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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钱塘江《。。管理:条,例 (1997年】12:月31日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17年【5月26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钱:塘江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 为加强钱塘江【河道管理发挥钱【塘江:。水资源综合效益【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钱塘江流》域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钱,塘,。江,河道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管理和—水害防治及相—关的活动适用本【条例: 钱塘江河道内通】航河段同时适用【航道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 第三条》 本条例所》管辖的钱塘江河道包!括平湖金丝》娘桥与?慈溪庵东的连线以上!的钱:塘江干流和》。支流 第四条 【钱,塘江河?道管理应《当服从防洪总体安排!全面规划统》筹兼顾保护优先综】合治理合《理利用 钱塘江河】道实行流《域统一?管理:与区:域分级管理相—结合的体制》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认真贯【彻实施钱塘江河道】规划采取切》实,措施增加投入支【持、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管理和水害》。防治工?。作 第六条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是钱塘江河道【。的主管机关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钱塘!江河道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建设、交通—运输、?农业、林业、海洋】与渔:业、海事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钱?塘江河道管理工作】 第七条《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钱塘江河—道,的统一?管理其所《属的钱塘江管理机构!承担下列职责 【(一)?省直管江堤、—海塘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二)【富,春江水电《站大坝以下》干流和浦阳》江临浦高田陈以【下支流河道管理范】围,内涉河涉堤》建设项目的工程建】设,方案审查的具体【工作; (三)流】域规划实施》监督管理、河—道水行政执法监【督,指,导的具体工作; 】(四:)流域防洪调—度基础工《作,; (五)河口治】。理基础工作 省直管!江,堤、海塘的》。范围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八条 钱塘江河【道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和水害防治应当根据!防洪的?总体安排和兴利【与,除害相结合的原则统!。一规划 经批准【。的规:划是:钱塘江河道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水害—防治活动的基本【依据有关部门和【有关设区的》市、县(市》、区)必《须遵守? 第:。九条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省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和【有关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钱塘江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水害防治】的综合规《划(以下简称—综合: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河道建设规》划、河口治理规划征!求省:相关部门意见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在钱塘江河道从事!防洪、治涝》、灌溉?、航运、供水—、渔业生产》、围垦和《建设水力发电设施】、,水污染防治》设施以及旅游开【发、港口建设、地】。下水开发利》用等活动应》当符合?综合规划和河道【建设规划、河口治】理规划等《专业规划 在钱塘江!河道从事前款活动的!应,当兼顾上下游、左】右,岸的利益维护江河】的合理流量》确保正常的供水、养!殖、航运的需要保】护生态环境》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钱塘江河【口涌潮资源的—保护河口两岸跨河】、临河?的重大建设项—目,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应当包含涌潮影响内!容并提?出,减少对涌潮》影响的有效措—施 第十一条— 钱塘江河》。道建设、《河口治?理应当严格按—照综合规《划和河?。道建设规划、—。河口治?理规划等专》。业规划实施 —在钱塘江河》道规划?治导线内进行—滩涂围垦《的同时适《。用浙:江省滩涂围垦管理】条例和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禁止在规划治导线】以外进行滩》。涂围垦 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防》洪,保护区的重要性和】国家有?关防洪规范制定【江,。堤、海?塘的设计标准组【织江堤、海》塘的建设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江!。。堤、海塘的定期检查!和监督管理对未达】到设计标准》或者有严重缺—陷的江堤、海—塘,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采《取加:固措施限期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作—为备堤、备塘的【江堤、海塘应当保持!原有的防洪能力不】得任:意废弃确需废弃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提,出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在钱塘江建设!防,洪工程、水电站和其!他水工程实行—规划同意书制度 】在钱塘江省级河【道上建设《前款:。规定工?程的应当取》得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符合《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要求的规划同】意书;在《市,级河道上建设的【应当取得设区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规划同【意书;在县、乡级】河道上建设的应【。当取得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规,划同意书 第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钱塘:江河道?管理范围内具有【历史、文化、科学价!值的古海《塘、灌溉工程—、,闸坝等水《利工程应当加强研】究、管理和保护保】持其原有的功—能、建?筑特点、《历史风貌和文化价】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和—损毁 第十》五条 经批准—使用钱塘《江河道水域进行建设!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占】用,水域补偿费 使【。用水:域进行建设》批准使用期届满应】当恢复?原状 第《十六条 河道采【砂管理按照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钱塘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河道采砂管!。理协调机制及时【处理河道采砂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水行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公安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 ?钱塘江流域内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流:域,内,水库:、水电站《、闸坝等工程管理】单,。。。位应当服从各—级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的统!。一调度保障》流域防汛防台抗旱安!全, 第十八条》 钱塘江江山—港和常山港汇合【处以下干流》和浦阳江、新安江、!乌,溪江的径流调—蓄,计划和水《量分配方案》。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征!求有关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意》见,。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其他省级和》市级河道的径—流调蓄计《划和:水量分?配方案?由所在地设区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流域综合》规划编?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县级、乡【级河道的径流调蓄计!划和:水量:分配方?案由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流域综合规划—编,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未按照要求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或者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未?经审查批准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 平湖金丝娘桥】与,慈溪庵东《连线以外的钱塘江河!口段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省】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和有关设区的市、县!(市、区)加强规划!、科研和管理 【第,二十二条 钱塘【江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水污染《防治、水质监测【。。。、,。。取退水管《理、水土保》持、:水量调?度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条例自199—8,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