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九】条, 机动车和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    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车辆应?当依法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并获取车《辆营运证后方可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 第【十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在规:定位置悬挂机动车号!牌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倒置!、折叠?、重叠、遮》。挡、污损或》者有其他《影,。响号牌识别的行为】。     —对于尚未登记的【载客汽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按照规定同》时,粘贴两张临时行驶车!号牌其他类型汽车】应,当将临时《行,驶车号牌粘贴在【车内前挡风玻—璃的左下角或者右下!。角不影?响驾驶人视线—的位置 第十【一条 》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其所—有人:应当及时《。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 】    办理—机动:车转移、注》销登:记和申请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当将其涉》及的交通《事故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完毕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三轮车【、四轮车、》摩托车或者擅自改】。变其结构构》造,;   》  :(二:)擅自?。改变电动《自行: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和?其他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 ,  (?三)使用《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配件维修车辆 】 第十三条 【 禁止改装》、加装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远【光灯:及其他外《部照明?装置:     禁止】在车:辆上安装、使用【。。无消声器或者消声器!不合格的排气管、高!音喇叭、大》功率音箱、遮雨(阳!)篷以及其》他妨碍交通安全的装!置 第十》。四条 《 以下车辆应当【安装、使《用符合规定》和国家标准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     (【一)旅游客》车、包?车客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  —   (二》)校车、出租—汽车;   【  (三)半挂牵引!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和,总质量为十》二吨:以上的普通货—运汽:车等车辆 》 第十五条 — , 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  (一)在—驾驶室顶部、车【厢后部?、侧面等部位喷涂】放大车?牌号:并保持完《整清:晰; 《    (二)【安装并正确使—用密闭装《置,;     【(三)安装并按【照,规定:。使用行?驶记录仪; 【    (四)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市区!通行证 第十六】条 《道路客运经营车辆】驾驶:人应:当具备相《应从业资格并取【得从业资格证件【后方可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 第!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因年龄《、身体或者其他规】定,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驾驶—许可规定《条件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降低准驾《车型或者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 】 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的证件编号》、住址?、联系方式》以及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从业—单位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信息变更后三十日内!向机动?车注册?登记:地、驾驶证核—发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 第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完毕后在【。一个记分《周期:内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应当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     】驾驶人参加学—习可:以选择驾驶证核发】地、违法《行为:地、居住地》的安全教育》学校 第二十条】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不得驾】驶,机动车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指使他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