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基础测—绘管理办法》
(2012— 年 1《。2 月? 17 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3:08 号公》布 根据2017】 年 9 》月 22 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357 【号,公布的关于修改〈浙!江省农?业废:弃物处理与利用促】进办法〉等10 】件省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基础测绘管理规范】基础测绘活》动保障基《础,测绘事业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基础测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基础】测绘活动及其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基础测绘是!公益性事业 基础】测绘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分级管理、】。定期更新、保—。障,安全、 促进应【用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基础】测绘工作《的领导组织制—。定并实?施基础测绘规划【将基础测绘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基础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基础】测绘科学研究、设】施建设和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建立统一—的基:础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共享提高【基础测绘保》。障,服务能?。力
基?础测绘设《施建设?应当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有】效利用、兼顾当前与!长远需?要的原则避免重复】投资
第七条— 基础?测绘必须《。采用国?家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
第二!章 基础测绘规【划与计划
第八条】 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发,。展和改革、》。财政、国土》资源、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林业、海洋!。与渔业、人民防空】、电力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上一级?人民政府的基—。础测绘规划和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编制本地区基—础测绘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 基础测绘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涉及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或者》作战工程的还应当征!求有关军事机—关的意见
基础测绘!规划报?送审批文《件应当附具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说明
】第十条? ,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公布【经批:准的基础测》绘规:划其中涉《及保密的《内容不得公布;确需!公布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保《密处理?并,经依法审定》后方可公布
经【批准的基础》测绘规划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按照:原组织编制》。和,审批程序执行—
第十?一条 基础测—绘规划?的规划期《为 5 年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专家、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提出规划《实施评估意见—。
规划实施》评估意见《应当作为《修改规划和制—定新规划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 发展和改【革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根据基础测】绘规划、《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在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基础测绘年度计【划并分别《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接—受备案的《主管部门应当对报备!案的基础测绘年度】计划进?行,审核对成果可—以共享的《测绘项目应》当统筹协调避免【重,复投入
第三章【 基础测绘项目【的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基础测绘项【目由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省】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负,责下列基础测—绘项目的组织实施
!(,一)建立和复—测全省统一的—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空间定位【网;
(二)测【制和更新全省 1】∶ :10000、城市规!划区 1《∶ 5000—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及其数字化产品;
!(三:)组织实《施省:基础航空摄影;【
(四)取得—省基:础地理信息的卫星遥!。感资料;
(—。五)建立、维护【和更新?省基础?地理信?。息系:统;
(六》。)收集?、采集和《更,。新全省地名》地址数据《建立和更新数据库】;
:(七)组《织,实施:省海洋测绘建立和】更新海洋地理信【息系统?;
(八)建—立和:维护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
(九《)编制省综合地图集!、普通?地图集?;
(十)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基础—测绘项目
第十五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下列基础】测绘项目《的组织实施
(【一,)建立和复测基【础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空间定位网;】
(二)测制和更】新 1∶《 2000、1∶】 1000、1【∶ 500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及其数字《化产品;
(—。三)组织《实施基础航空摄影】;
(四)》。取,得基础地理信息的卫!星,遥感资?料;
(五)—建设和维护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
?(六)?收集、采集和更【新地名地址数据【建立和更新数据【。库;:
(七)建》立和更新城》市三维模《型及三维地理—信息:系统;
(八)测】绘城市地下空—间的管线、》轨道交通等》设施建立和》更新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
》(九)?建立和维《护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
(】十):编制综合《地图集、普通地图】集;
(十一)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基础【测绘项目
第十六条! 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根据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国家、省!。规定的测绘》成本定额确定基【础测绘年度预—算经费保障基础【测绘项?目的实施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基》础测绘经《费,的财政支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省》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基础测绘项目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财政规定需》。。由设:区的市承《担有:关经费的《从其规定
》第十七条 基—础测绘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财政和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基,础测绘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基《础测绘项目绩效评价!
第十八条》 组织实《施基:。础测绘项目》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基础测绘项目承】担单位
基础测绘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规定的—测,。绘资质并《不得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从【事,基础测?绘,活,动
第十《九条 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应当与基础】。测绘项目承担单位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基础:测,绘项目?的内容?及其完成时间、【经费支付进度、【成果验收标》准、成果归属与汇】交要求?、保密规定、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等内《容依法?约,。定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条 基础《测绘: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基础测绘成果质!量管理制度对完成】的基础?测绘成?果质:量负责
《第,二十一条 基础测绘!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保密制度完善!保密措施《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保密【知识教育和管理【
第二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拆除或者擅自移动】基础测绘《设施
基础测—绘设施遭受破坏【的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组织力《。量修复确保基—础测绘活《动正常进行》
第二十三条 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应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需要按?照基础?测绘条例和》突,发事件应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基础测!绘应急保障预案【
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发生后—。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启动基础测绘!应急保障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应】急测制和更新工作】
第四?章 基础测绘成果的!更新与利用
第【二十四条 基础测】绘成:果应:当根:据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基】础地理信息变—化情况等《因素确定更》新周期?。。自然灾害多发—地区以及《国民经济《、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急需的基》础测绘?成果应当及时更新】
下列?基础测绘成果实行定!期更新
(一)【1,∶ :1000《0、1∶ 500】0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及其!。数字:化产品每《 3 年更新一次;!
(二)《1∶ 2000【、1:∶ 1?00:0、1∶ 50【0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及其数字《化,产品每 2》 年更新一次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对基—础测绘?成果:实行动态更新
【第二十五条 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更新基础《测绘成果应当—及时收集有关行政】。区,域界线、地名、水系!、交通运输、居民】。。点、植被等地—理信息的《变化情?况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林业】、,海,洋与渔业、人—民防空、电力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予以支持和配!合
第二十六条 基!础测绘成果应当【实行:共,享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公布基础测》绘成果目录》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其他!测绘活动时应当充分!利用已有的》基础测绘成果
【使用财政资金的除基!础测:绘以:外的:其他测绘项目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工程测绘项目有】关部门在批准项【目立项前或者财【政部:。门,在审核项目预算支出!时应当书《面,征求同级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的意见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材料之日【起 10 日内反馈!。。意见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认?为已有?基础测绘成果可供利!用的应当提》供相应的基础测绘】成果
确属重复测绘!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立项和预算支出】
第二?十七条 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利用基础!。测,绘成果和相关地理】信息对一定区域【内,重要的自《然、经济、社—会要素进行定量【化、空?间化的动态监测和分!。。析为政府管理决策】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第二十八条 】基础测?绘成果的《检验、?汇交、?保管、提供、利用】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浙江省测绘管—理,条例、?浙江省测绘》成,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基础测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浙江【省,测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权【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编制基础测绘】规划:。的;
?(二)?未按照规定使用基】础,测绘财政经费的;】
(三)未》按照保密规定对【涉密人员、涉—密项目进行管理或】者发生失泄》密事件的;
—(四)未及时采取】。措施、组织力—量修复基础测—绘设施影响基础【测绘活动正常进行】的;
(五)有其】他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行为《的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 2013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