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五章 确—定中标人
【
第二十二!条 确定中标人【
【。 (一)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 :(二)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1.自动放弃中标】
? 2.【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
》
3】.不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4?.存在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且其违法违》纪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
】 , (三)如!果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存在上述情形之【一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四)【三个中标候选人【都存在本条第二款】所列情形的将—依,法重新招标;
】 《 :(五)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
— 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计入企业诚信记【录作为之后参与类似!招投标时的减分【项
第二十三!条 按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公】示前三名中》。标候选人《
第二十四】条 将公示》结果报厅长办公【会议通报确》定中标人后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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