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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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公,室,。要加强?对未核先《建、批建《不符等违规》建设项目及以余热、!余压、余气名义建】设常规燃煤》机组:等问题的监管一经】发现交由省》能源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建?设并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 ,第三十七条 财政部!驻山西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要加强对—。自备电厂缴纳政【府性基金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第三十八条 省级】电力规划《和投资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国—土,资源、环保等相关】部门以及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公室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燃煤自备电厂】前期、?建设等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自《。备电厂规范有序建设!要加强对自备电厂缴!纳,政策性交《叉补贴、系统备用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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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省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环】保、安监等相—关部门以及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公】室要按照职责—分工对?自备电厂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安全生?。产运行等《工作:以及: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运行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开展有效监】管对安全生产运行】不合规能《效、环保指标不达标!未按:期开展?升级改造《和淘汰落后等工作】的自备电厂要—。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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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条 —发挥媒体和社会监督!作用,让《自备电厂在核准【和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予以曝光—对存在问题拒不整改!。的企业纳《入“黑名单”并向】媒,体和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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