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
【 第? 71号 !。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已由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1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1,月24日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 【
: (2018【年1月24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 ?
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对《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作如下修《改 :
: 一:、删去第三条第【一,款中的“先环评【、后立项”
!二、将第《六,条第二款修》改为“省和太—湖流域市、县—(市、区《),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水利、建设—、交通、农业、渔业!。、,林业、财政、科技、!国土资源、卫—生、工?商、质量技》术监督、价格、旅】游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对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三》、将第十四》条,修改为“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水》利、渔业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组织太?湖流:域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立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应急】系统提高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 “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太,湖流域?的水环境《质量监测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太湖流域】的水:文水资源监》。测定期?向,。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委员会报告】。并通报有关部门【。;遇有突发性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和通报”
!四、将第十》。六条修改《为“在太《。湖流域新《建、改建、》扩建可能产生水污染!的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未【。经,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环境影响登记表】实行备案管理
】 “在太》湖流域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建】排污:口应当依法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涉及通航】、渔业水域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应当征求交通、渔】业部门的《意见”
【。。五、将第十七条【修改为“建设—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 ,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其《水污染防治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 六、将第二【十二条修《改为“太湖》流域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
《“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 七、将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设置《排污口禁止》私设排污口”
】 八、删去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
【 九、将第三十【一条改为第》二十九条修改为“】在严格控制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实行排放总量削减】计划:的前提?下按:。照有利于总量减少的!原则逐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鼓励太湖流域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流域外?转让排污权禁—止从太湖流域外【向流:域,内转:让排污权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 十、将《第三十二条改为【第三十条《删去第一款
!十一:、将第三《十七条改为》第三十五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对太!。湖流域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制革《、酒精?。、淀粉?、,酿造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现有生—产项目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应当依法关—闭”
—十二:、将:第四十三条改为第四!十一条将第二款、第!三款修改《为“贮运危险物品的!港,口、码头《应当采取防溢、防渗!、防漏等安全措【施入湖?船舶应当《设置污水污》物存贮装置》、集油或者油—水分离装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相应的防—污设备和器材—并持有合《法有效的防止水域环!境污染的证书与文】书运输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船舶不】得进入太湖
【 “海《事管理机构》、渔业?部门应当加强对船舶!污染防治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船舶污—染行为防止船舶污】染水体”
十!三、将第四》十五条改为第四【。十三条将第一—。项修改为“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 十四《、将:第四十六《条改为第四十—四条修改为“—除二级保护》区规定的禁止行为以!外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还禁止下列—。行为
》 “(一)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
“(二—)在国家和省规定】。的养殖范围外—从事网围、网箱养殖!利用虾窝、地笼网、!机械吸螺、底—拖网:进行捕捞作业—;
“—(三:),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
! “?(,四):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水上游】乐等开发项目; 】
“《(五:)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可能污染水【质的活动
— “除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依《法设置的《排污口外一级保护】区内已经设置的【排污口应当限期关】闭”
》 十五、将》第四:十七条改为第四十五!。条修改?为“太湖流域二【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 【
“(一—)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
“(二)】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
【 “(三》)扩大水产》养殖规模; —
“(四)【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
十六、—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六条“太湖!流域二、《三级保护区内在工业!集聚:区新建、改》建、扩建《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和,改建印染项》目,以及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现》有企业?在,不增加产《能的前提下实—。施提升环保标准的】技术改造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在实现国!家和:。省减排目标的基础上!实施区域《磷、氮?等,重点水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减量》替代: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建、扩建【项目新增的磷、【氮等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应当【从本区域《通过产业置换—、淘汰、关闭—等方式获得》的指标中取得且按照!不低:于该项目新》增年:排,放总量的1.—1倍实施减量—替代:;战:略,性新兴产业》改建项目应》当,实现项目磷、氮等】重点水?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减少】印染改建项目应当】按照不低《于该项?目磷、氮等重—。点水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指标!的二:倍实:行减量替《代;提升环》保标准?的技术改造项目的磷!、氮等?重点水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减少【幅度应当不低于该项!目,。原年排放总量的百分!之二十前述》减少:。的磷、氮等》重点水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指标不》得用于其他项目具体!减量:。替代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区域【水,环境质量改善—情况制定 》
“《前款规定中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除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情形外由《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其》中新:建、扩建项目减量替!代具体方案应当在审!批机关审查同意前】实施:完,成完:成,情况书面报送—审批机关
【 “本?条所:。指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具体类!别,由省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拟定【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
“太湖流【域设区的市减量完】成情况?应,当,纳入省人民政—府水环境质量考核】体系太湖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减量完《。成情况作《为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内容”?
十七、【将第五十三条改为第!五十二条《将第二款修》改为“饮用水水源受!到污染?可能威胁《供水安全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有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采】取停止?排放水污染物等【措施” 《
:。 十八?、将第五十》五条:改为第五《十四条?删,去第一款《第五项
十九!、将第五十六—条改为第五十—五,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未《经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或者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建设—单位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十、?删去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
《 二十一、将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九条合并作为】第五十六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排!污,口或者私设》。排污口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产,整治: ,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不?按照申报时间排【放污染物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整治” 》
?二十二、《将第:。六十二条改为第五】十七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超过规定【排,。放标准?排放污水的除依法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外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主管部门—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对负责运营】管理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单位扣减】超标期间《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费”!
二十三【、,将第:六十:三条改为第五十八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及?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装置:安装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装置未!按照规定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或者安装】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装置不正常运行!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二,十四、删去第六十四!条
二十五、!。将第六十六条改为】。第六十条修改为“有!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项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提出意?见报请本级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关闭”
! 二十六、将第【六十八条改》为第六十二条将【第一款、第二款【修改为“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水污染事故》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未按照》要求采?取治:理措施或者不具【。备治理能《力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造成一般或—者较大水污染事故的!按照水?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的百分之二十计】算罚款;《对造成重大或者特大!水污染事《故的按照水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的百分之三十计算】罚款还可以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 二十七、将【。第,七十条改为》。第六:十,。三条:。。将,第一:款修改为“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太湖流?域水污染危害的排】污方应?当及时排除危害依】法赔偿损失” 【。
此外对—部分条款作了文字】、技术修改》对条文顺序作了相】应调整
— 本:决定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 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
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
【 ?
(1【9,9,6年6月14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007年《9月:27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 :。根据2010年【9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2年《1月12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8年1月24】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 第二章》。 监督《管理:
: 第?三章 污染防治 !
?第四章? 饮用水水源保护!
第五章 】 法律责任
】 第六章 》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太湖水】污染防治保》护和改善太》湖水质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和人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太湖流《域,地表:。水体的污染防治太】湖流域包括太湖湖体!苏,州市、无锡市、【常州市和《丹阳:市,的全部行政区域以及!句容市、南京—市高淳区和》溧水区行政》区域内?对太湖水质有影响的!。河流、湖《泊,、,水库、渠道等水体】所在区域《
太湖流域实!行分级保护》划,分为三级保护区太】湖湖:体、沿湖岸五公里】区域、入湖河道上溯!十公:里,以及沿岸两》侧各一公里范—围为一?级保护区;主—要入湖河《道上溯?十公里?至五十公里》以及沿岸《两侧各一公里范围为!二级保?护,。区;其他地》区为三级保》护区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的具体范围由!省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
第三条! :太湖流域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环保优—先方:针坚持先规》划、后开发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
太湖水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统:一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行严格的环【保标准采取严厉的整!治手段建立严—密,的监控体系》有效防?治工业污染、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和减轻太湖—湖,体富营养化促—进太湖水质根本好】转,
: 第四条 太】湖流域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增加水污】染防治资金投—入确保?水污染防治》。的需要
太】湖,。流,域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环:境质:量负责?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实现?环境:保护任期责》。。任目:。标负主?要责任任期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和评《价主要负责人政绩】的重要内容
【 太湖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和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水污染防治工作太湖!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定期监督》、检:查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第五条 !省和:太湖流域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的太!湖水污染防》治委员?会负责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有关《。太湖水污染防治的】重大问?题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履行》太湖水污《染,防治职?责、开展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情况并!行使本级《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 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太【湖流域市、县(市】、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省,和太:湖流域市、县—(市、区)》。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水利、建】设、交通、农—业、渔业《、林业、财政、【科技:、国土资源》、卫生、工》商、质量《技术监督、价—格、旅游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对—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 :第七条 太—湖流域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推》进,水污染防《治的科?技进步?纳入:科技发展规》划列为?科技发展的优先领】域加:强水污染防治基础研!。究推广应用水污染】防治先进适用技术积!极开展蓝藻防治【。技术的开发应—用为综合治理—太湖:。流域水污染提供科技!支撑 ?
第八条 【 太湖流《域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太湖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科学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自觉:保护太湖水环境的】意,识
? 太湖流域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公民的环境》信息知情权鼓励【和支持公民》、社会组织参与太湖!水环:。境保护
— 第:九条 《。太湖流?域,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水环境的行为进行检!举、控告
— 在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监—督管理
】
? 第十条 省【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省环境保【护、水?利、建设、经—济和信?息化、农业》、交通、渔业、林】业等部门和有关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制定的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拟定本省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 太?湖流域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上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 在太湖流域制定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规划和进行》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
《 第十?一,条 省人民政府和!太湖流域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写该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未》编写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的审批机《关不予批《准 :
省人民—政,府和太湖流域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工!业、城市建设、能】源、水利《、交:。通、农业、渔业【、畜牧?业、:林业:、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应当在《该专项规《划,草案上报审批前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向审批该专项规划】的机关?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未附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机?关不:予批准
第十!二条 ? 省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等有关《部门:会同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拟定太湖!流域禁止和》限制的?产业、产品目—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太—湖流:域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限?期,淘汰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落后工艺和【设备
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环境保【护、: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本条规定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 第十三条 省】人民政府对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标准:;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 省人民》政府根据太》湖流域水质保—。护和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布局的需—要适时修订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
】 第十四条 【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水利!、,渔业: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组织太湖流域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立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应急》系统提高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
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太湖流域的水环!境质量监测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太】。。湖流域的《。水文水资源》监测定?期向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委员会《报告并通报有关部】门;遇有突发性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和通报《
? ,第十五条 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水!利部门科学规划【、,合理:设定:太湖流域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断面《)制定水环境和【污染:监控系统建设计划在!。日供水一万吨以【上水厂所在的—。饮用水水源地、主要!出入湖?河道和市、县(市、!区)行政交界—断,面设立?水质自动监控—系统定?期组织水质状况监】测,、,评价并报告省—人,民政府通《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省有关部门》自,动监控系统所—需的建设、运行、】维护经费列》入各级部门预—算
《 第十六条 在太!湖,流域新建《。、改建、扩》建可能产生水—污染的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未经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环!境影响?登记表?实行备案管理
! 在太湖流域—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建排?污口应当依法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涉及通航、渔业】。水域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应当《征,求交通、渔业—部门的意见
】。 第十七条 【建设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其水污染防!。治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
第十八条 ! 太湖流域实行【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责任制、行政区界上!下游水体《断,面水质交《接责任制并》纳入政府环境保护】任期责任目》标
交界断】面水质未达到控制目!标的责任地区人【。民政府应当向受害地!区人民政府作—出补:偿补偿资金可以由】省财政部门直接【代扣: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九条 ! 除污染治理项目外!对太湖流域下列【区域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可能产生污染】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暂停受理已经受理】的暂停作出审批【决定 ?。
(一》)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未达到规【定标:准的; 《
(二)跨行政!区域河流交界—断面水质未》达到控制目标的【;
《 (三)排》污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
》 (?四)未按时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
【(五)未《按计划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的;
】 (六?。),。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不: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节能减排要求的;】。
《(七)违法违规审批!造,成严:重后果的;
】 (八)存在—其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 :。第二十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暂停受理】或者暂停《作出审批决》定的应当通》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责任区域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削】减区域内排污—总量或者改正—违法:行为:
《有关:责任区域《内排污?总量达到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总量控制》要求或者违》法行为改正》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方可依法受理或者】作出:。。审,批决定
【第二十?一条 ?。 太湖流域实行【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制度》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省: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削!减和控制太》湖流域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
太湖流域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省人民政府】的要求?将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县》(市、区)人—民政府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将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排】污,单位
—。对水质不符合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的地区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提!出该地?区污染物总》量限:。期,削减目标要》求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削减任务
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定期公布未【按照要求完成—重点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市、县(市、【区)名单
【。 第二十二》条 太《湖流域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
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 :第二十三条 【。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不得》超过总量控制指标 !
第二》十四条 《 ,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设置排!污口禁止私设排污口! ,
, 排?污单位应当》在,厂界内和厂界外【分,别设置便于检查、采!样的规范化排污口并!悬挂标注《单位名称《和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浓度及数量要求等!内,容的标志牌》排入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应当【在厂界?接,管处设置采》样口以间歇》性排放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应:当设:置水污染物暂存设施!排放时间应当—向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并按照申报时间排】放
? 第二十五条 】。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接?纳工业污水应—当,具备相应的污—水处理能力》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应当?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对出水水质【负责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的监—。督管: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和水量》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 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工业:污水的应当》进行预处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 第:。二十七条 各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应当!进行:安全处置不得—随意堆放《和弃置不得排—入水体;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污泥的收集、贮!存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 —
第二十八条】。 太湖流》域重点排污单位及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应?当,安装与?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装置并【保,证其正常运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公,布制:度
》污,染源自动监控装【置所测数据可以作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执法的《。事实依据
【 第二十《。九条: , 在严格控制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实行排放》总量削减计划的前提!下按照有《。利于:总量减少《的原则逐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鼓励太湖流】域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流域?外转:让排:污权禁止《从太湖流域外—向流域内转让排污权!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 第三十《条 污《染,防治设施的设计【、施工单位》不得违?。反规定为排污单位设!计、建?。设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意!见要求的排污口、】排污通道
— 第三十一条【 太湖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
太湖流域!可能发生水》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制》定,有关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做好应《。急准备并定期进行演!练
《 第三十《二条 水》污染事故发生—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启动》并组织实施》相应的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水污?染事故信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规定发布
! 第三十三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排污—单位及其排》污口:的位置、数量—和排污情况向—社会:公布方?便社会监督新—。闻,媒体、?。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公民可以对排【。污单位的排污情况进!行监督
太湖!流域市、县》(市、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违反本《条例规?定严重污染水环境】的企业定期予—以公布
—
《 , ,。第三:章, 污染《防治
】
:。 第三十四条 】太湖流域《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循环《经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展?。高技术、高效益、】低消耗、《低污染的产业—促进企业技术—。改造推行清洁生产加!快形成节约、环保】。、高效的产》业体系减少污染物排!放
》第三十五条 对】工,。艺落后、污染严重】、不能稳定达标【的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化:工、医药、》冶金、印染》、造:纸、电镀等重污染企!业太湖流域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予以关闭、—淘汰
《 :。对太湖流域》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制革、酒精、淀】粉,、,。酿造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现有?生产项目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应当依法关闭 !
?太湖流域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要求制定】并实施太湖流域一级!、,二级保护区》范围内?工业:企业关闭、搬—迁计划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
对《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核定指—。标的企业以及使用有!毒有害?原材:料、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并向社《会公布企业名单和审!核结果
【第三:十,六条: :太湖流域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设:、规划?、发展改革、环【境保护、水利—等部门根据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优?先建设?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等环境?基础设施对城镇生】活污水、《粪便、垃圾进—行无害?化、资源化处—置
? 新建《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应当同步配》套建设除《磷脱氮设《施;已建的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应》当限期改造开展【。除磷脱氮深》度处理控制磷、氮等!污染物的排》放 :
: 第:。三十:七条 《太湖流域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大河塘疏浚整【。治力度?指,导农业生产者—科学施肥组织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生!物农药推行人—畜粪便、秸》秆等废?弃物的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减少》对土壤、水体的污】染和破坏发展有机】农业和生态》农业减轻农业面【源污染
— 太湖流域》。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应当?。逐步覆盖城》镇,周边村庄;规模较大!的,村,庄应当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分散农户!的生:活污水应当采—取措施收集》推,广应用净《。。化沼:气池、人工湿地等生!活污水处理适用技术!进行处理全面建【立农村垃圾收集、处!理机制?
第》三十八条《 省环境》。保,护,、,水利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太湖【湖体蓝藻的》监测、预警和预报;!。。。发现异常的应当【及时报?告省人民政府通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打捞:太湖水?体的蓝?藻并进行无》害化处置《减轻蓝藻对太湖水】环境质量的》影响 ?
?第三十?九条 太湖流【。域应当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合理调度水利工!程设施?加快:太湖水?体交换有《计,划实施底泥生—态,清淤建?设护岸林木、植被扩!大太:湖水体环境容量增】。强流域?水网自净能力 【。
: 省:有关:部门应?当合理保护太—湖流域河湖水系科】学规划、建》设太湖流域尾—水导流工程、引【江调:水,工程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根:。。据太湖流域水文特征!与水环境质量状况】优化调水方》案改善太湖水—质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各类污染源—影,响重要清水通道的水!质确保重要》清水:通道水质符合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类别标准!对直接影响》望虞:河、新孟河》等清水通道水质【的企业应《。当责令停《产,、关闭或者搬迁 】
第四十—条 太湖流—域应:当科学规划、合理开!。发利用水产》。资源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控制太湖水产养!殖规:模和范围保护对水】生,态有益的《水生生物和》底栖生物《建设:水生态工程维—护水生态《平衡
渔业】部门应当加强对水产!养殖的监《督管理依法严格【控制太湖水产养【殖,规模和范围
!第四十?一条 太湖流【域的港?口、码头、船—闸应当设置污水污】物收集?设施和?粪便存贮装置
】。。 贮运危》。险物品的港》口、码头应当—采取防溢、防渗、防!漏等安全措施—。。入湖:船,舶应当设《置污水污物存贮装】置、集油或者油水分!离装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相应的防!污设备?和器材并持有合法】有,效的防止水域环境】污染的证《书与文书运输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船舶》不得进入太》。湖
海事管】理机构、《渔业部?门应当加《强对船舶《污染防治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船舶污染行为】防止船舶污染水体 !
?第四十二《条 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内的饭店、》疗养院、旅》游度假村、集中【式畜禽养殖场等应当!建设污水污》物处理设《施对产?。生的污水进行预处理!后接入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第》。四十三条 》 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 ?
(《一)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 (二?)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
(三—)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
— (四)《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等;
》 (?五)使用农药等有】毒物:毒杀水生生物—;
(六)】向,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 !
(七)—围湖造地;
【 , (:八)违法开山采石】或者:进行破坏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动,;,
《(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四条 《除,二级保护《区规定的禁》止行为以外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还禁:止下列行为
【 (?一)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二)在国家—和省规定的》养殖范围《外从事网围》、网:箱养:殖利用虾窝、地笼网!、机械吸螺》。、底拖网进行捕捞】。作业;
(】三)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
》 (四)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水上游?乐等开?发项目;
】。(五)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
《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可能?。污染水质《的活动
除】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依法设置的排污】口外:一级保护区内已【经,设,置的排污口应当限期!关闭
》 第四十五条 】太湖流域二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 ?
(一)—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
(二!。)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
— (三)扩大水】产养:殖规:模;
—(四)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六条 太湖流域二!、三:级保护区内在工业】集聚区新建、改【建、:。扩建: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和改建印《染项目以《及,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现有企业》在不增加产能的前】。提下实施《提升环保标准的技术!。改造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在实现国家和!省减排目标的—基础上实施区域磷、!氮,等重点水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减量—替代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建、扩?。建项目新增的磷【、,氮等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应》当从本区域》通过产业置换、淘汰!、关:闭等方式获》得的指标中取得【且按:照不低于该项目【新增年排放总量的】1.1倍实施—减量替?代;战略性新兴产】业改建项目应当实】现项目磷、氮等【重点水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减少印—。染改建项目应当按】照不低于该项目磷、!氮等重点水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指标】的二倍实行减量替代!;提升环保》标准的技术改造【项目的磷、氮—。等,重点水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减少幅度—应当不低于该项【目,原年排放总量的百分!之二十前述减少【的磷、氮《等重点?水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指标不得用于—其他项目具体减量替!。代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区域》水环境?质量:改善情况制定—
前款—规定中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除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情】形外由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其中新》建、扩建项目—。减量替代具体—方案应当在审批【机关审查同意前【实施完成完成情况书!面报送?审批机关
— 本?条所:指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具体类别由省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拟定】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太湖流域设》。区的:市,。减量完成情况应当】纳入省人民》政府水环境质量考】核体系太湖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减量完成情况作为!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内容
》 第四十》七条 太湖—流域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太湖生态功!能的:保护和修复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退耕、《退渔、退养还林【。、,还湖、?还湿地建设》生态保护《带、生态隔离带【维护太湖《生态安全
— 《
第四章— 饮用水水源保护!
《。
》第四十八条 — ,太,湖流域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太?湖流域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护饮用水水】源的实际需》要采取工《程措施或者建造湿】地、水源涵养林【等生态保《护措施防《止,水污染物《直,接,排入:饮,用水水源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
【 第四十九条 】 太:湖流域实行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监【测结果公报制度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发布!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环境状况【公报水?利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发布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文情报?。预报:水环境状况公报【和水:文情报预报每月【至少发布一次
! 有关部门发现饮用!水水源水质、水量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影响的《取水单位《
第五十【条 太湖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建立并实—行饮:用,水水源地日常巡【查制度巡查人员【应当及?时制止污染》。。或者可能《污染饮用水水源的】。行为:并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消:除饮用水水源—安全隐患《
: 第五十一条 !因发生?事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饮用水《水源污染的事故【。责任者应当立—即停止排放污染【物采取应急措施消】除污染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或者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并通知有关取】水单位有关》责任单位、个人和】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以及【相关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及时:报告
第五】十二条 《。 太湖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规划、建设备【用水源制《定本行政区饮用【。水水源水质》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出现饮?用,水水:源受到?污染、威《胁供水安全等紧急情!况时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保证供水安全 【
饮用水—水源受到污染—可能威胁供水安全】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有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采取停》止排:放水:污染物等措施—。 ,
第五十三条】 , 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内已有的排污】。口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
? 第五十四条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上级主管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违反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审批】项目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
【(二)?不按照?国家规定在》限期内淘汰严重污染!。环,境的落后生》产技术、工艺、【设,备或者?产品的; 》
(三》)对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事》业单位不《依法责令限期治理】或者不按《照规定责令关闭、停!产的;
【(,四)不?按照国家规》定制定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采取措施的;
! (五?)违法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
(六)!发现环境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环境违法行为的【。举报后不《及时予以查处—等不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
! (七《)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者生态破坏事故!不按照规定报—告或者不依法采取】必要:措施致?使事故?扩大或者延误事【故处理的《;
》(,。八):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
, 对未完成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责《任制以?及行政区界》上,下游水体《断,面水质交接责任制所!规,定的目标的区域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有!关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造—成环境?污染或?者,地表:水(环境《)功能?退化的按照前款规】定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分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未】经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或:者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建!设单位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 第五十六—条 :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排污口或者私设排】污口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产【整治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不按照《申报:时间排放《污染物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整治!
第》五十七条 》。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超?过规定排放标准【排,放污水?的除依?法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外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主管部!门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对负责运营管!理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单》位扣减超标期间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费 :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及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装》置安装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装置未按照】规定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或者】安装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装置《不正常运行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污染防治设—。施的设计、施工单位!为排污单位设计、】建,设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意见要《求的排?污口、排污通—道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条 ? 有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项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提出意见—报请本级《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关闭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项规定!单位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水污—染,事故: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未】按照:要求采取治理措施或!者不具备治理能力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对造成一般或者】较大水污染事故的】按照:水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的百分之二—十,计算罚款;对—造成重大或者特大水!污,染事故?的按照水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的百《分之三?十计算罚款还可以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造成渔【。业污染事故》或者渔业船舶造成水!污染:事故的由渔业主【管,部,门进行处罚;其【他船舶造成》水污染事故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进行处罚
!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太湖】流域水污染》危害的?排污:方,应当及时排》除危害?依法赔?。偿损失 《
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和有关负责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其?他规定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实施处罚—
?
第六章! 附则 》
第六十!。五条 本》条例自2008年】6月5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