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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 (2【015年10月【22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6月2】。8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等6—3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湿地保!护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促进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辖区内从事与湿地】有,关的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湿》地是指常年》或,者季节?性积水、适宜动植】物生存、具有一定】。生态:功能:、纳入湿《地名录的地带或【者水域包括沼—泽、湖泊、河流【等自然湿《。地和:库塘等人工湿地 第!四条湿地保》护遵循保护优—先、科学利用、严】。格管理?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湿?地保护工作负总【责 第?六条: 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是—。全省湿地《。行政主管部门;【市(地下同)、县】(市:。、,区下同)人民政【府(行署)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湿地保护工作】;重点国有林资【源管理机构负责重】点国有林区》范围:内的:湿地保护工》作,(以上部门统—称湿地主管部门)】湿地主管部门对【湿地保护、利用、】监督和管理》负有主?管责任对其他部门和!。单位管理的湿地负有!监,督指导责任》 发:展和改?革、:财政、国《土资源、公安、【畜牧、水行》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渔业、旅游、交!通运输、气》象等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负有保?。护湿地的《责任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湿地的》环境:保护负有监》督责任?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含:社区下同《)对本地区的湿地负!有保护责任应当组】织有关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做好湿地保!护工作 松花江【。哈尔:。滨段:湿地的保护和管理】由,。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明确—主管部门及其具体】责任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湿地生态环境】损害的依据国家【有关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和主】管,负责:人的:责任:。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设立》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责,。跨行政区域或者部门!管理的重要》湿地可以《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成立管理委员—会统一组织协调【对湿地的管理— 湿地?管理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有关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组!织实施湿地》保,。护规:划; ?(,三,)制定并《组织实施湿地的【各项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统一保护【和管理湿地内—野生:生,物等自然资源; 】(,五)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等方面的调查、监】测、评估以》及保护和利用的科】。研、科?普教:育; (六)负【责湿地内防火巡【护检:查、:火险监控和》日常预防管理;【 (七)负》责有害生物防治【、疫源疫病监测;】 (八?。)管:理湿地内的科研、教!学、参观、考察【和生态旅游等活【动; (《。。九)开展国际—、国内湿地保护和】管理工作的交流与】合作; (十)【集中:行使所辖区域内【湿,地保护和《管,理的行?。政处罚权《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湿地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综合评?。价考核体系湿地【保护和管理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建立湿地《生态红线《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科学划《定并严?守湿地生态红线确保!湿地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建【立湿地保《护补偿制度具体【实施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十条县级以上!湿,地主管?部门和湿地》管理机构应当对湿地!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进行调查和监测并】。组织科研《单位开展湿地—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技?术推广工作》。提高湿地保护、利】用和管理的科学【技术水?平 第十一条—每年的六月为—湿地保护宣传月六月!十日为?。黑,龙江湿地日》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应当!组织: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教!育普及湿地保护【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传播湿》。地文化提高全社会湿!地保护意识 第二】章 规划《和名录 第十二条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编制】全省湿地保》护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上一《级湿地?保护: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湿地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同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湿地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湿地保护规划—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并《与水资源、防洪【、水土保持、林地】保护利用《、,旅游发展等专项【规划相互协调 第十!四条湿地《保护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湿地:资源分布情况、类】型及:特点:、生态功能和水【资源、野生生物资源!状况; 《(二)?保护和利用的—总体要求、目—标、措施《、保护责任; (三!)湿地保《。护,区划与建设布—局; (四》)生态、社会以及】经济效益分析和评价!; (五《)保障?措施 第《十五条编制或者修改!湿,地保:护规划应当公开【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经批准【的湿地保《护规划?。应当:向社:会公布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修改湿地保护规划确!需修改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备案?湿地保护规划修改后!应当重新公布 第十!六,条湿地保护》实行:名录管理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湿?地资源调《查结果拟定全省湿】地名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 湿!。地名录应当明确湿地!。的名称、类型、保】护级别、保护范【围、主管部门或者】管理机构等事项 第!十,。七条湿地实行分级】保护:按照湿地生态功【能和:环境效益以》及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的!重要性将湿地分为】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重要湿地】包括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和省级重!要湿:地重:要湿地以外的湿【地为一般湿地 第】。十八条国际重—要湿地?、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划分标准和】保,护管理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省【级重:。要湿地的划分标【准和保护《管理:办法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发放不动产登记权!属证:书时不动产中—含有:湿地的应当标明湿地!类型、面积》、范围以及其—他,依法需?。要标:明的内容 第二十】条,经公布?的湿地应当》由湿地?主管:部门或者湿地管【理机构设立保护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涂改?、擅自移动湿—地保:护标志 第三章 湿!地保护 《第二十一条湿地保护!可以采取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等形式进行 第!二十二条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建立和管》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湿地自然保护!区内禁?止,扩大耕地面积并【逐步实行退耕还湿、!还林:、还草现有的耕地】。应,当在湿?地主管部门》或者湿地管理—机构的指导和监督】。下发展有机》农业 第二》十三条?具有:一定规模《和景观价值》。适宜开展生态展示】、,科普教育《、生:态旅:。游等活动《的湿地可以建立【湿地公园 第二十】四条湿地公园—分为国家湿》地公园、省》级湿:地公园?、市级湿地公园和县!级湿地公《园 国家湿》。地公:。园的建立和》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省、市、县级—湿,地公园?由,同,级人民?政府确立并命名【 第二十五条湿【地公园可以实—。行分:区管理采取分区【管理的湿《地公园可以根—据湿:地的主要《功能:划分:为湿地保育区—。。、恢复重建区—、生态功能展—示区、合理利—用,区、管理服务区等】 ,第二:十六条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保护需要—可以在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的外围划定一【定面积?的外围保护地带【 第二十七条对生】态区位重要》、生:态功能明显尚不【具备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条件的湿!地经湿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建:。立湿地?。保护小区《 湿地保护小区【。的管:理,办法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本条例施行后六个!月内予?以公布 第》。二十八?条未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和湿?地保:护小:。区的湿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防止:湿地面积减少和湿】地,污染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 第二十九》条湿地内《的水:体、地形《地貌野生《动,物、:植物植被等》应当保持《生态原状确需进行】人为改变的应当【符合湿?地保护规《划 第三《十条在湿地内—从事:割芦苇、割草—等活动应《当按照湿地主管部】门或者湿地管理【。机构划定的范围和有!。关规定进行不得破坏!湿地和野生动物【栖息环境《 第三十《一条 ?因气候变《。化、自然灾害等【造成湿地生态特征退!化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进《行综合治理采取退】耕、:补,。水,、截污、禁牧、限牧!、季节性休牧、【生态移民等措—施恢复湿地》。生态功能 湿地主管!部门或?者湿:地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湿地—生态平衡的》需要对?重,要区域实行》定期封闭轮》休并可以划定—一定的范《围限:制人员进入 因【。工程建设等造成【重要湿地生态特征退!。化的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指导项【目建设单位限期恢复! 第三十《二条建?立湿地生态补—水机制对于季节性】缺水严?重的:湿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给予【补,水;:跨行政区域的湿【地生态用水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建立】湿地生态《补水机制《 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在编制水资源相关!规划时应《。当统筹安《。排生活、生产—和湿地?生态用水满》足湿:地生态用水》需求 开发利用湿地!上,游水资源和周边地】下水资源应当—。进行科学论证不得造!成湿地缺《水或者退化 第【三十:三条 湿《地内原则上不得进行!景观建设《。 对湿地内确需建设!的旅游设《施,和基:础设施应当按照黑】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进行规!。划设计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审?批后方?。。可进行?建设: 重点国有林区【内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设!施建设的规划设计应!当经省人民》政,府批:准, 经依法批准在湿地!内,从事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制定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方案《保护湿地景》观资源?和,。自然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应当采用节!能环:保材料和设》施并与自然生态环境!相协调建设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清理场地恢—。复原貌 第三—十四:。条湿地主管》部门或者《。湿地管理机构应当】对湿地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和湿地公【园内的?旅游:、,餐饮、?住,宿、娱乐等商—业服务?网点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并根据!保护生态资源、人】文历史风貌》以及公共安全—、,环境:卫生的需要对商业】服务:网点的经《营方式、种类、时间!、地:点等内容作出—规定: 在:湿地内开《展旅游活动》的应当?按照湿地生态旅游】规,划进行湿地主—管部门或者湿—地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湿地承《载能力和对资—源的监测《评估结果《确定资源利用强【度和游客最大—承载:量,并予以公布 第三】十五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在湿地!内禁止从事下—。列活动 《(一)开《垦、挖沟、筑坝、堆!山,; (?。。二)填埋、》倾倒:垃圾和有《。毒有害物体排放生】活污水、工业—。废水:; (三)》排放或者抽采湿【地,。水资源?; (四)砍伐林】木、:采挖泥炭、勘探【(国家公益》性勘:。探除外?),、采矿、挖砂—、取土;《 ,(五)?破坏鱼类等水生【生物洄游《通道和野生动物的繁!殖区及其《栖,息地; 《(六)?猎捕保护的野生动】物、捡?拾,鸟,。卵或者采用灭—绝性方式捕捞鱼【类以及其他水—。生生物; 》(,七)引?。进外来物种或者放】生动:物;: (:八)破坏湿地—保护设施《或者监测设备; 】(九)?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行为】 对于违反前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以】及填埋?、倾倒垃圾和—有,毒,有,害物体、采挖泥【炭、擅?自改变?湿地用途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的组织可以对】实施违法行》为的施工《机械:、设备和工具—进行查封、》。。扣押 第四》章 湿地《利用: 第三十六条在【严格保护的基础【上可以科学、—节约、可持》续地利用湿地资源 !利,用湿地资源》应,当符合?湿地保护规划—不得改变湿地生态系!统基本功能不—得超出资《源的再生能力或者给!野生动植物物种【造成永久性损害【。不得:破坏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 《第,三十七条湿地利用】可以根据湿》地资源?的不同功能定位和】自然条件《采取:生态旅游《、休闲度假等多【种方:式,进行 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协调湿地内【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为湿地开发》利用提供保》障 湿地主管—。部门或者湿地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协调】湿地内旅游配套设施!的建:设为游客进入湿地】参观游览创造便【利条件 第三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定向援】助,、产业转移、吸【引社会资金》、社区共管等方式促!。进湿:地,及其周边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 第—四十条鼓励》采用符合《环保要求的观光塔】。、栈道、《电动车船、》航空器等多种方【。式开展?湿地生态《旅游;湿地主—管部门或者湿地【管理机构对依法开】展的生态《旅游应当提供相【应的服务 第四【十一条 经》批准利用湿地资源】开,展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湿地【保护责任对》进入:湿地的人《员进:行有关湿地保护方】。面的科普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发现?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对不—。听从劝阻的应当向】湿地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报【。告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到现场处—理 :湿地:主管部门《和湿地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利用湿地资源进【行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对破坏湿【。地的行为依法及时】查处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林业、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畜牧、】水行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渔业、旅游等部门建!立湿地?执,法协作机制依—法查处破坏、—侵占湿?地的违法《行为 县《级以上湿地主管部门!或,者湿:。。地管理机《构应当设立公开【举报电话接受单位和!个人:对破坏、侵占湿【地行为的《检举 第四十三【条 湿地《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巡《查制:度加强?对本辖区内湿地保护!情况的?日常监督《协助湿地主管部【门或者湿《地管理机构调查违反!本条例的行为 鼓励!、支持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参与—湿地保护工作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公民发现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对不听从—劝阻的可以》向所在地的》湿地主管部门报【。告湿地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到?现场查处 》。。公,安机关?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应当及时到现【场,处,理 第四十四—。。条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公安】派出机构维》。护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内的治【安秩序履行》保护湿地自然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职责 —第,四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征用【、占用湿地》或者改变湿地—用途确需《征用、占用国—际重要湿地、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或者改变其湿地用途!的应当报《国家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征用》、占用或《者改变其他湿地【用途的应当经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十六条—临时占用《湿地的应当经—湿地主管部》门,或者湿地管理机构】同意占用单》位应当提出湿地【临时:占用方案明确湿地】占用范围《、期限、《。用途、相应的保护措!施以及使用期满【。。后,的恢复?措,施等 临时》占用湿?地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临时占用期限届满后!占用单位应当按【照,湿地临时《占用方案《。恢复湿地《。原状 ?经批:。准临时?占用湿地的不得修筑!永久性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不得《损害湿?地生态系统的—基,本功能? 第四十七》条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全省湿地资源!调查、监测和评【。估,。工作建立湿地资【源档:。案实现湿地资源档】案的年度更新—并编制年《度湿地资源监—测,和评估?报,告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对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湿地污染和破】坏的污染事故以及】其,。他突:发事件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规定: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严格执》行湿地保护规—划的; (二)未】严格落?实生态?红线:制度:导致湿地面积减少】。。或者退化且》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综,。合治理的; (【三)未按照规定落】实湿地保护补偿制】度的; (四)其他!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情形 第】五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湿地主管部》门、湿地管理机【构,以及有关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确定湿》地名录的; (二)!未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 (三)未》对湿地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和湿地公园内】商业服务网点的【经营方式《、种类、《。。时间、地点》等内容?作出:规定的?; (四)》未依法对征用、占用!、临时占用湿地【以及在湿地》内,从事的建设活—动办理?审批手续的; (】五)未依法及时受理!、查处举《报的; 《(六)其《他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情形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湿地范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已设立】湿地管理机构的由】湿地管理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未设》立湿地管理机构的】由湿地?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罚? (一)破坏—鱼,类等水生生》物洄游?通道和?野生:动物的繁殖区及其】栖息地?的,; (二)》砍伐林木《、勘探(国家公益性!勘探除外)、—采矿、?挖,砂、:取土的; 》(三)猎《捕保护的《野生动物或者采用】灭绝性方式捕—捞鱼类以及其—他水:生生物的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已设【立湿地管理机构的由!湿地管理机构给予处!罚;:。。未设立湿地》管理机构的》由湿地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给—予处罚 《(一)损毁》、涂改、擅自移【动湿地保护》标,。志的责令《限期恢复《或者赔偿损》失并处以恢复所【需实际费用或者损失!金额五倍罚款 (】。二)擅自进行—开发建设活动或者在!。临时占用的湿—。地上修筑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责令】限期拆除恢复—原状并处以破坏面积!每平方米一百元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予?以没收后拆除并处】以,建设工程造价一【倍的罚款《 (三)开垦、挖沟!、筑坝、堆山、填】。埋、倾倒垃圾和有】毒,有,害物体、《采挖:泥炭:、擅:自改变湿地用途以及!排放或者抽》采湿地水资源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开垦、填埋》、倾倒垃圾、擅自】改变湿地《。用途的按照》破坏湿地面积—处以每平方米—十,。元的罚款;挖沟【、,筑坝、堆山、—采挖泥炭《的处以每立方米二百!元的罚款;》排放或者抽采湿地水!资,源的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违反规》定在湿地内割—芦苇、割草等—破坏野?生动物栖息环境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按照破坏湿地—面积:处以每平方米十元】的罚:款 :(五)引进》外来物种《或者放生动物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捡拾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鸟卵!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每枚二!百,元的罚款;捡拾其】他野生动物鸟—卵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每《枚一百元的罚款 】(七)破坏湿地保】。护设施或者监测设】备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破!坏湿地保《护设施?处,以五千元的罚款;破!坏监测设《备的处以《。一,万元的罚款》 (八)临时占【用湿地期《限届满后未进行【恢复的责令限期恢复!。并处以?一万元的罚款;【逾期未?恢复或者对湿地【造成永久性损害面】积不:足一百平《方米的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面积一百【。平,方米以上的》处以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九)擅自命名、挂牌!县级:以上湿地公园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一万元的罚!款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法律责任中!规定的罚金数额幅度!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细】化,标准与本条例—同步实施《 第五十五条 本】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2003年6月!20日?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