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钱塘江《管,理条例?
(19《97年12月3【1日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17?年,5月26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钱塘江—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 为加强钱塘江河】道管理发《挥钱塘江水资源综合!效益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钱塘江流—。域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钱塘江河道—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管理和水【害防治及相关—的活动适用本条例
!钱塘江河道》内通:航河段同时适—用航道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
】第三条? 本条?例所管辖的钱塘江】河道包括平湖—金丝娘桥《与慈:溪庵东的连》线以上?的钱塘江干流和支流!
第四条 钱塘江河!道,管理应当服》从防洪总体安—排全面规划统筹兼】顾保:护优先综合治理合】理,利用
钱塘》。江河:道实行?流域统一《管理与?区域:分级管理相结—合的体制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认真贯—彻实施钱塘江河道规!划采取切实措施【。增加投入支持、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管?理,和水害防治工作
】第六条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是钱塘《江,河道的主管》机关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钱塘《江河道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建设、交通运!输、农业《、林:业、海洋与渔业、】海事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钱塘江河—道,管理工作
第七条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钱?塘,江河道的《。统一管理其所属的钱!塘江:管理机构承担下【列职:责
:。(,一)省直管江堤【、海塘?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二?)富春?。江水:电站大?坝以下?干流和浦《阳江临浦高田陈以下!支流河道管理范围内!涉河:涉堤:建设:项目的工程建设【方案审查的》具体:工作;?
,(三)流域》规划:实施监督管》理、河道水行政执法!监督指导《的具体工作;
(四!)流域防洪调度【基础工作;
(五】)河口治理基础【工作
省直管—江堤、?海塘的范围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八,。条 钱塘江》河道:。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和水害防治—应当根据防》洪,的总体安排和兴【利与除害相结合的原!则统一规划》
经批准《的规划是钱塘—江河道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水害防治》活动的基本依据有】关,部门和有关设—区的市、县(—市、区)必须遵守】
第九条《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省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和有关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钱塘江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水害防治的综合规】划(以下《简称综?合,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河—。道,建设规划、河口治理!规划征?求省相关部》门意见?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在钱】塘江河道从事防【洪、:治涝、灌溉、航运、!供水、?渔业生产、》围垦和?建设水力发电设施、!水污染?防,治设施以《及旅游开发、—港口建设、地下【水开发利用等活动】应当符合《。综合规划和河道建】设规划、河口治理】规划等专业规划
】在钱:塘江河道从》事前:款活动的应》当,兼,顾上下游、左—右岸的利《。益,维护江?河的合理《流量确保正》常的供?水、:。养殖、航运》的需要?。保护生态环境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钱塘江河口—涌潮资源的保护河】口两岸跨河、—临河:的重大建设项目【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应《当包含涌潮影响【。内,容并提出减少—对,。涌潮影响的有效【措施
第十一—条, 钱塘?江河道建设、河【口治理应当严格按照!综合规划和河道【建设规划、河口治理!规划等?专业规划《实施
在钱塘江【河道规划治导线内】进行滩涂围垦的【同时适用浙江省滩】涂围垦管理条例和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禁止在《规划治导线以外进行!滩涂围?垦
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防洪《。保护:。区的重要性和国【家有:关,防洪规?范制定江《堤、:海塘:的,设,计标准组织江—堤、海塘的建—设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江堤、海塘】的定期?检查和监督管理对】。未达到设计标准【或者:有严重?缺陷的江《堤,、海塘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采?取加固措施限期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作为备堤、备【塘的江堤、海—塘,。应当:保持原?有的防洪《能力不得任》意废弃确需》废弃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提出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在【钱塘江建设防洪工】程、水电站和其他水!工程实行规》划同意书制度—
在钱塘《江,省,级河:道上建设《前款规定工程的应当!取得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符合【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要求的规划同意书!。;在:市级河道上建—设的:应当取得设》区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规划【同意书;在县、【乡级河道上建—设的应当取得—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规划同【意书
第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钱塘】江,河道管理范》围内具有历》史,、文:化、:。科学价值的古—海塘、灌溉工程、】闸坝等水利工程【应当加强研究、【管理和保护》保持其原《有的功能、建筑特】点、历史风貌和文】化价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和,损毁
第十》。五,条 经批准使用钱】。塘江:河道水域进》行建设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占】。。用水域补偿费
【。使用:。水,域进行建设批准【使用期届《满应当?。恢复原状
第—。十六条 河道采【砂管理按照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钱塘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河道采砂—管理:协调机制《及时处?理河道采砂》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水:行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公安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 【钱塘江流域内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流,域内水库、水电站】、闸坝等工程—管理:单位应当服从各【级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的统一调《度保:障,流域防汛防台—抗旱安全
第十八】条 钱塘江江—山港和常《山港汇合处以下干】流和浦阳江》、新安江、乌溪江】的径流调蓄计划【和水量?。分,配方案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征求!有关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意】见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其他省《级和市级河》道,的径:流调蓄计《划和水量分配方案由!所在地设区》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流:域综合规划编—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县级、乡级【河道的径流调—蓄,计划和水量分—配方案由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流域综!合规划?编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未按—照要:求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或者!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未经审查批准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 平:湖,金丝娘桥与慈溪【庵,东连线?。以外的?钱塘江河口段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省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和有关设区的市、】县(市、区)加【。强规划?、科研和管理
第二!十二条 《钱塘江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水污:染防治、水质监测】、取退水管》理、水?土保持、《水,量调度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条!例自1?998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