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法律、法规和!规章已?规定法律《责任的适《用其规定 》 第:四十二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单位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存【。在列入?国家重?点监督?管理名?。录的危险化工工艺、!危险化学品未根【据工艺安全要求【设置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联锁装置—。、紧急停《车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的或者—对国家规定》的大型和中型—化,工装置未设置安【全仪表?系统的; —  :  (二)涉—及,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料的浓缩《。、精制、干燥、结晶!、,溶剂回收、废—液处理等蒸馏—(蒸发?。),过程的设备设施未采!取相:应的自动化控制、泄!压,泄爆、?尾气处置《等安全措《施的; 《     (—三)擅自在》生产装置上》进行新?。工艺的中试》和,工业化试验的;【     —(四)未《建立并执《。行检维修和动火【、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 第—四十:三条 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将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区域与生活区域!相分:离的;     !(二)未根据市场交!易和储存《化学品的危险—特性进?行功能分区》的;  》。   (三)对【各功能区域未设置】安全隔离带的; !    (》。四)未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配置安全设》施、设备的 第四!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一)未依法履行!。危险化学品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  :(二)对依法应当】予以取缔或者关【闭的危险化学—品单位?未予取缔或者关【闭的; 》    (三)未依!法履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职责】 造成严重后果的】;    — (四)对危险【化学品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 ?    (五)阻挠!、,干涉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处理!或者责任《追究的;   】  (?六)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