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天津市!依附城市桥梁架设】管线管理办》法 《 津交发[—2016]351】号 :   》 第:一条  为》保障桥梁的》运,行安全和《功,能的正?常发挥?规范依?附桥梁架设管线行为!。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天津!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禁止:在桥:梁上架?设有:腐蚀性、《易燃:易爆或者降低桥【梁承载能力和改变】桥梁设施结构的【管线禁止在》桥梁上架设10千】伏及以上的高压电力!线 第三条 】 确:需依:附城市?桥梁架设管》线(以下简称管线过!桥)的申请人应当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设计?资料:、施工方案和安全】保证措施《到城市道路》管理部门办理许可手!续,经许可的应按照【收,费标准交纳管线过】桥损失补偿费 】第四:条 : 经批准的管线过】桥,申请人应当与城【。市道路管理部—门签订管线》过,桥使用协议》书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城!市道:。路管理部门在—施,工期间要进行全过程!监,管, 第五《条  管线过桥【施工竣?。工后由城市道路管理!部门进行验收并将有!关竣工资料存—档 第六条 】 ,管线权属单位应对】架设在桥梁》上的管线做好日【常的检查、维—。。护及时对发生的故障!和险情进行抢修因管!线造成桥《梁设施?及行:人车辆损害的由管线!权属单位承担—。责任 第七条【  因城市建—设等需要对桥梁【进行拆?除、改(扩》)建、?维修时管线权属单】位应按照管线过桥】使用:协议书的规》。定对管线《。进行拆除或迁移 ! 第:八条  新建、改建!、,。扩建:桥梁工程《涉及管线过桥—(含预留管》线孔位)的建设单】。位应听取城市道路管!理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管【线过桥应与桥—梁工程同步》进行设计且满足桥】梁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发挥及日常养【护维修的需》要 ? 第:九条  桥梁—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将预留管》线孔位及架设—管线的相关资料图纸!。完备归档作为—桥梁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组成—部分:一并移交《给城:市道路管理部门 】 第十条  —未经许可《擅自依?附桥:梁,架,设管线的由城—市道路管理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造成桥梁设【施损坏?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