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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钱塘江管理】条例 (1》997年1》2月31日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17年5月26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钱《塘江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 为加强钱塘江!。。河道管理发》挥钱塘江水资—源,综合效?益,。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钱塘江流域【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钱塘江河道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管理和水【害防治及相关的活动!适用本条《例 钱塘江》河道内?通航河段同时—适用航道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 第三条《 本条例所管—。辖的:钱塘江河《道包括?。平湖金丝娘桥—与慈溪庵东》的连线以《上的钱?塘,江干流和支流 第】四条 钱《塘江河道管理应当】服从:防,洪总体安排》全面规划《统,筹兼顾?保护优先综合治理】合理利用《 钱塘江河道—实行流域《。统一:管,理与区域分级管理】相结:合的体制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认真贯?彻实施钱塘江河道规!划采取切实》措施增加投入—。支持、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管理和水害防】治工作 《第六条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是?钱塘江河道的主管】机关: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钱塘?江河道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建,设、:交,。通运输、农业、【。林业:、海洋与渔业、海】事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钱塘江河道管理工!作 第七条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钱塘:江河:道,的统:一管理?其所属的《钱塘江管理机—构承担下列职责 (!。一)省?直管江堤、海塘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二【。。)富:春江水电站大坝【以下干流和浦阳江临!浦高田陈以》下支:流河道管理范围【内涉河涉堤建设【项,目的:工程建?设方:案审:查的具体工作; (!。三)流域规划—实施监?督管:理、河道水行政执】法监督?指导的具体工作;】 (四)流域防【洪调度基础工作; !(五)河口治理基础!工作 省直管江堤、!海塘的范围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八条 钱塘江河道!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和水害防治】应当根据防洪的总体!安排和兴利与除【害相结合的原则【统,一,规划 经批准的【规,划是钱塘江》河道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水害防治活动的】基,本,依据有关部门和【有关设区的市、县】(市、?。区)必须遵守 【第九条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省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和】有关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钱塘江【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水害防?治的综合规》划,(以下简《称综合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河】道建设规划》、河口治理规—划征求省相关部门意!见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在钱!塘,江河道从事》防洪、治《涝、灌溉、航运【、供水、《渔业生产《、围垦?和,建设水力发电设施】、水:污染防治设施—以及旅游开发—、港口建设、地下】水开发利用》等活动应当符—合综合规划和河【道建设规划、河口】治理规划等》专业规划《 在钱塘江河道从】事前款活动的应当】兼顾:上下游、左右岸【的利益维护》江河的合理流量确】保正常的供水—、养:殖、航运的需要【保护:生态环?境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钱塘江—河口涌潮资源的保护!河口两岸跨》河、临河的重大【建设项目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应当包含涌潮!影响内容并提—出减少对涌》潮,影响的有效措—施 第十一条 【钱塘江河《道建设?。、河口治理应—。当严格按《照综合规划和河【。道建设规划、河口治!理规划等专业规划】实施 在钱塘江河】道规划治导线内进】行滩涂围垦的同【时适:用浙江省滩》涂围垦管理条例和】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禁止在规》划治导线以外—进行滩?。涂围垦 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防洪保》护区的重要性—和国家有关防洪规】范制定江堤》、海:塘的设计《标准:组织江堤、海塘的】建设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江堤、海《塘的定?期检:查和:监督管理对未达【。到设计标准或者【。有严重缺陷的—江堤、海塘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采取加固措施限期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作为备—堤、备塘《的江堤、海》塘应当保持原有的防!洪能力不得》任,意废弃确需废弃【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提出: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在钱塘江建设!防洪工程、水电站和!其他水工程实行【规划同?意书制度 在钱【塘江省级河道上建设!前,款规定工程的—应当取得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符!合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要求!的规划同意》书,。;在市级河道上建设!的,应当取得设区—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规划同《意书;在县、—乡级:河道上建设的应当取!得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规划同意!书 第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钱塘江河道管!理范:围内具有《历史、文化、科学价!值的古海塘、灌溉】工程、闸《坝等水利《工程:应当加强研究、管】理和保护保持其原有!的功能、建筑特【点、历史《风貌和文化价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和损毁! 第十?五,条, ,经批准使《用钱塘江河道—水域进行建设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占用水域补偿费】 ,使用水域进行—建,设批准使用期届满应!当恢复原状 第【十,六条 河道》采砂管理《按照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钱塘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河道采》砂管理协调机—。制及时处理河道【采砂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水行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公安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 钱【塘江流域内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流域内水!库、水电《站,。、闸坝等工程管【理单:位应当服从各级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的统【一调度保障》流域防汛防台抗【旱安全 第十八【条 钱塘江江山港】和常山港《汇,合处:以下干流《和浦阳江、新安江、!乌溪江?的径:。流调蓄计划》和水量?分配方案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征求有关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意:见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其《他,省级:和市级河《道的径流调蓄计划和!水量分配方案由【所在地设《区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流域综合—规,划编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县级、乡级河道的】径,流调蓄计划》和水量分配方案由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流域综!合规划编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未按照要《求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或者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未经审查》批,准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 ?平湖金丝娘》桥与慈?溪庵东连线以外的钱!塘江河?口段:。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省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和—。有关设区的市、县】(市、区《)加强规《。划、科?研和管理 第二十二!条 钱塘江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水污染防治、水!质监测、《取,退水管理、水土【保持、水量调度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条《例,自1998》。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