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四章 —巡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十三条  各巡查!组在市交通运—输委安?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市交:通运输委安委会办】公室承?担巡查的日》常工作   !  市交《通,运输:委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应!当为:派出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支持保》障巡查?工作期?间在职人员》应与原单位工作脱钩!   《  :巡查工作经费—及专家费用》、购买相关》安全机构服务—的费:用由市交通运—输委安委会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统一列支 】第十:四条  市交通【运输委安委会—办公室应根》据巡查工作任务、性!质和类别建立健全】以,下,制度机?制  —   ?(一:)建立定期巡查【机制原则上每—年实现对各直属单】位和区(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全覆盖”每次【巡查:时间视?巡查任务确定 【     (】二)开展重点约【谈工作在巡查—过程中?应根据安全生产工】作不同情形对各直属!单位、各区(—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明确整改《意见并要求各单【位及时报《告落实情况 【     (【三)实行《闭环管理各巡查【组,对,所有:巡查工?作,过程应做好记录对重!要证据、书面材料以!及现场检查过程应进!行音像视频摄录【存档备用所有问题】的,处理:应实行闭《环管理 第十【五条  巡查—组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党风廉政【规定:严守工作《纪律严?格按:照市交通运输委【安委会明确赋予的】权限、职责公正廉洁!、依法高《效开展?工作巡查工作人员应!如实报?。告巡查工《作情况不得隐瞒、歪!曲、捏造事》实不得利用》。巡,查工作?便利谋取私利—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 ? ,。   被《巡查单位应》主动加强安全生产自!。查自纠的工作力【度抓早抓实抓严;】应自觉?接受巡查不得隐瞒不!报或者故意向巡查组!提,供虚假?情况;不得拒绝或】者不按照要求向巡查!组提供相关》文件材料;》不,得指使、强》令有关单位或—。者人员?干扰、阻挠巡查工】作或者诬告、陷【害他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不:整改存在的》问题或者不按要【求整改;不得—对,。反映问题人》。员,进,行打:击、:报复、陷害违反以上!要求的?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