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基础测绘【管理办法
》(2012 —年 12《。 月 17 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3!08 号公布 根】据201《7 :年 9 月》 22 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357《 号公布的》关于:修改〈浙《江省农业废》。弃物处理与利用促】进办法?〉,等10 件省—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基础测绘管】理,规范基?。础测绘?活动:保障基础测绘事【。业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基础【测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基础测绘活【动及:其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基础测绘是公益【性事业 基础—。测绘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分级《管理、?定期更?。新、保障《安全、 促进应【用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基础测绘工作】的,领导:组织制定并实—施基础测绘规—划将基础测绘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基础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基础测!绘科学研究、设施建!设和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建立统《一,的基础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共享提高基!础测绘保障服—务能力
基础—测,绘设施建设应当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有效利用—。、兼:顾当:前与长远需要的原则!避免重复投资—
第七条 》基,础测绘必须采用国家!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
第《二章 基础测—绘规:划与计划
》第八:条 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发展】和改革、财政—、国土资源、—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林,业、海洋《与渔业、人民防空】。、电力?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上一:级人民政《府的:基础:测绘:规划和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编制本地区基—础,测绘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 —。。基,础测绘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涉及》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或者:作战工程的》。还应:当征求有关军事【机关的意见
—基础测?绘规划报送审—批,文件应当附具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说明
第十条 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公布:经批准?的基:础测绘规划其—中涉及保密的内容不!得公布;确需—公布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保密处理《并经依法审》定后方可《公布
经批准—。的基础测《。绘规:划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按照原组】织编制和《审批程序执行—
第十一条》 基础测《绘规划的规划期【为 5 年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专家】、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提出】规划实施评估意见】
规:。划实施?评估意见应》。当作为修改规划和制!。定新规划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 发展和改—革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根据基础测绘规【划、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在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基!础测绘年《度计:划并分别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接受备案的【主管部门应当—对报备案的基础测】绘年度计划》进行审核对成果可】以共享的测绘项【目应当?统筹协调避免—重复投入
第—三章 基础》测绘项目《的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基础测绘项】目由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省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负责下列基础测!绘项目?的组:织实施
(一)【建立和复测》全省统一《的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空间定位网》;
(?二,)测制和更新全省 !1∶: 10000—、城:市规划区《 ,1∶ 5000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及其数字化】产品;
(三)组】织实施省基础—航空摄?影;
(四)取得】省基础地理信—息的卫星遥》感资料?;
:(五)建立、—维护和?更新:省基础地理信—息系统;
(六【)收集、采集和更】新全省地名地址数据!建立和更新》数据:库;
(七)组【织,实施省海洋》测,绘建立和更新海洋】地理信息系统;
(!八)建?立和维护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
(九)编制省综合!。地图集、普通地图】。集;
(《十)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基—础测绘项目
第【十五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下?列基础测绘项—目的组织实施
【(一)建立和复【测基础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空间定《位网;
(》二)测制和》更新 1∶ —2000、1∶【。 1000、1【∶ 500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及其数—。。字化:产品;
《(三)?组织:实施基础航空—摄影;
《(,四,。),取得:基础地理信息—的卫星遥感资料;】
(:五):建设和维护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
(六)收》集、:采集和更《新地名地址数—据建立和《更新数?据库;?。
(七)建立和更新!城市三维模型及【三维地理信息系统;!
(八)测绘城【。市地下空间的管线】、轨道?交,通等设施《建立和更新》。。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
(九)建立和】维护: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
(十)】编制综合地》图集、普通地图集】;,
(十一)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基—础测绘项《目
第十《六条 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根据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国家、!省规定?的测绘成《本,定额确定《基,础测绘?年,度预算经费保障基】础测绘项目》。的实施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基础测绘【经,费的财政支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省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基础测》绘,项目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财政规定!。需由设区的市—承担有?关经费的从》其规定?
第十七条》 基础测绘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财政和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基础测!绘,。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基础:测绘项目《绩效评价
》第十八条《 组织实施基础测绘!项目: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基础:测绘:项目承担单》位
基础《。测绘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规》。定的测绘资质—并不得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从事基】础测绘活《。动
第十《九条:。 ,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应当与基》。础测绘项目承担单位!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基础测绘项目的!内容及其完成—时间、经费支付进】度、成果验收标准、!成果归?属与汇交要求、保密!规定、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等内容依—法约定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条 基础【测绘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基础测绘成果质量!管理制度对》完成的基础测绘成】。果质量负《。责
第二十一—条 基础测绘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保密制度完》善保密措施》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保密知—识,教育和管《理
第二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拆除或!者擅自?移动基础测绘设【施
基础《测绘设施遭受破坏】。的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组织《。力量修复确》保基础测绘活—。动正:常进行
第二—十三条? 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应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需!要,。按照基础测绘—。条例和突发》事件应?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基》础测绘应急保—。。障预案?
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发《生后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启动基》。。础,测,绘应:急保障?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应》急测制和《更新工作
第四【章 基?础测绘成果的更新】与利用?
第:二十四条 基础测绘!成果应?当根据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基础地理《信息变化情》况等因素确定更【。新周期自然》灾害多发地区以及】国民经济、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急需的《基础测绘成果应当】。及时更新
》下列基础测绘—。成果实行《定期:更新
?。(一)1∶ 1【0000、1∶ 】5000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及其数字化产品!每 :3, ,年更新一《次;
(二》。)1∶ 2000】、,。1∶ 10》00、1∶》 50?。0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及其》。数字化产品每 2 !年更新一次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对基础测绘—成果:实行动态更》。。新
:第,二十五条 》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更新基础测绘成!果应:当,及时:收集有关行政区【域界线、地名—、水系、交通运【输、居民点、植被等!地理信息《。的变化情况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林—业、海洋与》渔业、人民防空【、电力?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予以支持和配—合
第二十六—条 基础测绘成果应!当实行共《享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公!布基础测《绘成果目录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其—。他测绘活《动时应当充分—利用已有的》基,础测绘成果
使用】财政资金《的除基础测绘以【外的其?他测绘项目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工程测绘项目】有关部门《在批准项目立项前或!者财政部门》在审核项目预算【支出时应《当书面征求同级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的—意见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材料之?日起: 10 日内反馈】意见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认为已》有基础测《绘成果可供利用的】应当提供相应的基础!测绘成果
》确属重复测绘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立项】和预:算,支出
第二十七【条 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利:用基础测绘成果和相!关地理信息对一定区!。域内重要《的自然、经》济、社会《要素进行定量化、空!间化的动态监—测和:分,析为:政府管理决策—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第二十》。八条 基础》。测绘成果《的检验、汇》交、保管、提供、利!用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浙江省测绘管理条例!。、浙江省测绘成【。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基础测?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浙江省测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权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编制?基础:。测绘规?划的;
(二—)未:按照规?定使用基础》测绘财政经》。费的;
(三)【未按照保《密规定对涉密—人员、?涉密:项目进行管理—或者:发生失泄密事件的】;
(四《。)未及时采取措施、!组织力量修复基【础,。测绘设施《影响:基础测绘活动正常进!行的;?。
(五?。。)有:其他:。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行为的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 20】13: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