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汾《市市政道路》工程:。设计:招标投标评》标办法(《试行)
临】建科:字[20《15:。]77号《。
第一条 —为了规范市政道路】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保护招标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山西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条例参照本—市招:标投标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市》。政道路工程设—计活动依法应当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依【法必须进《。。行市政道路工程【设计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在招标》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的已经审批、!核准或者备案—;
【(三)所必》需的:选址意见书、地【质勘:察报告等基》础资料已经》收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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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条【 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以下简称“道路设】计):。评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
第!。五条 道路设计评】。。标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第六条 《道,路设计评标活—动应当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一)!初步评审包括—。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算术性错误修!正
》。 (二)详细评】审包括设计技术【方案和投《标人资信评审
】第七条 初步评审是!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的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算术性错误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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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评审具《有唯一性投》标文件存在任—何一项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合【的重大偏差其投标】将被拒绝不再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 : (:一)资格评审标准】
《 ,。 1、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有效期内》。。;
2、!企业资?质证书等《级满:足招标工程要求并】在有效期内;—
《 3、联》。。合体投?标须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
】 ? 4、主要专业【。设计人员配》。备齐全项目负责人】(,道桥专业工程师)、!。。给排:水专业?(工:程师)、《电气专业(工程师】)各一名
【 5、省外【企业应持有》山西省省《外建设类企》业入:晋,备案证
【 (二)响应性】评审:标准
?
1—、投标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2、投标文件的【格,式,。。和签署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3、设计周期是否】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
》 : ,。 4:、设计?质量承诺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投标有效期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6、投【标保:证金: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
》
, 7》、,技术标?准和要求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三)算术—性,修正即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第八条 详细评!审,是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定性、定量!标准:对所有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的!评审包括投》标人设计技术方案和!。资信评审
第九条! 不同投标文—件,之间或同一投标文件!出现非正常》状况时评标委—员会:可依据招标文—件或现?行招标投标相关【。规定进行判定并【作出处置
》
第十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审】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由评标《委员会起草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标报告中阐明
】。
第十一条》 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推荐的排—名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第十:二,条 :中标人确定》后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招标人!应将:招,标投标书面报告报】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备案
》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