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2,009年9月—。23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2年!。。1月12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 根据2《017年6》月3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二十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8年3月28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十《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一?般,规,定
第三章 【城乡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四章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五章】 , ,其他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 为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及其《监督:管理
第三条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坚持环!保优先方针实行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的原则?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增加投《。入加强技术力—量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提高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能力: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农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督促、?指导、协调其他【有,关部门做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设区的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下设的固体】废物管理《机构负?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卫,生、交通运》输、农?业、公安等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倡导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新闻单位应当【加强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
第七条 — 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
第?。二章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一:般规定
《
第八条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积极】推进固体废物分【。类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固体废物再利—用提高固《体废物利用》率
:第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政府网站、公!。报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定期发【布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处置状况等信【。息并逐步建立和完善!。信息查询系》统为公众查询和获】取有关信息提供方】便和:。服务
?第十条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的档案按》。年度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登记?申报登记事项发生重!大,改变的应《当在发生改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逐步!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网上?申报信息平台
第十!一条 固体废【物实行集中处置【。全省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应当根据各地处!置,固体废物的需要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由省?发展:和改革部门会—同,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编制》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全省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和城乡规划—要求组织建设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和完善配套—的经济、技术政【策鼓励和支》持各类?资本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投资建设、》经营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
】第十二条 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运营单!位按照规定向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偿!服务收?。。取固体废《物,处置费保《证,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正常运》行,
,省人民政府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固体》废物处置收》费的管?理办法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环境保护、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生活垃圾处理—费具体收费》标准由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省人?民政府价《格、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指定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的经营】者不得设置地—区障:碍干扰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十四条 行】政执法部门收缴【的假冒伪劣物品需】要销毁的应》当采取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方式进行—处置禁止《露天焚烧《。、擅自填埋》
第十五条 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终止或者搬迁!的应当事先对原址土!壤和地下水受污染的!程度进行监》测和:评估编制《环境:风险评估报告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对原址—土壤或者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应当进行环境【修,复
:。环境监测《。、评估、修复—等费用由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和造成污—染的单位《承担
第三章 ! 城乡?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十六条 ! 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编制》。和城乡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置体系—建设的指《导
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由市、县】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组织编制经】上一:级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应当包含》生活垃圾污染的防】治
从事城市新【区开发、旧区—改造、住宅开—发和:村,镇建设开《发的单位以及机场】、,码头、车《站、公园《、商店等场所和公共!设,施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和环境卫!生标准配套建设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第?十七条 》新,建,、改建、扩》建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应当严格遵守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符—合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展?和改革部门核—准或者审《批项目时应当征求同!级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十八?条 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管:理的具体办法由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规定结》合本地生活垃—圾最终处置方式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服务许可证
—第十九?条 餐饮、娱【乐、宾馆等服务【。性,企业:以及机关、学校等】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应当实行单》独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或者利用
倡!导净菜上市、—文明用餐减少—餐厨垃圾的产生量
!第二十条 —鼓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对《建筑垃圾进行—综,合利用鼓励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
建】设单位?需要处置建筑—垃圾: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工程开》工前向当地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建筑垃圾》消纳场地的》设置应当经当—地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一条 】 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独立》的建筑?垃,。圾,收集场所《对施工现场出入【口地面作硬化处理设!置清洗设施、设【备清洗出场》车辆防止污染—。环境:
运输建筑垃圾应当!使用密?闭式运?输工具按照规定的时!间、线?路运送?到,指,。定的消纳场地—
第二十二条 从!。事公路?。、,铁路、?民航、?水路交通运输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收集—、处:。置运输活动》中产:生的生活垃圾
【。。第二十三条》 ,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农:村生活垃圾组—保洁、?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市、区)集中!处置的机制》对农村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给,。予财政补助和支【持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转运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二十四—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建设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体系和无害化处置设!施逐步实现城乡共】。建共享
《。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应】当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符合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标】准鼓励采《用焚烧发电等先进】技术处?置生活垃圾
对已】经建成?运行的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由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环!境卫生标准进—。行无害?。化等级评定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应】急,预案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的企业应当】制,定生活垃圾污—染突:发事件应急方案【报所在地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第四章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二》十六条?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年度》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在每年十一》月三十?日前将下一》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在,发,生,改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并相应调—整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一)所产生!的危险废《。物类别发生变化【的;
(二)—。危险废物产》生数量超《过预计的百分之二十!或,。者少于预计的百分之!。五十:的;
(三)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备、工艺发!生变化的《;
:(四)委《托他人进行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受托【方变更的;
(五)!其他重大变》更,事项
第二十八条】 ,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台账!如实记载《危险废物《。的,名称、类别、—时间、?数量、去《。向等情况并》。保存:五,年以上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终止】的应当?将台账报送所在地】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存:档管理
第》二十九?条 : 申请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危险【废物:接受单位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同意《接受;
(二—),危险废物的包装【、运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和要求;
(】三)有防止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污染环境!。的,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方案;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十条《 , 转移危险》废物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报送移出地、】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无转移【联单的运输单—位不得承《运贮存、利用—、处置单位不—得接受
第三—十一条 严—格控制本省行政区域!以,外的危险废物转移至!本省:境内贮存《或者处?置
第三《十二:条 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实》行集中?就近原则
新—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设《施应当与机关—、学校、医院、集中!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目标—保持足够的安全防护!。。距离已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利用、—处置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环境敏感《目标
?第三十三条 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但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豁免管理】的除外?
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
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个《人或者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贮存、利》。用、处置《
第三十《四条 从事利用】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向有?权,限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一):有两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
(二)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
(三)有与】所利用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利用技术和工【艺;
?(四)有保证危险】废物利用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
(【五):对危险废物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物?有合理?的处置方案或者措施!
利用危险废物【生产的原材料或【者,燃,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的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并报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五条 ? 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应—当将危险《废物处置《情况记录簿保存十年!以上: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情【况记:录簿应当永久保存】对,填埋危险废物的场】所应当设置永久【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第《。三十六条 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其他相关单位】应当:建立实验室废物分】类、: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对所属实验室—产生的废《药剂、废试剂—、实验?动物尸体及其他实】验,。室废物的管理防止】其污染环境、危害】公众健康
实验室产!生的液态废》物,应当分?类暂存不得直接倾倒!过期、失效及多余】药剂应当《设置专门贮存—场所分类存放不得】擅自:弃置、填埋》
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当定期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置》
第三十七条 【 医疗卫生》机构发现医》疗,废,物处置单位不按时收!集医疗废物的或者】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发现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不当或者医疗废】物,数量:无,故发生重大》变,化应当及时向环境】保护、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环境保?护、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及时调查!。处理:
第三十八条 】综合:性、区域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退:役费用应当预提【列入投资概算;退】役费用未列入—投资概?算的可以从处置【收费中预《提一定?。比,。例,的费:用,作为退役费用列入经!营成本退《役费用应当用于【设施和场《所退:。役,后的:维护和监测》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不!得挪作他用》退役费用的具体提】取和: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财政、《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三十九条 【 鼓:励和:支持保险《企业开发有关—危险废?物的环境污染责任险!;鼓励?和支持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
—第四十?条 有《害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由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具体办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有害废物名!录,由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五章 ? ,其他: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组织建设水处!理,。产生污泥的》区,域性处置设施研究、!。推,广水处理产生污泥】处理处?置技术引《导综合利《用水处理产生污【泥促进水处》理产生污泥》的无害化处》置
城镇污水—处理费中应当—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专款】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产《生污泥的处》置
第四十》二条 ? 污:水处:理产生污泥的单位】应当建立污水—处理产生污》泥管理台账按照【有,关规:定处:置防止污染》环境;属于危—险废:物的其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应当符《合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污水处理设》施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应当包含!污泥利?用或者处置方案
】自行利用《。。和,处置污泥的应—当配套建《。设污泥利用或者处】置设施且与污水【处理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不自行利用或【者处置?污泥的应当》将委托?利用或者处置污泥的!情况在污水处理设】施试运?行前报告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第四十四—条 自来》水厂应当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排—泥水进行集》中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排:入水体的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污泥应当进行】综合:利用:或者安全处置
第】四十五条《 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以外的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由!设区的市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名录或者临时【名录并向社》。。会公:布
从?事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要求对电》子废物进《行,拆,解,、利用和处》置防止污染环境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第四十六条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依法作出许可决【定或者办理批准文】件的:;
(二《。),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后不《予查处的;
—(三)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
(四)》。擅自指定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的经《营者的?;,
(五)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不按《照,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或者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按【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运?输单位承运或者贮存!、利用、处置单位】接受: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个人或者】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经营活动的还可以】由,发证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吊销:经营许?可证
?第五十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建立污水处理产生】污泥管理台账的或】者对危险废物产【生情况未如实记录】台账、?未按规定保存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有害废物是指不!属于危险废物但【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在利用【和处:。置过:。程中必?然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废物
—第五十二《条 固体》废物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和》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适用本条例
—液态废物的》污染防治《适用:本条例但是排入水体!的废水的《污染防治适用有关法!。律、法规不适用本条!例
第五十三条 】 本:条例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