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六章 停车场【收费管理《
第四十一条! 停:车场收费根据不【同性质、不同类【型,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具体《按临汾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临发—改价格?发〔2016—〕520号)执【行
第《四十二条 车辆停放!服务收?费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标价牌由》价格主管部》门监制?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制定
第四】十三条 道路两【旁设有?专人或专用设施【管理的固定停车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区别停放地段、】停放时段计价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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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 停】车场的经营者或管理!。者收取?。停车费应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或财政部【门,监制的专用收—。费票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车者可以拒付!停车费
】 (一?)不按规定开具专用!收费票据的》;
》 (二)收费【金额:与票据金额不—相符的;
【 (三)未按】规,定标准?收费的;
— 《(,四)收费人员未【按规定着装、配【戴明显服《务牌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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