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水利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 , 第一条 为【规范:本省水利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工作提高!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境内水利基本建设工!。程的施工《图审:查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省、《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初?步设计文件及其【批复对?水利工?。程施工图设》计中:涉及公共安》全、公众利益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等内容进行!审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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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审查
】第四:条 省、《。。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原则负责《施工图审查》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组建?。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组织《实施的工程及跨【市的流域性工程【的施工图《审查:。
,省,水利工程建设局承】担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施】工图审查及》全省水利《工程施?工图审查《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组建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组织实《施的工程及跨县【(市:、区)的区域性【工程的施工图审查】
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由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组?建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工程—。的施工图审查
国】家、省对具体工【程施工图审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在向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施工图?审查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施工图审查—申请书?(包括施工图咨询意!见,)、施工图及设【计说明、《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说明—、施:工图设计《与,经批复?的初步?设计之间发》生变化的内》容及变?化缘由说明、主要结!构的计算成果必要】时还应?当,提交有关《计算书等;
—。(,二)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和初步!设计报告;
(三)!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四》)建:。设项目设《计合同
(五—)施工图需》要分:批报审的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在》首次:报审时应当提交后续!施工图分批报审【计划
第《六条 施工图审查】内,容
(?一):。是否符合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意见是?否已:经落实;
(二【)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制图规范【等要求;
(—三)采?用的水文、地质【勘,。察资料是否满足施工!图设计阶段要求【所采用的指标是否合!理;
?(四)建筑物的主】要结构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五)》河,道、堤防、大—坝等:工程的质量技—术指标是否合理土】方平衡是否可行;】
(六)建筑—物的:抗滑:、抗倾、抗浮、【。结,构,沉降、?边坡稳定等技术指】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地基处理、防渗、】消能:防冲等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七)!建筑:物混凝土的》抗压、?抗渗、抗冻性能指】标及其他《耐久性?指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八)机【械、电气、》自动化等设备的【。。性能指标及其安【装设计?金属:结构制作及其—。安装设?计,是否安全、可靠、经!济,合理;
(九)围堰!、导流等重要临时】设施的?。。设计是?否安全、《可靠、经济合—理,;
(十)》施工:方案对周《边建筑物及相—关设施?的影响
第七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审查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三,章, 咨询
—第八条 省、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组】建的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在向—。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施工】图审查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咨询单位(以!下简称咨询机构)进!行咨:询工程规模较小、】技术相对《简单的项《。目也:可组织专《家,审查
第《九条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全省水利工程施工图!审查咨询《专,家库:入库专家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从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制:造、咨询及》建,设管理10年以【上且具有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组】。织专家咨询》的专家一般不少于3!人专家从专家—。。库中产?生涉及特殊专—业领:域的工程可》以特邀专《家库:以外的专《家
第十《条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委托咨询机构咨询!的应当与咨询机构】签订合同《明确咨询要求—
第:十一条 施工—图咨:询人:员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认真履行—咨询职责咨询—机构不得对本—单位或?与本单位有》直,接经济利益关—系的设计单位完成的!施工:图进行?咨询
第十二条 】咨询:机构应当对咨—询的图纸质量负【相应的技术咨—询责任但不代—替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质量责任
第十三条! 由咨询机构分【批咨询的大型工【。程每批次《咨询时间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中,小型工程一般不【超过8个工作日技术!复杂的工程可适【当延长?;由专?。家组咨询《的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当在咨询会召开前!5个工作日将送审】材料送达咨询专家
!第十四条 省、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组建的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组?织交换咨询意—见前:应,。当向: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水行政主《管部门酌情派员【参加:
第十五条 咨询】机构的咨询意见应当!由其单位负责人签】发加盖单位公章【。;专:家组的咨询意见【由专家组组长签【。字,并附咨询人》员签名表
第—十六条 咨询机【构或者?专家组?对不满足《。要,求的:施工图应当书面说明!。。原因并将材料退【回项目法人(建【设单:位)
第十七—条 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图咨【询意见中涉及到重】大设计?变更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第四:章 :管理
第十八条! 省:、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咨询机构和专家!的施:工图咨询工作质【。量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和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所辖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施工图审查》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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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基本—建设工程以》外的其他水利工程】施工图审《查可在实《。施细则中加以明确】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