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基础测绘【管理办法
》(2012》 年 12》 月: 1:7 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3【0,8 :号公布 根据20】17 年 》9 月 22 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357 号公布的!。关于修改〈浙江【。省农业废弃》物处理与利用—促进办法〉等1【0 件?省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基础测绘管理【规范基础《测绘活动保障基础测!绘事业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基础测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基础》测绘活动《及其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基础测绘是【公益性事业 基础测!绘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分级管理、定期】更新、保障安全、】 促进应用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基础测绘工作的】领导组织《。制,定,并实施基础》测,绘规:划将基础测绘—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基础】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基础测绘科【学,。研究、设施建设和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建立统一—。的基础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共,享提:高基础测绘保障【服务能力
基—础测绘设《施建设应《当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有效《。利用、兼顾当—前与:长远需要的原则【避免重复投资
第七!条 基础测》绘必须采用国家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
第二章 》基础测绘规划与【计,划
第八条 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发展】和改革、《财政、?国,土资源?、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林》业、海洋与》。渔,业,。、人民防空、—电力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上一级《人民:政府的基础测绘【规划和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编制本地区基—础测绘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 基础测—。。绘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涉—及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或者【作战工程的还—应当征求《有关军事机关的意】见
基础测绘规【划报送审批文件应】当附具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说明】
第十?条 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公》布经批准的基础【测绘:。规划其中涉及保密】的内容不得公布;确!。需公布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保密【处理并经依》。。。法审定后方可—公布
?经,批准的基础测绘【规划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按照原组织】编,制和审批程序执行】
,第十一条 基—础测:绘规划的规划期为】 5: 年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专家、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提出规划实施评【估意见
规划—实施评估意见应【当作为修改规划【和制定?新规划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 】发展和?改革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根据基础测绘【规划、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在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基础测绘年度计划】并分别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接受备!案的主管部门应当对!报备案的基》础测绘年度计—划,进行审核对》成果可以共享的测】绘项目应当统—筹协调避免重复投】。入
第三《章 基础测》绘项目的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基础测绘项目由】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省《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负责下列基础测【。绘项目的组织实施】
,(一)建立和—复测全省统一的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空间定位】网;
(二)测【制和更?新全省 1∶ 1】0000《。、城市规划区 【。1,∶ 500》0,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及其数字化》产品;
《(三)组织实施省】基础航空摄影;【。
(:四)取得省》基础地理信息的卫星!遥感资?料;
(五》)建立?、维护和更新省基】础地理信息系统;
!。(六)收集、—采集和更新全省【地名地址数据建立和!更新数据库;
(七!)组织?实施省海洋》测绘建立和更新【海,。洋地理?信息系?统;
(八)建立和!维护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
(九》),编制省综合地—图集、?普通地图集》;
(十《)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基!础测绘项目
第【十五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下】列基础测绘项目的组!织实施
(》一)建立和复测【基础: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空间定位网;!
(二)测》制和更新 》1∶ ?2000《、1∶ 《1000《、,1∶ 50》0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及》。其,数字:化产品;
(—三)组织实》施,基础航空《。摄,影;
(四)取得基!础,地理信息的卫星遥感!资料:;
(五)建设【和维护?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
(六)收—集、采?集和更新地》名地址数据建—立,和,更新数据库;
(】七,)建立和更新城市三!维模型及三维地理】信息系统《;
(八)测—绘城市地下空间的管!。。线、轨?道交:通等设施建立和更】新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
(?九)建?立和:维,护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
—。(十)编制综—。合地:。图集、普通地图【集;
(十一—)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基础测绘项目
第!。十六条 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根据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国家、省规定】的测绘成本定额确】定基础测《绘年度预算》经费:保障基础测绘项目的!实施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基础测绘经费的财】政,支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省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基础测绘》项目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财】政规定需由设区的】市承担有关经费的】从其规定《
第十七条 基础测!绘,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财政【和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基础?测绘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基础测绘项】目绩:效评价
第》十八条? 组织实施基础测绘!项目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基础测绘项目—承担单位
基—础测绘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规定【的测绘资质并—。不得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从事基础测】。绘活:动
第?十九条 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应当与基础—测绘项?目承担单位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基》础测绘项目的内容】及其完成时间—、,经费支付进度、【成果验?收标:准、成?果归属?与汇交?要求、保密规—定、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等内】容依法约定》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条 基础测绘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基础测绘成】果质量管理制—。度对完成《的基础测绘成果质】量负责
第二—十一条 基础测绘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保【密制度完善保密措施!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保密知识教【。育和管理
第二【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拆除或者》擅自移?动基础测绘设施
】基础测绘设施遭受破!坏,的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组,织力量修复确保基】础测绘活动正常进】行
:第二十?。三条 ?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应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需,要,按照基础测》绘条例和突发事件应!。。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基础测《绘应急保障预案
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发生后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启,动,基础测绘应急保障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应急测制和更【新工作
第四—章, 基础测绘》成,果的更新与利—用
第二十四条 基!础测绘成《果应当?根,据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基础地理信!息变化情况等因【素确定?更新周期自然灾害】多,发地区以《及国民经济、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急需的!。基础测绘成果应【当及:时更新?
下列基础测绘成果!实行定期更新
(】一)1∶ 1000!0、1∶ 5—00:0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及其数》字化产?品每 3 年—更新:一次;
(二)1∶! 2000、1∶ !1000、1∶【 500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及其数字化产品!每, 2 年更新一次】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对》基础测绘成果实【行动态更《新
第二十五条【。 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更新基础测】绘成果应当》及时收集有关—行政区域界线、地】名、水系、交通运】输,、居:民点、植被等地理】。信息的变化情况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林【业、海洋与渔—业、人民防空—。。、电力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予以支—持和配合
第二十六!条 :基,础测绘成果应—当实行?共享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公布基础测绘】成,果目:录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其他?测绘活动时应当充分!利用已有的基—础测绘成果
使【用财政?资金的除基础测【绘以外的其他—测绘项目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工程测】绘项目有关部门在批!准项目立项前或者】财政部门在》审核:项目预算支出时应】当书面征求同级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的,意见: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材料之日》起 :10 日内》反馈意见《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认为已【有基础测绘》成果可供利用的应当!提供相应的基础测绘!成果
?确属重复测绘—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立项:和预算支出
第【二,十七条 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利用基础】测绘成果和》相关地理信息对一定!。区,。域内重要的自然、经!济,、社会要素》进行定量化、—空,间化的动态》监测和分析为政府】管理决?策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第:。二十八条 基础测】绘成:果的检验、》汇交、保管》、提:。供,、利用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浙江省测绘》管理:条例、浙江省测绘】成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基础测【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浙—江省测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权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编】制基础测绘规划的;!
(二)未按照【规定:使,用基础?。测绘财?政,经费的;
》(三)未按照保密规!定对涉密人员、涉密!项目进行管理或【者发生失《泄密事件的;
(四!),未及时采取措施、组!织力量修复基础测绘!设施影响基》础测绘活动》正常进行的;
(五!。)有其他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行!为的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 2013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