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
》(201《4,年9月?26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7【年9:月30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等七【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水土!保持及?。。其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水土保持工作!实行谁开《发利用水土资—源谁负责《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的!原则正确处理土地开!发,利用与水土保—持工作的《关系
第《四条 水土保持工作!以县(市、》区,)人:民政府属地管理【为,主实行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和水土【流失责任终身追究制!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水土保持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规划、交】通运输、农》业、林业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有关的【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积极采取措施】。做,好本:区,域的:水土保持工作—
第六条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每五年组《织一次全省水土【。流失调查对》重点区域可以根【据需:要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向社会—公,告
:水土流失《调查:结果公?告应当包含下列主】要内容:《
(一)水》土流失面积、侵【蚀类型、分布状【况和流失《程度;
《(二)?水,土流失?成,因,。。、危害及其趋势;】
(三?)水土流失防治【情况及其效》益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水土流失调查!结果划定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依法公告并设【立标志
水土流失】潜在危险较大对【。生态安全有重大影】响的主?要江:。河源头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脆弱《区以及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发—区,域,。应当划定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自然—。条件恶劣生态环【境破坏水旱》灾,害严重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等水土流失严—重,的区:域应当?划定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应:当避免或者减少生产!。建设活动《;其中?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建设的区域—从其规?定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水,土流失调查结—果和: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划定》情况编制水》。土保:持规划水土保持【。规划的编制》、批准和修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规定执行
山区、丘!。。陵区和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的具体?范,围由:省水土保持规划【划,定
第?九条 有关基础【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城镇》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电开发等【方面的规划在实施】过程中涉及土石方】开挖、?填筑或者堆放、排】弃等行为的应当【在规划中提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对策和措施在规】划报请审批前—征求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任务》和措施?等加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封育保护和生态】修复:。力度加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的,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对水土流失》进行综合《治理
?第,。。。十一条? 山区?、丘陵区水土流失】治,理应当以小流域【为单元采取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坡面治理与沟】道治理相结合、田】间工程与蓄水保【土耕作相结合等【治,理措施建立山区、】丘,陵区水土流失—防治体系
平原区】。水土流失治理应当以!农村河道或者—村为单?元针对沟、河、渠】坡面:采取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等》治理措施《建,立平原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护体系
城市水土】流失治理《应当以生态环境治】理为主采用植树【种草、固坡护—岸、:雨水蓄渗、雨水利用!等治理措施》恢复和提高》水,土保持功《。能,
第十二条》 以政府《直接投资《。和投资?。补助、转贷、贷款】贴息等方式》建设的?水,土保持工《程负责实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技—术标:准组织?。验收建?立档案树立标志落实!管理主体《建,立和完善水土保持工!程运行管护制度【
第十?三条 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水:土保持工作
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研究、推《。。广、应用先进的水土!保持技术在农林生产!中应用先《进水:土保持技《术治理水土流失的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
第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取土、挖】砂、采石的管理【统筹规划取》。土、挖砂、》采石地点规》范取:。。土、:挖砂、采石行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
禁《止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范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依】法公告?并设立标《志
第十五条 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和供水水库】库岸至首道山脊线】内荒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
禁止烧山开】荒和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进行全垦造林
第!十六:条 在二十》五度以上的陡坡地应!当优先建设公益林】;种:植经济林《的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种植模?。式并按照水土保持技!术,。标准采取《保护表?土层、?降低整?地强度、《修筑蓄排《水系统、坡面植草、!。设置植物绿》篱,等防治水土流失【的措施?
第十?七条 ?在五度以上》不足二十《五度的荒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按照水土】保持技术标准采取修!建梯田、修》筑挡土墙《、修筑排水系统【、,。蓄水保土耕作等水】土保持措施禁—止,。顺坡耕种
》第十八条 利用【低丘缓坡《垦造耕地等土—地整治项目》应当符?合,水土保持《规划避?让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无《法,避让的应《当提高?水土流失防治标准】
,县(市、区》。)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农业、林业、【水行政等有关部门参!加垦造耕地项—目的:选址、规划设计方】案,论证、施工过程监】。督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保证垦造【耕地符合水土—保持技术标准
第十!九条 在省水土保】持规划划定的山区、!丘陵区和《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涉及土石方开挖、!填筑或者《堆放、排《弃等: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一)占—地面积十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五万立方米以【上的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二)占》地面积五公顷—以上不足十公顷【并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五万立?方米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一,万,立方米以上不足五万!立方米并且占地【。面,积不足十公顷—的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三—)占地面《积不足五公顷并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一万立《。方米的应当填写水土!保,持登记表
生—产建:设单位没有能力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编制
第二十—条 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需:要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建设】前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告表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将水土保!持登记表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生产:建设项?目跨行政区域的应当!报,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占地面—积,五十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五十万立】方米以上的应当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中涉及!国家和省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报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之日起十二个工作日!内收到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水土保持】登记表时即予备案】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告表不予批准】
(一)生产建【。设项目?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建设的区》域的;
(》二)生产建设项目】无法避让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未—相应提高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的;》
(三)生产建设项!目取土场地未落实或!者取土场选址、设置!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的;
(四)生【产,建设项目排弃的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应当综合利用没有】。综合利?。用方案;或者确需】排弃没有落》。实存放地以》及存放地选址、【设置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的
第二》十,三条: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需要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告表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批准?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第二十四条 【新建产业集聚区、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园区?园区管理机构—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统一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按照规【划审批权限报相应】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在已经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完,成场地平整的区【域内开办《涉及土石方开挖、】填筑或?者,。堆放、排弃》等生:产建设项目可以填】写水土保《持登记表,报园【区,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五条 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需要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告表的生产》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文件应当《包,含水:土保持设施》设计:的,内,容
生产建设项【目施工?。合同应当包含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内容与主体】工程同?步施工
生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应!当同时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合格!不得通过竣工—验收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第二十六条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监测体系科学】规划、合理设置监】。测,站点对水土》流失类型、面积、】强度、分《。布状况和《变化趋势等进行动】态监测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发挥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在:政府决策、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众服务中—的作用?
第二十七条 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需要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自行对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监测占【地面:积,。五十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五十万立!方米: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不具备相—应监测能力的应当委!托具备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条件的机构!进行监测
产—业集聚?区、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园区【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对!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监测
》第二:。十八条 从事—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的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保【证所提交技术文件的!真实、可靠
水【土流失危害事—实鉴定应当由具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条?件,的机:构出具鉴定报—告,
第二十九条— 生产建设活动占】。用土:地的地?表土生?产建:设单位应《当,进行:分层剥离《、,保存和?利用;利用后剩【余的地表土》应当运至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存放地地—。表,土存放地应当—采取水土流失防护】措施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土资源】。、农业?等有关?部门:建立生产建设项【目地表土信息发【布平台为地》表土:分层剥?离,、保存和利用—提供信息服务—
耕作层《土壤的分《层剥离、保》存和利用《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条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建设工程】渣土:专用处置场地的建设!纳入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
第《三十一条 生产【建设活动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和技术》。标准进行治理;未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和技术—标,准治:理,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生产建设单位限!期治:理
生产建设活动】结束后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在取土场、—开挖面和存放地的裸!露土地上《植树种草《、恢复植被对闭库的!。尾矿库进行复垦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水土】保持:情况日常《。巡查制度和》水土保持违法行为】举报制度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生产建设项目下列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一)水》土,保持:方,案是否经《过批准或者》备案;
《(,二)水土保持—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三)水【土保持监测是否开展!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
(!四)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确需【排,弃的是否符合水【土,。保持:方,案要求;
(五【)是否存在》水土:流失危害《隐患;
(六)其他!依法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生产建设《活动:存在违?。反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同时:。抄送行?业主管部门生产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水行政主—管,部门
第三十四条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水土?保持工作的》监,督,和考核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部门应当将水—土,保持情况《。纳,入资:源环境?保护审计范》。围并将审《计结果作《为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未完成】水土保持目标任务】致使水土保持状【况,恶化: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追究下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权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不—依法编制水土保【持规划?的;
(二》)不依法划定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等区域的!;
(三)违反本】条例规定批准垦造】耕地的?;
(四)对不符】合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的垦造耕地予以】。验收合格的;
【(,五)不依法批—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告表《的;
?(,六)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合格【通过生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
(七【)发:现水土保持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不予查【处的;
(》八):其他不依法履行水】土保持工作职—责的:情形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限期采《取,退耕、恢复》植被等补救措施;逾!期不:采取补救《措,。施的按照《面积:对个人处每》平方:米,二,元罚款对单位处每平!方,米五元以上十元以】。下罚款
(》一)在供水》水库:库岸至首道山脊线内!。荒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的;—
,(二:)烧山?开荒和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上全垦—造,林的;
(三—)在五度以上不【足二十五度的荒【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未采取水《土保持措施》。的,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建设》单,位未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和有关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标准》规定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处,批准水土保持监【测,费,用,额度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的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者严:重失职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罚—
,第,三十九条《 本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