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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 (—2015年10月】22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6月《28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等,63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湿地—保护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促进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辖区内从事—与湿地有关的—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湿地是指【常年或者季》节性积水、适宜【动植物生存、具【有一:定生态功《能、纳入《湿地名录的地带或者!水域包括《沼泽、湖泊、河流等!。自然湿地和库塘【等人工?湿地: 第四条湿地保【护遵循保护优先、科!学利用、严格管【理,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湿地保护工作负总】。责, 第六条 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是全【省,湿,。地行政主《。管部门;市(地【下同:)、县(《市、区下同)—人民政府(行—署):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湿地保《护工:作;重点国》有林资源《管理机构负责重点国!有林:区范围内《的湿地保护工作(】以,上部:门统称湿《地主管?部门:),湿地:主,管部门对湿地保护、!利用、监督》和管理?负有主管责任对【其他部门和单—位管:理的湿地负》有监督指导责任【 发展和改革—。、财:。政、国土资源、公安!、畜牧?、水:行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渔业、旅游、交【通运输?、气象等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负有保护【湿地的责任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湿地的!环境:保护负?有,监督责任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含【社区下同)对本地】区的湿?地负有保护责任【应,当组织有关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做好湿地【保护工作 松花江哈!。尔滨段湿《地的保护和管理由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明确主《管部门及《其具体责任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湿地生态】环境损害的》依据国家有关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和主—管,负责:人的责任《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设《。立,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责跨【行政区域或》者部:门管理的重要湿地】可以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成:立管理委员会统一】组织协调对湿地的】管理 ?湿地管理《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有关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组织实施》湿地保护规》划; (三)制定】并组织实施湿地的各!项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统一保护和管】理湿:地内:野生生物等自然资源!; (五)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等方面的调【查、监测、评估以】及保护和利用的【科研、科普教育; !(六:。)负责湿地》内防火巡护检查、火!险监控和日常预防管!理; (七)—负,责有害生《物防治、《。疫源疫病监测; 】(八)?管理湿地内的科研】、教:学、参观《、考察?和生态旅游等活动】; (九)》开展国际、国内【湿地保?。护和管理工》作的交?流与合作《; :(十)集中行使所】辖区域内湿》地保护和管》理的行政处》罚权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湿地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综合评价考核!。。体系湿地保护和管理!。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建立湿地生态红!线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科学划定并严—守湿:地,生态红?线确保湿地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建立湿—。地,保护补偿制》度具体实施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十条县级以上湿】地主管部门和湿地】管理:机构应当对湿地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进行调查!和监测并组织科研】。单位开展湿地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技术?推广工作《提高湿?地保护、《利用和管理的科学】技术水?平 第?十一:条,每年的六月为湿地保!护,宣传月六月十日【为黑龙江湿》地日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应当组【织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教育普及《湿,。地保:护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传播湿地文化】提高:全社会?。湿地保护意识 第】二,章 规?划和名录 》第十二?条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编制全省湿地保护!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上《一级湿地保护—。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湿地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同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湿地: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湿地保护规!划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并与—。水资源、防洪、水】土保持、林》地,保护利用、旅—游发:展等专项规划相互协!调 :第十:四条湿地保护—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湿》地资:源,分布情况、类型及特!。点、生态《功能:。和水资?。源、:野生:生物资源状况; 】(二)保《护和:利用的总体要求【、目标、措施—。、保护责任; 【。(三)湿《地保护区划与建【设布局;《 (四)生态—、,社会以及经济效益】分析和评价; (五!),。保障措施 》第十五条编制或者修!改湿地保护规划应】当公开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经?批准的?湿地保护规划应当】向社会公布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修改湿地保护!规划确需《修改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备案《湿地保护《规划修改《后应当重新公布 第!十六条湿地》保护实行名录管理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湿地资源调!查结果拟定全省【湿地名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 湿地名录】应当:明确湿地《。的名称、类型、保护!级别、保护范围【。、主管?部门或者《管理机构等事项 】第,十七条湿地实行分级!保护按照湿地生态】功能和环境效益【以及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的重要性将》湿地分为《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重要湿!地包括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和?省级重要湿》地,重要湿地以》外的湿地为一—般湿地 第十八【条国际重《要湿地、《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划分》标准和?。。保护管理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省级!重要湿地的划—分标准和《保护管理办》法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发放不【动产登记权属证书】时不动产中》含有湿地《的应当标明湿地类】型、面积、范围【。以及其他依法需要】标明的内容 第二】十条经公布的湿地】应当由湿《地,主管:部门或者湿地管理机!。构设立保护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涂改、》擅自移动湿地—保护标志 第—。。三章 湿《地保护 第二—十一条湿地》保护:可以采取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等形式?进行 ?第二十二条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建立《和,管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湿地自然保护区【内禁止扩大》耕地面积并》逐步实行《退,耕还湿、还》林、还草现有的耕地!应当在湿地主—管部门或者湿地【管理机构的指—导,和监督下发》展有机农业 第【二十三条具有—一定规模和景观【。价值适宜开展生【态展:示、科普《教育:。、生态旅游等—活动的湿地可以【建立湿地公》园 第二十四条【湿地公园分为国家】湿地公?园、省级《湿地公园《、市级湿《地公园和县级—湿地公园 国家湿】地公园的建立—和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省、市、县级湿!地公:园由同级《人民政府确立—并命名 第二十五】条,湿地公园《可以实行《分区管理采取分【区管理的湿地公园】可以根据湿地—的主要功能划分为湿!地保育区、恢复【重建区?、生态?功能展示区》、,合理利用区、管【理,。服务区等 第二十】六条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保:护需要可以在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的外围》划定一定面积的【外围保护地带 【第二十七《条对生态区位重要、!生态:功能:明显尚不具备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条件?的湿地经湿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建立!湿地:保护小?区 湿地保护—。小区的管理》办法: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本条例施行后!。六个月内《予以公布 》第二十八条未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和湿地》保护:小区的湿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防止湿地面—。积减少和湿地污【。染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 第【。二十:九条湿地内的水体、!地形地貌野》生动物、植物植被等!。。应当保持生态—。。原状确需进》行人为?。改变的应当符合湿地!保,护规划 第三十条】在湿:地内从事割芦苇、割!草等活动应当按照】湿地主管部门或【者,湿地管理机构划定的!范围和?有关规?定进:行不得破坏湿—地和野生动物栖息环!境 第三十》一条 因气候变化、!自然灾害等造成湿地!生态特征退化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进行综—合治理采取退耕、补!水、截污、禁牧、】限牧、季《节性休牧、生态移民!。等措施?恢复湿地生》态功能 湿地主管】部,门或者湿地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湿地?生态平衡的需—要对重要区域实行】定期封闭轮休并【可以划定一定的【范,围,限制人员进》。入 因工程建设等造!成重要湿地生—态特征?退化:。的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指导】项目建?设单位限期恢复 第!三十二?条建立?湿地生?态补水机制对于季节!性缺水严《重,的湿: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给《予补水;跨行—政区域的湿地生态用!水,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建立湿地】生态补水机制 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在编制水】资源相?。关规:。划时应当统》。筹安排?生活、生产和湿地】生态用?水满:足湿地生《态用水需《求 开发利用湿地】上游水资源和周【。边地:下水资?源应当进《行科学论证》不,得造成湿地缺水【或者退化《 第三十三条— 湿地内原》则上不得进行景观建!设 :对,湿地内确《需建:设,的旅游设《施和基础《设施应当按照—黑,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进行规】划设计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审批后—方可进行建设— 重点国有林—区内: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设施建设的》规划设计《应当:经省人民政》。府批准 经依法批准!在湿地内《从事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制定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方】案保护湿地景—观资:源和自然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应—当采用节能》环保材料和设施并与!自然:生态环境相协—调建设?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清:理,场地恢复原貌 第三!十四条湿地主管部】门或:。者湿地管理机构应】当对:湿地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和湿地公园内的旅!游,、,餐,饮、:住宿、娱乐等—商业服?务网点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并根据保护生态资源!。、人文历史风貌【以及公共安全—、环境卫生的需要】对商业服务》网点的经营方式【、种:类、时间、地—点等内容作出规定 !在,湿地内开展旅游【活,动的应当按照湿地】生态旅游规划进【行湿地主《管部门或者湿地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湿地!承载:能力和对资源的监测!评估结果确》定,资源利用强度—和游客最大承载量并!予以公布 第三十】五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在湿?地内禁?止从事下列活动 】(,一)开垦、挖—沟、:筑坝、?堆山:。; :(二:)填埋、《倾倒垃圾和》。有毒有害物体排放生!活污水、工业废水】; (三)排—放或者抽采湿地水】资源;? (四)砍伐林木、!采挖:泥炭、勘《探,(国家公益》性勘探除外》)、采矿《、挖:砂、取土《; (五)破坏【鱼类等水《生生物洄游通道和】野生动物的繁殖【。区及其栖息地; (!六)猎捕《保护的野生动物、】捡拾鸟卵或者采【用灭绝性方式捕捞】鱼类以及《其他水生《生物; (七)引】进外来物种》或者放生动物;【 (:八)破坏湿》地保护设施》或者监测设备;【 (九)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行?为 对于违反前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以及填埋、】倾倒:垃圾和有毒有害物】体、:采挖泥?炭、擅自改》变,。湿地用途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的组《织可以?对实施违法》行为的施工》。。机械、设备和工具】进行查?封、扣押 第四章 !。湿地利用 第三【十六条在严格—保护的基础上可以】科学、节约、可持续!。地利用湿地资—源 利?用湿地资源应当【符合湿?地保护规划》不得改变湿地生【态系统?基本:功能不得超出—资源的再生能—力或者给野生—动植物物《种造:成永久?性损害不《得破坏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 第三十七条湿地!。利,用可:以根据?湿地资源的》不同功?。能定位和自然条【件采取生态》旅游、休闲度假【等多种方式》进,行 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协调—湿,地,。内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为!湿地开发利用提供保!障 湿地《主管部门或》者湿地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协调湿地内—旅游配套《设施的建设为游客进!入湿地参观游览创】造便利条件 第三】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定向援助《、产业转移、吸引社!会资金、社区共管】等方式促《。进湿地及《其周边?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 第四十条鼓励【采用符合环保要【求的观光塔、栈道】、电动车船、航空器!等多:种方式?开展湿地生态旅游;!。湿地:主管部?门,或者湿地管理机【构对依法开》展的生态旅游应【。当提供相应》的服务 第四十一】条 经批准利用【湿地资?源开展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湿地保护责任对进】入,湿地的人员》进行有关湿地—保护方?面的科普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发现》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对不听从劝阻【的应当?向湿地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报告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到现!场处理 湿地主【管,部门和湿地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利用湿地!资,源进行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对破坏湿!地,的行为依法及—时查处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林业!、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畜牧、—水行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渔《业、旅?游等部门建立湿地】执法协作机制依法查!处破:坏、侵占湿地的【违法行为 》县级以?上湿:地,主管部门或》者湿地管理机构【应当设立公》开举报电话接受单】位和个人对破坏、】侵,占湿地行为的检【举 第四十三条 】湿地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巡查制度加强对【本辖区内湿地保护】情况:的日常监督协助湿】地主管部门》或者湿地《管理机构调查—违反本?条例的行为 鼓励、!支持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参与】湿地保?护工作?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公民【发,现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对不—听从劝阻《的可以向所在—。地,的,。湿地主?管部门报告湿地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到现!场查:处 公安机关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应当及时!到现场处理 第【四十四条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公—安派出机构维护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内的治安秩序履行保!护湿:地自然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职责 】第四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征用—、占用湿地或者【改,变湿地用途确需征】用,、占用国际重—要湿地、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或者改变其》湿,地用途的应当报【国家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征用、占用或者【改变其他湿地用【途的应当经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十六条临时】占用湿地的》应当经湿地主—。管部门或者》湿地管理机》构同意占用单位【应当提出湿地—临时占用方案明确湿!地占:用范围、期限—、用途、相应—的保护措施以及使用!期满后的《恢复措施等 临时占!用湿地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临时?占用期限届满后占】用单位应当按照湿】地临时占用方案恢】复湿地原状》 经:批准临?时占用?湿,地的不得《修筑永?久性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不得损》害湿地生态系统的基!本功能 第四十七条!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全省湿!。地资源调查、监测和!评估工作建》立湿地资源档案实现!湿,地资源档《案的年度更新并【编制年度湿地资源】监,测,和评估报告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对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湿地污染!和破坏的污染事故以!及其他突《发事件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规定—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严格执行湿—地保护规《划,的; (二)—。。未严:格落实生态红线制】度,。导致:湿地面积减少或者】退化且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综合—。治理的; (三【)未按照规定落实湿!地保:护补偿制《度的; 《。(四)其他》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情形 第《五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湿地主管】部门、湿地管理机构!以及:有关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确定?湿地名录的; 【(二)未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 (三)【。未对湿?地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和湿地公园》内商:业服务网点的经【营方式、种类—、时间、地》点等内容作出规定】的; (四)—。未依法对征用—、占用、《临时:占用湿地以及—在湿:。地内从事的建设活动!办理审批手续的;】 (五?)未依法《及时受理、查处【。举报的; 》(六)?其他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情形—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湿地范【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已设【立湿地管理》机构的由湿》地管理?。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未设立湿!地管理?。机构的由湿地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罚 (》一)破坏鱼类—等水生生物洄—游通道和野生动【物的:繁殖区及其》栖息地的; —(二)砍伐林木、勘!探(国家公益性勘探!除外)、采矿、【挖砂:。、取土的; (三)!猎捕保护的野生动物!或者采用灭》绝,性方式捕捞鱼类【以及其他水生生【物的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已:设立湿地管理机【构的由湿地管理【机构给予处》罚;未?设立湿地管》理机构的由湿地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给予处罚 (!一)损?毁、涂?改、擅?自移动湿地保护标志!的,责令限期恢复或者赔!偿损失并处以恢【复,所需实际《费用或者《损失金额五倍罚【款 :(二:),擅自进行开发建设活!。动,或者在临时占—。用的湿地上》修筑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责令!限期拆除恢复原【状并处?以破坏面积每平方】米一百元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予以没收】。后拆除并处以建【设工程?造价一倍的罚款【 (三)开垦、【挖沟、筑坝、堆山】、填埋、倾倒—垃圾和有毒》。有害物?体,。、采挖泥炭》、擅自改变》湿地:用途以及排放或者抽!。采湿地水《资源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开垦、填—埋、倾?倒垃:圾、擅自《改变湿地用途—的按照破坏湿—地面:。积处以每《平方米?十元的?罚款;挖沟、筑【坝、堆?山、采挖《泥炭的处《以每:立方:米二百元《的,罚款:;排放或者抽采湿】地水资源《。的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违:反规定?在湿:地内割芦苇、—割草等破坏》野生动物栖息环【境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按照破坏《湿地面积处》以每:平方米十元的罚款 !(五)?引,进,外来物种或》者放:生,动物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捡拾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鸟卵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每【枚二百元的罚款;】捡拾其他野生动【物鸟卵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每《枚一百?。元的罚款 (七【。)破坏湿《地保护设施或者监】。测设备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破坏湿《地保:护设:施处以五千元的【罚款;?破坏监测设备的处以!一万:元的罚款 (八【)临时占用》湿,地,期限届满后未进行】恢,复的责令限期恢复】并处以一《万元:。的罚:款;逾期《未恢复或者对—湿地造成《永久性损害》。。面,积不足一百平方米的!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面积一百平!方米以?上的处以《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九)擅自命》名、挂牌县级以上】湿地公园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一万元《的罚款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法》律责:任中规定的罚金【数额幅度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细?化标准与本条例同步!实施: 第:五十五条 》本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200》3年6月20—日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