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
(201—5年10月2—2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6!月,28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等6:3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湿地【保护: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促进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辖区内—从事与湿《地有关的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湿地是指常年或者!季,节性积水、适宜动】植,物生存、具有—一定生态《功,能、纳入湿》地名录的地带或【者水域包括沼泽、】湖泊、河流等自然】湿地和库塘等—人工湿地
》第,四条湿?地保护遵循保护优先!、科学利用》。、严格?管理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湿地保护工作负】总责
第六条 【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是,全省:湿地:行,政主管部门;市(地!。下同)、县(市、】。。。区下同)人》民政:府(行署)》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湿地?保护工作《。;重点国《有林资源管》理机:构负责重点国有林】区范围内的湿地【保,护,。工作(以上部门统】称湿地主管部门)湿!地主管?部门对湿地保护【、利用、监督和【管理负有主管—责任对其他部—门和单位《管理的湿《地负:有监督?。指导责任《
发展和改革、财政!、国:。。土资源、公安、【畜牧、水行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渔业、旅—游、交通运输、气象!等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负有保护【湿地的责任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湿地的环【。境保:护,负有:监督责任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含社区《下同:)对本地区的湿【地负有?。保护责?任应当组织》有关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做【好湿地保护工作
松!花江哈尔《滨段湿地的保—护和管理由》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明确】主管部?门及其具体责任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湿地生?态环境?损害的依据国—家,有关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和主管负责人的责任!。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设—立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责跨行政区域或【者部门管《理的:重要湿?。地可以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成立管理委员会统一!组织协调对湿地【的管理
湿》地管理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有关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组织《实施湿地《保护规划;》
(三)制定—并组织实施》湿地的各项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统一保护和【管理湿地内》野生生物等自然资源!;
(五《)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等》方面的?调查、?监测、评估以及保】护和利用的科研、科!普,教育;
《(六:)负责湿《地内:防火:巡护检查、火险监】控和日常《预防管?理;
(七)负责有!害生物防治、疫源】疫病监测;
(八】)管理湿地内的【科研、教《学,、参观、考察和生态!。旅游等活动;
(九!)开展国《际、国内湿》地保护和管理工【作的交流《与合:作,;
(十)集中行】使所辖区域内湿地】。保护和?。管理的行政处—罚权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湿地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综合评价考》核体:系湿地保护和管理】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建立湿地—生态红线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科学划定并》严守湿地《生态红线确保湿地】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建立《湿,地保护补《偿制度?具体实施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十条:。县级以上湿地主管】部门和湿地管理【机构应当对湿地【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进行调查和监测并】。组织科研单位开【。展湿:地,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技术》推,广工作?提,高湿地?保,护、利用和管—。理,的科学技术水平【
第十一条每年的六!月为湿?地保护宣传月六月】十日为黑《龙江湿地日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应》当,组织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教育普及湿【地保护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传播湿地!。文化提?高全社会湿地—保护意识《。
第二?章 规?划和名录
第十【二,条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编】制全省湿地保护【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上一级湿—地保护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湿地?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同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湿地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湿】地,保护规划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并与水资源、防!洪、水土保持—、,林地保?护利用、旅》游发展等专项—规划相互协调
【第十四条湿》。地保护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湿,地资源?分布:情况、类型及特【点,、生态功《能和水资源》、野生生物资源状】况;
?。(,二)保护和》利用的总体要—求、目标、措施、】保护责任;
(三)!湿地:保护:区划:与建设布局》;
(四)》生态:、社会以《及经:济效益分《析和评价;
—(,五)保障措施
第】十五条编制或者【修改湿地保护规划应!当公开?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经批准的湿【地保护规划应当向】社会公?布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修改湿地保护规【划确需修改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备案》湿地保护规划修改后!应当重新公布
第】十六条湿地保护实】行名录管理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湿地资源调【查结:果拟定全省湿地名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
湿地名—录,应当明确湿地的名】。。称、类型、》保护级别、保护范】围、主管部门或者管!理机构等事项
第十!七条湿?地实行分级保护按】照湿:地生:态,功,能和环境效益以及】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的重要!性将湿地分为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重】要湿:地包括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和《省级重要湿地重【要湿:地,以外的湿地为一般湿!地
第十八条—国际重要湿》地、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划分标准和》保护管理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省级重要湿地的【划分:。标准和保护管—理办法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发放不动产登记!权属证书《时不动?产中含?有湿地的应当标明】湿地类?型、面积、范围以】及其:他依法?需要标明的内容
】第二十条经》公布的湿地应当由湿!地主管部门或者湿地!。管理机构《设立保?护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涂【改、擅自移动湿【地保护标志
第三章! 湿:。地保护
《第二十一《。条湿地保护可—以采取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等形:式,进行:
第二十《二条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建立和管【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湿地自然【保护区内禁》止扩大耕地》面,。积,并逐步实行》退耕还?湿、:还林、还《草现有的耕地应当在!。湿地主管部门或者湿!地管:理,机构的指导和监督】下发展有《机农业
第二十三条!具有一定规模和景观!价值适宜开展—生态展?示、科普教育、【生态旅游《等活动的湿地可以建!立湿:地公:园
第二十四—条湿:地公园分为国家湿地!公园、省级湿地公】园、市级《湿地公园和县—。级湿地公园
国家湿!地公园?。。的,建立:和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省】、市、县级湿地公园!。由同:级人:民,。政府确?立并命名
第二十五!条湿地公园》可以实行分区管理】采取分区《管理的湿地公园【。可以根据湿地的主要!功,能划分为湿地—保育区、恢复重建区!、生态功能展示【区、合理《利用区?、管理?服务区?。等
:第二十六条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保护需【要可以在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的外围划】定一定面《积的外围保护—。地,带
第二十七—条对生态区位重要、!。生态:功能明显尚不—具备: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条件的湿地经湿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建【立湿:地保护小《区
湿地保》。护小区的管理办法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本条例施行后【六个月内予以公【布
第二十》八,条未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和湿地保护小区的湿!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防止湿—地,面积减少和》。湿地污染《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
第二十九条【。湿地:内的水?体、地形地貌—野生动物、植物【。植被等?应当保持生态原【状确需进行人为改变!的应当符合湿地保护!规划
第三十—条在湿地内》从事割芦苇》、割草?等,活动:应当按照《湿地:主管部门或者湿地】管理机构划定的范】围和有关规定进行不!得,破坏湿地《和野生动物栖—息环境
第三十一条! 因气候变》化、自然灾害等造】成湿地生态特征【退,化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进行综合】治理采取退耕、【补水、截污、禁牧、!限牧、季《节性休牧、生态移民!等措施?恢复:湿,地生态功能》
湿地主《管部门或者湿—地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湿地【生态平衡的》需,要对重要区域实行】定期封?闭轮休并可以划定】。一定的范围限制人】员进入?。
因工程建设等造】成重要湿地生态特征!退化的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指,导项目建设单—位限期恢复》
第:三十二条建立湿地】生态补水机制对【于季节性缺水严【重的湿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给予补水;!跨,。行政区?域的湿?地生态?用水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建立湿地《生态补水《。机制
?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在:编制水资《源相关规划时—应,当统筹安排》生,活、生产和湿—地生态用水》满足湿地生态用水需!求
开?发利用湿地上游水】。资,源和周?边地下水资源应当进!行科学论证不得【造成湿地缺》。水,或者退化
第三十】三条 湿地内原则】上不得进行景观【。建设
对湿地内【确需建设《。的旅游设施》和基础设施应当【按照:黑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进行规》划设计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审《批后方?可,进行建?设
重点国》。有林区内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设施建设的规【划设计应当经省人民!。政府批准
经依【法批准在湿地内从】事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制定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方案保护《湿地景观《资源和自然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应当》采用节能环保材料】和设施?并与:自,然生态环境》相协调建设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清理场地恢复原】貌
第三十》四条湿地主管—部,门或者湿地管—。理机构应《当对湿?地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和:湿地公?园内的旅游、—餐饮、住宿、—娱乐等商业》服务网点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并根—据保护生态资源【。、人文历史风貌以及!公,共安全、环境卫【生的需要对商业服】务网点的经》营方式、《种类:、时间、地点等内】容作出规定
在湿】地内开展旅游活动的!应当按?照,。湿地生态旅》。游规划进行湿—地主:管部:。门或者湿地》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湿地?承载能力和对资源】的监测评《。估结果确定资源利用!强度:和游客最大承载【量并:予以公布
第三十五!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在湿地】内禁止从事下列活】动
(一)开—垦、挖沟、》筑坝、堆《山;
(二)填埋】、倾倒垃《。。圾和有毒有害物体】排放:生,活污水、工业废水】;
:(三)排放》或,者抽采湿《地水:资源;
(四)砍伐!林木、采挖泥炭【、勘探(国家—公益:性勘:探除外)、》采矿、?挖砂:、取土;
(五)】破坏鱼类等》水生:生物洄游《通道和野生动—物的繁殖区及其栖】息地;
《(,六)猎?捕保:护的野生动物、捡】拾鸟卵或者》采用:灭绝性方《式捕捞鱼类以及【。其他水生《生物;
(七)引进!外,来物种或者放—生动物;
》(八)破坏湿地保】护设施或《者,监测设?备;
(九)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行为
—对于违反前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以及填埋、倾倒!垃圾和有毒有害物】体、采挖泥》炭、:擅自改?变湿地用途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的:组织可以对实施违法!。行为的施《工机械、设备和工具!进行查封、扣—押
第四章 湿【地利用?
第三十《六条在严格保—护的基础上可以【科学、节约、可持续!地,。利,用湿地资源
—利用湿地资源应当】符合湿地保护规【划不得改变》湿地生态系统—基本功能不得—超出资源的再生能】力或者?。给野生动《植物物种造成永久】性,损害不得破坏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
第三十七条【湿地利用可以根据湿!地资源的不同功能】定位和自然条件采取!生态:旅游、休闲度假等多!种方式?进行
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协调湿地内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为湿地开发》利用提供《保障
湿《。地主管部门或者【湿地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协《调湿地内旅游—配套设施的》建设为游客进入湿地!参观:游览:创造便利条》件
第?三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定向援《助、产业转移、吸引!社会资金、社—区共管等方式促【进湿地及其周边【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
第四十条鼓励采】用,符合环保要求的【观光塔、栈道、【电动:车船、航空器等多种!方式开展湿》地生态旅游;湿地】主管部门《或者:湿地管理机构对依】法开展的生》态旅游应《。当提供相《应的服务《。
,第四十一条 经批准!利用湿地资》源开展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湿地保护责任对进】入湿地的人员进行】有关湿地保》护方面的科普—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发!现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对不听从【劝阻的应当》向湿地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报告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到—现场处理
湿—地主管部门和湿地】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利用湿!地资源进行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对破坏湿【地的行为《依法及时查》。。处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林?业、: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畜牧、水!行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渔—业、旅?。游等部门建立湿地】执法协作机制依【法查处破坏》。。、侵占湿《地的:违法行为
县级【以上湿地主管部【门,或者湿地管理机构】应当设立公开举报电!话接受单位和个人】对破:坏、侵占湿》地行为的《检,举
第?四十三条 湿地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巡查制度加强对!本,辖区内湿地》保护情况的日—。常监督协助湿地【主管部门或者湿地管!理机构调查违—反本条例的行—为
鼓励、支—持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参与湿》地保护工作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公民:发现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对不【听从劝阻的可以【向所在地《的,湿地主管部门—。报告湿地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到》现场查处
公—安机关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应?当,及时到现场处理
第!四十四条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公安?派出:机构维护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内的治安秩》。序履行保护湿地自】然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职—责
第四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征用、占《用湿地或者改变湿地!。用途确需征用、占用!国际重要《湿地、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或者改变其湿地【用途:的应当报国》家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征用》、占用或者改变其】他,湿地用途的》应当经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十六条临】时占用湿地的应当】经湿:地主管部门或者湿】地管理机构同意占】用单位应当提出湿地!临时占用方案明确】湿地:占用范围《、期限、用》途、相应的保—。护措施以及使用【期满:后的恢?。复措施等
》临时占用《湿地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临时占用!期限届满后占—用单位应当》按照湿地临》时占用方案恢—复湿地原状
经【批准临时占用—湿地的不得修筑永】久性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不得损害湿地生态】系统的基《本功能
第四十七条!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全省湿地资!源调:查、监测和评估工】作建:立湿地资源档—案,实现湿地资源档案】的年度更新并编【制年度湿地资源监测!和评估报告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对:。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湿地!污染和破坏》的,污染事故以及其【他突发?事件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规定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严格执行湿地保】护规划?的;:
(二)未严—格落:实生态红《线制:度导致?湿地面积减》少或:者退化且《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综合治理的;
!(,三)未按照规定落】实湿地保护补—偿制度的;
(四)!其他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情形《
第五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湿地主管部】门,、湿地管理机构以及!有关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确定湿地】。名录的;
(二)】未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
(?三):未对湿地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和湿地公【园内:商业服务网点—。。的经营方式、种【类、时间、》地点等内《容作出规定的—。;
(?四)未依《。法对征用、占用【、临时占用湿—地以及在湿地内从事!的建设活《动办理审批》手续的;
(五【。)未依法《及时受理、查处【举报的;
(六)其!他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情形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湿地范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已设立湿地管—理,机构的?由湿地管理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未设立湿【。地管理机构的—由湿地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罚
(一)!破,坏鱼类等水》生生物洄游通道和野!生动物的繁殖区及】其栖息地的;
【(二)砍《伐林木、《。。勘探:(国家公益性勘探除!外)、采矿、挖【砂、:取土的;
(三)猎!捕保护的野生动物】或者采?用灭绝性《方式捕捞鱼类—以及:其,他水生生《物的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已设立湿地管理【机构的由《湿地管理机构给【予处罚;未设—立湿地管理机构【的由湿地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给予处罚
(一】)损毁、涂改—、,。擅自:移动湿地保护—标志的责令限期【恢复或者赔偿损失】并处以恢复》所,。需实际费用或者损失!。金额五倍罚》款,
(二)擅自进行】开发:建设活动或者—在临时占用》的湿地上修筑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责令:限期拆除恢复原状并!处以:破坏面积每平方米一!百元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予以《没收后拆除》并处:以建设工程造价【一倍的?罚款:
(三)开垦—、挖:沟,。、筑坝、《堆山、?填埋、倾倒垃圾和】有毒有害《物体、?。采挖泥炭、》擅自:改变湿地用》途以及排放或—者抽采湿地》水资源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开垦、?填,埋、倾倒垃圾、擅自!改,。变湿地用途的按【照破坏湿地面积处以!每平方米十元的罚】款;:挖沟、筑坝、堆【山、采挖《泥炭的处以每—立方:米二:百元的罚款;排放】或,者抽采湿地水资源的!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违反规—。定在湿地内割芦苇】、割草等破坏野生】动物栖息环境—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按照《破坏湿地面积处【以每平方《米十:元的罚?款
(五)引进外】来物种或者放生动物!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捡【拾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鸟卵《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每枚二—。百元的罚款;捡【拾,。其他野?生动物鸟《。卵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每枚一《百元:的,罚款
?(七)破《坏湿:地保护设施或者【监测设备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破:。坏湿:。地保护设《施处以?五千元的罚款—;破坏监测》设备的处以一万元的!罚款:
(八)临时占用湿!地期限届满》后未进行恢复—的责令限期恢复并】处,。以一万元的》罚款;逾期未恢复】或者对湿地造—成永:久性损害面积不足】一,百,平方米的《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面积一百平【方米以上的处以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九—),擅自命名、》挂牌县级以上湿地公!园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一万元的罚】。款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法律责?任中规定的罚—金数额幅度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细化标—准与本条例同步实施!。
第五十五条 【本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2!0,03年6月20日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