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临汾市《市政道路工程设【计招标投标评—标办:。法(试行)
【
,
临建科字》[2015》]7:7号
?
第一条 为了【规范市政《道路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保护招标】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山西《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条例参照】本市招标投标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市政道路工程!设计活动《依法应当《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依法必须—进行市政道》路工程设计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在招【标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的已经—审批、核《准或者备案;
】 (三)【所必需的《选址意见《书、地质勘察报【告等基础资料已经】收集完成;》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条 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以下简!称“道路设计)评】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
第五条! 道路?设计评标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第六条! ,道路设计评》标活动?应当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 (一)初】步评审包括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算术性!错误修?正
? (二)【详细评审包括设【计技术方案和投【标人资信《评审
第七—条 初?步评审是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的】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算术:性错误修正
! 初?步评:审具有唯一性投【标文:件存在?任何一?项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合的重大偏】差其投标将被拒【。绝不再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 (一)—资格评审《标准
— 1、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有效—期内;
》 ? 2、企《业资质证书》等级满?足,招标工程《。要,求并在有效》期内;
【。 :3、联合体》。投标须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
《
4—、主要专业设计【人员配备齐全—项目负责人(道桥专!业工程师)》、给排水专业(工程!师)、电气》专业(工程师)【各一名
》 5、省外企!业应持有山西省【。省外建设类企业入】晋备案证
— ? (二)响应性评】审标准
!1、:投标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2、投标文件的格】式和签署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3、设计周期!是否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
【 4、设计—质量承诺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5、投标有效!期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6、投标保证金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
,
? 7、技》术标准和要求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三)算【。术性:修正即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
第八?条 :详细评审是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定性、定量标】准对:所有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的《评审包括投标人设】计技术方案》和资信?。评,审
第九条 不同!投标文件《之间或同一投—标,文件出现非正常状况!时评标?委员:会可依?据招:标文件或现》行招标投标相关【规定进行判定并【作出:处置
《第十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审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由评标》委员:会起草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标】报告中阐明》
第十一条 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推荐的?排名: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第十二条 中标!人确定后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招标人—应将招标《。投标书面《。报告报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备案《。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