大会筹》备组
?
换届选举小组】成立至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期间业主委员会【。不得就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等—共同管理事》项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但发生危及房屋!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需要?立即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更新、改《造的除?外
业主委员会!逾期未能换》届选举的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指导、协助】业主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
第二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换届:选,举小组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将—其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移交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保《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需!要使用上述物品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提供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在新一届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并》办理换届备》案手续后十》日,内将其?保管的前款所述物】品移:交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不按时【移交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移交;拒不】移交的?公安机关应当协【助移:交
?
第三节 物业管】理,委,员会
《
第二十七条 物】。业管:理区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一)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
—
(二?)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但因多种》原因未成立》业主:。大会经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指导后仍】不能成立的》;
(三)【业,主委员会长期不能正!常开展工《作需要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经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多次指导后仍不!能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的》
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职责期间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对能够—成立业主《大会的应当指导筹备!工作成立业主—。大会:;能够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应当指导产生业主】委员会?
第二十—八条 物业管—理委员会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组织成立】。由业主?成员:。以及: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社区服?务机构、建设—单位、公安派—。出所等派《员,。组成
物业【管理委员《会人数一般为九至十!三,人的:单数其?。中,业,。主成员不少于—百分之?六十物业《管理委员会中的【业主成员应当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业主委员!会成:员的任?职条件物业管理【委员会?主任一般由业主成员!担任;由非业主【成员担任的应—当在业主成员中明】确一名副主》任承担日常事务
!
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业主:对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者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协?调处理
—第二十九条 —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下列材?料向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
(一)物业【管理委员会》备案申请表;
】
(二)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物业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
《(四)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
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定或者修【改的工作规》则应当经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审核后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十五日
!
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出具备案!证书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备案:情况
?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报告》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
《
物业管理委员【会取得备案证书后可!以凭备案证书申【请刻制印章》;未开立业主—大会银行《账户的可以开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的—银行账户
》
第三《十条 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业:主大会职责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征—求全:体业主意见形成业主!共,同决定并将共同【决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十五日
】
物业管理—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物业—管,理委员会自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产生之日起—停止履行职》责,并应当在七日—内,向,新一届业《主委:员会移交《相关资料和财物移交!。后自动解散由物业管!理委员会管理公【共,收入、?公共收?益的交?接前业主委》员,。会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十五日审—计费用从公共收益】中列支
《
,
第三十一条 市、!。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监督、》。指导督促其规范运作!
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三十【二条:。 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承!。担前期物业管—理责:任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并与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后建设单【位未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服务期限为》不定期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和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
第三【十三条 建设单位】销售物业前应当参】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提供的示范—文本制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建设单位】修改:示范文本的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建设】。单位销售物业时【应当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
建设单位》应当自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向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前应当》与建设单位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鼓励物业服务企业聘!请第三方机构—参,加物业承接查—。验所需费用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由建》。设单:位承:担
承接查【验的具体办法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承,接查验后建设—单,位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承接查验协】议对物业承接查验基!本情况、《存在问题《、解决方法及时【限、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作出明确约—定,
第三十五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省、市有关规定配】置物:业服务用房保—证物业服务与—管理活动的正常开】展物业服务用房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
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依照【约定由物业服务企】业出租或《者经:营的:物业服务《用房其租《赁或者经《营,期,限,不得超过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其!租赁费用不得—低于相邻地段市【场价:格
第三十六条! 前期?。物业管?理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程序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并监督物业服】务企业?之间:依法交接《
(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物业?服务企业《不愿续签合同—的;
《
(二)物业服务不!符合履约标准建设单!位要:求限期整改物—业服务企业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达不到要求建!。设单位依法》依约提前解除合【。同的:;
《(三)物业》服务企业擅自退出】的;
(四)】物业服务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建设单位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新,物业:服务企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物!业服务?收费方案应当由已】销售物?业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十五】。日
第三—十,七条 前期物业【管理阶?段普通?住宅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指】导价应当每》三年: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适时调整
【
政府指导价调整】后物业服务企—业需要对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进行:。调整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
(?。一)物业服》务企业委托专—业机构对上一—年度物业项目经营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报告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三十日;
】
(二)物—业服务企《业将拟?调整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三,十日并书面告—知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辖市(区)发!展和改革、物业管】理主管部门》;
:
(三)》调价方案《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表决通过表》决结果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十五日
》
:。业主认为收》费标准调整违反前】款程序的可以向【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投诉《;对调整的收费标】准有异议的可以向物!业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第三十八条 —。。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的新《物业服务企》业进入前《由建设?单位承担相应—管理责任尚未成【立业主大会建—设单位?已经注?销或者无法承—担相应管理责任的】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管理区?。域九十日前应当书】面告知?。业主及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在物业—服务:企业:退出前组织成立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决!定管理模式
【
第四章 物—业服务与管理—
第三》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为业主提供【专业服务的》能力并按照》规定在承接项—目前:将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固定》办,公场所、联系—方式和人员相关【信息书面《告知项目所在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
《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及有关《物业服务行业技术标!准,提供专业《化服务?
,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业主意见、!建议和投诉、—举报受理《机,制及时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
《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下列信】息,如,实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或者公示
【。(一:。)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联系方式—;,。
:
(二?)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计费:方式、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物业:。服,务投诉电话;
!(三)电梯、消防等!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单位名称、资】质、联系方式—和应急处置》方,。案等;?
:
(四?)物业费、其他服务!收费和?公共收入、》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
(五)房】屋装:饰装修及使用过【程中的结构变动等】安全事?项,;
(六—)树木?。修剪:。等容易引发业—主争议的维修养护】事项;?
(七)物业服!务与管理每月的【工,作安排;
—
(八)其》他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
】
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应:当,长期公布第四—项应当至少每半【年公布一次第—五项、第六项应当及!时公:示且公示期限不少于!十五日?第七项每《月,公布一次业主对公】布,。或者公?。示内容有异议—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予—以答:复,
?第四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降?低物业服务标准或者!减少服?务项目;
【(二)未按照—规定程序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三)!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或者?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将物?业费、汽车》。停放费、《公共水电分摊等捆】绑,收费;
(四)!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或者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擅自处?分属于?业主共有的财产;】
?(五:)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或者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擅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影响业》主生活或者住—宅小区环境的—活动;
》
(:。。六,)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第四十!二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可以根—据分期开发情况【或者不同物》业的使用性质提【供不同标准的—服务实行《不同:收费标准
—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交纳物业《费等相关费用业主自!行管理的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委员会可【以,。向业主?收取物业费等相【关费:用
业主未按照!约定交纳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可以通过上门催】交、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等【。方式: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
业?主在转让物业—时应:当结清物业费—等相关?费用:业主:出租物业约定由【承租:人交纳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的应督!促承租人按时交【纳;:承租人拒不交—纳的由业主承担【相关费用业主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房【屋(车?位)和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物业买受人【的房屋(车位—)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
:物业服?务合同未《约定或者未经业主同!意物业?服务企业自行—提,供,的服务不得向业主】收取费用
第】四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发—生下列?情形之日起十五日内!退出物业管理区【域
?。
(一)物业服务】合同:依法、依约解—除的;
》
,(二)经《人民法院判》决或者仲裁机构裁决!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退出的》;
(三)物业!服务企业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的;】
(四)—依,法不得继续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条: 原物?。业服务企业与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交接时应当在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的监督】下明确?交,接事项
—交接各方应当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电梯、消防、安!防,等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现状予以确!。认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可以聘请第三方!机构:协助现场《查验费用《可,以,。由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承担:或者由业主共同承】担
电梯—、消:防等共用设施设【备无法正常使—用,的,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交接前及时组织修复!或者:承担相应责任
【
第四十五—条 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应急:备选库按照自愿【、公平、择优的原】则选取相应》的物业服务》。企业纳入库中以【供选择 》
?物,业服务合同》期内物业服务企【业擅自?退出未?有,新物业服务企—业承接项目》的由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在物业服务企】业应急备《选库中?选,。取一家应急物业服】务企业与其签订【应急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期》内或者期满》后物业服《务企业退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在物业服务企业】应急备选库中选取一!家应:急物业?服务企业与其签订应!急物业服务》。合,。同
应急—物业服务合同的【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物业服务《收费方案《参照原物业》服务:合同执行
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和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应急】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应的档案资料!等进行查验》
,
应急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导业主按照法【定程序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第《四十六条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以】有利于实施》。物业管理为原则
!。
已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区域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形成变更方】案向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方案应当!对变更后《物业管理区域的【道路、?绿地、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等作:出规定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物业—管理区域变更后【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并抄?告所在地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居(村)《民委员会《
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四—十,七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损坏或》者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
】
(二)将不—具备防?。水条件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
(三)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
?
(四)擅自【改变:物业的规划用—途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违法挖—掘,地下空间《。。破坏、擅自》改变房屋外观—或者擅自《将,住宅、车库》或者其他附属设【。施,改为经营性用—房;
(五【)损坏或者擅自占用!、改:建,物业:共用部位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
《
(:六)侵占绿》地、毁坏绿化—或者绿化设施或者】在共:用场地擅自种—。。。植;
(七【)擅自?在建筑物、构筑【物,上悬:挂、张贴、涂写、刻!画,;
(八)【违反有关人均—面积、使用功能、消!防安全?管理等规《定出租房屋》;
(九)违规!饲养动物影响物业】管理区?域环境?卫生和业《主,正常生活《、人身安全;
】
(十)擅自在物业!管理:指定区域外》。设置停车泊位、停】放机动车《辆或者在物业管理区!域共用道路上设【置路:障;
《
(十一)》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公共消防设施和】。器,。材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十二!)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质等违【反安全规《定的物品存放、铺】设,超负荷物品或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十三【。),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水、高空抛物或者露!天焚烧以《及在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等共用部位【焚烧;
《
(十四)—制造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振动或者《影响他人采光、通风!;
《(十五)擅自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在】共用部位《堆,放物:品或者在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停放?电动车或者为—其,充电;
(十】六)擅自架》设电线?、电缆等;
】(十七)法律—、法规、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有前款行!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向有关【主管部门和业主委员!会,报告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以!。及相关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的规定》。以,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业主委员会》对侵害业主共同利】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八条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对房屋装饰装修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告知其房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装饰装修—活动的巡查发现违规!装修的应当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业主、—物业使用《人对物业服务企【。业巡:查应当予以配合
!
第:四,。十九条 公》共收入、公共收【益应当单独列—账、独?立核算不得擅自挪用!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由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单独》列账;由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管理的应!当纳入业主大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账户进行【管理
前—期物业服务期间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公共收【入、公共收益的【使用管理《前期物业服务—期间:公共收?益作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维】修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七十?
成立业主【大会后公共》收入、?。公共:收益的分配和使用按!照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决!定、:。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执行《公共收?益主要用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更新和改造等
【。
:第五十条《 ,公共:收入、?。 公共收《益应当?接受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的监督?
?公共收入、》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应当—至少每半年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向业主公示一次并】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
前期【物业服?务结束时以及公【共收入、公共收【益由物业服务企业】代,为管理的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对公共收》入、公共收益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业主!委员:。会,或者十名以上—业主对公共收入、】公共收?益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查询有关财!务账:簿;经已《交付使?用物业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且占总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委托专业!机构对公共收入【、公:。共收益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对公共收入、公共】收益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十五日审计费【用从公共《收益中列支
【
第五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物业—维修养护义》。。务物业出现国家【、省、市《规定的必须维修养】。护的情形时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履行?维修养护义务
【
第六章 物业】保修金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
第五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建【设单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维修的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另行签—订委托协议
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前按照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百分之一】的标准?交存物业保修金用】于物业保修》期内建设《单位不履行》保修责任或者—因歇业、破产等原】因无法履行保—修责任的维修费用列!支物业保修》金不得?纳入房?屋建设成本
】物业保修金实行【。统,一交:存、权属不变、专款!专用、政《府监管的原》。则由市或者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
物业保修金交存】期限为五年保修期内!出现的物《业质量问题》保修金?交存期?满仍未修复的保修】金交存期延》长,至修复完成
【
物:业保修期内物业保修!金不足以支》付物业维修费用的建!。。设单位应当补—。足;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保修金有余额】的应当返还建设【单位
》物业保修金收取、】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五》十三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在办理?物业入住手续—或者房屋所有权【登记时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已竣工验收!并达:到交付条《。。件尚未售《出或者尚未交—付业主以及其—他属于建《设,单位所有的物业建】。设单:位在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前—应当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先行交存!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已】先行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建设—单,位可以在《物业售?出或者?交付时向业主收【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并】。出,。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
—第五十四条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按照下!列规定承《担可以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
(一)专有部】分的:所需费用由拥有【专有部分的业主承担!;
《(二)部分》共用部分《的所:需费:用由拥有部分共【用部分的业主按照】其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承担;
!
,(三)?全体共用部分所【需的费用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照其!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承担
】前款涉?及尚:未售出的房屋或【者公有住房的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产权单【位应当按《照其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承《担
房》屋未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的业主应》。当按照其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和【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承: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
,
,第五十五条 物【业保修期限届满后】发生:下列危及《房屋安全以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或者相关业主!应当先行《采,取应急防范措施并及!时按规定开展应急】维修
》(一)外墙》、屋面?渗,漏的;?
(二)—电梯发生《故障:经电梯检《验检测机构》评估认为危及人身】安全:。。的;
(三)公!共护(围《)栏破损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
(—四)楼顶、楼体外】。立面有脱《落,危险的;
【(五)专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的;】
:
(六)消防设施】出,现功能障《碍,物业:管理区域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
(七】),危及房屋安》全或者人身安全的】其他:情形
应急维】修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当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总额以及【业主分摊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十五日
】第五十?六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增》值收:益扣除业主房屋分户!账,滚存资金(》利息)和必要管理费!用的剩余部分可【以建立维修资金【统筹分账优先—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无法:正常使用的》项目以及受益人【。为,全体业主《或者:无法界定受》益人的项目》维修、?。更新和改造
—。
第五十七条 】市,、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完?。善管理制度建—立日:常监督检查机—制保障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安—全
市、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日!常,查,。询制度保障业主方】。便及时查询账—户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年度报告!接受业主及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七章 】信用管理
第】五十八条 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建立覆盖《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业主、第三【方机构等的物业管理!信用体系开展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的认定、记录、【归集、共享》、公开、奖惩以【。及信用修复等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辖区》内物业管理参与主体!的信用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并纳入《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
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
,
第五十九条 建设!单,位出售、《泄露、非法》提供业主信息或【者对物?。业承接查验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拒不整【改的认定为失—信行为录入》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
《第六十条 物业服】务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失—信行:为录入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
【(一)在《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中提供虚假!信息:骗取:中标的;
》
(二)骗—取、挪用或者侵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公!共收益等《业主共有财产的;
!
(三)对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成员?进行恶意骚扰、采】用暴力等《手段打击报复—的;:
:
(四?)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业!主信息的;
】(五)本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且情节严重!的
:
第六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成员、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有【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行为且情节—严重的认定为失信】行为录入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
第六十二【条 业主有》欠交物业《费行为经《生效的司法裁—判文书、仲裁—裁决:确认后拒《不,履行的认定为—。失信行为录》入,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
【
第六十三条— ,第,三,方机构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弄虚】作假、误《导,性陈述或者存—在,重大遗漏出具的报】告不:符合客观实》际的认定为失信【行为录入《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
《第六:十四条 认》定,失,信行:为应:。当以下列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为】依据
《
(一)生》效的司法裁》判文:书、仲裁文书;
!。。
(二)《行政:处罚、?。行政裁决等行政行】为决定文书;
【
:(三)法《律、法规或》者,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失—信行为?认定依据的其他【文书
第六【十五条 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与法院、仲【裁机构、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公用!企业事业单位等建立!物业管理信用信息】汇集共享机》制及:时收集物业》管理相关信用—。信息
》违反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被行政处罚的信【。。息应当录入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主管部门—采集并推送至—。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其《他失:信,信息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采《集;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采》集的应当经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复核后推送至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
—
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根据失信—。。行,为的程度《可以通过在市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失信:信息、限制物业服】务示范项目申报、取!。消先进评比表彰资格!以及按照《规定向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推《送纳入社《。会,联合惩戒等方式【对物:业管理中的》失信行为予以惩【戒 《
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管理具体办法!由,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和【改革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
—第八章 《。监督管理
》。
第?六十六条 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
(一《)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相关政策—研究建立完善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和法治化的!物业管理《机制;
《
(二)指导、监!督各辖?市(区)《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建,立完:善物:业管理分级培—训体系形成》覆盖全市《物,业管理参与各—方的物?。业服务管理能力提升!机制;
(四)!统筹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监?督管理?;
《。(六)?建立:和管理市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和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
(七!)制定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承接查验】协议等?示范文本;
【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十七条! 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监督】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二)负】责前期物业招投标】管理:工作指?导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交接】、物业承接查验和】物业服务企业履约并!负责相关的备—案工作;《
(三)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筹建、》换届、备《案以及日常工作建立!日常培训和业—务指导?机制;?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的违法决定;!
(《四)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
(五》)负责物业管理相关!参与:主体:信用信息的采集、复!核和推送参与对失】。信行:为的惩?戒;
》。(六)协调老旧住宅!小区:整治及?。推进未建《立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转入物业管理;
!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
:第,六十八条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履行《下列职?责
(一)【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工,作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健全—物,业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二)建《立由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单《位参与的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处理物业—管理重大事》项;:
(三)指导】、协助?和监督辖区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筹建、换》届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的选【。聘、交接等工—作组织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
《
(四)负》责物业管理相关参】与主体信《用信息的《采集;?
,
(?五):建立物业管》理争:议化解机《制设立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协调处理物业—管理矛盾纠纷—;
《(六)落实物业应】急管理机制制定辖】。区内物?业管理应急预案;
!。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
第六十九条 【。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
(一)指导和监!。督业主自治协—助和配合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工作》机,制;:
(二)牵【头建:立由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组成?的日:常沟通、协商机制;!
(《三)建立物》业纠纷?调解机制及时协调、!处理本社区内的物】业管理矛盾纠纷【;
?
(:四)参与监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公】。共收:入、公共收益—的管理和使用—;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
第七?十条 市、辖市(】区)相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落实执?法管:理进住宅小区—的,要,求做好下列工—作
(一—)城:。市管理部门依法查】。处违:反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违法搭建、破坏城】市及物业管》理,区,域容貌、制造社会】生活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乱!设,摊点、占用和—毁坏绿地和绿化【、违规弃置废弃【物等违法行》为
(》二)公安机关—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治安管【理依法查处阻碍【业主自治、侵—害,。业主权?益的行为;监督【检查安防设》施的设置及维护【;指导物业管—理区域内汽》车停放、停车泊【位以:及,限速标?。志,的设置参与停—车矛盾纠纷处理【;协助开展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
【
(?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时履行物业交【付后保?修期内?房屋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的保修!责任:;按:照规定受理》并处理由房屋质【量问题引发的—投诉
?
,
(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经营活动、】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等方面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物?业管理?中的:价格违法行为
【。
(?五)排?水,主管部门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排水的监督管理!建立巡查机制依法查!处物业管理区域内】涉及排水的违法行】为
(六)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绿化的日常指导和监!督工作?
(七》)消:。防救援机构》。负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影响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使用等!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
,(八)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及其》周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
》
(九《)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落实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服务收费【标准定期《评估调整机制
!第七十一条 对未】实行: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辖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综合整治和更】新改造年度计划【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综》合,环境整治改造完【成后应当划定—物,业管理区域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住—宅小区?内,的卫生、绿化、【治,。安、房屋维修等管】理筹备召开》业,主大会推行物业管】。理或:者业主?自行:管理:业主应当承担相应】的,物业费
第【七十二条 》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相关部门【的,投,诉、:举,报受理?方式
相关部门!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当登记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受理并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及时移交给—有权部门接受—移交的?部门对管辖权有异议!的由物业所在—地辖市?(区)?人民政?府指定管辖
—
执法单位需要】进入住宅小区—。。。开展执?法工作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自治组织、业—主应:当予以协助
【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三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由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罚
(》。一):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未按?照要求提出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书面申【请或者未报送相关】文件资料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三》款规定未按》照要求交纳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经费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三)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第》。五,款,规,定未按照要求—交存或者补》足物业保《。。。。修金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七?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由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罚
(—一):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公布、公示物】业服务内容等—相关信息或者公【布、公示《虚,。假信息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退出物业管—理区:域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管理违法【行为未予以劝阻【、制止或者未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的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四!),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单独列账、!独立核算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挪用公共收!益的: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资金二倍以—下的罚款
》
第七《十五条 第三方【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物业项目承!接查验、物业—服务标准和》费用测算、物业服务!质量评估活动中出】具有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的评估—报告的由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当事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七十六条 【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受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七条 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按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定【应当由其他执法【。主体实施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
:第十章 附》则
?
第七十八条 其】他管理人《接受委托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的适【用本条例有关物【业服:务企业的规定
】
第七十九条— 本条例所称—公共收入是指—。利用业主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公共收入】的,收支情况应当—包含收?。入、使?用和结余的情—况
本条例【所称公共收益是【。指,公,共收入扣除合理成】本之后的收益
【
第八十》条 本条例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