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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钱《塘江管理条》例 (1997【年12月3》1日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1《7年5月《26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钱塘【江,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 为加《强钱塘江河道—管,理发挥钱塘江水资源!综合效益《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钱塘?江流域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钱塘江河》道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管—理和水?害防治及相关—的活动适用本—条例: ,钱塘:江河道内通航—河,段同时?适用航道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 !第三条 本》条例所?管辖的钱塘江—河,道包括平湖》金丝娘桥与慈—溪庵东?的连线以上的钱塘江!干流和支流 第四条! 钱塘江河道管理应!当服从防洪》总体:安排全面规》。划统筹兼《顾保护优《先综合治理合理利】用 钱?。塘江河道实行—流域统一管理与区域!。分级管理相结合【的体制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认真贯彻实】。施钱塘江河道—规划:采取:切实措?施增加投入支持、】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管理和水害防!治工作 第六—条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是钱塘江—河道的主管机关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钱塘江河道》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建设、交通运输!、农:业、:林业、海洋与渔业、!海事: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钱塘江河道—管理工作 第—七条: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钱塘江河道的统一!管,理其所属的钱塘江】管理机?构,承,担下列职责 (一】。)省:直管江?堤、:海塘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二)!富春江水电站大【坝以下?干流和浦阳江临浦高!田陈以下支》流河道管理》范围内涉河涉堤建】设项目的《工程建设方》案审查的具》体工作; (三【。)流域规划实—施,监督管理《、河:道水行政执法—监督指?导的具体工作;【 (四)《流域防洪调》度基础工作; (】五)河口治理基础】工作: 省直管江堤—、海塘的范围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八条 《钱塘:江河道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和水害防治应当根据!防洪:的总体安排和—兴利与除害相—结,合的原则统一规【划, 经批准的规—划是:钱塘江河道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水害防治活动的】基本依据有关部【门和有关设区的市、!县(市、区)—必须遵守 》第九条?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省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和有关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钱塘江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水害?防治的综《合规划(以下简称】综,合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河道《建设规划、河口治】理规划征求省相关】部门:意见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在钱塘江】河道从事防洪、治】涝、灌溉、航运【、供水、《渔,业,生产、围垦》和建设水力发电【设施、水污染防治设!施以及旅《游开发、港》。口,建设、地下水—开,发利用等活》动应当符合》综合规划和河道【建设规划《、河口治理》规划等专业规划 】在钱塘江《河道从事《前款活动的应当【兼顾上下《游、左右岸的—利益:维护江河的合—理流量确《保正常?的供水、《养殖、?航运的需要保—护生态环境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钱塘江河口!涌潮:资源的保护河口两】。岸,跨河、临《河的重大建设项【。。目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应当包含】涌潮影?。响内容并提出减【少对涌潮《影响:的有效措《施 第?。。十一条 《钱塘江河道建设、河!口治理应当严格按照!综合规?划和河道建设—规划、河口治理规划!等,专业规划《实,施 在钱《塘江河道规划—治导线内《。进行滩涂围垦的同】时适:用浙江省滩涂—围垦管理条例和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禁—止在规划治导线以】外进行?滩涂围垦 》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防洪保》护,区的重要性和国【家有关防洪规范【制,。定江堤、《海塘的设《计标准?组织江堤、海塘的建!设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江》堤、海塘的》定期检查和监督管】理对未达到设计标准!或者有严重缺陷【的江堤?、海:塘,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采取—加固措施限期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作为备堤、【备塘的江堤、—海塘应当保》持原有的防》洪能力?不得任?意废弃确需废弃【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提出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在钱塘《江建设防洪工程、】水电站和其他水【工程实行规划同意书!制度 在钱塘—江,省级河道上建设【前款:。规定工程《的应当?取得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符合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要》求的:规划同意《书;在市级河道上建!设的应当取得设区】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规划《同,意书:;在县、乡级河道上!建设的应当》取得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规划同【意书 第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钱塘!江河道管理》范围内具有历史、文!化、:科学价值的》古海塘、灌溉工程】。、闸:坝等水利工程应【当加强?研究、管理和保护保!持其原有的功能、建!筑特点、历史—风貌:。和文化价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和损毁 第—十五:条 经批准使用【钱塘江河《道水:域,进行建设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占用水《。域补偿?。费 使用《水域进行《建设批准使用期届】满应当恢复原—状 第十六》条 河?道采砂管《理按照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钱塘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河道?采砂管理协》调机制?及时处理河道采【砂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水行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公—安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 钱塘江】流域内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流域内水库、水】电站、闸坝等工程管!理单位应当服—从各级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的统一》调度保障流域防汛】防台抗旱安全 第】。十八条? 钱塘江江山港和】常山港汇《合处以下干流—和浦阳江、新安江、!乌,溪,江的径流调蓄计划】和水量?分配方案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征求有关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意见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其他省级和市级河!道的径流调》蓄计划?和水量分配方案由所!在地:设区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流》域综合规划编—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县级、乡级河】。。道的:径流调蓄计》划和水量分》。。配方案由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流域综合》规划编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未,。。按照要?求,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或者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未经】审查批准《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 平湖金丝娘桥【与慈溪庵东连线【以外:的钱塘江河口段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省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和有关》设区的市、县(市、!区)加强规》划、科研和管—理 第二十二条【 钱塘江《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水污染防治!、水质监测、—取退水管理、水土】保持、水量调—度,。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条例自1【998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