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九条 !机动车和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 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车辆应》当依法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并获取?车辆:营运证后方可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 》第十条 《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在规:定位置悬《挂机动车号》牌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倒置】、折叠、重叠—。、遮挡、污损或者有!其他影?。响,号牌:识别的?行,为     对】于尚:未登记的载客汽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按照规定同时【粘,贴两张临时行—驶车号牌其他类型】汽,车应当?将临时行驶》车,号牌粘贴在车内【前挡风玻璃的左【下角或者右下角不影!响驾驶人《。视线的位置 第】十一条? 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其所有—人应当及时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  《   办理机—。动车转?移、注销登记和申请!。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当将其涉及的交【通,事故: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完毕 !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     (一)拼!装三轮?车、四轮《车、摩?托车:或者擅自《改变其结构》构,造; 《。    《(二)擅自改变【电动自行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和其他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  (三)》使用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配件维修—车辆 《第十三条 》 禁止《改装:、加装?。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远?光灯及其他外部照明!装置 《  :  禁止在车辆【上安装?、使用?。无消声?器或者消声器—不合格的排气管【、高音喇叭、大功】率音箱、遮》雨(阳)篷以及其】他妨:碍交通?安全的装《置 第《十四条 《。 以下车辆—应当安装、》使用:符,。合规定和国》家标准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   】  (一)旅游客】车,、包:车,客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 【     》(二)?校车、出租汽—车;  》   ?(三)半挂牵—引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和总!质量为十二吨以【上的普?通货运汽车等车辆】 第十五条 】 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    (一)在】。驾驶:室顶部、车厢后【部、侧面等部—位喷:涂,放,大车牌号并保—持完整清《晰;:    》 (二)《安装并正确》使用密闭装置—;     (三!。)安装并按照规【定使用行驶记录仪;!     (【四)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市区:通行证 《 第十六条 【 道路客运经营【车辆驾驶人应当具】备相应从业资格【并取得从业资—格证件后方可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 ?第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因年龄、】身,体或者其《他规定?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驾驶许可规—定条件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降】低准驾车型或者【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 】 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的证件编】号、住址《、联系方《式以及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从业单》位,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信息变更后三】十日:内向机动《车注册?登,记地、?驾驶证核发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 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完毕》后在一个记》分周期内《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应当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 —    驾》驶人参?加学习可以选择驾驶!证核发地、》违法行为《地、居住《地的安全《教育学校 第二】十条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不【得驾驶机《动车:。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指使他!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