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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规定!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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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促进我市生猪养!殖标准化、规模【化发:展促使畜牧业—提质增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结合?我市畜牧《。业发展?。实际坚持产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相结—合制定?本规定
》 一、适【用范围
— 本规定—适用于全《市新建、改》扩建:以及现有的》规模化生猪养殖场】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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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改扩《建,生猪养殖场要取得养!殖备案登记表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设》施农用地审》批,表和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手续
】 现《有的规模《化生猪养殖场要【按照本规定要—求完善设施建—设,开展生产
— 二、建设条!件
《 (一)规模】化要求?
新!。建、改扩《建生猪养殖场规模】必须达到《生猪年出栏》5,00头或母猪存栏5!。0头以上
【 (二)选!址要求
】 ?新建、改扩建—养,殖场选址必》须,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畜牧《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报告(方案)严禁!在禁养区建设规模】养殖场
! , (三)动》物防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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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建、改扩建养!殖场要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中的防!疫条件?并,取得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颁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无证不得生产
! 》(四)环境保—护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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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养殖场规模应根据周!边可利用土》地的粪便消纳能力】确定
— ? ,2.新建、改—扩建生猪养》殖场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 , 3.养殖!。场必:。须做到雨《污分离、干湿分离配!备粪污?收集、贮《存设施自行》或委托他人处理【粪污自行处理—粪污的养《殖场需要根据处理】工艺配?备必要?的粪污处《理、利用设施
!。 》4.养殖场必须【配套专用病死猪收集!储存设备作为病死】猪的临时《存放点?(处)?选用:。相匹:配的规范设备进【行无:害化处理或》由无害化处理中心】统一收集、集—中处理
】 5.》养殖场直接取—用地:表水或地下水的(不!包括自来《水)必须获》得取水许可》审,批严格按照山西【省用水?定额标准进行取水要!。修建雨水收集设施(!池)充分利用雨水进!行养殖场冲》洗、地面洒水—等
!具体指标见生猪规模!养,。殖场:建,设基本条件(—附件1)
】 三、生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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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产水平
— : : 规模养殖场【应选用高产优质【高效畜禽良种种猪应!来源于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其中母猪要有良!好的繁殖性》能育肥猪要有良好的!生,长性能
【。。 《(二:)用料?用,药
—。 ?养殖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畜禽【饮用水标准养—殖饲料应采》用合理配《。方提高?蛋白:质,及其它营养的吸【收效率养《殖过程中《不得使用《国,家,禁止的?饲料添加剂、兽药并!严格:落实休药期的规定】确保猪肉《产品质量安全
! ? , (三)防疫消毒】
《。 养》殖场要建《立生猪免《疫制度定期打扫卫生!及时清除杂草和【生产垃圾《生产区应定期—消毒疫病流行期间应!增加消毒次数—。确,保生产环《境安:全卫生
— (四)】养殖废弃物处理【
? : 养殖场—产生:的干粪不可与—尿、污水混合排出收!集的:粪污须及时分类运至!贮存或?处理场所实现日产】日清严格控制输送】和利用过程》中的跑、《冒、:滴、漏养殖废—弃物经处理后进【行,资源化利《用未经资源》化利用的部分排放要!达到GB 【18:596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 (五《),档,案管理
》。 , 养—殖,场应建立健全养殖档!案完整规范记录养】殖,场的:防疫、?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治污《设施设备运》行、安全生产检查、!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使用《等情况?
? ? 具体指标见生】猪,规模养殖场生产管理!。要,求(:附件2)
— 《附,件1
生》。猪规模养殖场建【设基本条件
】
附件2】
生猪规模—养殖场生产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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