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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组织《领导
《
第六条 市级】建立:健全法治《城市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负责对《全市法治城市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与?考核:具体职?责有 ?
《 (一)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市法【治城市创建》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
》 《 (二?),。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城市创建—的各项规《定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作落实
】
【 (三)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创建活动中的典】型经验?交流信息《反馈: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领导机关汇报创【建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 , (—四)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驻聊各单位各行业各!人民团体、各大中院!校及其他《社会组织开》展依法?治理工?作
】 (》五)负责全市法治城!市创建工作的—检查、验收》和总:结,、表彰等筹备工作 !
》 (六)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法治】创建工作组织机【构健全人员》到位办公场所—、设施、经费适应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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