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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了创造和保持】整洁、优美、文明】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公共?环,境品质提高》公众生活质量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指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对—城镇和乡村》的环境卫生、—容貌与秩《序、: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和?绿化生态《等进行?。规划、实施》、管:理和监督的活动 】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协调机制组织协!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具体?工作指导和》督促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组织或者《单位开展和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管理、发展【和改革、公安、【。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卫生计生、国土资源!。、交通运输、财政、!民,政、农?业、水利、林业、】商务、工《商行政管《理、供销社等部门】。以及铁路、电力、】通信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主?管部门应当与前款所!。列部:门和单位建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信息互通!共享机制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     》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以政府》投入为主《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运营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公【民,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 【 ,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公益宣》传,和舆论引导 第】七条 ?鼓励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科学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提高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