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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 (?2014年9月【26: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7—年9:月30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等七》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水土保持及其】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水土保持工作实行】谁开发利用水土资源!谁负责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的原则正确处理土地!开发:利用与水《土保持工作的关系 !第四条? 水土保持工作以】县(市、区)—人民政府属地管理为!主实行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和水土】流失责任终身追究制!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水土保《持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规划、交通运输【、农业、林》。业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有关》的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积极》采取措施做好—本区域的水土保持工!作 第六条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每】五年组织一次全省】水土流失调查—对重点区域可以【根据需要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向》社会公告《 水:。土流失调查》结果公告应》当包含下列主—要内容: 》(一)?水土流失面积—、侵蚀?类型、分布状—况和流失程》度; (二)水【土流失成因、危害及!其趋势?; (三)水土流失!防,治情况及其效益【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水土!流失调查结果划定】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依法公】。告并设立标志 水】土流失潜《在危险较大对生态安!全有重大《影响的主《要江河?源头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脆弱区以及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发区域】应当:划定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自然条件《恶劣生态环境破坏】水旱灾害严》重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等水土?流失严重的区—域应当划《定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应当避免或—者减少生产》建,设活动;其》中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建设的》区域从其规定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水土:流失调查结果和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划定!情况编制《水土保持规划水土保!持规划的编制、【批准和修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规定执!行 山区、丘陵区和!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的具体范】围由省水《土保:持规划划定 第【九,条 有关《基础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城镇?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电开!。发等方面《的规划在实施—过程中涉及土石【方开挖、《填筑或者堆放、【。。排弃等?行为的?应当在规划中提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对策和—措施在规《划报请审批前征求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任务和措施等】加,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封育保护【和,生态修?复力度?加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的】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对水土!流,失进行综合》治,理 第?十一:。条 山区、丘陵区】水土流失治理应当以!小流域为单元采取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坡面》治,理与沟?道,治理相结合、田【间工程与蓄水—保土耕作相结—合等:治理措施建立山区、!丘陵区?水土流失防治—体系 平原区水土】流失治理应当以农村!河道:或者村为单元—针对:沟、河、渠坡—面,采取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等】治,理措施建立平原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护体系 城!市水土流失治理应当!以生态环境》治,理为主?采用植?树种草、固坡护岸】、雨水蓄《渗、雨水利用—等治理措施恢复【和提高水《土保:持功能 第》十二条 以政府【直,接投资和投资—补助、转贷、贷款】贴,。。息等方式建设的【水土保持工程负责】实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技术标准组【织验收?建立档?案树立标志》落实管理主》体建立和完善水土】保持工?程运:行管:护制度 第》十三:条 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水土保持!。。工作 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研!。究、推广《、应用先《进的水土保》持技术在农林生产中!应用先进水土—保,持技术治理水土流】失的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 第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取土、挖《砂、采石的管理统】筹规划取土、—挖砂、采石地—点规范取《土、挖砂、采石行】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 禁止】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范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依?法公:。告并设立标》志 :第十五条 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和供—水水库?库岸至首《。道山脊线内》荒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 禁止烧山【开荒和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进行全垦】造林 第十六条【 ,在二十?五度:以,上的陡坡地应—当优先建设公—益林;种植经—济林的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种植模式并按照水土!保持:技,术标:准,采取保护表土层、降!低整地强度》、,修筑蓄排《水系统、《坡,面植草、设》置植:物绿篱等防治—水土流失的措施 】第,十七:条 在五度以上不足!二十五度的荒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按照水】土保持技术标—。准采:取修建梯田、修筑】挡土:墙、修筑排》水系统?、蓄水保土耕作等水!土保持措施禁止【顺坡耕种 第十八】条 利用低丘缓坡】垦,造耕地等《土,地整治项目应当符】合水:。土保持规划避让【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无法避让的应】。当提高水土》流失防治标准 县】(市、区)》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农业、林业、水【。行政等有关部门【参加垦造《耕地项目的选址【、规划?设计方案论证、【。施工:过程监督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保证垦造耕!地符合水土保持技】术,标准 第十九—条 在省水土—保持规?划划定?。的山区、《丘陵区和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涉及土【石方开挖、填筑或】者堆放、排》弃等: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一】)占:地面积十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五万立方米》以上的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二?)占地面《积五公顷以上不【足十公顷并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五万立方米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一万立方!米以上不足五—万立方米《。并且:占地面积不足十公顷!的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三》)占地面积不足【五公顷并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一万立方!米的应?当填写?水土保持登记表【。 ,生产建设《单位没有能力—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编制 第《二十条 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需》要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建设前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告?表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将水:。土保持?登记表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生产建设—项目跨行政区域的】应当报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占》地面积五十》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五十万立方》米以上的《应当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中涉及国《家和:省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报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之】。日起十二个工作日内!收,。到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水土《保持登记表时即予】备案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告表不予批准【 (一)生》产建设项目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建,设的区域的;— ,(二)生产建设项目!无法避?让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未,相应提高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的—; (三)生—产建设项目取土【场地未落实或者取】土场选址、设置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的; (四)!生产建设项目排【弃的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应当综合利】用没有综合利用方案!;或者确需排弃没】有落实存放地以及】存放地选址、设置】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的 第二十三条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需要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告表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批准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第【。。二十四?条 新建产》。业集聚区、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园区园区管!理机:构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统《一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按照规划!审批权限报相应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在》。已经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完成场地》平整的区《。域内开办《涉及:土石方?开挖:、填筑或者》堆放、排弃等—生,产建:设项目可以填写水】土保持登《记表,报《园区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五条【 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需要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告》表的生产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文件应当包含—水土保持设施—设计的内容 生【产建设项《目施工合同应当包】含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内容与主体工程同步!施工 生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应当同时—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合?格不得通过竣—工验收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第】二十六条《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监测体?系科学规划》、合理设《置监测站点对—水土流失类型、面积!、强度、分布状况】和变化趋势等进行】动态监测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发挥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在政府决策、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众》服务:中,。的作用 第二—十七条 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需要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自行对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监测:占地面积《五十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五十】万立方米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不具备相应监测【能力的?应当委?托具备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条件的机构】进行监测 产业集】。聚区、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园区【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对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监测 第【二十八条 》从事: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的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保证所》提交技术《文件:的真实、《可靠 ?水土流失危害—事实鉴定应当由具】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条件的机构【出,具鉴定报告》 第二十九条 【生产建设活动占【用土地?。的地表土生》产建设单《位应当进行分—层剥:离,、保存和利》用;利?用后剩余的》地,表土应当运至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存放《地地表?土存放地《应当采取水土—流失防?护措施?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土资源、农】业等有关部门—建,。立生:产建设项目地—表,土信息?发布平?台为:地表土?分层剥离、保存【和利用提供》信息服务 耕作层土!壤,。的分层剥离、保存和!利用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条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建!设工程渣土专—用处置场地的—。建设纳入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 第三!十,一条 生产建设【活动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和技!术标准进行治理;未!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和技术标准【治,理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生产建设】单位限期治理 生产!建设活动结束后【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在取土场、开挖面】。和,存放地的裸露—土地上植树种草、】恢复植被《对闭库的尾》矿库进行复垦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水《土保持情况日—常巡查制度和水土】保持违法行为—举报制度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生产建设项目下列】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一)水土保持】方案是否《经过批准或者备案】; (二)水土【保持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三)水土保—持,监测是?否开:展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 (:四)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确需排弃的是否】符合水土保持方案要!求; (五》)是:否存在水《土,流失:。危害隐患《; (六)》。其他依法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生产建设】。活动存在违反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同时抄送》。行,业主管部门》生产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水行政《主管部门 第三【十四条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水土保持《工作的监督和考核】。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部门】应,当将水土保持情【况纳:入资源环《境保护审计范围并将!审计:结果:作为: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未【完成水土《。保持目标任务—致,使水:土保持状况恶化【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追究》。下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权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不依法编制水—土保持规划》的; (二)不【。依,法划定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等区?域的; (》三)违反本条例规定!批准垦造耕地的;】 (四)对》不符合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的垦造耕《地予:。以验收合格的;【 (五)不依—。法,批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告】表的; (》六)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合格通过《生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 (七)发现水土!保持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不!予查:处,的; (八)—。其,他不依?法履行水《土保:持工作职《责的情?形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限期采取退耕、【恢复植被《等补救措施;逾期】不采取补救措施的按!照面积对个》人,处每平方米》二元罚款对单位处每!平方米五元》以,上十元以下罚款 (!一):在供:。。水水库库《岸至首道山》脊线内荒《。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的; 】(二)烧山》开荒和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上《全垦:造林的;《 (三)在五度以上!不足二十五度的荒】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未采取—水土:保持措施的》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建设!单位未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和有关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标准:规定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处批准水】土保持监测费用【额度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的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者严重失职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罚 第三十九—条, 本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