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三章— ,规划建设管理 】 :第十二?条 新(扩)—建自备电厂项目(除!背压机组和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机组!外)要统筹纳入国家!依据总量控制制定的!火电建设规划和山西!省电力?发展:规划禁?止以:各种名义在总量控制!规模外核准建设【 第十三条 【新(扩)建自—备电厂建设规划可】结合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实际需求—充分发挥煤》。炭、电力、铝土【等资源组合》。匹配优势深化煤电】一体化探索》“,煤电X”一体化产业!发展:模式延伸煤电产业】。链 第十四条 !新(扩)《建自备电厂应—严格能效、环—保,准入门槛落实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提升自?备电厂机组能效环保!水平   —  设计能耗指标不!得高于?国家及省相关—标准 ?  :   设计》环保指标执行省火】电机组超低》排放:相关标准 》 ,    设计—综合供?热机组后的用水指标!不得高?于国家及省相关【。标准? 第十五条 【。自,备电厂?要按:照自:发自用、高》效,。环保、以《热定电原则科学合】理选择机组类型和】装机规模 第十】六条: 自备电厂应—严格遵循《电力建设运行秩【序开:工建设前《要按规定取》得必:要的支持性文—。件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火—电建设相关》产业政策、行业【标准和能效、水【效、:环保、安全质量【等各项标准 】第,十七条 《严禁未?批先建、批》建不符以及以余热、!余压、余《气名义建设》。常规燃?煤自备机组等违【规,行为禁止《公用电?厂违规转为自备【电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