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200?9年9月《23:。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 根据2012【年1月12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7年6月《3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二十!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8年3月28【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十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一般《规,定, 第三章  —城乡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四章】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五章  其】他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 为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及?其监督?管理 第三条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坚持环保优先!。方针实行《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的原则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增《加投入?加强技术力》量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提高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能【力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农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督促、指导、协!调其他?有,。关,部门做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设区【的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下设的固—体废物管理》机构负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卫生、交!通,。运,输、农业、公安【等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倡导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新》。闻,。单位应当加》强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 第七条—  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 !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一般规定   !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积极推进固体废物!分类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固体!废物再利用》提高固体《废物利用率 第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政府网站、公报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定?。期发布?。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处置状况!。等信息并逐步建立和!完善信息查询系统】为公众查询和获取有!关信息提供方便【和服务 第十条 】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的?档案按年度》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登!记申:报登:记事项发生》重大改?变,的应当在《发,生改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逐步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网—上申报信息平—台 第十一条  固!体废物实行集中【处置全省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应当根据各地【处置固体废物的【需要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由省发展和》改革部门会同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编—制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全省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和城乡规划要—求组织建设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和?完善配?套,。的经济?、技:术政策?鼓励和支持》各类资本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投资建设《、经营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 第【十二条  》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运营单位按】照规定向《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偿服务—收取固体废物处置费!保证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正常运《。。行 :。省,。人民:。政府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固体废物处—置收费的管理办法】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环境保护、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生?活垃:圾处理费具体—收费标准由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省,人民政府价格、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指定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的经营者不—得,设置地区障碍干扰】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十四条【  行政执》法部门收缴的假冒伪!劣物品?需要销毁的》应当采取《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方】式进行处《置禁止露《天焚烧、擅自填埋】 第十五条  【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终》止或者搬迁的应当】事先对原址土壤和】地下水?受污染的程度进行监!测和评?。估编制环境风险【。评估报告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对》原址土壤《或者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应当进行环!境修复? 环境监测、评【估、修复等费—用由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和造成污染的【单位:承担   第三章】  城?乡,。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十【六条  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编制和城乡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置体系建设】。的,指导 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由市、县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组织编制经上一】级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应:当包含生活垃圾污】染的防治 》从事城市新》区开发、《旧区:改造:、住宅开发和—。村镇建设开发的单】。位以及?机场、码头》、,车站、公园、—商店等?场所和公共设施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和:环境卫生标准配套】建设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第十七条【  新建、改建、扩!。建,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应当严格遵守—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符》合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展和改革部!门核:准或者审批项目时】应当:征求:同级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十《八,条  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管理》的,。具体:办法由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规《定结合?本,地,生活垃圾最》终处置方式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服务许可证 第十九!条  餐饮、—娱,乐、宾馆等》服务性企业以及机】关,、学校等《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应当实】行单独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或者利—用 :倡导净菜上市—、文明用餐》。减少餐厨垃圾的【产,。。生量 第《二十条  鼓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对建筑垃圾进行综】合利用鼓励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 建—设单位需要处置建筑!垃圾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工程开【工前向当地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建筑垃圾消纳!场地的设置应—当经:。当地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一》条  ?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独立的建《筑垃圾收《集场:所对施工现场—出入口地面作—硬化处理《设置清洗设施—、设备清洗出场车辆!防止污染环境 运】输建筑垃圾应当使用!密闭式?运输工具按照规【定,的时:间、线路运》送到:指定的消纳场地 第!。二十:。。二条  《从事公路《、铁路、民航、水】。路交通?运输: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收集、处置【运输活动中》产,生的生活垃》圾 第二十三—。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农村》生活垃圾组保洁、】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市》、区)集中》处置的机制对农【村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给予》财政补助和支持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转运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二十四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建设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体系和—无害化处置设施逐】。步实现城乡共—建,共享 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应当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符合】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标准鼓?励采用焚烧发电【等先:进技术处置生活【垃圾: 对已经建成运行】。的,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由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环】。境卫生标准进—行,无,害化等级评定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应急预案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的企业应当制定生活!垃圾污染突》发事件应急方案报所!在地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章】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二十六条 —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年度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在每年十【一,月三十日前将下一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在发生改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并相应调整】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一)!所产生的《危险废物类别发生】变化的; (—。二,)危险废物产生数】量超过预计的百分之!二十或者少于预计的!百分之五十》的,; (三)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备?。、工:艺发生?变化的; (四【。)委托他人进行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受托方—变更:的; (五)—其他重?大变更事项 第【二十八条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台账如实记载!危险废物《的名称、类》别、时间、数量、去!向等情况并保存五】年以上?。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终?止的应当将台账报】送所在地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存【档管理 第二十九】条  申《请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危险废物接》受单位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同意接受;】 (:二)危险废物的包】装、运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和要求;【 (三)《有防止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污染环境《的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方:案;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十条  转移危险】废物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报—送移出地、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无转:移联单的运输单【位不得承《运贮存、利用—、处置单位不—得接受?。。 第三十一条  严!格控制本省行—政区域以外的危【险废物转移至本省境!内贮存或者处置 】。第,三十二条  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实行》集中就近原则 新】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设施应当与机关】、学校、医院、【集,中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目标《。保持:足够的安全防护【距离已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利用!、处:置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环,境敏感?目标 第三十—三条  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但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豁免—管,理的除外 》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 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个人?或,。者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贮存、》。利用、处置》 第三十四条 【 从事利用》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向?有权限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一)《有两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 (《二)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 (三)有【与所利用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利用技术和工—艺; (四)有保】证危险废物利用【。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 【(五)对危险—。废物: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物有合理的》处置方案《或者措施 利用【危险废?物,生产的原材料—或者燃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的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并报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五条 — 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应当将危《险,废物处置情》况记:录簿:保存十?年以:上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情况记录簿】应当永久保存对【填埋危险《废物的场所应—当设置永久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第三十六条  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其他相关单》。位应当?建立实验室废物分】类、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对》所属:实验室产生》的,废药剂、废试—剂、:实验:动物尸体及其他实验!室废物的管》理防止其污染环【境、危害公众健康】 实验?室产:生的液态《废物应当分类—暂存不得直》。接倾倒过期、失效】及多余药剂应当设置!专门贮存场所—分类存放不得擅【自弃置、《填埋 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当定期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置 第《三十七条《  医疗卫生—机构发现《医疗废物处置单位不!按时收?集医疗废物的或【者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发现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不当或—者医:疗废物数量无故发】生重:大变化应当及时【向环境保护、—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环境保《护、: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及】时,调查处理《 第三十八》条  ?综合性、区域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退役费】用应当预提》列入投资概算;退】役费用?未列入投资概算的可!以从处置收费中预提!一定比例的》费用作为退役费【。。。用列入经营成本【退役费用《应当用于《设,施,和场所退役后的维护!和监测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不得—挪作:他用退役费用的具体!提,取和: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财政、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三【十九条? , 鼓励?和支持保险》企业:开发有关危险废【。。物,的环境污《染责任险《;鼓励和支》持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 第四》十条  有害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由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具体办【。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有害废物名录【由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五章 】 其他?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组,织建设水处》理产生污泥的—区,域性处?置设施?研究、推广水处【理产生污泥处理【处置技术《引导综合利用—水处理产《生污泥促进水处理】产生污泥的无害化】处置: 城镇污水处理费】中应当?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专款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产生污泥的—处,置 :第四十?。二条  污水处【理产生污《泥的单位应》当建:。立污水?处理产生污泥管【理台账按照》有关规定处》置防止污染环—境;:属于危险废物的其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应当符合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污水处理设【施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应当包【含,污泥利用或》者处置方案 自【行利用和处》置污泥的应》当配套建《设污泥利《用或者?处置设施且与污水】处理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不,。自行:利用或者处置污【泥,。的应当?将,委托利用或者处【置,污泥:。的情况在污水处理设!施试运?行前报告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第四十四条 【 ,自来水厂《应当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排泥水进行!。集中: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排,入水体的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污泥应当进—行,综合利?用或者安全》处置 第四十—五条  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以外的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由—设区的市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名录或者—临时名录并向社会公!布 :从事: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要求《对电子废物进行拆】解、利用和处置防止!。污染环?。境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第四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依法作出许—。可决定?。或者:办理批准文件的【; (二)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后不予查!处的; (》。三,)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 —(四:)擅自指定》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的经营《者的; (五—)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不按》照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或者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按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运输单》位承运或者》贮存:、利用、处》置单位接受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个人:或者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经营活】动的:。还可以由发证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吊销经营【许可:证,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建立污水处理产!生污泥管理台账【。的或者对危险—。废物:产生:情,况未如实记录台【账,、未按规定保存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有害废物是指不】属于危险废》物但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在利用和处】置,过程:中必然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废物 ?第五:十二条  固体废物!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和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适用本【条例 液态废物的】污染防治适用本条】例但是排入水—体的废水《的污:染,防治适用有关法【律、法规不适用本条!例 第五十三—条  本条例—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