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浙江省钱塘江管理条!例 (199—7年1?。2月31日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17年—5月26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钱》塘江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 为加强钱》塘江:河道管理发挥—钱塘江水资源—综合:效,益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钱塘江流域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钱塘【江河道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管?理和水害防治及【相关的?活动适?用本:条例 钱塘江河道内!。通航河段同时适用】航道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 第》三条 本《。。条,例所管辖《的钱塘?江河道包括平湖【金丝娘?。桥与:慈溪:庵东的连《。线以上的钱》塘,江干流和支》流 第四条》 钱塘江河道—管,。理应当服从》防洪总体安》排全面规划统—筹兼顾保护优先综合!治理合理利用— 钱塘江河道实行流!。。域统:一管理与区域分级管!理相结合的体制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认真贯彻实施钱!塘江河道《规划采取切》实措施增加》投入支持、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管?理和:水害防治工作 【第,六条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是:钱塘江河道的—。主管机关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钱塘江河》。道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建设、交—通运输?、农业、林业、海洋!与渔业、海事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钱塘江河道管【理工作 第七条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钱塘《江河:道的统一管理其【所属的钱塘江管理机!构,承担下?列职责 《(一:)省直管《江堤:、,海塘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二)富春江水【电站大坝以下干流】和浦:阳江临浦高》田陈以下支流河道管!理范围内涉河涉堤建!设项目?的,工程:建设方案审查的【具体工作; (三】)流域规划实施【监督:管理、河道》水行政执法监督【指,导的:具,体工作; (—四)流?域防洪调度基—础工作;《 (五)河口—。治理基础工作 省直!管江堤、海塘的【范围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八条 钱!塘江河道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和水害防治—应当根据防洪—的总体安排和兴利】与除:害相:。结合的原则》统一规划 经批准】的规:划是钱塘江河道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水害防】治活动的《基本:。。。依,据有关部门》和有关?设,区,的市、县(市—、,区)必?须遵守 第》九条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省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和有关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钱塘江!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水害防治的综—。合规划(以》下简称综合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河道建设规—划、:。河口治?理规划征求省相【。关部门意见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在钱?塘江河道从事—防洪、治涝、—灌溉、航运、供【水、渔业生产、围】。垦和建设水》力发电设施、水污染!防治设施以》及旅游?开,发、港口建设、地】下水开发利用等活动!应当符合综》合规:划和河道建设规【划、河口《治,理,规划等专《业规划 在钱—塘,江河道?从事前?款活动的应当兼【顾上下游、》。左右岸的《利益维护江》河的:合理流量确保正常】的供水?、养:殖、航运的需要【保护:生态环境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钱塘】江,河口涌潮《资,源的保护河口两【岸跨河、临河的【重大建设项目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应当】包含涌潮影响—内容并提出减—少对涌潮影响—的有效措施 第十】一条 钱塘》江河:道建设、河口治理应!当严格按照》综合规划《和河道建设规—划,、河:口治:。理规划?。。等专业规《划实施? 在钱塘《江河道规划治导【线内进行滩》涂围:垦的同?时适用浙江》省滩涂围垦管理条例!和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禁止在?规划治导线以外进】行滩涂围《垦 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防】洪保护?区的重要性和—国家有关防洪规范制!定江堤、海塘的设计!标准组织江堤、海塘!的建设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江堤、海》塘的定期检查和监】督管理对未达到设】计标准或《。者有:严重缺陷《的江堤、《。。海塘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采取加固措!施限期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作为备堤、】备塘的江堤、海【塘应当保持原有的】防洪能力不得任【意废弃确需废弃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提《出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在钱【塘江:建设:防洪:工程、水电站—和其他水工程实行规!划同意书制度 在钱!塘江省级河》。道上建设《。前款规?定工:程的应?。当取得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符合【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要求的—规划同意书;在市】级河道上建设的应当!取得设?区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规划同意书;—。在县、乡级河道上建!。设的应?当取:。得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规划同意—书 第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钱塘江河道】管理:范围内具有历史、】。文化、科学》。价值:的古海塘、灌溉工程!、闸坝等水》利,工程应当加强研究、!管理和保护保持其原!有的功能、建筑特】点、历史《风貌和文化》价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和!损毁 第《十五条 经批—准使用钱塘江河道水!域进行建设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占用水域补偿【费, 使用水域进行建设!批,准使用期届满应当恢!复原状 第》十六条? 河:道采砂管理按照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钱塘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河道采砂管理【协调机制及时处理】河道采砂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水行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公安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 钱塘】江流域?内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流,域内水库、水电【站、闸坝等工程管】理单位应当服从【各级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的统一调度保】障流域防汛防—台抗旱安全》 第十八《条 钱塘江江山港】和常山港汇合处【以下干流《和,浦阳江、新》安江、乌溪》江,的径流调蓄计—划和水量分配方【案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征求有关】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意见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其:他省级和《。市级河道的径流调蓄!计划和水量分配方案!由,所,在地设区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流域综合规划编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县级《、,乡级河道的径流调】蓄计划和水量分【配方案由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流域综合!规划编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未按照《要求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或者!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未经审查批准—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 平湖金丝【娘桥与?慈溪庵东连线以【。外的钱塘江河口段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省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和有】关设区的市、—县(市、区)—加强规?划、科研和管—理, 第二十二条 钱塘!江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水污染防《治、水?质监:测、取退水管理、】水,土保持、《水量调?度,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条》例自:。1998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