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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4《 , 电:能监测与计量 !。 ? 5.4.—1  建筑功能区域!主要指锅炉房、【换热机房等设备【机房、公共》建筑各使用单位【。。、商店各租》户、酒店各独—立核算单位、公共】建筑各?。楼层等? 5.】4.2 《 参照现行》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的要:求次级?用能单位为用能单位!下属的?能源核算《单位 【     电能自动!监测系统是节能控】制的基础《电能自动监测—系统至少《包括各层《、各:区,域用电?量的统计、分析【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与【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科〔2—007〕2》45号)对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提出—了具体要求》 , 》5.4?.3  照明—插座用?电是指建筑物—内照明?、插座等室》内设备用电的总称】包括建筑《物内照明灯具和【从插座取电》的室内设备如计算】机等办公设》备、:厕,所排气扇等 】 ?    空》调用电是为建筑物提!供空调、采暖—服务的设备用电的】统称常见的系—统,主要包?括冷水机组、—冷冻泵(一次冷冻泵!、二次冷冻泵、【冷冻:水加:压泵等)、冷却【泵、冷?却塔风机、风冷【热泵等和冬季采暖循!环,泵(采暖系》统中输配热量的水泵!;,对于采用《外部热源、》通过板换《供热的建筑仅包括】板,换,二次泵;对》。于采用外部自备锅】炉的包括一、二次泵!)、全空气机组【、新风机组》、空调区域的排【风机、?变冷媒流量多联【机组 —     若空】调系:统末端用电不可单独!计量:空调系?统末端用电应计【算在照明和插座【子项中包括》220?V排风扇、室—内空调末端(—风机盘?管、VAV、VR】V末端)和分体式空!调等 ?  — ,  电力用电是【集中提供各种电力服!务(包括电梯、非空!调区域通风》、生活热水、自来】水加压、排污—等)的设备》(不包括空调—采暖:系统设备)用电的】统称电梯是指建筑物!。中所有电梯(包【括货梯、《客梯、?消防梯、扶梯—等,。)及其附属的机房专!用空调等设备—水泵是指除空调【采暖系统和消防系】统以外的所有水【泵包括自来水加压】泵、生活热水泵、】排污泵、中》水泵等通风》机是指除《空,间采:暖系统和消防系统】以外的所有》。风机如?车库通风机、厕所屋!顶排风机《等特殊用电是指不】。。属于建筑物》常规功能《的用电设备》。的耗电量特殊用电】的特点是能耗密【度高、占总》电耗比重大》的,用电区?域及设备特殊—用电包括信息中【心、洗衣房、厨房餐!厅、游泳《池、健身房、电热水!器等其他《特殊用电 ! 5:。.4.4  制【冷机组?、,。循环水泵《。。、冷却?塔等耗电量不仅是冷!热源系?统能耗的一》部分而且也反映出】输送系统的用能效】。。率对于?额定:功,率较大的设备宜单】独设置电计量 】。 ? 5.4.5  集!中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采用计算机自动控制!。。系统可以是建筑设备!。监,控系统也可以是【局部的?节能控制系统或【者是针对《单台机?组,的控制装置无论哪一!种方式都必须满足】空调设?备及系统的》工,艺要求并形成—完整的控制》系统以便于其运行】管理和综合的—节能控制 】 , 5.4.6 【 低:压,配电系?统的设计对用电分项!计量影?响很大?本条规定强调在【。设计公共建筑低压配!电系统的构》。成时既?要符合供配电相关】规范要求《也要符合《用电分项计量—。的特点设计时—应将:低压配电系统与分】项计量系统综合在】。一起考虑低压配电】。系统的组成结构【应有利于分项计【量和管理分项计【量系统不能影响【低压配电系》统的安全可靠—本条中提到的第二】。级以下的重点监测回!路是指?公共建筑内可—能出现的个别楼层的!功能区需要从第二】级配电点配出容量】较大的供电回路应将!其纳入?监测的范围 【 ?  :   ?电能监测控制主【。机可能在该建—筑内的某个管理【用,房内也可能在其他】建筑内该主机可能】。是单独的也可—能是:与其他能源系统合】用的:由于:该建筑?需要:设电能监测》系统为了满足—系统实时的数据采集!处理功能《电能:监测仪表应具有【。远传通?信功能一般》情况较多采用R【S485通》信接口通信协议应】符合:使用方的功能要【求并易于扩展由供电!部,门管理的电》能计费总表与使用】方实施电能》监测自?己管理的各级—位,。置上的电能表—分属两种不同—的计量系统仪表、】互感器、线路等都】不能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