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文管:理条例
(201】3年:5月29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6】年9月?29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统?计工作监《督管理条例>等【四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水文管理发展—水文事?业服务防灾减灾、水!资源管理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水文活动及】其管理
《 本条例》所称水文活动是指】水文站网规划与【建设:水文监测《与预报水《资源调?查评:价水文监测资料汇】交、保管与使用【水文设施《与水文?监测环境的保护等】。活动
第—三条 水文事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公益—事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水文《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强,水文基础设施和【专业队伍建》设保证水文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和保》障欠发达地》。区水文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行: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水文工作!其直属的水文—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工作—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直属的?水,文,机构应?当,加强:对设区的市、—县(市、区)水文】机构的工作指导和】监督统?筹协调全省水文【工作:。保障水文监》测活动的《完整性、一致性【和准确性
发展!和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海洋与渔业、【气象、?电力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
?。 第五条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省水文事业发【展规划在《征求:省有关部门意见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设!区,的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省水文事业发】展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水文》事,业发展规划在—征求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第六条 《。省水文机构应—当根据省水》。文,事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水文站网建【设规划在征》。求省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海洋与渔业、气象、!电力等?部门意?见后报?省发展?和改革?。、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实施修改!水文站网建设规划】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水—。文站网建设规划主】要,包括规划《目标、站网》功能、水文测站布局!、监测项《目、测验方式、水】文监测设施和监测网!络建设等内容省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海洋与渔业、!气象、电力等部【。门,在规划建设水文测】站,和水:文监测设《施时应?当征:求省水文机》构意见与《水文站网建》设规划相《衔接
》第七:。条 洪水灾》害频发河流、防洪重!要,城镇、大中》型,水库和水电站、大】型水闸、重要引【(退)水口》应当按照水文—站网建设《规划要求设》置水文测《站
《承担防?汛,防台抗?旱任:务的:小型:水库和水电站应当】。设置:水,文监测?设施
》第八条 水》文测站分为国家基】本水文测站和专用】水,文测站?设立专用水文测站不!得与国?家基本水文测—站重复在国家基本水!文测站覆《盖的区?域确需设立》专用水文测站的【应当经省水文机【构批准
因交通!、环:境保护等需》要设:立专用水文测—站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有关主管!部门在批准前应当征!求省水文机构的意】见撤销专《。用水文?测站: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九!条 :水文站网建设按【照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程序组!织实施
—国家基本水文测站和!为防汛防台抗旱、】水资源?管理、?水生态保护》提,供公共服务的专【用水文测站》、水文监测设施其】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由财政承担【
专门》为水利、《水电:等基础工程》设施提供《。服务的水文》测站、水文监—测设施的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分别列入工程!建设概?算,。和运行管理经—费
第十条 县!级以上?水文机构应当加强水!文监:测活动的行》业管理加强水文监】测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提高水文监!测工作质《量
: 县级以上水文】机,构可以委托》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承担雨量、【水位:等水文监测项目受】委托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委托】事项和要求》从,事项:目,监测
?。 从事水文监测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国家和省水文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保证》监测数据客》观,真实不得擅自中止和!减少监测项目不【得漏报?、迟报?、,瞒,报、:谎报水文《。监测信?息,不得伪造水文监测资!料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水行政主!管部门、水文机构及!有关部门《建立防汛《监,测预警?体系加强重要河【段区域?。性洪水和中小流域突!发性山洪的监测和】。预警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水文测站、承担【防汛防台抗旱任务】的水工程《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及时、准—确地向水文机构【和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提!供水文监测信息及】。。调度运行信息
】。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水资《源监测体系水文机】构,应当组织《对水:功能区、《饮用:水,源地和地下水—等,水体的水量、水【质进行监测开—展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的,水量监测《和重:要江河水土流失【。的泥:沙监测
》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水:文机构应当建立水文!监测应急和自动测报!系统加强水资—源的动态《监测
?。 县级以上—水文机构发现—被监测水体情况发生!变化可能危及—防洪:安全、用水》安,全或:者发生突发》性水:体污:染事件的应当加【强跟踪?监测和?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将监测、调查情】况和处理建议报所在!地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水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城:市供水主《管,部门
第十【四条 省水文机【构应当统一监测标准!和信息编码实—时管理全省》水文监?测信:息
水文—测站和?水文监测设施采集的!实,时监测信息纳入省】防汛水情信息网络统!一管理
第十】五条: 省水文机构应当完!善洪水预报方案【编制制度《。加强水文情报预【报的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
!江河防洪控制断面和!河口沿?海重要水位站—的水文情报预报【由有关?水文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分级负责承担防【汛防:台抗旱任务的水【。工程的水文情报预报!由其管理单位—负责
? 第十六条 水】文情报预报应当按】照规定向《社会发布:
— :。(,一,),汛情:、洪水警报》、旱:情,等水文?。情,报预报由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发布;
】(二)流域降水【量、水位、》流量等水文情报预报!由水文机构发布;】。
(三》),全省:水情:年报由省水文机构发!。布
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要求播—发、刊登水文—。情报:预报并标明发布机】构名称和发布时间】
: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直属的水文机构【与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海洋与渔】业、气象、电力【等部门应当建立水】。文信息、《监,测,资料共享制度相互】通报实时监测信息和!情,。报预报信《息定期开展交—流与整编工》作
《第十八条《 无线?电、通信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水文监!测工作?提供通信保》障;电?力部:门,应当为水文监测工】作提供用《电保障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干扰或者!破坏水?文机构使用的无线】电频率、有线通信】线路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符合水《资源调查评价条件的!单,位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
全】省和跨?设区的?市的水资《源调查评价》。成果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水文机构《组织评?审;设区的市—和跨:县(市、区)的水资!源调:查评价?成果由设《区,。。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水文机构组织—评审;?县(市、区)的【水资源?调查评价成果—由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水,文机构组《织评审
《 第?二十条 水文监测】资料实行统一汇交制!度水文?监测资料按照—下列规定汇交:
!。 (一)国家基本水!文测站的当年水文】监测资料由》有管理权《限的水文机构按照国!家技术?规范整编后于次年三!月底前?。向,。省水文机构》汇,交;
(二)】水功能区、地下水】监测资料和重要引】(退)水口、在【江河:和湖:泊设:置的:排污口、重要—河流交?接断面?的当年?水文监测资料由【监测单位按照—国家技术规范整【编后于次年三月底前!向省水文机构汇交】;
? (三)其他—水文监测单位的当】年水文?监测资料由监—测单位?按照国家技》术规范整编后—按照:资料管理权限于【次年三月《底前向有关水—文机:构汇交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水文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存储、保管水文!监,测,资料建立《水文数据库为公【众查询和获得水【文监测?资料提供服》务
: , 基:本水文监测资—料,应当依法《公开:属于国家秘密的部】分除外?
第二十二【条 县级人民政府】一般:按照下列《标准划?定,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并在保《护范围边界设立【保护标志:》
?(一)水文》监测:河段周围环境保【护范围?。: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沿:河纵:。向监测断面》上下游?各不少于五百米;】专用:水文测站《。。沿河纵?向监:。测断面上下游各不】少于三百米;沿【河横向监测断面【以两岸水文》监测设?。施构筑物外二—。十,米为边界或者根据河!道管理范围确定;
! ,。 (二)降水、蒸发!等观测场周围环境保!护范围?:观测场所以外周】围三十米;
— (三)河口沿】海水位?站监测设施》周围环境保护—。范围:监测设—施以:外水域一百五十米
! 第二十》。三条 在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内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规定禁止从事—的活动外禁》止设置网箱、锚锭等!阻水障碍物
】水文监测人员—在通:航水域、《桥梁进行水文—。监测:作,业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警示标?。志;:船舶、车《辆通过时《应当减速或者避让】
第二》十四:条 在国家基—本,水文:测站上下《游建设堰《坝、引调水》工程或?者在:国家基本水》文测站上《下游十公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码【头、:桥梁等影《响水文监《。测的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并征得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建设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建设方案依》法实施审查时应当对!工程建设影响—水文监测情况—一并提出意见
【 第二十》五条 因重大—工程建设确需迁移国!家基本水文测站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立项【前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迁移国家重要水】文测站的应》当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直属水文机】构批准?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在作出批准决【定前省水文机—构应当对迁》建测站的地》点、位置、监—测环境、对比监测】要求、应急监—测措:施等情况《进行论证并提出意】见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 承担【防汛防台抗旱任【务的水工程的管【理单位未按照—国家和省规定—向水文机构》和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提供水》文监测信息》、调度运《行信息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非法向社会发】布水文情《报预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警,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严重影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的水】域内设置网箱、【锚锭等阻水障—碍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 》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其直属的水文!。机构依法实施—
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浙江省水—文管理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