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水土《保持条例
(201!3年11月2—9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根据【2017年6月【3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二十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旱、风!沙灾害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水土【保持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水土保持《是指对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造成水土流失!。所采取的预防和【治理:措施:
本条例《所称水?土,流失是指《在水力、风力、【重力及冻融等自然营!。力和人类活动—作用下水土资—。源和土地生》产能力的破》坏,和损失包括》土地表层侵》蚀及水的损》。失
第三条 —水土保持工作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开发利用水!土资源实行谁开【发利用?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的制度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健全水土!保,持工:作,协调机制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任务安排》专项资金并》组织实施
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所在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实行水土保持任【期责任目《标行政首《长负责制并将—任期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和—评价主?要负责人工作的重】。要内容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水土保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和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开展水土《保持监测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农业、》。林业、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规?划、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水,土保持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做好本行—政区域的水土—保持: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奖—励办法和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安《排资金用于水土【保持技术研究—推广使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培养水土保持科技】人才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水土!保持科学知识增强】公众水?土保持意识》
第二章水》土保持规《划,
第七?条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每五年—组织开展一次全省水!土流失调查水土流失!调查结果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
水土流失调【。。查结果公《告的内容主》要包括水土流失【面积、侵蚀类型、】分布状况和流失程】度以:。及水土流《失,成因、危《害、发展《趋势:、防治情况及其效】益等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据水土!流失调查《结果、上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划定结果—及时组织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划定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并向】社会公?。告
下列区域应当划!定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一《)水源涵养》区、:饮,用水水源区;
【(二)水《库库区?及其集水《区、湖泊《保护范围;》。
(:三)梯田集中分布】区;
(四)水土流!失微度的山区、【丘陵区和平》。原沙土区;》
(:五)水土流失潜【在,。危险较大的其他区域!
下列区域》应当划定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一:)崩塌?、滑坡危险》区;
(《二,)荒山荒《坡和:坡耕地分布》集中的?地区:;
(三)废弃【矿,山(场)、采石宕】口;
(四)大【型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迹地;【
(五)《水土流?失轻:度以上的山区、【丘陵区?、平:原沙:土区等区域》
第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划定【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水土保持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后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实施情《。况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
第十—条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应当遵循统【筹协调、分类指导的!原则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水!资源规划《、城乡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协调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编制水—。土保持规《划过程中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水土保!持规划草案应当向】社会公告公告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
第十一条!编制:基础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城镇建—设、土地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产业》园,区建设、《风景:名胜区、《经济:林开发等方》面的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分,析论证规划》中项目总《体布局、规模以及】。建设的区域》范围对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影?响提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对策》和措施并在规划【报请:审批前征《求本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未提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对策和!措施或者提》出,的对策?和措施?不,符合要?求规划审批机关应当!。。要求其补充或者修】改
第三章水—土流失预《防
第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水!土保持规划采取预防!措施:保护:植被、涵养水源【组织:植树:造,林扩大林草覆盖【面积加强对取—。土,。、,挖砂、采石等—。活动的管理减少对】地表的扰动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
《第十三条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禁止开垦】的陡坡地《的范围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划定后公《告并设立标志
【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应当优【先种植生态》公,益林:;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种—。植林:木应当采取等高条垦!、鱼鳞坑等种植方式!和有利于《水土保持的拦水【、蓄水、保水、【排水等措施
—在二十五度》以下、五度以上【荒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和经济《林的:应当采取修建梯田】、水平阶、等高【条垦等种植》方式和坡面拦水、排!水等措施《
第十四条 在【山区、丘陵区采伐】林木的?采伐方案中应—当有水土《保持措?施;采伐《方,案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抄送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并由》林业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实】。施
:第十:五条: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
经依!法批准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的: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环境治【理和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做好水土流】失预:防工作
第十六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库集?水区域内的产业结】。构进:。行优化调整采取预防!保护、自然修复【和综合治理》措,施建设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和生》态保护带、隔离带增!强,涵养水源功能—预防水土流失—
第十七条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和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基础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城镇建设、房地产】开发、旅《游开发等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在项目开工前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八条在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区《域,以外建设经济开发区!。的,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预防水土流失
第十!九条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形:式分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用地面积五》万平方米《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五万—立方米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其他生产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应当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规定内容主要包括
!(一)水土流失防治!的责任范围包括生】。产,建设项目永久占地、!临时占地以及对【周边造?成直接影响的—范围;
《。(二)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包括扰》动土地整治率、水土!流失:总治:理度、土壤流失【。。控制比、拦渣率【、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覆盖率等》指标;
《(三)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包括采取的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防护措施!和,管理措施等;
【(,四)水土保持投入】包括按照国家—和省制?定的水土保》。持投资编制规定估算!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投资以?及相关?的间接费《用;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第二十条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生产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项目主体【工程、附属配套工程!和,前期工程
第二【十一条经批准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水,土保持设施在设计】、施工中有》。重,大变更的应》当报原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生产建设项目—完工后水土保持设施!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水土保持工程设计!、重大变更报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进】度和质?量、:。资,金投入、水》土保持监理和监测、!废弃:物处置等
》第,二十三条 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符合以下》条件的方能确定【为验收合格》。
(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完】备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监测报告【等,资料齐全;
(【。二):水土保持设》施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建设;
(》三)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达《到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以及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技,术标准;
》(四)水土保持设施!具备正常运行条【件符:合交付使《用,要求;
(五—),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维!护措施落《实到位?
,第,四章:水土流失治》理
第二十四条治理!水,土流失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技术规范】和要求坚持开发利用!水土资源与》。改善生态环境相【结合注重提高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二十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治理》目标和任务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对水土流】失进行综合》治理确保治理目标】任务完成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清洁小流》域建设通过湿地修】复保护、《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垃圾集中处理【。、化肥和农药的控制!使用等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引起的—环境:污染
第二十六条山!区、丘陵区水土流】失治理应当以小【流域:为单元采取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坡面治!理与沟道治理、田间!工程与?保护:性耕作?相结合建立》水,土流失综合》。防护体系《
平原沙土区水土】流失治理应》当以村镇河》道或者村为单元采取!沟、河、渠堤坡【工程防?护与:植被防护等措施建立!水土流失综合防护体!系
城市《市区水土流失治【理应当以生》态措施为主采取植】树,、,种草、固坡和雨水】蓄渗:、雨水?洪水利用等》。。措施恢复和提高【生态系?统功能减轻水—土流失?防止河道淤积
第】二,十七条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活动造?成水土流《失的应?当负责治理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收取使用管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大中【。型水库的水费征收单!位应当按《。照,库区流域水土流失防!治任务的需》要每年从收取的水费!中,提取部分资金—用于本库《区及其上游》。的水土?。保持
第《二十九?条 财政资金—扶持建设的》水土保?持工程竣《工后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技!术规范与要》求组织验《。收并建立档案设【立标志明确管理主体!
水土保持工—。程,设施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应》当加强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建立和完善】运行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建立管理台帐!做好日常维护—。保证水土《保持设?施功能正常发挥
】第五章水土保持监】测和:监督
第三十—条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编:制全省?水土保持《监测:。规划建立和完—善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对全:省,。水土流?失进行?动态监?。测和预报
》水土保持《监测网络《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水土保!持监测机《构和按规划设立【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组成—水土保持监测—机构和监测站、点】。。建,设和运行管理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三十一条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用【地面积五万平方【米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五万立方】米以上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自行或者委托具备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相应能力和【水平的单位对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监测!并将监测情况每季】度上报水行政主【管部门
《。第三十二条》 从事水《土保持监测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保,证监测质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报、瞒报和伪!造,水土保持《监测数据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水土:保持:监测数据汇交制【度定期发《布水土保《持监测公告
—第三十三条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对下!。一级人民政府水土】保持工作进行—目标考核年度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年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批和实施情况、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情,况等
上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下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水土!流失治理效果、水土!保持资金使》用情况等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未采—取有:利于水土《保持的种植方式和】措施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采取?补救措施《按照开?垦面积可以对—个,人,处,。以每:平方米二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每平【方米二元以》上十: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水土保持工程设】施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未保证《水土保?持设施功《。能,正常发挥《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监察机关或!者上级主管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按规定》。发布水土流失调查】。结果、水土保持监】测公告的;
—。(二)未按规—定划定、公告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
》(三)不《依,法审:批水土保持方案【或者办?理批准文《件,的;
(四)违反法!定程序审《批生产建设项目以】及有关建设》、,开发规划《的;
?(五)发现违法【行为或者《对违法行为》的举报?不予查?处或者查处不—力的;
《(六)拒报》、瞒报或者伪造水】土保持监测数据的;!。
(七)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条!例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1994年12【。月30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