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照明》
5!。.,。3.1 室—内照明?功率密度(》LPD)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的有关规!定主要功能房间不应!高于目标值
】
5.3.【2 设计选用【的光源、《镇流器的能效不应】。低于相应能效标准】的节能评价值
!。
5.3—.,3 : 建筑夜景照—。。明,的照:。明功率密度(LP】D)限值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 1】63的有关规定【
—5.3.4》 :光源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一》。般照明在满》足照:度均匀条件下宜【选择单灯功率较大、!光效:较,。高的光源宜选用LE!D,灯、:细管直管形三基色】。荧光灯?不宜:选用荧光《高压:汞灯不应选》用自镇?流荧光高压汞灯;
!
》 2 — 气体?放电灯用镇》流器应选用谐波含量!低的:产,品;
《
【 3 高大空【间及室?外作业场所宜选【用发光二《极管(LE》D)灯、金属卤化物!灯;
—。
: 4 走】道、楼?梯间、卫生间、车库!等无:人,长期:逗留的场所宜—。选用发光二极—管(:LED?)灯;
】
5— :疏,散指示?灯、出口标志灯、室!内指向性《装,饰照明等宜选用【发光二极管(L【ED)灯;
—。
【 6? , 室外景观、道【路照明应选》择安全?、高效、寿》命长、稳《定的光源避》免光污?染
5.!3.5 灯—具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使用电感镇流器的!气体放电灯应—采用单灯补偿方式其!照,明配电系统功率因】数,不,应低于0.9—;,
》
《 2 《在满足?眩光限制和》配光:要求条?件下:应选用效率高的灯】具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的有】关规定;
【
《 3 —灯具自带的》单,灯控制?装置宜预留与—照明控制系统的接口!;,
】 4 直管【。形,荧光灯应配用—电子镇流《。器
—
5.3.6 】一般:照明无法满足作业面!照度要求的场所宜采!。。用混合照《明
《
5.3—.7 照明设计】不宜采?用漫射发光》顶棚
》
5.3.【8 ?根据建筑物》。的功能?特点、建《设标准、《管理要求等因—素照明控制》应采取分散与集中】、手动与自动相结】合的方式《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1 照明—控制应结《合建筑使用及天然采!光状况进行分区、】分组:控制;
《
,
】2 旅馆客—房应设置《节,电,控制型总《开关;
《
?
《 3 》。除单一灯《具的房间《。每个:。房间的灯具》。控制开?关不宜?少,于2个且《每个开关所控的【光源数不宜》多于6盏;
【
:
《 :4 走廊、楼梯间!、门厅、电》梯间、卫生间—、停车库《等公共场所的照明】宜采用分《区、:定时、集中开—关控制或就地感应控!制;
?
《。
? 5 》大空间、多功能、多!场景场所的照明【宜采用?智能:照明控制系统;【。
?
? 《6 当设置电动】遮阳装置时照度控制!。宜与其联动;
!
? 7 建筑!景观照明应设置平】时、一般《节日、重大节日等多!。种模:式自动?控制装置
!
5.3.9 】自然光的利用—
》。
1 】应充分利用天—。然,光以有效地》节省:。电能
》
《 2 当经济!合,理时宜配《合建筑设《计设置?导光系统可采用主】动式导光装》。置或被动式导光装】置
》
3 】 采用自《然光导光装置或反】光装置时应同时【采,用电气照明措施并采!取节能控制》。。措,。施
】 4 自【然光导光装置—和反光装置不得【作为:应急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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