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五章 资金】监,管
第二!十一条 《各级财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城镇化资金【的监督管《理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城镇化资金严【禁将:。城镇化?资金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三公”经费支出】、平衡本级》预,算,等
?。第二十二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并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建【设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十三条!。 城镇化资金—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支出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
? 结《转和结?余资金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4〕70号!文件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5〕》11:号)及?其他有?关结转?结余资金管理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各级财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对城镇—化资金的分配审【。批负责;《专,项资金申报单—位对提供的申—报材料负责;—。专项资金项》目承担单《位,对资金使用负责对】专,项资金?申报单位和》专项资金项目—承担单位通过提供】虚假申?报材:料、恶?意串通等方式—骗取专项资金—。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五条 各级财—。政、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违规分配资金—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预算法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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