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城市重点绿】地保护?。条,例
《(20?10年?8月27日徐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制定 】2010年9—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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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了保护》城市重点绿》地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重点绿地保护—适用本条例
! 本条例《所称重?。点绿地是指》本市城市规划区【内以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为—主要存?在形态功能突—出、需要长期—保留的城市用地包括!其范围?。内的植被《、水体及相关—设施具体有以下【几类
(一!)公园绿地包括综合!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街旁《游,园和广场绿》地;
》 (二)重要【的防护绿地包括重】要的卫生《隔离带、防护林、城!市组团隔离》带以及重要道路【的,防护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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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城!区,主干道?行道树绿带;—
》。(四)云龙》。湖风景名胜区、【吕梁山风景区内的重!要绿地
— 第三条 市园】林管理部门》是本市?重点绿地保》护工作的《主,。管部门铜山区、贾】汪区管辖范围内【的重点绿地保护【工作由铜山》。区,、贾汪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主管
! 规划、国土—资源、城乡建设【、城管、林业、水】务、交通等》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重,点绿地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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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重点】绿地保?护工作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绿—地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规划管理—部门拟定重点绿地名!录和绿线《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重点!绿地名录和绿线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并向社会公布】云龙湖?风,景,名,胜区内的重》点绿地由市绿地主管!。。。部,门会同市规划管【理部门?拟定:绿线
新】增绿地属于重—点绿:地,范围的应当列入重】点绿地名录
! 重点?绿地由绿地主管部门!设置标志
】 第五条《 重点绿地推—行社会化养护由管】。理养护部门通—过招:标方式从有绿化养护!资质的单位中确定】养护:。单,位养护单位》。应当按照城市—。绿地养护标准进行】养护
— 第六条 主城区主!干道上?的行道树不得擅【自更换确需更—换的应?当由绿地主管部【门会同?管理养护部门组【织听证会征》求专家、群众—代表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后提—出更换方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七条 不》得擅自占用重点【绿地或者《改变:其规划用《途因公?共利益需要占用重】点,绿,地或者改变其规划用!途的绿地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管理养【护部门组织听证会】。征求:专家、?群,。众代表、利害关系人!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后由本级人民!政府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重,点绿地在云》龙,。湖风景名胜区—内的由市人》民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
》在山:林红线保护》区内的重《点绿地占用》或者改变《其规划用《。途,。的依照徐州市—山林资源保》护条例的《规定执?行
》 铜山区、贾汪区】管,辖范围内的重—点绿:地需要占用》或者改变《其规划用途的铜山】。区、:贾汪:区人大常委会应当】。于审议?决定后十日内—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第八【条 经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占《用或者改变》重点绿地规划—用途的由规划、【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等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 第九条 以填】埋、建设等方式【。占用:重点绿地范围内水体!。的按:照本条?例,有关占用重点绿【地,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重点《。绿地内配《。套建设的公共建筑及!其他设?施不得擅《自扩建其性质和用途!不得擅自改变—确需扩建或》者改变?其性质和用途—的由绿地主管部门会!同规划管理》部门组织论证征求群!众代表、利害—关系人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后【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
第十【一条 ?。因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等需要临时占用重!点绿地?的应当经绿》地主管部《门同:意领取临《时,占用城市绿》地许可证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在规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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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主管部门》应,当对临时《占用重点绿地—。进行监督督促有【关,责任主体在临时【。占用后实施绿地恢】复
第十二!条 :因应对突发事件【需要紧急占》用重点绿地》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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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重点:绿地内禁止下—列行为
—。。 (一)损毁座】椅、果皮《箱、护栏、标识牌、!廊架、凉亭、雕塑、!亮化灯?具、地?面铺装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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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擅】自设置?广告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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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取土、挖】石、焚?烧物品;《
》(四)违反规定野】炊、停放车辆、设】置帐篷?;
—(五)放牧、种【植蔬菜或者其—他农作物;
!。 (六)《。其他:损坏绿地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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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擅!自占用?重点绿地的由—绿,地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可以并处所占绿化!用地面积每平方米一!千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擅自占用《重点绿地进行建【设,的,由规划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的罚款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市、区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第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未经批准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由有关审批部!门责令设置者限【期拆除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有关审批部门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设置者逾期】未,拆除的由《有关审批部》门依法?拆除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由绿【地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可:以并处?。损失额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未造成损失的可】以并处一《百元以 第十六条! 本条例《对重点绿地的养护】、管理未作规定的适!用,徐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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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七条 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属于》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范围的由《城管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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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相关《。行政管理机关、【管理养护部》门或者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主:管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据职!责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履行拟《定重点绿《地名录和绿线职责】的;
(二!)擅自占用重点绿】地进行建设或—者改变重《点绿:地规划用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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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擅自扩建重点绿地内!配,套建设?。的公共建筑及其【他设:施或者改变》。其,性质和用途的—;,
(—四)违法办》。理行:政许可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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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发现或者《举报的违反本条【例行为依照职责【应予查处而不予查处!的
》 第十九条 本条例!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