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大兴安?岭地区物业管理办法! ,  第一章总 则】 ,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地区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基【本原则?〕, 物业管理活—动应当坚持以人【为本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市场》。竞争、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政府职!责〕 县区人民【政府、林业局应当】将物业服《务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制定、落实!扶持政策;建—立和完?善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机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部门职【责〕: 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行业自律〕【 物业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促》进依:法,经营:和诚信服务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第二章 物业管理区!域以及相关配置  ! 第七条《〔物业管理区域〕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有利于实施物业管】。理综合考虑》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业主人数、自然【界线:等因:。素 物业的配套设施!设备共用的》应当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配套—设施设?备,能够分割独立使用的!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物业管《理区域 各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 第:八,条〔配套建》筑与设施设备—管理:〕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各类《配套建筑与设施【设备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划—、设计规范》和工程标准进行建】设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   !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第九条〔》物业管?理用:房〕建设单》位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属建设单位无】。偿提供产《。权属全?体业主所《有 在业主》大会成立前物—业管理?。用房由物业公司无偿!使用业?主大会成立后10-!15%?的物业管理用房由】业主委员会办公使】用 物业《。管理用房的具—体标准?为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的按照—不低:。于建筑面积10【。0平方米《提供;建设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20?万平:方米以下的》按照该物业管理区域!房屋总建筑面积的0!。.,2%提供;超过【20万平《方米的?。超出部分按照0.】1%提供提供—的物业管理用房应为!地面以?上的:独用成套《房屋并具备水、电等!基本功能 建设【单位在办理房屋【预销售许可》证和房地产初始【。。登记时?应,提交物业管理用房配!置的相关资料—经审核符《合,以上条件的相关部】门方可?核发预销《售许可和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 第十条〔住宅【物业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的管理〕新建】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等终端!用户的分户计量表或!者终端用户入户【端口以外的专业【经营设施设备—应,当按照国《家技术标准和专业】技术规范依法设计、!施工 住宅物业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x—ml:n《amespace】 prefix =! o /--—>  第《三章 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   第十一—条〔业主及其权利】。义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以及征收安!。置、继承、》受,遗赠、买《卖、赠与《、合:法建:。造等:事由合法占》有房屋但尚未—依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物业管理中【享有业?主权利承《担业主义务 业【主在物业管理中的权!。利、义务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管理规】约、: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确定!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第十二《条〔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召开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一)!交付:房屋建筑面》积超:过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的; (二【)交付房《屋套:数超过总套数—百分:。之五十的;》 ,(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依法解除或者【。合同:。期限即?。将届满的《 第十三《。条〔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的组:建〕: 符合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条件!的社区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六十日内—指导组建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 筹—备组由业《主、建设单》位代表、社区或【者乡镇?人民政府代》表组:成组长由社》区或者?乡镇人民政》府代表担任筹备组中!。。的业主代表由社区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业主推!荐产生 筹备组成员!人数应当为》单数其中业主代【表所占比例不得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百分之五十 筹备!。组应当自《组建之日起》七,日内将成员名单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示业—主对:筹备组成《员有异议的》由社区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协调【处理 第十四条【〔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的职责〕 》筹备组应当做—好以下筹《备,工作: (一?)确认并公示业主】身份、业主人数【。以及所拥有的—专,有部:分面积; (二)】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三)【草拟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四】)依法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 (五)》制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六)制《定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七)完?成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前款内容《。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业主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筹备组!应,当记录并作出答复 !筹备组?应当:自组:建之日起九十日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第十五条〔业主【委托人〕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委《员〕: 业主委员》会,。一般由五《至十一人的》单数委员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业主委—员会: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不超:过五年可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委员具有同等】表决权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之日起7日内召】开,首次会议推选业【主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备案 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业主—委员:会职责〕 》业主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二)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 (:三)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四)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五)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六)督【。促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七)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八)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 (九—)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八条〔工作经费〕!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工作经费可以由业主!分摊也可以》从物业共有部—分经营所得收益中列!支工:作经费的收支情况】应当定期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接受业主监督 工作!经费筹集、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业!。主大会决定》 第:十九条〔业主组【织与: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的协作【〕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与社区—应,当,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与物?业管理?有关的社会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职责【的临时代行〕 【。因客观原因》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委员人数不!足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产生之前可以由!物业:。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和监督【下代:。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第二?十一条?〔监:督管理〕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社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第:二十二条〔物业管理!联系会?议制度〕物业管【理区域内《可以召开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召集由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派出所、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等方面【。的代表参加共同【协调解决物业管理中!遇到的问题 — , 第四章 前期物】业,管理 ?  第二十三条〔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的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的选聘建设—单位应当在商品【房预售或现售前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信誉好的物业服务!企业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应当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招投标投标【。人不足三人或—建筑物总面积在二】万平方米以下的【经物业所在地—县,级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单位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信誉!较高:的物业?服务企?业 第二《十四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建【设单位应当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依法【。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自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所—在地县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备案材—。料及时转告》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 第二十五条!。〔前期物业服务费用!的承担〕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生【效至房屋交付之日】发生:的前期介入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房屋交付之日【。。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 第《。二,十六条〔新》建住宅物《业交付?条件〕 《。。新建住宅《。物业具备《。下列条件后建设【单位可以办理物业交!付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二)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等专业》经营设施《设备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建成?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已安装独立的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 》(三)教《育、邮政、》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环【境,卫生、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已,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建成; (【四):道路、绿地和物业】管理用房等公—共配:套,设施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建成》并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五)电梯、二次!供水、高压供—电、消防设》施,、,压力容?器、监?控,安防:等共用设施设备依】法取得使《。用合格证书》; :(六)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的相关》。资料:完,整齐全;《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七条》〔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参与住宅【物业开发建设〕 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提?前参与住宅》物业的开《发建:设对住宅物业的规划!设计方案《。。。、配套设《施建设、工程质量】控制、设备运行【管理等事项提出与】。。住宅:物业管理有》关的建议 建设单位!可以邀?请,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参!加竣工验收 第【二,十八条〔前期物业】服务:的承接查验〕—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前期—物业服务《项目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与建设单《位对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查《验记录由双方参加查!验的人员签》字确认现场查—验中:。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数量和【质量不符合》约定或者规定—的情形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当及时解决并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复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住宅?物业交接之》日起三十日内将物业!承接查?验协议和查验记录】向物业所《在地区、县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章 】物业服?务管理   第【一节 物业》服务企业《管理   第—二十九条〔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规范物《业管理服务环境【。提高物业服务企【业诚信度规范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市场经营行为加【强,和推进我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第》三十条〔《业主共同选择物【业服务?企业〕 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共同决定 第三【十一条〔《物业:服务合同〕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依法【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第三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义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全,面履行服务义务 】第,三十三条《〔,物业服务内容〕【 物业?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下?列事项? (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二)》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维护; (三—)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服务; (】四)公共绿化的维护!; :(五)物业》使用:中,对禁止行《为的:告知、劝阻、制止和!报告; (六—)物业?维,修、养护、更—新和管理费用的【账务:管理; (七)【。物业档案的保管; !(八)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物业《服务事项 第三十四!。条〔物业服务收费原!则〕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提出本城市物业【服务基准价格及其浮!动幅度报当地—政府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收费形《式〕 ?物业:服务收费可以采取菜!单制、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具体收费形式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实行菜《单制的?建设单位或者经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参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的物业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服务等级标》准以及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的物《业服务定价成本标】准选择?后综合确《定物业服《务费标准按合—同约定?执行 实行包—干制和?。酬金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明码》标价制度〕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示?物,业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等级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等并公示每年】物业服?务费的收取》和使用?情况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收》。取未予公示的费用 !第三:十七条〔物业服务】费的交纳《〕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业—主,未按照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协助物业服—务,企业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或者】根据仲裁约定—申请仲裁《 业主转让房屋所有!权时: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结清物业服务费! 第三十八条〔【专业经营单》位收:费〕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所照明、电梯、电】子防盗门《、电:子,门铃、消防》、绿:。地,。。、门:卫室、车《库,等非经营性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价,格按照?当地居民使用价格】标准执行 二次加】压供水收费》由城市供《水企业负责二—次加压供水的—其费用?应核定到《供水成本当中;【由物业?公司负责二次加【压,供水但已享受城【市供水?企,业趸售价格的用【水户缴纳《的是终?端水:价其:费用不?得,核定到物业服务费中!。用水户?不再负担二》次加压供水费用二次!加压供水目前—仍由物业公司(含房!管所或房屋产权单】位,)管理但《未享受城市供水企业!趸售价格的其—费用可核定到物业】服务费中由用水户】承担今?后随着城市供—水价:格的调整二次加压】供水所发生的费用应!逐步理顺到城—市供水成本中 第】三十九条〔安全隐患!的防范?和消除〕 物业管理!区域:内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管理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设置—警示标识采取防范措!施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物业服务企业发【现由其他单》位负责管理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当及时通知管理单】位,管理单位《应当: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四十条〔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和续?聘〕 物《业服:务,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提出依法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除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条!件、程序《外,还,应,当,履行通知义务;合同!未约定通知期限【的,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并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示 】业主大?。会决定续聘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前与【物业服务企业续【签物业服务合同【 第四?十一:条〔物?业服务交接〕 【业主大会决定—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被解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依》法解除后《十五日?内办理完毕》移交手续退出—物,业管:理区域;退出—。物业:管,理区域前应当维持正!常的物?业管理?秩序但物业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被解?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业主委员】会或者在业主委员】会,的,监督确认下与被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履行下—列交接义务 —(一)移交》物业档案; (【二)移交《占用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物业管理用【房等固定资产; 】(三)结清》预收:、,代收和预付》。、代付的有关—费用;? (四)《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业主大会未作【出选聘或者》续聘:决定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原合:同约定继续提—供,服务的原合》同权利义务仍—。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四十二条〔物业管】理移:交监管〕 物业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社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交接的指导和—监,督 被解《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拒不退出—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所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退出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或者根据仲裁约定!申请仲裁 》第四:十三条〔诚信—履约监督机制〕 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物业服务》企业诚信履约监督机!制,健全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诚》信档案?。记载违法违规和诚信!履约信息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四条—〔纠纷处理》方式〕 业主、物】业使用人、业—。主委员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专业【。经营:。单位之间发》生物业管理纠—纷可以向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社区乡镇人【民政府?投诉或者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或!者,根据仲裁约定申【请仲裁 《  第二节 业主自!行管理  》 第四十五条〔业】。主自行管理〕— 经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可:以对物业实施—自行管理并接受所】在地县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社:区、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和监督 业【。主自:行管理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侵害业!主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六《条〔:议事方式〕》 业主自行》管理的物业服务方】式、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等级标准、服【务费用、收费方【式等事?项由业主共同—协商确定 》第四十?七条〔服务费用公示!〕 业主自行—管理的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示服务》费,用的收?支情况;未约定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的应当每半年公示】一次业主对收支情况!提出询问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答复 ?  第三节 老旧】住宅的改造和—管理   第四十】八,条〔:老旧住宅的》改,造〕 县区人民【政府、林业局应【当编:制和实施老》旧住:宅改造规划》有计划?地对:已交付且年久失修、!配套设?施设备不《齐全、环《。境质量差的》老旧住宅进行改造并!建立健全老旧住宅改!造管理的补贴机【制 :老旧住宅的》范围由?各地自?行确:定 第四《。十九条〔配建经【营,用房〕? 改造老旧住—宅时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并按《。照法:。定程序批准可以【建设:物业管理用》房,和经:营用房经《营收益用于补—充老旧住宅的维护管!理费:用 :第五十条〔》老,旧住宅的临时物业】管理〕 未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或者未实施自行管理!的老旧住宅在—改造:完成前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所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选择:具有相应资质—、信誉良好》的物业服务企业临】时提供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以及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维【护等:基,础性:物业服务 临时提供!基础性物业服—务期:间业:主应当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五十一条〔改!造后的物业》管理〕 老旧住【宅改造完成后由业主!。大会决定物》业管理方式  【 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 第五十《二条〔物业使用与维!护的一般要求—〕 业主、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的使用【。。与维护?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决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改变物业规【划用途?、设计?用,途;:。 (二)《损坏、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承—重结构; (三)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四)擅?自改变?、破坏房屋外—貌; ?。(五)非法处分【、损坏、擅自占【用、改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六)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质或:者超负重物品;【 (七?)擅自?设置、?改,变烟道、《排风、排水》管道; (八)制造!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振动、异味; (】九)影响其》他业:主正常采光、通风;! (十)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抛掷杂物;》 ,(,十一)擅自》摆,设,摊点、占道经营【; (十二)在【建筑物、构筑物【上乱悬挂《、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 (十三)》违反规定饲养—动物; (十四)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决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第五十三条!〔物:业,共用:部位的经营收益【。〕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五十四条》〔临:时,占用物业共用部位〕! ,施工:单位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等物业共—用部位的除遵—守有关?规定外应当与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施工协议《;进入业《主专有部分施工的应!当征得?。业主:同意 施工单—。位应当于《施工前?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示施工计划按】照施工协《议,施工并采取安全保】。障措施施工结束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监督?施工:单位及?。时恢复原状 第五十!。。五条〔房屋装饰装】修〕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遵守房《。屋装饰装修》和安全使用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书面告知业主、物业!使,用人和装《饰装修企业房—屋装饰?装修禁?止行为、注意事项 !业主违反房屋—。装饰装修或者安全使!。用规定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制止—并督促其改》正,;经督促不改正【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第五【十六条〔停车—管,理〕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建设!单位不?得销售;车位的设】置、:使用、收费等管理】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经营收益—属于全体业主— ,物业管?理区域内设置车【位、停放车辆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和其】他机:动车通道不得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工程车辆【和大中型客货车辆不!得在: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停放但因—工程建设或者设施设!备维:修等确需停放的除外! 第五十七》条〔物业维护—配合义务《。〕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更新?和改造?。时相关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配合;因其妨碍维】。修,、养护、更新和改造!给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八条〔有特定要】求的设施设备的维护!。〕 电梯《、消防、监控安防等!涉,及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其《他有特定要求—的设施设备》应当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维修和养护 第【。五十九条〔维修资金!〕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  :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第六十—条〔:专有部分事故防范措!施〕 专有部分长】期空置的业主应当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与物业服—务企业对专有部分】的维修、养》。护、管理等事—项进行协商采取措】施防止漏水、漏气】等事故的发生— 第六?十,一条〔物业档—案〕 物业档案属于!。全体业主所》有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妥善保】。管保证档案资料齐全!不得泄?露业主个人信息;】业,主自行管理的—业主委员会履行保】管义务 第六十二】条〔:执法进?小区〕 《县区人民政府、林】业,局应当确《定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公共秩序《、治安消《防、物业服务—收费、房《屋经营、规划—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环境保【护、特种设备运行】。、,。环境卫生《等活动监督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并依法公示 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活动监《督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违法—行为投?诉登记制度并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布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依法!及,时处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违法》。行为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三条〔总括》规定〕 本管理办】法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均引用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第—六,十四条〔过》。渡性条?款〕 ?。违,反本办法规定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有?关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十》五条〔行政》责任〕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社区》、乡镇人民政—府和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以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十六—条〔建?设单位法律责任一〕! ,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按】照规定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  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七条〔建设单位【法律责任二〕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企业法律《责,任〕:不移交有关资—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移交有】关资料的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予以通报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九条〔物业服【务企业法律责任【一〕物业《服务企业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委托合同价款—3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委托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条〔物业服务企业!法律责任二〕—。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收益的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七: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法【律责任三〕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专项维!修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数额2倍【以下的罚款》;物:。业服务企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七,。十二:条〔其他法律责任】〕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一)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 (—二):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三)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章 附》 则   第七十三!条〔名词含》义〕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或者业?主,自行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为业《主提供服务的活【动 (二)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物《业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物,业内业主《以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物—业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三:)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物业业主或者】住宅物业业主以【及有关非住宅物业】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四)专有部分【是指:在构:造和利用方》面具有独立性由单】独业主独《立使:用和处分《能够为特《定业主登记》所有权的物业—部位 第七十—四条〔面积》和,人,数的:计算:方,式〕: 本条例规定—的面积和人数—按照下列方式—计,算 (一)专—有部分面积按照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建筑面积【计算;尚未进行物权!登记的暂《时按照测《绘机:构的实测《面积计算;尚—。。未,进行实测的暂时按】照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面》积计算 《(二)业主人—数按:照专有部《分的数量计算一【个专有部《分按照一人》计算但建设》单位尚?未出售和虽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的》部分以及同一买受人!拥有一个以上专【有部分的按》照,。一人计算 》(三)建筑物—总面积与《总,人数分别《按照前两《项的统计总和计算 !第,七十五?条,〔施行日期〕 此】。。文,件预留?30日公示》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