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 第:四十一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法律、法规和规!章已规定法律责任的!适用其规《定 第四十二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单】位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存在列入国家重【点监督管理名—录的危?险化工工艺、—危险化学品未—根据工艺安全要求设!置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联锁装置、—紧急停?车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的,或者对国家规—定的大型和》中型:化工装置未设置安】全,仪表:系统的;    ! (二)涉及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料的?浓缩、?。精制、?干燥:、结晶、溶》剂回收、废液处理等!蒸馏(蒸发)过程】的,设备设施未采取相应!的自动化控制、泄压!泄爆、尾气》处置等?安全措施的; 】    (三)擅自!在生产装置上进行】新工艺的中试和【工业:化试:验的;?     (四】)未建立并执行检维!修和动火、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 第四十—三条 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一)未按照规【定将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区域与生活区!。域相:分离的?; :     (—二,)未根据市场交【易和储存《化学品?的危险特性》进行功能分》区的;     !(三)对各功能【区域未设置安全隔】离带:。的;     (!四,)未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配置安全设施、设!备的 《第四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一》)未依法《履行危险化学品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对依?法应当予以取缔或】者,关闭:。的危险化学品单位】未予:取缔或者关闭的; !。     (三【)未依法履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职责 造成】严重后?果的;? :    (四)对危!险化学品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    ! (五)阻挠、【干涉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处理或【者责任追究的—。。;    — (六)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