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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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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政》。办发[201—7]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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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汾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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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15!日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及》我市电动汽车产业及!推广应用有关战略部!署,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山!西省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若干政策措施(【晋政:。办发:〔2014〕7【7号:)、山西省关—于加快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5〕:。115号《)、山西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16〕【1,23号)以及临汾市!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实,施,方案(临《政办发〔201【5,〕3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布局适度超前【、,有序建设统》一标准、《通用开放依托市场】、创新机制”的【。原则以?公交车、出租—车、:。公务车、专用车充】电设施建设》为突破口科》学确定?。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设规模和选址分!布
第《三条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行属地项目备案管!理制度建设单位向】项目所在地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第四条 充电设【施建设要符》合规划、环保—、供电、《消防:、防雷等方面—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减少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审批环【节加快?办理速度个》人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各居:住区、单位在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建设城《市公共?停车场时无需为【同步建设充电桩群等!充电:基,。础设施单独》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新建—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应符合—城乡规划并根—据法定程《序办理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第六条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 ?。(一)具备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 (《二):具备能源监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 【
】(三)具备》。与项:目建设标准相适应的!技术、设备; 【
? 》(,四)一年内有较好】的安全记录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
【 (五?)按规定《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符合国家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规,范,要求由项目审批【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充电基础设施验收!
第八条 供【电企业给予电网接】入支持居民》在住宅?小区内自有固定车】位加装充电设—施用电由居民向供电!部,。。门申请用电》报装手续小区业【委,会、物?业应该支持和配合】建设物?业不得借机收—取费用;非居民充电!设施:用电由产权单位向供!电企:。业申请用《电报:装,。手续:。电,网企业要加强—充,电配套的电力设【施建设提《升充电设施的供电保!障水:平,
第九条 —充电设施《应单独分表》计量充电设施所有】权人应当承》担充电设施维修更新!、,养护及?侵害第三者权益责任!
第十条 各县(!市、:区)要?建立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体:系完善有《关制度和标准加【大对用户私拉电【线、违规用电—、不规?范建设?施,工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依规对充电基础】设施设置场所实施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查并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使用的单《位或个?人加强?对充电基础设施及其!。设置:场所: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及管理加强充电!安全和配套电网【设施服务的监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 住宅小区—、办:公场所、停》车场等在充电设【施安:装过:程中物业服务企【业或建设《单位、产权单位【应当配合充电设施建!设企业及时提供【相关建筑、》设,施设备工程竣—。工图:或指认停车区—域内电源位置—及暗:埋管线的走向配合】。供电企业《确定充?电设施配电箱—、表:箱,安装位置、电源走向!并指定专人配合现场!勘查、施《。工充:电设:施建设企业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现》场秩序维护、环境卫!生等服务《
第十二条 各县!(市、区)要—将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用地—纳入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范围按照加—油加气站用地供【应模式根据可—。。供应国有建设用地情!。况优先?安排:土地供应供应新建】项目用地需配建充】电基础设《施,的可将?配建要求纳入土【。地供应条件允—许土地使用权—取得人与《其他市场主》体合作按要求—投资建设运营充电基!。础设施鼓励在—已有各类建筑物【、停:车场:、,。公交站场、社会公】共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配建充电—。基础:设施:当地人民政府应【。协,调有关?单位在用地方面予】以,支持
《第,十三条 对所—有充电设《施市:、县人民政》府均给予补贴补贴】资金从市、县财政】和中央财政对示范城!市给予综合奖励【资金中筹措按充电】。设施的?类型和能力进行【补贴
第十—。四条 ?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可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及充电!服务:费两项费《用其中电费执行国】家规定的《电价政策充电服务】费,用,于弥补充换》电设:施运营成本 —
》 ,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充电》服务费按《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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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且—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含有》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 【
【 (二?)需设置企业—级运营管理系统管理!系统应能对其充电设!。施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控—并,对充电和《运营数?据进行采集和—存储企?业,级数据管理系—统应具?备数据输出功能及】数据:输出接口;
】。。 (三】)充电设施运营单】位从事充电设—。施进网作业》的技术人员》应当取得山西能源】监,管办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
! 》 (四)具备完善的!充,电设施运《营管理制度保证设】施运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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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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