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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 临政办发[!2017]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临汾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15日 【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及我市—电动汽车产业及推】广应:用有关战略部署【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山西省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若干【政策措施(晋—政办发〔20—14〕77》号)、?山西省关于加快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5:〕115号)、【山西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1,。6〕:123号《)以及临汾市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实:施,方,案(:临政办发〔》20:。1,5〕3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布局适》度超前、有序—建设统一标准—、通用开放依—托市场、创新—机制”的《。原则以公交车、出租!车、公务车》、专用车充电—设施建设《为,突破口科学确定【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设规【模,和选址分布 第】三条:。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行《。属地项目备案—管理制度建设—单,位向:项目所?在地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第—四,条 :充电设施建设要符合!规划、环保》、供电、消》防、防雷等方面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减少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审?批环:节加快办理速—度个人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各居住区》、单位在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建设城市公【共停车?场时无需《为,同,步建设充电桩群【等充:电基础设施单独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新建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应!符合城乡《规划并根据法定程序!办理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第六条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 《   ? (:一)具备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   (二》),具备能源《监,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 》  ?   (三》)具备与《项目建设《标准相适《应的技术、设备; ! 《   ? (四)一年内有】较好的安全》记录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    【 (五)按规—。定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符合国家《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规范要求【由项目审批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充电基!。。。。础设施验收 第】八条 供《电企业给予电网接入!支持居民在住宅小区!内自有固定车位加】装充电设施用—电由居民向供电部门!申请用电《报装:手续:。小区业委会、物业应!该支:持和配合建设物业不!。得借机收取费—用;非居民》充电设施用电由产权!单,位向供?电企业申请用电报】装手续电网》。。企业要?加强:充电配?套的电力设施—建设提升充》电设施的供电保障】水平 第》九条 充《。电,设施应?单独分表计量—充电设施所有权【人应当承担充电设】施维修更新、养护】及侵害第《三者权益责任 【 第:十条 各县(—市、区?)要建?立,。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体系—完,善有关?。制度和标准加大对用!户私拉电线、违【规用:电、:不规范建《设施工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依》规对充电基》础设:施设:置场所实施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查并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使用的单位或个【。人加强对充电—基础设施及其—设置场所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及!管理加强充电—安全和配套电网【设,施,服务的监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 《住宅小区《、办公场《所、停车《场等:在充电设施安装过程!。中,物业服务企业或【建设:单位:、产:权单位应《当配合?充电:设施建设企》业及时提供相—关建:筑、设施设备工程竣!工,图或:指认:停车区域内电—。源位:置,及暗埋管线的—走向配?合供电企业确定【充电:设施配?电箱、表《箱安装位置》、电:源走向并《指定专人配合现场】勘查、?施,工充电设施建—设,企业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现场秩《序,维护:、环境卫生等—服,。务 第十二条 各!县(:市、区)要》将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用地纳】入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范围按照加【油加气?站用地供应》模式根据可供应国】有建设用地情况优】先安排土地供—应,供应新建项目用地】需配建充《电基:础设施的《可将配建要》求纳入土地供应条】件允许土地使—。用,。权取:得人与其他市场【主体合作按要求投资!建设运?营充电基础设—施鼓励在已有—各,类建筑?物、:停车场、公交站场、!社会公共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配建充电基础设施!当地人民政府应协调!有关单位在》用地方面予以支持】 第十三条— 对所有充电设施】市、县人民》政府均给予补贴【补贴资金从市、县财!政和中央财政对示】。范城市?给予:综合奖励资金中筹措!按充电设施》的类型和《能力进?行补贴 第十四条! 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可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及充】电,服务费两《项,费用其中电费执行国!家,规定的电价政策【充电服务《费用于弥《补充换电设施—运营成本 【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充《电服:务费按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  (?一)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且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含有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 ? ,     【(二)需《设置企?业级运营管理系统】管理系统应》能,对,其充:电设施?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控并对】充电和运营数据进】行采集和存储—企业级数据管理系统!应具备?数据输?出功能及数据输出接!口; 》 :    《(三)充电设施运营!单位从事充》电设:施进网作业的技术人!员应当取得山西【能源监管办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 》     (四【)具备完善的—充电设施运营管【理,制度:保证设施《运,营安全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