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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2【009年9月23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2年1月】。1,2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7年6月—3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二十《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8年【3月28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十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 ,目  录 第一【章 :。 总:则, 第二章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一【般规定 第》。三章  城乡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四章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五章》  :其他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及其监督管理 第三!条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坚持环—保优先方针实行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的原?则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增加投【入加强技《术力量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提高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能力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农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督促、!指导、协调》其他有?关部门做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设区的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下设的固!体废:物管理机构负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卫】生、交通运输、农业!、公安等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倡导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新闻单【位应当加强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 第七条 》 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  第二章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一般规定】   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积极推进固!体废物?。分类: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固【体废物再《利用提高固体废物利!用率 第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政府网站、公—报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定期发布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处置状况】。等信息并逐步建【立和:。完善信息查》询系统为公众查询】和获取?有关信息提》供方:便和服务 第十条 !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的档案按年度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登记申报—。登记事项发生重大】。改变的应当在发【生改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逐步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网上申《报信息平《台 :第十一条《  固体废物实【。行集:中,。处置全省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应当根《。据各地处置固—体废:物的需要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由省发《展和改革部门会同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编制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全省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和城乡】规,划要求组织建设【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和完善配套的经】济、技术政》策鼓励和支持各【类资本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投资?建设、经营》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 》第十二条 》 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运营单位按照】规定向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偿服—务收取?固体:废物处置费保证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正常运行 省【人民:政,府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固体废《物处置?收费的管理办—法,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环境!保护、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生活垃圾处》理费具体收费—。标准由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省人民政府价格】、,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指定】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的《经营者不得设—置地:区障碍干《。扰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十【四,条  行政》执法部门收缴—。的假冒伪劣物品需要!销毁的?应当:采取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方式进行!。处置:禁止露天焚》烧、擅自填埋— 第十?五条  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终止?或者搬迁《的,应当:事先对原址》土壤和?。地下水受《污染的程度进行【监测和评估编制【环境:风险评估报告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对原!址土壤或者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应当进行!环境修复 环境监】测、评估《、修复?等费:用由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和造成】污染的单位承担 】  第?三章:  城乡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十六:。条 : ,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编制和城乡】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置体系建】设的指导《 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由市、县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组》织编制经《上一级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应当包含生!活垃圾污《染的防治 从事城市!新区开发、旧区改】造、住宅开发和村】镇建设开发》的单位以及》机场、?码头:。、车:站、公园、商店等场!。所和公共《设施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和环?境,卫生标准配套建设】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第十七条【  新建、改—建、扩建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应当!。严格:遵守: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符合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展?和改革部门》核准或者审批项目时!应当征求《同级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十八条》。  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管理—的具:体办:法由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规》。定,结合本地生活垃【圾最终处置方式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服《。务许可证 第十九条! ,。 餐饮、娱乐、宾馆!等,。服务性企业以—及,机关、学校等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应当实《。行单独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或者利用 倡导净!菜上市?、文:明用餐减少餐厨【垃,。圾的:产生量 第二十条】  鼓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对建筑垃圾》进行综?合利用鼓励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 建设单位需要处置!建筑垃圾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工!。。程开工前向当地【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建筑!垃圾消纳场地的【设置应当经当地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一条  !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独【立的建筑垃圾收集】场所对施工现场出】入口地面作硬化处理!设置:清洗设施《、设备清《洗出场车辆防止污染!环境: 运输建筑垃—圾应当?使用密闭式》运,输工具按照规定的】。时间、线路运送【到指定的《消纳场地 第二十二!条 : 从事?公,路、铁路、民—航、水?路交通运输》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收—集、处置运输—活动中?产生的生活》垃圾 第二十三【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农村生活垃》圾组保洁《、,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市、区)集中处置】的,机,制对农村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给予财政补!助和支持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转运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二十四条 》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建设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体】系和无?害化处置设》。施,逐步实现《城乡:共建:共享:。 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应当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符《合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标准鼓励采用焚】烧发电等先》进技术处置生活【垃圾 对《。已经建成运行的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由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环境卫生标准—进行无害化》等,级评:定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应:急预:案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的企业应当制定生活!垃圾污染突》发,事件应急方案—报所在地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章?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二十!六条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年度?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在每年十【一月三十日前—将下:一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七:条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在发》生改: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并相应调整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一)所产生》的危险废物类别【发生变?化的; (二)危险!废物产?生数量超过预—计的百分之二—十或者少《于预计的百》分之五十的; 【(三)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备!、,工艺发生变》化的; 《(四)?委托他人进行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受托方变更的】; (五)》其他重大《变更事?项 第二十八—条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台账如【。实记载危险废物的】名称、类别、时间】、数量、《去向等情况并保存五!年以:上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终止的应当将台账】报送所在《地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存《档管:理 第二《十九条  申请【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危险废《物,接受单位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同意接受;】 (二)危》险废物的包装—、运: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和要求; (三)!有防止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污染环境的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方案;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十—条  转移危险废物!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报送移出—地、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无转移!联单:的运输?单位不得承运贮存、!利用:、,处置:。单位不得接受— 第:。三十一条《  :严格:控制本?省行政区《域以外?的,危险废物转移至本省!境内贮存或者—处置 第三十二条 ! 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实行集【中就近原则 新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设施应当《与机关、《学校、医院》、集中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目标保持足【够的安全防护距离已!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利用!。、处置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环境敏感目标】 第三?十三条  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但【。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豁免管理的除外 !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 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个—人或者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贮存?、利用、处置 第】三十四条《 , 从事利《用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向有权限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一?)有两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 (?二)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 (三—)有:与所利用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利,用技术?和工:艺;: (四)有》保证危?险废:物利用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 (五)】对危险废物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物有—合理的处《置方案?或者措施 利用危险!废物生产《的原材料或者燃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的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并报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五条  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应当!将危险废物处置情况!。记录簿保存》十年以上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情况记—录簿:应,当,永久保存对填—埋危险?废物的场所应—当设置永久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第三十六条》  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其他:相关单位应当建立实!验室废?物分类、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对所属实《验室产生的废药剂】、废:试剂、实验动物尸体!及其他实验室废物】的,管理防?止其污染环境、【危害公众《。健康 实《验,室产:生的液态废物—应当分?类暂:存不得直接倾—倒过期、失效—及多余药剂》应当设置《专门贮存场所—分类:存,。放不得擅自弃置、】填,埋 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当—定期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置 第三十】七条:  医疗卫生机构】。发现:医疗:废物处置单》位不按时收集医疗废!物的或者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发,现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不当!或者医疗废物—数量无故发生—重大变化应当及时】向环境保《。护、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环境保—护、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及时调查处理 【第三十八条  【综合性、《。区,域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退役《费用应当《。预提列入《投资概算;退役费】用未列入投资概算的!可以从处置收费中预!提一定比例的费用】作为退役《。费用:列入经?营成本?退役费用应当用于设!施和场所退役后【。的维护和监测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不得挪作他用退】役,费用的具体提—取和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财政》、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三《十九条 《 鼓:励和支持《保险企业《开发有关危险—废物的环境污染【责任:险;鼓励和支—持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 第四十条 【 有害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由: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具体《办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有害废物名【。录由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 第五?章  其他》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四十一条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组织建设水处—理产生污《泥的区域性处—置设施研究、推【广水处理产生污泥处!理,处,置技术引导综—合利用水处理—产,。生污泥促进水处理产!生污泥的无害—化处置? 城:。镇污水处理费中【应当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专款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产生污泥!的处置 第四—十二条  》。污水处理《产生污泥《的单位应当建立污水!处理产生污》泥管理台《账按照有关规定【处置防止污染环境;!属于危险废物的其】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应当符合—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污水处理设施】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应当包含污泥】利用或者处置—方案:。 自行利用》。。和处置污泥的应当】配套建设污泥利用】或者处置设施—且与污水处理—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不自行利用或者【处置:。污泥:的应当?。将,委托利用或者处【置污泥的情况在污水!处理:设施试运行前报告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第【四十四条  —自来:水厂应当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排泥水进!。行集中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排入水体的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污泥应当【进行:综合利用或者安全处!置 第四十五条  !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以外的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由设区的市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名录或者临时】名录并向社会公【布 :从事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要求对电—子废物进行》拆解、?。利用和处置防止污】染环境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第四十六条》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依法—作出许可决定或【者办理批准文件的】; (二《)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后不予查】处的;? (三)《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 (—四)擅自指定—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的【经营者的; —(,五)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不按照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或者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按《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运输单》位承运或者贮存【、利用、《处置单?位接受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个人或》者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经营活动的》还,可以由发证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吊销经营许》可证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建—立污水处理》产生污泥管理台账】的或:者对危险废物产生】情况未如实记录台】。。账、:未,按规:定保存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有害废物是—指不:属于危险废物但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在利】。用和处置过程—。中必然?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废物 第五》十二条  固体废物!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和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适用本条例 液态废!物的污?染防治适《用本条?例,但是:排入水体的》废水的污染》防治适用《。有,关法律?、法规不适用本条】例 第?五十三条  本条】。例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