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水域管理与保护!规范建设项目占【用水:。域行为充分》发挥水域的综—合,功能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的!活动及其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水域是指江河、【湖泊:、水:库、塘?坝及其管理范围【。不包括海域和在耕地!上开挖的《鱼,塘
第三条 建【设项目占用》水域实行保》护生态、分》类管理、严格—控制、等效替代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域管理与保】。护防止?。现有水域面积衰【减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基本水面率不【降低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域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水域的—有关:管理和保《护工:作
依法《设,立的省属水利工【程管理机构接—受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行使水域管—理和保护的有关【职责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做:好水域管理和保护】的宣传工作增强公民!的水:域保护意识鼓励【水域管?理和保护《的科学研究
第【二章: 水域保护》与,监督
第七条 下列!水域为重《要,水域实?行重点保护
(一】)列入省政》。府批准的江》苏省骨干河》道名录和江》苏省:湖泊保护名》录中的河道》、湖泊以及注册登】记的水库;
(二】)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
(三)》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重要!。水域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前款规定具—体确定本《行,政区域?内重要水域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禁!止下列危《害水域的活动
(一!),在河势变化频繁的】河段建设对防洪、排!涝、:调水、?通航有影《响的建筑物、构筑】物;
(《二)在河道、水库管!理范围或者》湖,泊保护范围内—从事影响行水—、蓄水能力和—工程设施《安全的建设》活,动;
(三》)影响水功能—区划:确定的水质》保护目标的》。。建设活动;
(四)!影响水质环境或者水!生,态环境的《建设活动;
(【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
第: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水域管理与保护调查!评价制度《。组织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域进行—评,价水域?调查:评价:指标体系《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
第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水域面积的动态监测!建立:。健全水?域,管理与保护信息系】统完:善水域档案资—料提:高,。水域管理《。与保护科学水平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项目—占用水域《活动的监督检查【实施监督检查—时被检查《。单位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建设项目占—用,水域涉及航道—的应当接受航道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发现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水域—。。保护与?监,督检查工作中有【违法或者不当行为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
第三章 占用水!域
第十三条 【建设项目占用水域】应当:。符合防洪标准、通航!要求、岸线利用、污!染防治、水产养【殖等其他规划和【。技术要求不》得,危,害堤防安全》、影响?河势:稳定、妨《碍行洪畅通、损害】生态环境《
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的应当》根,据,建设项?目所占用的水域面】积、:容量及其对水域功】能的不利影》响由建设单位兴【建等效替代水域工】程等效替《代水域工程应当在本!县(市、区)范围】内建设
交通—。、能源、《生态环境《。保护等建设项—。目如未实际减少水域!面,积、容量的可以【不兴建?等效替代水》域工程
建设单位】可以自行《兴建等效替代水域工!程也可以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代为兴【建或者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缴纳】等效替?代工程建设》费用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等效替代水域【。工程:建设费的缴纳、使用!和管:。理办:法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五条! 建设项目占用重】要水域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包《含等效替《代水域工程建设内】容的占用水域工程】。建设方案占用水【域工程建设方案由】有管理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占用其他水域【的建设?单位应当填写等效替!代水:域工程建《设报告表等效替【代水域工程》建设报告表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
等效替代水域工!程建设方案主要【包,括工程位置》、面:积、:工程量、《工程施工设》计和组织方》案,、概:预算:。、功能性补救—措施及其《效果分析等内容
第!十,六条 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的位置和界》限的审批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的审!查权限与《程序执行
第—十七条 建设项目】。占用水域《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有审批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一)【实行:审批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前提:出申请;
》(,二)实行核》准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报送核》准项目?申请报?告前提出申请;
】(三)实行》备案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批前提出申—。请
第十八条 建】设项目?。占用水域建设单位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占用水】域申请?书;:
(二)建设项【目所依据的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初?步设计;《
(三)防》洪影响评价报告【、专家评审通过的占!。用水域?工程建设方案或者等!效替代水域工程【建设:报告表;
(四)】涉及取?、排水的建》设,项目应当提交经批准!的,取水许可、排水(污!)口:设置文件;
—(五)影响》公共利益或者第三】者合法水事权—益的:应当提交有》关达成?一致意见的》证明材料《
第:十,九条 ?项目建设过程中改变!工程设施以及建筑】物、构筑物》。的使用用途》。或者:工,程位置、界限、【。布局、?。结,。构的:应当经原审》批,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经有审批《。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3年内未实施的该审!批自行失《效3年?后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重新申请】办理审?批手续?
第二十条 建设单!位自行兴建等效【替代水域《工程应当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审查、同时竣】工和投入使用
等】效替代水《域工程由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等效替代水》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30日内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有关【图纸和相关档案资】料
第二十一条 】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水域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向有审批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并与:水,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临时占《用水域承诺书临时占!用水域承诺》书,。应当包括占用—期限、范围、用【途、方式、恢复措】。施等内容
临时【占用水域的期限【不得:超过2年;期限届满!确,需继续?占用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30日【。内向原审批》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延期手续临时—占用水域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以及水《利工程?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单位或者—行政监察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法审批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的;?
(二)违法审批填!埋水:域、圈围江河湖泊、!水库或者塘坝、围网!(栏)养殖》的;
(三)—不按照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
(四)—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一项规—。定在河?势变化频繁的河段建!设对:防洪、排涝》、调水、通航有影】响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属!。。水,利工程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原状《;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指定单位代》为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二项规定》。在河道、《水库管理《范,围或者湖泊保护【范围内从《事影响河道、湖泊、!水库行水蓄》。水能力和工程—设施安全《的建设?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属水利《工程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排】除阻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二十条规定未兴【建或者未按》照审查?同意的方案兴建等】效替代水《域工程、等》效替代?水域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未按照》规定报送建》设项目等效替代水域!工程有关图纸和【相关档?。。。案资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属水:利,工程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项目建?设过程中未经原审批!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改变工程—设施以及建筑物【、构筑物的使用用途!或者工程位置、【界限、布《局、:结构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属《水,利工程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审查同意手—续;工?程设施建设严重影响!防洪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影响防洪但尚】。可采取补救措—施的责令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临时:占,用水域期满》未经原?审,批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继续占用】水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属水利工程—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延期诺书【承诺自行恢复水域原!状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属水:。利工程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恢复水域原状】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恢复原状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属水利工程】管理机构指定—。单位代为《恢,复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等】效替代水域工程是指!因建设项《目及其设施》占用水域及》。其管理范《。。围人为造《。成水域面积》减少或者缩窄河道(!江河:、湖:泊、水库、塘坝【)断面所采取—的恢复性工程—措施或者功能性补救!措施
基本水面率】是指行政区域内按照!流域和区域防—洪排涝、《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社?会经济?发展与水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相适应【的要求确定的水域】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最小比率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