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dex
安全验证
more
网站首页
分享
。 》 第三章 》指标:。下达 》 第十?一,。条 省财政厅要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规:定时限内分》配城镇化资金—。 第十二》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及?。时做好?试点选定、》项目:评,。。审、计划审核等【基础工作并及时向】省财政厅提出资金分!。。配建议?。为按时下达预算指标!提供科学依据 】第十三条《 各地财政》部门收到资金后【要会同同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尽快将资金分—。解或明确到具体项目!并将分配结果、绩效!目,标等及时报上级【财,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备: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