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化工、医药、有色行业涉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环评专项清理工作方案2015年 建标库

浙江省化工、医药、有色行业涉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环评专项清理工作方案

根据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化工、有色行业涉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环评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环办〔201561号)要求,省环保厅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涉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环评专项清理工作。为落实各项工作要求,确保工作成效,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要求

进一步强化涉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相关规定,确保各类危险废物得到合理、妥善处置,防范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维护环境安全。

二、清理范围

十二五”(201111)以来建成投产的以下行业涉危险废物的建设项目。

(一)环保部确定的清理范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令33号)中“L石化、化工“H 有色金属中的行业。

(二)根据我省实际,我厅要求各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的“M医药中的化学药品制造;生物、生化制品制造类项目一并纳入到本次清查范围。

(三)各地也可根据自身实际和危废产生、处理现状,视情扩大清理范围。

三、清理内容

(一)建设项目是否依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危险废物判定是否合理,处置措施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三)建设项目是否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危险废物处置措施是否按照环评及批复文件要求严格落实以及未严格落实的原因;

(四)建设项目运行中危险废物处置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造成环境污染等问题;

(五)其他涉及危险废物的环境保护问题。

四、组织形式

(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县(市、区)环保主管部门为单位,组织对辖区内相关行业开展全面清理。

(二)省环保厅、设区市环保局分别对清理结果进行抽查,其中设区市环保局对辖区内建设项目的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清理总数的20%且全市合计抽查总数不低于10家企业,省环保厅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清理总数的10%

五、进度安排

(一)2015720日前,下发清理通知到各市、县(市、区)环保局;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清理方案,做好清理工作准备,落实相关工作保障。

(二)2015721—810日,县(市、区)环保局开展并完成辖区内全面清理工作,并将本级清理总结、清理情况统计表(见附表1)、存在环境问题的建设项目汇总清单(见附表2)报送设区市环保局。

(三)2015811—825日,设区市环保局完成辖区内建设项目抽查工作,并将全市清理总结、清理情况统计表、存在环境问题的建设项目汇总清单(见附表,同县级统计表格式)报送省环保厅。

(四)2015826—915日,省环保厅对各地清理结果进行抽查,完成全省清理总结报告和清理情况汇总表,并报送环境保护部。

(五)2015916—1031日,环保部对我省清理结果抽查迎检。

六、相关要求

(一)省环保厅成立由分管副厅长为组长,厅建管处、稽查总队、固管中心、评估中心等相关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专项清理工作组,按照环保部的部署组织开展全省清查工作。各地环保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清理工作,组织环评、环监、固管等部门集中力量开展清查工作。

(二)对清理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建设项目,责成建设单位限期整改,整改情况统一纳入2015年度环境保护大检查中核查处理(详见环办〔2014112号、浙生态办函〔201518号等文件要求)。

(三)对清理过程中发现的环评文件质量低劣问题,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对环评机构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抄送我厅。

(四)本次专项清理工作可结合十二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成果。具体可参考《关于印发<“十二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环办〔201148)及年度督查考核结果。

(五)各地环保部门应及时将本级清理总结和清理情况统计表,按照工作进度要求报送上级环保主管部门。

七、省厅抽查分组安排

省环保厅分四组对各地清理结果进行抽查,抽查组成员由专项清理工作组各成员处室(单位)派员组成,具体抽查行程另行通知。

(一)杭州、湖州、嘉兴组

省环境稽查总队负责人带队,厅建管处(或评估中心)、固管中心派员参加。

(二)宁波、绍兴、舟山组

厅建管处负责人带队,省环境稽查总队、固管中心、评估中心派员参加。

(三)温州、台州组

省固管中心负责人带队,厅建管处(或评估中心)、省环境稽查总队派员参加。

(四)金华、衢州、丽水组

省评估中心负责人带队,厅建管处、省环境稽查总队、固管中心派员参加。

相关工作联系人:建管处  舒军龙  0571-28869159;环境稽查总队  杨志新   0571-28190038;固管中心  韩立  0571-28172895

 

附表:1.化工、医药、有色行业涉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环评

专项清理情况统计表

2.各地存在环境问题的化工、医药、有色行业涉危

险废物建设项目汇总清单

 

 


附表1

 

化工、医药、有色行业涉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环评专项清理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所在环保局):                         (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行业类别

清查项目数(个)

未依法办理环评

手续的项目数(个)

环评报告中危废处置措施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项目数(个)

项目未按三同时要求执行,危废处置措施未严格落实的项目数(个)

项目运行中不符合危废相关处置规定的项目数(个)

其他涉危废环保

问题的项目数(个)

依法处理的环评机构(家)

依法处理的违法建设单位(家)

石化、化工

 

 

 

 

 

 

 

 

有色金属

 

 

 

 

 

 

 

 

医  药

 

 

 

 

 

 

 

 

 

 

 

 

 

附表2

各地存在环境问题的化工、医药、有色行业涉危险废物建设项目汇总清单

 

填报单位(所在环保局):                   (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主要内容

主要问题(先填写存在问题的序列号,再具体说明情况)

具体整改、处理意见(包括项目建设单位、环评单位)

设区市抽查核实情况(填属实与否及需要补充的其他说明)

省环保厅抽查核实情况(填属实与否及需要补充的其他说明)

□1未依法办理环评手续;□2环评报告中危废处置措施不符合相关规定;□3、项目未按三同时要求执行,危废处置措施未严格落实;□4、项目运行中不符合危废相关处置规定;□5、其它

1

 

 

 

存在问题序号:_例如:14__________;(填写上栏中相对应序列号)

存在具体问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3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