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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城市建筑物、】公共设施《。、,道,路,容,貌管理?。规定   (20】14年7月》。24日?发布2?。0,1,7年10月30日】修订)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市建(构—)筑物、公共设施及!道路的容貌管理活】动维护整洁、—美观的城市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等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城市化管理区域】内的建(构》)筑物、公》共设施、道》路,等城市容貌》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园林》绿化、广告标—志、照明《、公共?场所、城市水—域等城市容貌—管,理活动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三条 —。城市:建(构)筑物、【公,共,。设施、道路容貌管】理遵循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公众【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城市建(构》。。)筑物、《公共设施及道—路,。。容貌管理的主管【部,门;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城市《建(构)《筑物:、公共设施、—道路容貌的》监,督管理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公安?、交通运输、工商、!安全生产《监督、质量技术监】督、环境保》护、财政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城市建(【构)筑物、公共【设,。施、道路容貌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质量技术监督、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国家、省—容貌标准制定本【市城市?。容貌标准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发!布实施   城市容!貌标准是城市容貌维!护、监?管的依据《   制《定城:市容貌标准应当【征求专家、行政相】对人和公众》的意:见,   第六》条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园区》管理机构下同)应当!根据城市容》貌管理的需要—。划定城市《容貌管?理重点?区域并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实施重!点监管   第【七,条, 鼓励?。城市:容貌清洁单位成立】行业组织《。制定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开《展安全作业和—专业技能培训  】 第八条 市、区】人,民,政府鼓励《公众参与城市—容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有维护—城市容貌的义—务有权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和举报  — 第二?章 建(构)筑物容!貌   第九条 】建(构?)筑物?应当与周围景—观相协调并》。保持外?形完:好,城市容貌《管理重点《区域内建(》构)筑物墙面破残、!涂层脱落超过百分之!三十、涂料》。褪色色?差对比度超过—百分之五十的应【当在三个月内完成整!修、出?新   第十条 】城市容貌管理重【点区域内临街建【(构:。),筑物屋顶、外立面】不得吊挂、晾晒或者!。堆放物品影响城市】容,。。貌   《空调室?外,。机(窗?机)、防护装置、】遮阳(雨)篷应【当规范设置并保持整!洁 :  :第十一?条, 建(构)筑—。物外立面应当保【持整洁?无明显污迹并定【期清洗城市容貌【管理重点区域内建(!构)筑物《外立面的玻璃—幕墙每年清洗不少于!一次装饰板幕—墙和面砖幕》墙每二?年清洗不《少于一次石料幕墙】和涂料幕墙》每三:年,清洗、涂装出—新不少?于一次 《  古建筑和重要】近现代建《筑清:洗按照文物和历史建!筑物:保护的?有关规定进行  】 ,第十二?条 遇重大庆—典或者举《办国际?性,、全国性《大,型,活动按照市》人民政?。府的:统一要求对建—(构)筑《物外立面《进行清洗  — 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和出新按照城市容】。貌标:准和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城—市容貌责任人委【托专业清洗》单位清洗的》应当建立《清洗记录《   专《。业清洗?单位:应当自?领,取或:者变:。更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持下列材料向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城】市清洗管《理机构备案   (!一)工商营》业执照?;   (》二)从事《高处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三【)相关设《备、安全器械清单】;  ? (四)《安全作业规程—和责任制度;—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  :第,。三章 公《共设施?容貌  《 第十四条 公【共设施?应当设置醒目标识】标明产权单位、养护!单位名称《及,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应当将新建】公共:设施标志作》。。为附属设施纳入工】程预算并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内容 》  第十五》条 公共设施由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负责养】护   养护单【位应当按《。照城市容貌标准、】作业规范和》合同约定加强日【常巡查、维护和保】洁定时清扫和洒水降!尘保持设施》完好、?整洁   公共设】。。施,每年清洗不少于【二次  《 第十六条 公交候!车站(亭、牌)、】。治安站(亭)—、交通检《查站(亭)、—道路安?。全护栏、隔》离,栏,(墩)等设施应【。当定期维护保持【整洁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出《现陈旧、破损的【养护单?位应当?及时修复、清洗、更!新  ? 第十七条 —设置:标志牌、路名牌、地!名牌:、门牌、交通指示牌!等标志其规格—、色彩、形式、图案!和内容应当与周边景!观相协调出现破【损、:脱落、褪色的—养护单位应》当及时修复、—清洗、更新   】第十八条 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设置井盖、沟!盖、雨?箅等设施《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   养护单】位应当定期对井【盖、沟盖、雨箅【等设施进行巡查发现!或者得知设施—丢失、?破损或?。者移位时应当立即设!立警示标《志并在二《十四小时《内补装、《更换或?者正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补》装,、更换?或者正位《的应当?采取:安全避险措施;因养!护单位?责任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第十九条 —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公共设施!和,。依附在?城市:道路上的其他管(杆!。)线和?渠箱盖?板等设施的完好状】况进行巡查》发现或者得》知损:坏时应当《立即:通知责任单位并督促!其修复   第【二十条 街》道、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设置?公共:信息栏并定期—清洗、维护》市民需要发布—信息的应当在公【共信息栏《发布生活《服务信息  —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市道路、!建(构)筑物—外墙或?者公共设施》、线杆、树》木等:处进行刻《。画、:涂写、张《贴   第》四章 道路容貌 】。  第二十一—条 城市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实—行市场化运作以【招投标方式确定作】业,服务单位   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应当按照规范和合】同约定作业扩大机】械化作业范围提高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主要道路—和公共场《所应当及《时保洁其他道路【应当定时《保洁   》第二十二条》 城市容貌责—任人负责责》任区内地面清扫保】洁做到无积尘、烟头!、口:香糖残物、纸—屑、瓜皮果壳、包装!。品等废弃物》;不得在责任区【路面:。从事:影响城市《容貌:。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 在本市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应?当符合城市容—貌标准保持车容整洁!运,载散体、流体的车】辆应当?。密闭不得污损路面】   第二十四条】 机动车所有或者使!用单:位、公共自行车运】营单位、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单位应当!建,立车辆保《洁责任制度车容【不洁的自行清洗后】方可上路《。行驶   客运、货!运,单位应当《。配置车辆清》洗保洁设备落实清】洗保洁措施  【 ,其他社?会车辆应《当保持车容》整洁   第二【十五条? 设置机动车清洗场!(,。站)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作业面积不少】于四十平方米—。洗车:区设置在室》内或者封《闭场地内《;,  : (二?)进出口及作业【场地应?。当硬化;设》置截流沟、隔油池和!泥沙沉淀池》沉淀:池,容积不少于1.5】立方米;  —。 (三)具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作业章》程和操?作规范?;   (》四)符合环》境保护、排水、节水!、环卫等相关要【求,   第二十六条】。 机动车清洗单【位应当自领》取或者变《更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持下列材料向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城市—清洗管理《机构备案   【(一)工商》营,业执照; 》 , (二?)清洗场《(站)平面布置图或!者实景图片;  】 (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本规定施行前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机动!车清洗单位应当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市城市!清洗:管理机?构备案   第二十!七条 机《动车清洗作业—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得:占,用道路、绿化带或者!其他:公共场地;   】(二)?不,得在道路两》侧晾晒、吊挂物品】;  ?。 (三)使用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洗涤剂?等产品;   【(四)?。采用低耗水或者循】环用水等节水技【术、:设备或者设》施;   (五)】洗车污水经过—隔油池和泥沙—沉淀池二级分隔沉】淀处:理并:达到排放标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不得随意倾》倒洗车废水》污染路面和》周围环境; —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  —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城市》容貌管理实行责【任区制度城市—容貌责任人和—责任区范围按照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确定   —责任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城市容《貌标准相《关规:定做好责任区内【的城市?容貌维护工》作 :  第?二十九条 》城,市容:貌责任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建】(构)筑《物外立?面整洁工作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产权不【明或者由《政府代管《的,建(构)筑》物外立面整洁工作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公》共设施及其》他设施的整》洁,工作由养护》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十条? 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容貌的监督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 (一)检查城市】容貌:清洁单位的证—照和经营《活动情况;   (!二)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就相关事项作出】说,明;   (三【)根据需要》进行现场勘查; 】  (四)责令城市!容貌责任人》履,行相:。关责任;   【(五)对《不履行城市容貌责任!的行为予以曝光【   第三十一【。条 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交通运—。。输、工商、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通?信等部门和》单位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互相通报》。工商:登,记、企业备案、【产权信息、行—政,处罚等有《关信息?   第三十二【条 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发现违法行为人存在!或者:可能存在由其—他部门?查处的?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移送或者告》知有权查处》部门并提供执法证据!支持被告知部—门应:当及时查处并—将处理情况反—馈告知部门  【 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实施联?合,执法参加联合—执,法的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履行行政职【责、:实施行政管理—、作:出行政决定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法律、法规【、规章已《有行政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 (一?),违反第?九条未按照》。规定整修《、出新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第十一《条、:第十五条未按照规定!进行:维护保洁严重影响】城市:容貌的责令限期清洗!;经书面催告仍不】履行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依法委托无利害!关系的专业清洗单】位清洗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三【。),违反第二十条—规定刻画、涂—写、:张贴:的,责令:限,期清除并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清除!的依法代为清除【。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刻画、》涂写、张贴内容中公!布违法行为人通信】号码的通知其限【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书面通知】通信企业暂停—该,通信号码的使用【;违法?行为人接受处理后】应当及?时通知?。通信企业恢复—其通信号码》的,使,用刻画、涂写—、,张贴内容涉及违法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四)违反第二十【四条:机动车所有或者使用!单位、公共自行车】运营单位、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建立车辆保洁责【任制:度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第》二十五条规定—清洗场(站)设置】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六)!违反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当规!。。范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对行政处—罚的种?类,、范围和《。幅度进行细》化并向社《会公布 《  第三十》六条 城市管—理行政主管、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在城市—容貌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公共设!施是指设置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的供水】、燃气、交通、电】力、:通信、邮政、消防、!全民健身和文—体,休闲等设施; 【  (二)》城市容?貌,清洁单位是指—为维护城市容貌整】洁专业从事》建(构?)筑物、机动车清】洗、保洁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 ,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南》京,市人民?政府200》6,年11?月26日《颁,布的南京市城—市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