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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建设项目安》全审查
【第五条 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应?当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条件审查!
? ?未通:过安全条件审查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第六条】 省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下列港口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
》
(一)】涉及储存或者装卸】剧,毒化学品的港口建设!项,目;
— (二)》沿海50《00:0吨级以上、长江】。干线3000吨级】以,上、其他内》河1000》吨级以上的危险【。。货物码头《;
— (三)沿海罐区总!。容量1000—00:立方米以上、—内河罐区总容量5】000?立方米以上》的危险货物仓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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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安全条件审】。。查
第七条 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该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并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应当!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港口—建设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 《。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港口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还应当》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并编制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安:全条件?论证的内容应当包】括
— (一)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对安全生产—的影响;
! (二)建设项目】与周:。边设施?或者单位、人—员密集区《、敏:感性设施和敏感环】境区:。域在安全方面的【相互影响;
【 (三)【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的影《响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危险货物建—设项目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安全条件—审查:并提交以下材料【
? ?(一)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书;
】 , (二)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三)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提供)《;
》。 (四)依法需】取得:的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文《件
— 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核查文?件是否齐全不齐全的!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对材料齐【全的申?请应当予以受理;】对不属于本级审查权!限的应当《在受理后5》日内将申请材料【转报有审查权—限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转报时间应》当计:。入审查期限
—
第十条 负责安全!条件:审查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条【件审查不予通—过
:
: (一)—安全预?评价报告《存在重大缺陷、【漏项的包《括对建设项》目,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和评价不全面或!。者不准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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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安全预》评价报告中》安,。全设:施设计提出的对策与!建议不?。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
】 (三)建设!项目与周边场所、】。设施:的距离或者拟建【场址自然条件不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
(【四)主要技术—、工艺未确定或【。者不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
》。 (?五)未依法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的;
?
: (六)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文件、资料的!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在安全条件审查过】程中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对】现场:进行核查必要时可】以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咨询论证
—第十一条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安全:条件的应当予—以通过并将》审查决定送》达申请人《对未通过安全条件审!查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建设单位》经,过整改后《可以:重新申请《安全条件审查—
第十《二条 ?已,经通:。过安全条件审—。查的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的有—关要求重新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并重新申!请安:全条件审《。。查
【(一)变更建设【地址:的;
— (二)建设【项目周边《环境因素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安》全风险增加》的;
《 (》三)建?设项目规模进—行调整?导致安全风险—增加或者安》全性能降《低的;?
(四】),建设项?目平面布置、作业货!种、工艺、设备设】施等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安全?风险增?加或者安全性能降】低的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阶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委【托设计单位》对安全设施进行设计!
》 安:全设:施设:计应当?符,合有:。关安全生产和港【口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 (一)该建设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和程度】及周边环境安全分析!;
:
? (?二)采用的》。安全设施和措施【预期效?果以:及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三)对安全—。预评价报告中—有关安全设施设计】。的对策与建议—的采纳情况说明;】。
(四】)可能出现》的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
第—十四条? 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初步—设计审批的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审批!中对安全设施设计进!行审查
— 前款规—定之:外的其他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由,负责安全条》件审查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建设单位在申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
? : (二)设—。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及!资信情况;
【 , (三)—。安全设施设计—
《 ,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作出!审查决定并告—知申请人《。;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不予通!过
? ? (一)设计—单位资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 《(二)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进】行设计的;
!。 (三)对—未,采纳安全预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和建议未作充!分论证说明的;【
—(四)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文件、资料的!
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未—通过的建设》单位经过整》。改后可以重新申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第十六》条 已经通过审查的!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报原审查部—门重新申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 (一)改变安】全设施设计且可能】导致安全性能降低的!。。;
(二!)在施工期间—重新设计的
【第十七条 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期间?组织落实经》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的有关内容并!加,强对施工质量的监测!和,管,理建立?相应的台账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设》。计施工
第十八条! 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及其安全设施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并编制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港口建设的有关】规,定
— 建设单位》。进行安全设施验收时!应当组织专业人【员对该建设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并对安全设施施工】报告及?监理报告、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等进行审查》作出是否通过验【收的结论参加验【收人员的《专业:能,力应:当涵盖该建》设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内》容
? 安全设【施验收未通过的建】设单位经过整改后】可以再次组》织安全设施验收【
第?十九条 安全设施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将验收》。。过,程中涉及的文件、】资料存档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第二十条 》安,全评价机构》的安全评价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违法违!规开展?。港口安全评价—的机构予以曝—光并通报同级应急】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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