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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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以下简】称“自?备电厂?”)建设、运营和】监督管理促进我【省自备电厂科学有】。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同意山西省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的复函(发改经体!〔2:016〕17—6号:)等精神《结合山?。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自备【电厂是指企业根据生!产用电、用热需要建!设的:燃煤或利用余热【。、,余压、?余气等自主》建设的以自发自【用,为主的发电机组或】发,电,厂: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扩建和—现役:的自备电厂》。
第四条 自】备电厂与公用电厂】实施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责任】和义务
第五条! 省级电力规划和投!资主管部门负责自】备,电厂的规划》布局、核准等—工作省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负责自备电】厂的运营管理工作】。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征收标》准的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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