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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文管理条例 (【2013年5月29!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6年9?月2:9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统计工作《监督管理条例—>等四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水》。。文管理发展水文【事业服?务防灾?。减灾、?水资:源管理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水文活》动及其管理   本!。条例:所称水文活动—是指:。水文站网规划—与建设?。。水文监测与预报水资!源调查评价水文【监测资?料汇交、保管与使】用水文设施》与水:文监测环境的保护】等活:动,   第三条 水文!事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公益】事,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水文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强】。水文基础设》施和专业《队,伍建设保证水—文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和保】障欠发达地》区水文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行,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水【文工作其直属的水文!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工作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直属:的水文机构应当【加,强对设区的市、【县(市、区)水文】机构的工《作指导和《监督统筹协》调全省水文》工作保障水文监【测活动的完整性【、一:致性和准确性   !发展和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海洋与渔业、气!象、电力《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   !第五条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省水文《事业发展规划在征】求省有关部门意见】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设区的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省水文事【业发展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水文事》业发展规划在征求】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  第六条》 省水文机构应【当根据省水》文事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水文站网建!设规划在征求省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海洋与渔业、气象、!电力等?部门意见《后报省发展和改革、!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实《施修改水文站网【建设规划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水文站网建》设规划主要包—括规划目标、—站网功能、水文测】站布局、《监测项?目、测验方式、水】文监测设施和监【测网络建设等内容省!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海洋与!渔业、气《象、电力等部—。门,在规:划建设水文测站和水!文监测设施时应当】。征,求省水文机》构,意见与水文站网建设!规,划相衔接  — 第七条 洪水【灾,害频发河流、防洪】重要城镇、大中型】水库和水电站、大】型,水闸、重要引(退)!水口应?当按:照水文站网建设规划!要,求设置水文测站  ! 承担防汛防台抗】旱任务的小》型水库和水》。电站应当《设置:水文监测设施  】 第八?条 水文测》站分为国家基本【水文测?站和专用水文测站】设立专?用水文测《站不得与国家基本】水文测站重》复在国家基本水文】测站覆?盖的区?域确需设立专—用水文测站》的,应当经省水文机【构批:准   因交通、环!境保护等需要设立专!用,水文测站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有!。关主管?。。部门在?。批准前?应当征求《省,。水文机构的意见撤】销,专用水文测站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九》条 水?文站:网建设按《照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程序组织实》施   国》家基本水《文测站和为防—汛防台抗旱、水资】源管理?。、水生态保》护,。提供公共《服务的专用》水文测?站、:水文监测设施其【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由财政承《担   专》。门为水利、水电【等基:础工程设《施提供服务》的水文测站、水【。文监测设施的—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分别列!入工程?建设概算和运行【管理经费 》  第十条》 县级以《上水文机《构应当加《强水文监《测活动的行业管理加!强水文?监测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提高水文监【。测工作?质量   县—级以上水文机构【可以委托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承担雨量、水位等水!文监测项目受委【托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委托事项—。。和要求从事项目【监测   从—事,水文监测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国家和》省水文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保证监测】数据客观真实不得】擅自:。。。中止和减少监测项目!不得漏报、迟—报、瞒报、谎报【水文监测信息不【得伪造水《文监测?资料 ?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水行政主【管部门、水文机构】及有关部门建立【防汛监测预警体系】加,强重要河段区域【性洪水和中小流域】突发性?山洪的监《测,和预警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水文?测站、?承担防汛《防台抗旱《任务的水工程—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及时【、准确地向水文机构!和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提供!水文监测信息—及调度运《行,信息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水资源监测—体系水文机构应【当组织对水功能【区、饮?用水源地和地下水等!水体的水《量、水质进行监测】开展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的水量监测和【重要江河水土流【失的泥沙监》测  ?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水文机!构应当建立水文【监测应急和自动测报!。系统加强水资源【的动态?监测   县级以】上,水文机构发现被【监测水体情》况发生变化可能危及!。防洪安全、用水安全!或者发生突发性水】体污染事《件的应当加强跟踪监!。测和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将—监测、调查情况【和处理建议报—所在:地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水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城市供水主—管部门  》 第十四《条 省水文机构应】当统一监测》标准和信《息编码实《时管理?。全省水文监》测信息   水文测!站和水文监测设【施采集的实》。时监测信息纳入【省防汛水情信息网络!统一管?理   第十五条 !省,水文机构应当完善】洪水预报方案编制】制度加强水文情【报预报的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   江河【防洪控?制断:面和河口沿》。海重要水位站的【水文情报预报—由有关水文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分级负责承》担,防汛防?台抗旱?任务的水工程的水文!情报预报由其—。管,理,单位负责   第十!六,条 水文情》报预报应当》按照规定向社会发布!:   (一)汛情!、洪:水警报、《旱情等水文情报【。预报由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发布—;, ,  :(,二)流域降水量、水!位、流?量等:水文情报预报由水】文,机构发布《; :。  (三)全省【水情年报《由省:水文机构发》布   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要】求,播发、刊登水—。。文情报预报并标明】发布机构《名称和?发布时间《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直属的《水文机构与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海【洋与渔业、》气象、电力等部【门应当建立水—文信息、监测—资料共享制度相互通!报实时监测信息【和情:报预报信息定期开展!交流与整编工作  ! 第:。十八条 《无线电、通信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水文监测工【。作提供通信保障;】电力部门应当为水】文监测工《作,提,供用电?保障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干扰或者!破坏水文机构使用的!无线电频《率、:有线通信《线路: ,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符合?水资源调查评价【条,件的单位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   ?全省和跨设区的市的!水资:源调查评《。价成果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水文机?构,组,织评审;设区的市】和跨县?(市、区《)的水资源调查【评价成果由设区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水文机—构组织评审;县(】市、区?)的水资源》。调查评价《成果由?。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水文:机构组织评审  】 第二十条 —。水文监测资》料实行统《一汇交制度水文监测!。资,料按照下《列规定汇交:   !。(一)国《家基本水《文测站的当》年水文?监测资料由有管【理权限的水》文机构按照国家技术!规范整编后于—次年三月底前向省水!文机:构汇交?;   《(二)水功能区、地!下水监测资料和重要!引(退?)水:口、在江河和湖泊设!置的排污口、重【要河流交接断—面的当?年水文监测资—料由:监,测单:位按照国《家技术规范整编【后于次年三月底【前向省水文机构汇交!;   (三)【其他水文监测单位】的当年水文监—测资料由监测单位】按照国家技术—规范整编后按照资】料管理权限于次年】三,月底前向《。有关水文机构—汇交  《。。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水文!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存储、保管》水,文监测资料建—。立水文数《据库为公众查询和】获得水文监测—资料提?供服:务  ? 基本?水文监测资料应当依!。法公开属于国家【秘密的部分除外  ! 第二十二条 县】。级人民政府》一般按照《下列标准划定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并在保】护范围边界设立保】。护,标志:?   (一)—水文监测河段周围】环,境保护范围: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沿河:纵向监测断面上下】游,各不少于五百米【;专:。。用水文测站》沿河纵向监测—断面上下游各不【少,于,三百米;沿》河横向监测断面【。以,两岸水?文监测?。设施构筑《物外二十米为边界或!者根据河《道管理范围确定;】   (二)降水】、蒸:发等观?测场周围环境—保护范?围:观测场所—以外周围《三,十米;   —(三)河口沿—海水位站《监测设施周》。围环境保护范围【:监测?设施以?外水域?一百五十米 —  第二十三—条 在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内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规定禁止《从事:的活动外禁》止设置网《箱、锚锭等阻水【障碍物   —水文监测人员在【通航水域、桥—梁进行水文监测【。作业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警】示标志;《船舶、车辆通过【时应当减速或者避】让,   第二十—四条 在《国家基本水》文,测,站上下游建设堰坝、!引调水?。。工程或者在国—家基本水文测站上】下游十?公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码?头,、桥梁等影》响水文监测的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并征?得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建设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建设方案依【。法实施审《查时应当对工程【建设影响水》文监测情况一并提出!意见   第二十五!条 因重大工程建】设确需?迁移国家基本水文】测站: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立项《前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迁移!国家重要水文测站的!应当: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直属水—文机:。构批准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在作出批准决定【前省水文机构—应当:对迁:建测站的《地点、位置》、监测?环境、对《比监测要求、应急】监测措施等情况进行!论证:并提出意见》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二《十七条 承》担防汛防台抗旱任务!的水工程的管理【。单位未按《照国家和省规—。。定向水文机》构和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提《供水:文监测信息、调【度运行信息》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非法向社会!发布水文情报预【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警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严重影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的水?域内设置网》。箱,、锚锭等阻水障碍】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 ?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其直】属的水?。文,机构依?法实施   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浙江省水【文管理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