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
(:。2015年1—。0月:22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6月28!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等63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湿地保护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促进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辖区内从事】与湿:地有关的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湿地是指《常年或?者,季节性积水》。、适:宜动植物生存—、具有一《定生:态功能?。、,纳入:湿地名录《。的地带或者水域包括!沼泽、湖泊、河流等!自然湿地和库塘等】人,工湿地
第四条【湿地:保护遵循保护优先、!。科学:利用、严格管—理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湿地保护工作【。负总:责,
第六?条 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是全!省湿:地行政主《管部门?;市(地《下同)、《县(市、区》下同:)人民政府(行署)!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湿地:保护工作;》重点国有林》资源管理机构负责】重点国有《林区:范围内的湿地保护工!作(以上部门统称湿!地主:。管部门)湿地主【管部门?对湿地保《护、利用、监督和】管理:。。负有:主管责任对其他【部门和单《位管理的湿地负有】监督指导责任
发】展和改革、财政、国!土资源?、公安、畜牧、水行!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渔业、旅【游、交?通运输、气象等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负,有保:护湿:地的责任《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湿地的环境保护【负有监督责任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含社—区下同?),对本地区的湿地负有!保护:责任应当组》织,有关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做好湿地—保护:工作
松花江哈尔滨!段湿地的保护和管理!由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明确:。主管部门及其具体】责任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湿地生态》环境损害的》依据国家有关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和》主管负责人的责任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设立?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责跨行政区域或【者部门管理》的重:要湿地可《以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成立《管理委员《会统一组《织协调?对湿地的管理
湿地!管理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有?关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组织实施湿地保护!规划;
(三—)制定并组织实施湿!地的各?项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统一保护》和管理湿地内—野生生物等自然资】源;
(五》)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等方面的!调查、监《测、评?估以:及保护和利用的【科,研、科普《教育:;
(六)负—责湿地内防火巡【护检查、火险监控和!日常预防管理;
】。(七)负责有害生物!。防治、疫源》疫病监测;
—(八)管理湿地内】的科:研,、教学?、参:观、考察和》生态旅游等》活动;
《(九)开《展国际、国内—湿地保护和管—理工作的交流与合作!;
(十)集中行】使所辖?区域内湿地保护和】管理的行政》处罚权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湿地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综合评价考核体【系湿地保护和管理】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建立湿地生态红线】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科学划定!并严守湿地生态红】线确保湿地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建立—湿地保护补偿制度具!体实施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十条县级以》上湿地主管部门和】湿地:管理机构应当对【湿地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进行!调,查和监?测并组织科研—单位开展湿地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技术《推广工作提高—湿地保护《、利:用和管理的科学【技术水平《
第:十一条每年的六月】为湿地保护宣传月六!。月十日为黑龙江湿地!日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应!当组织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教育【普,及湿地保护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传播湿地文】化提高全社会—湿地保护意识
【第二章 规划和名】录
第十二条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编制全】。。省湿地保护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上一!级湿:地保护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湿地】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同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湿地: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湿,地保护?规划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并与水资源、防洪!、水土?保持、林《地保护利用、—旅游发展等专项【规,。划,相互:协调:
第十?四条湿地保护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湿地资源分布情况、!类,型及:。特点、生态功能【和水资?源、野生《生物资?源状:况;
(二)保【护和利用的总体要求!、目标、措施、【保护责任;
(【三)湿地保》护区划与建设布【局;
(四)生【态、:社会以及经济效益分!析和评价;
—(五)保障措—施
第十五条编【制或者修改》湿地保护规划应当】公,开,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经批准的湿地保!护规划应当》向社会?公布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修》。改湿:地保护?规划确?需修改?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备案—。湿地保护规划—修改后应当重新【公布
第十六条湿地!保护实行《名录管理《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湿地资源调!查结果?拟定全?省,湿地名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
湿地名录应当明!。。确湿:。地的名?称,、类型、保》护级:别、保护范围、主】管部门或者管理机构!等事项
第十—七条湿地《实行分级保护按照湿!地生态功能和—环境效?益以及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的重要《性,将湿:地分为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重要湿【地包括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和,。省级重?。。要湿地重要湿—地,以外的湿《地为一?般湿:地
第十八条—国际重要湿》地、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划【分标准和保》护管理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省级【。重要湿地《的划分标准和—。保,护管理办法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发放不动产!登记权属证》书时不动产中含有湿!地的应当标明湿地】类型、面积、范围以!。及其:他依法需《要标明?。。的内容
第》二十条经公布—的湿地应当由—湿地:主管部门《或者湿地管理机【构设立?。保护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涂改、《擅自移动湿地保护标!志
第三章 湿地】保护
?。第二十一《条湿地保护》可以采取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等形《式进行
第》二十二条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建【立和管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湿—地自然保护区内禁】止扩大耕地》面积并逐《步实行退耕还湿、还!林、还?。草现有?的耕地应当》在湿地?主管部?。门或者湿地管理机构!的指导?和监督下发展有【机农业?
第二十三》条具有一定》。规模和景《观价值适宜开展生】态展示、科》普教育、生态旅【游等活动的湿地可】以建立湿地公园【
,第二十四条湿地公】园分为国《家,湿,地公园、省级—湿地公园、市级【湿地公园和县级湿地!公园
国家湿地【公园的?建立和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省、市、!。县级湿地公》园由:同级人民政府—确立并命名
第二十!五,条湿:地公园可以》。实行分区管理采取】分区管理《。的湿地公园可以根据!。湿地的主要功—能划分?为湿地保育区—、,。恢复重建区、—生态功能展示—区、合理利用区、】管理服务区》等
第二十六—条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保护!。需要可以在》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的:外围划定一定—面积的外围保—护地带
第二—十,七,。。。条对:生态区位重要—。、生态功能》明,显尚:不具备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条:。件的湿地经湿—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建立》湿地保护《小区
湿地保护小】区的管理办法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本条例施》。行,后六个?月内予以公》布
第二《。十八条未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和湿地保护—小,区,的,湿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防止湿》地面积减少》和湿地污染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
:第二:十九条湿地》。内的水体、地形地】。。貌野生动《物、植物植被等【应当保持生态—原状:确需进行人为—改变的应当符合【湿地保护规》划
第三《十条在湿地内从事割!芦苇:、割草?等活:动应当按照湿地主管!部门或者湿地管理机!构划定的范围和有】。关规定?进行不得破坏—。湿地:和野生动物》栖息环境
第—三十一条 》因气候变《化、:自然灾害等造成湿地!生态特征退化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进行综?。合治理采取》。退耕:、,补水、截污、禁牧】、限牧、季节性【休牧、生《态移民等措施恢【。复湿地生态》功能
湿地主—管部门或者湿—地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湿,地生态平衡的需【要对重?要,区,域实行?定期封闭轮休并【可以划定一定的范】围限制人员》进入
因工程建设】等造:成,。重要湿地生态—。特征退化的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指导项目建设单位】限期恢复
第—三十二条建立湿地】生态补水《机制对于季节性缺水!严重的湿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给予补!水;跨行政区域【的湿地?生态用水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建立湿地生态补!水机制
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在:。编制水资源相关规划!时应当统筹安排生】活,、生产和《湿地生态用水满【足湿地生态用水需】求
开发利用湿【地上游水《资源和周边地—下水资源应当—进行科学论证—不得造成湿地缺水或!者退化
第三—十三条? 湿地内原则上【不得进行《景,观建设
《。对湿地内确需建【设的:旅游设?施和基础设施应【当按照黑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进行规划设计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审批后?方可进行建》设
重点国》有林区内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设施建设【的,规划设计应当—经省人民政府—批准
?经依法批《。准在湿地内从—事,。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制】定,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方案保护湿【。地景观资《源和自然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应当采用节能环保材!料和设施并与自【然生态环境相协【。调建设?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清理场?地,恢复原?貌,
第三十四条—湿地主管部门或者湿!地管理机构应当【对湿地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和湿地公园】内的旅?。游、餐饮、》住宿、娱乐等商业服!务网点?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并根据保护生态!资源、人文历史风】貌以及?公共安?。全、环境卫生的【需要对商《业服务网《点的经?营方式、种类—、时间、地点—等内容作出规定
】在湿地内开》展旅游?活动的应当按照【。湿地生态旅游规划】进行湿地主管—部门或?者湿地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湿地承载能》力和对资源的监测评!估结果确定》。资源利用强度和游客!最大:。承载量并予以公布】
第三十五》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在湿地《内禁:止从事下列活动
(!一):开垦、?挖沟、筑坝、堆山;!
(二)填埋、【倾倒:垃圾和?有,毒有害物体排—放生活污水、工业废!水;
(《三)排放或》。者抽采湿地水资【源;:
(四)砍伐林木、!采挖泥炭、勘探(】国家公益性勘探【除外:)、采?矿、挖?砂、取土;
(【。五)破坏鱼类等水】生,生物洄?游通道和野》生,动物的繁殖区及其栖!息地:;
(六)》猎捕:保护的?野生动物、捡拾【鸟卵或者采用灭绝】性方式捕《。捞鱼类以《及其他?水生生物;》
(:七)引进外来物种】或者放生动物;
(!八,)破坏湿地》保护设施或者监【。测,设备:;
(九)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行为
对于违】。反前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以:及填埋、倾》倒垃圾和有毒有【害物体?、采挖泥炭、—擅,自,改变湿?地用途?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的组织可以对实施违!法行为?的施工?机械、设备和—工,具进行查《封、扣押
第四章】 湿地利用
第三十!六条在?严格保护《的基础?上可以?科学、节约、可持续!地利:用湿地资源》
,利用湿地《资源应?当符合湿地保护规】划不得改变湿—地,生态系统基》本功能不得超—出资源的再生能力或!者给野生动植物物】。种造成永久性损【害不得破坏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
第?三十七条湿》地利用可以根据【湿地:资源的不《同功能定位和自然】条件采?取生态旅游、休闲度!假,等多种方式进行
】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协调湿地内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为!湿地开发利用提【供保:障
湿地主管部【门或者湿地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协调湿地内旅—游配套设《施的建设为游—客进入湿《地参观游览创造便】利,条件
第三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定向援助、产业转移!、吸引社会资—金,、社区共管》等方式?促进:湿地:及其:周边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
第四十条鼓励】采用符?合环保?要求的观光塔、栈道!、电动车船》、航空器等多种方】式开展湿地生态旅】游;湿地主管部门】或者湿地管》理机构对依》法开展的生态旅【游应当?。提供相应的服务【
第四十《一条 经批准—利用湿地《资源开?展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湿,地保护责《任对进?入,湿地的人员进行【有关湿地保》护方面的科》普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发现:。。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对不?听从劝?阻的应当向湿地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报告—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到现场处理
湿【地主管部门和湿地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利用湿地【资源进行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对破坏湿】地的行为依法及【时查处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林业—、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畜》。牧、水行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渔业、旅游等部】门建立?湿地执法《。。协作机制《依法查处破坏、【侵占湿地的违法行】为
县?级以上湿地主管【部门:。或,者湿地管理机构应当!设立公开举》报电话接受单位和个!人,对破坏、侵占—湿地行为《的检举?。。
第四十三条 湿地!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巡查制度加—强,对,本辖区?内湿地保护情—。。况的日常监督协助】湿地主管部门—或,者湿地管理机—构调查违反本条例】的行为
《。鼓,励、支?持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参与湿地保》护工:作,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公民发现《。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对不听从!劝阻的可以向所在】地的湿?地,主管:。部,。门报告湿地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到现场查处
—。。。公安机关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应当及【。时到:现场处理
第四十四!条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公安派出机构!维护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内【的治安秩序履行保】护湿地自然》。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职责:
第四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征用、】。占用湿地或》者改:。变湿地用途确需征】用、占用《国际重要湿地、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或者改变其湿地!用,途的应当报国家【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征用、占用或者】改变其他湿》地用途的应》。当经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十六条临时—占用湿地的应当经】。湿地主管部门或者湿!地管理机构同意占】用单位?应当提出湿》地临时占用方—案明确湿地占用【范围、期限》、用途、相应—的保护措《。。施以及使《用期满后的恢复【措,施等
临时》占用湿地《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临!时占用期《限届满后占》用单位?应当按?照,湿地临时占用方案】恢复湿地原》状
经批准》临时:占用湿地的不得修筑!永久性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不得损害湿地—生态系统的基本功】能
第四十七条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全省湿!地资源?调查、监测和评估工!。。作建立湿《地资源档案实现【湿地资源《档案的年《度更新并《编制年度湿地—。资,源监:测和评估报告—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对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湿地污】染和破坏的污染事】故以及其他突发事】件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规定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严格执《行湿地保护规—划的;
《(二)?未严格落实生态【。红线:制度导致湿地—面积减少或者退化】且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综合治理的;!
(三)未按—照规定落实湿地【保护补偿制度的【;
(四)其—。他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情【形
第五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湿地主—。管部门、湿地管理】机构以及《有关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确定湿地名录的;
!(二)未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
(三—。)未对湿《地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和湿地】公园内商业》服务网?点的经营方式、【种类、时间、地【点等内?容作出?规定的;
》(四)未依》法对:。征,用、占用、》临,。时占用?湿地以及在》湿地内?。从事的建设》活,动办:理审:批手续?的;:
(五)未》依法及时受理—、查处举报的;
(!六)其他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情:形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湿地范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已设立湿地管理机构!。的由湿地管理—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未设立湿地管理机】构的由湿地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罚
(一)破坏】鱼类:等水生生物》洄游通?。道和野生《动,物的繁殖区及其【栖息地?的;
(二)砍伐】林木、勘探》(国家公益性勘探】除外)、采矿、【挖砂、取土的;
】。(三)猎捕保—。护的野生动物或【者采用灭《绝性方式捕捞—鱼类以及其》他,水,生生:物的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已设立湿地】管理:机构的由湿地管理机!构给予处罚;未设立!。湿地管?理机构?的由:湿地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给【予处罚
(》一)损毁、》涂改、擅自》移动湿地保护标志】。。的责令限期》恢复或者赔偿损失】。并,处以恢复所需实【际费:用或者损失金—额五倍罚款
(二)!擅自进行开》发建设活动或者【在临时占《用的湿地上修筑【。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责令限《期拆:除恢复?原状并处以破坏面积!。每平方米一百元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予以没收后】拆除并?处以建设工》程造价一倍的罚款】
(三)开垦、【挖沟:、,筑坝、堆山、填埋】、,倾倒垃圾和有—毒,有,害物体、采挖—泥炭、擅自改变【湿地用途以》及,。排放或者抽》采湿地水资》。源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开垦、填埋、倾倒垃!。圾、擅?自,改变湿地用途的按照!破坏湿地面积处以每!平,方米十元的罚款;挖!沟、筑坝、堆山、采!挖泥炭的处以每【立方米二百元—的罚款;排放或者抽!采湿地水《资源的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违反规定在湿地【内割芦苇、》割草等破坏野生动物!栖息环境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按!照破坏湿地面积处以!每,平方米?十元的?罚款
(《五)引进外来物种或!者,放生动物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捡拾!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鸟卵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每】枚二百元的》罚,款,;,捡拾:其他野生动物—鸟卵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每枚一百元的】罚款
(七)破坏湿!地,保护:设施或者监测设备】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破坏湿地《保护设?施处以五千元的【罚款:;,。破坏监测设备—的处:以一万元的罚—。款
(?八)临时占用湿地期!限届满后未进行恢复!的,。责令限期恢》复并:处,以一:万元的罚款;逾【期未恢复《或者对湿地造成【永久:性损害面积不足【一百平方米》的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面:积,一,百平方米以上—的处以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九)擅自命》名、挂牌县级以【上湿地公园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一万》元的罚款《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法律责任中规定】的,罚金数额幅度—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细化:标准与本条》例同步?实施
第五十—。。五条 本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2【003年6月2【0日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