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巡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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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各—巡查组在市》交通运输委安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市交通运输委【安,委会办公室承—担巡查的《日,常工:作,
— 市?交,通运输?委,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应当为派出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支【持保障巡查工作期】间在:职人员应与原—单位工?作脱钩
】 巡查?工作经费《及专:家费用、购》买相关安全机构服务!。的费用由市交通【运输委安委会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统一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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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市交《。通运输委《安,委,会办公室应根—据巡查工作任务、性!质和:类别建立健》全以:下制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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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建立定!期巡查?机制原则上每年【。实现对各直属—单位和?区(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全》覆盖”每次巡查时】间视巡?查任务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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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开展重!点约:谈工:作在巡查《过程中应根据安【全生产工作》不,同,。情形对各直属—单位、?各区(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明确整》改意见并要求各【单位:及时报告落实—。情况
! (三)实行—闭环管理各巡查组对!所有巡查工作过程】应,做好记录对重—要证:据、书面材》料以及现场检—查,过程应?。进,行音像视频摄录存】档备用?所有问题的》处理应实行》。。闭环管理《
第十《五条 ? 巡查组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党风廉【政规定严守工作纪律!严,格按照市交通运输】委,安委会?明确赋予的权—限、职责《公正廉洁、依法【高效开展工作巡查工!作人员?应如实报告》巡查工作《情况不得隐瞒、歪曲!、捏造?事实不得《利用巡查工作便利】谋取私利《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 ? 被巡查》单位应?主动加强安全—生产自查自纠的工】。作力度抓早抓实【抓,严,;应自觉接》受巡查不得隐—瞒不报或者故意【向巡查组提供虚假情!。况;:不得拒绝《或者不?按照要求《向巡查?组提供相《关文件材料;不得】指使:、,强令有关单》位或者人员干扰【、,阻挠巡查工作—或者诬告、陷—害他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不整改存在的问题!或者不?按要求整改;—不得对反映》问题人员《进行打击《、报复、陷害违反】以上:要求的?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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