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天津市依—附城市桥梁架设管线!管理办法《 津交发】[2016]—351号《  》 , ,。第,一条  为》保障桥梁的》运行安全和功能的】正常发挥规范依附】桥梁架设管线行为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天津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 禁止在桥梁上【架设有?腐蚀:性、:易燃易爆《或者降低桥梁承载能!力和改变桥》梁设施结构》的管线禁止在桥梁】上架设10千伏及】以上的高压》电力:线 《第三条 《 确需依《附城市桥梁架设管】线(以下简称管【线,过,桥)的申请人应【当,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设计资料】、,施工方案和安—。全,保证:措施到城市道路管】理部门办《理许可?手续经?许可的应《按照收费标准—交,纳管线过桥损失补】偿费 第四条  !经批准的管》线,。过桥申请人应当与城!市道路管理部门签订!管线过桥使用协议书!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城市!道路管理部》门在:。施工期间《要进行全过程监管】 第五条  管】线,过桥施工竣工后由城!市道路?管理部门《进,行验收并将有关【竣工资料存档 】 第六?条  ?。管线权属《单,位应对架设在桥梁上!。的管线做好日常【的检:。查、维护及时对发】生的故障和》险情进行抢修因管线!造成桥梁设施及【行,人车辆损害的由管】。线权属单《位承担责任 第七!条  因《城,市建设等需》要对桥梁进行拆除、!改(扩)建、维修】时管线权属单位应按!照管线过《桥使用协《议书:的规定对管线—进行拆除或迁移【 第《八条  新建、改】建、扩建桥梁工【程涉及?管线过桥(含—预留管线孔位—)的建设单位应听取!城市道路《管理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管:线,过桥应与桥梁工程同!步进行设计且满足】。桥梁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发挥?及日常养护维修的需!要, ?第九条  桥梁【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将:预留管线孔》位及架设管线—的相关资《料图纸完备归档【作,为桥梁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组成部分【一并移交给城—市,道路管理部》门 第十条  未!经许可擅自》依,附桥梁架设管线的】由城市?道路管理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造成【桥梁设施损坏—。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