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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附 !则
第—九十八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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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三【。轮车”包括》电动三?轮车、燃油助力【三轮车?等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的?机动三轮《车辆
《 , : (:二,)“四?轮车”包括电动四】轮车、燃油》助力四轮《。。车、老年代步车等】。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目录的具【有动力装置的四轮车!辆
(】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是指道—路交通信号系—。统、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隔离物、安全】岛,和服务于交通管理】的辅助设施》辅助设施包括交通】监控系统《、交通信息诱—导系统、交通通讯系!统、非现《场执法系统(固【定式电子警察—),以及地下附属管【线设施、《交通岗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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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轻微】道路交通事故”【是指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没有人员—伤亡: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单车车辆】损失约在二千—元以:下,)车辆可以移动【的道路交通》事故
第九十九】条 本条例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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