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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水土保持条例— (20《13年11》月29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根据2017年6月!3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二十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旱、风—沙,灾害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水?土保持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水土保持是指—对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造《成水:土流:失所采?取的预防和治理措】施 本条例所称水】土流失?是指在水力、—。风力、重力及冻融】等自然营力》和人类活动》。作用下水土资源和】土地生?产能力的破》坏和损失《。包括土地表层侵蚀】及水的损《失, 第三条 水土保】。持工作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开发利用水【土资源实行》谁,开发利用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的制度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健全水》土保持工《作协调机制》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任,务安排专项资金并】组织:实施 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所?在,。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实】行水土保持任期责任!目标行政首长负责】制并将任期》。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和评价主要负责人】工作的重要内容【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水土保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和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开展—。水土保持监测—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农业、林业!、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规划【。、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水:土保持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做》好本行?。政区域的水土—保持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奖励《办法和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安:。排资金用于水土【。。保持技术研究推广】使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培养水土保持科【技人才?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水土保持科学知!识增强公众水土保】持意识 第二章水】土保:持规:划 :第七条?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每?。五年组织开展一次】全省水土《流失调查水》土流失调查结果【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 :。水土流失调查结果】公告:的内容主要包括水】土流失面积、侵蚀】类型:。、分布?状况和流失程—度以及水土流—失成:因、:危害、发展趋势、防!。治情况及其效益等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据水土】流失调查结果、上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划定结果及时组【织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划定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并向社会【公告: ,下列区域应》当划:定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一)水源【涵养区?、饮:用水水源区;— (二?)水库库区》及其:集水区、湖》泊保护范围;— (三)梯》田集中分布区; (!四)水土流失微度】的山区、丘陵区【和平原沙土区—;, (五?)水土流失潜—在,危险较大的其他【。区,。域 下列区》。域应当划定》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一)崩塌、滑!。坡危险区《; (二)荒山荒】坡和坡耕地》分布集中的地区;】 (三)废弃矿山(!场)、采石宕—口;: ,(四)大型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迹地;? (五)水土流失轻!度以上的山》区,、丘陵区、》。平原沙?土区:等区域 第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划定【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水土保持】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后,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实施情况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 第十条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应当【遵循统筹协》调、分类指导的原则!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水资源规划、城乡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协!调,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编制水》土保持规《划过程中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水土保持规划【。草案:应当向?社会公告公告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 》第十一条编制—基础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城镇建】设,。、土地?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产业园区建设!、风景名胜》区、经济林开—发等方面的》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分析论证规【划中项目《总,。体布局、规模以及】建设的区《域范围对《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影响提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对策和措施》并在规划报请审批】前征求本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未提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对策和措施—或者提出的对—策和措施不符合要求!规,划审批机关应当要求!其,补充或?者修改 第三—章水土流失预防 】第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水土—保,持规划采取预—。防措:施保护植被、涵养】。水源组织植树造林扩!大林:草覆盖?面积加?强对取?。土、挖砂、采石等】活动的管理减—少对地表的扰动【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 第十三条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禁【。止开垦的陡坡地的范!围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划,定后公告并设立【标志 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应,当优先种植生态公益!林;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种】植林木应当》采,取等高条《。。垦、鱼鳞坑等种植方!式和有?。利,于水土保持的—拦水、蓄水》、保水、排水—等措施 在二—十五度以下、五度以!上荒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和经济】林的:应当采取修建梯田、!水平阶?、等高条垦等种植方!式和坡面拦水、排水!。等措施 第十四条】 在山区、丘陵【区采伐林木的采伐】方案中应当有水【。土保持措施;采伐方!案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抄送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并由林业》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实施【 第十五条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 经依法》批准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的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环境—治理和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做好》水土流?失预防工作 第【十,六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库!集水区域内的—产业结构进行优化】调整采取预防保【护、自然修》复和综合《治,理措:施建设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和生?态保护带、隔离带】增强涵养水源—功能预防水土流失 !第十:七,条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和【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基》础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城镇建设、房—地产开发、旅游【。开发等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在项—目开工前《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八条【在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区】域以外建设经济【开发区的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预防?水土流失 第十九】条,。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形式分《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用地面积五万平】方米: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五万立方《米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其他生产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应当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规定:内容主要包括 (】一)水土流失防治】的责任范围包—括生产建设项目【永久占地、临—时占地以及》对周边?造成直接影响的范围!; (二)》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包括扰动土【地整治?率、水土流》失总治理《度、土壤流失控【制,比、拦渣率、—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覆,盖率等指标; (】三)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包括采取!的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防护措施—和管理?措施等;《 (四)《水土:保持:投入包括按照国家】和,省制定?。的水土保持投—资编制规定估—。算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投资以及相关的间!接费用?;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第二十条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生产】。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项目主体—工程、附属配—套工:。程和前?期工程 第二十一条!经批准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水,土保:持设施在《设,计、施工中有重【大变更的应当报【原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生产建设项目】完工后水《土保持设施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水:土保持工程》设计、重大变更报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进度和《质量、资《金投入、水土保【持监理和监测—、废弃物处》置等 第《二十三条《 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符合以下!条件:的方能确定为验【收合格 (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完,备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监测报【告等资料《齐全;? (二)水》土保持设施》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建设; 】(三)?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达到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以【及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技术标准; (四】。)水土保持设施具备!正常运行条件符合交!付使用要求; (五!。)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维护措施落实!到位 第四章水土流!失治理? 第二十四》条治理水《土流失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技术—规范和要求坚—持开发利用水土【资源:与改:。善生态环境相结合注!重提高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二【十,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治!理目:标和任务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对水土【流失进行综合—。治理确保治理目标】任务完成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清洁小流《域建设通过湿地修】。复保护、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垃圾集中处理【、化肥和《农药的控制使—用等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引:起的环境污染 【第二十六条山区【、丘陵区水土流【失治理应当》以小流?域为:单,元采:取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坡面治理与】。沟道:治理、?田间工?程与保?护性耕作《相结合建立》水土流失综合防护】体系 平原》沙土区水土流失【治理应当以》村镇:河道或者村》为单元?采取沟、河》、渠堤坡工》程防护与植被—防护等措施建立水土!流失综合防护体系 !城市市区水土流失】。治理应当以生态措施!为主采取植》树、种草、》固坡和?雨水蓄?。。渗、:雨水洪水利用等【。措施恢?复和提?高生态?系统功能减轻—水土:流失:防止河道《淤积 第二十七【条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活,动造成水土流失的】应当负责治理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收取使?用管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大中型—水,库的水费征收单位】应,当按照库区流域【水土流?失防:治,任务:的,需要每年从收—取,的水费中提取部【分资金用于本—库区及其上游的【水土:保持 第二十九【条,。 财政资金》扶持建?。设,的,水土保持工》程竣工后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技术规范—与要求组《织验收并建立—档案:设立标志《明确:管理主体 水—土,保持工程《设,施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应当加强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建立和完善运—行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建,立管理台帐》。做好日常《维护保证水土—。保持设施功能正【常发挥 第五—。章水土保持监测和】监督 第三十条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编制全省水土保持!监测规?划建立和《完,善,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对全省水!土流失进《行,。动,态监测和预报 水土!保持监测网络—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水土《保持监?测机构和按规—划设立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组成水土保!持监测机构和—监测站、点》建设和运《行管理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三【十一条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用地《面积五万平方米【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五万立—方米以上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自行—或者委托具备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相应能力和水】平的单?位对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监—测并将?监测情况《每,季,度上报?水行政主管部门 第!三十二条 从事【水土保持《监测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保证》监测质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报、瞒报和伪—造水土保持监—测数据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水土保持》监测数据汇交制【度定期发《。布水土保持》。监测公告 第三十三!条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对下一级《人民政府《。水土保持工》作进行目《。标考:核,年度: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年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批和实】施情况?、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情况等 上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下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水土《流失:治理:效果、水土》保持资?金使用情况等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未采《取,有利于水土保持的】种植方式和措施【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采取补救措》施按照开垦面积可】。以,对个人处《以每平方米二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每平方米【二元以上《十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水?土保持工程设—施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未保证水土【保持设施功能—正常发挥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监察机关或者—上级主管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按规定发布水土流失!调查结果、水土【保,。持监:测公告的; (二)!未按规定《划定、公告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 (—三)不依法审批水】土保持方案或者办】理批准?文件的; (四)违!反,法,定程序?审批生产《建设项目以及有【。。关建设、开发规划的!。; (五《)发:现违法行为或者对】违法行为的》举报不予查处—或者查处不力—的; (六)拒报】、瞒报或者》伪,。。造水:土保持?监测数据的; (七!)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条例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19?94年12月—30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