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城市重?点绿地?保护:条,例
?
(:2010年8月27!日徐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制定《 2010年9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
》
第《一条 为了保护【城市重点绿地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重点:绿地保?护适用本条例—
,
本条例【所称重点绿地是【指本市城市规划区内!以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为主】要存在形态功—能突出、需要长期】保留的?城市用地包括其范】围内的植被、—水体及?相关设?施具体?有以下几类
【
(一)公园】绿地包括综》合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街旁游园】和广场绿地;
! (二)》重要的防护绿—地包括重要的—卫生隔?离带、?防护:林、城?市组团隔离带—以及重要道路的【防护绿?地;
【。(三)主城区主干】道行:道树绿带;
】 (四)》云龙湖风景》名胜区、吕》梁山风景区内的【重要绿地
【 , 第三条 》市园林管《理部门是本市—重点绿地《保护:工作的主管部门铜】山区、贾汪区管【辖范围?内的重点绿》地保护工作由铜山区!、贾汪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主】管
:
,。
: 规划、国土资源】、城乡建设、城管、!林业、水务》、交通?等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重点绿地保!护工:作
《。 第四条 重点绿!地保:护工作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绿地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规划管理部门【。拟定:。重点绿地名录和绿线!。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重点:绿地名录《。和绿:线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并向—社会公布云》龙,湖风景?名胜区内的重点绿地!由市绿地主管部门会!同市规划管理部门拟!定绿线
— :新增绿地属于重【点绿地范围的应当】列入重点绿地名录】。
》重,点绿地由绿地—主管部门设置标【志
《 , 第五条 重点绿】地,推行社会化养护由管!理养护部门通过招】标,方式从有绿化养护】资质的单位中确定养!护单位?。养护单位应当按照】城市绿地养护标准进!行养护
】第六条 主城区主干!道,上的行道树不得擅自!更换:确,需更换的应当由【绿地主管部门—会同管理养护部门】。组织:听证会?征求专家、群众【代表: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后提出更【换,方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
》 , 第七条 不得擅自!占用重点绿地或者改!变,其规划用途因公【共利益需要占用【重点绿地或者改变其!规划用途的》。绿地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管理养护部!门组织听证会征求】专家:、群众代表、利害关!系人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后由本级人—民,政府: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重点绿地!。在云龙湖风景—。名胜区内的》由市人民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
—。
在山林红【线保护区内》的重点绿地占用【或者改变《其规划用《途的依照徐州—市山林资源保护条例!的规:定执行
【 铜山区、》贾汪区管《辖范围内的重点【绿,地需要占用或者【改变其规《划用途?的铜山区、》贾汪区人《大常委?会应当于审议—决,。定后十日《内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
第》八条 经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占用《或者改变重》点,绿地规?划用途的《由规:。划,、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等】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
?第九条? 以填埋、建设【等方式占《用,重点绿地范围内水体!的按照本条例有关】占用重点绿地—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重点绿地内配套!建设的公共建筑及其!他设施不得擅—自,扩建其?。性质和用途不得擅自!。。改变确需扩建或者改!变其性?质和用途的由绿地主!管部门?会同规划《管理部门组织—论证征求群》众代表、《利,害关:系人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后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
— 第十一条 因【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等需要临时》占用重点绿地的【应当:。经绿:地主管部门同意领】取临时占用城市绿】地许可?证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在规!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
绿地主管部】门应当?对临时占用重点绿】地进行监《。督督促有关责任主】体,在临时占用后实【施绿:地恢复?
,
,
第十二条 因!应,对突发?事件:需要:。紧急占?用重点绿地》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
第十三条 】重点绿地内禁止下】。列,行为
《。
, (一)损毁座椅!、果皮箱、》护栏、?标识牌、廊架、凉亭!、雕塑、亮化灯【具、地面铺装—等设施;
】 (:二)擅自设》置广告设施;
! (三)取土【、挖石、焚》烧物:品;
?。
(四)违反!规定:野炊、停放车—辆、设置帐》篷,;
:
(》五)放牧、》种植:蔬菜或者其》他农作物《;
(六)!其他损坏绿地的行为!
第—。十四条 擅自—占用重点绿地—的由绿地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可以并处所占绿】。化用地面《积每平方米一—千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擅自占用【重,点,绿地进行建设的,由!规划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的罚款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市、:区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第】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未经批准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由有【关审批?。。部门责令《设置者?限期:拆除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有关审批部门】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设置者逾期—未,。拆除的由有》关审:批部门依法拆除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
?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由绿:地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可以并处损失】额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未造!成损失的可以并处】一百元以 第十】六条 本条例对【重点绿?地的养护、管—理未作规定的适用徐!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 第十七条 【。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属于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范围的由城管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施
— 第十八条— 相关行政管理【机关、管理养—护部:门或者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主—。管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据职责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履行拟定重】点绿地名录和绿【线职责的;
】 (二)擅自占】用重点绿地》进行建?设或者改《变重点?绿地:规,。划,。用途的;
【 (三《)擅:自扩建重点绿—地内配套建》设的公共建筑及【其他:设施或者改变—其性质和用途的;
!
(四)【违法:办理行政许可—手续的;
!(五)?对发现或者举—报的违反本条—。例行为依照职—责应予查处》而不予查《处的
》 第?十九条 本条—。例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